萧伯纳
事件背景
乔治·萧伯纳生于1856年,卒于1950年。爱尔兰现代杰出的作家,一生写过51部剧本、5部小说,另有论文、政论书籍等发表和出版。1925年他荣获诺贝尔文学奖金。
本文是萧伯纳在贝德福德辩论会上发表的演说。我必须向你们提出的命题为“社会主义运动不过是维护我们丧失的诚实”。你们有些人会立刻想到,我对“诚实”的看法一定很奇怪。然而,我敢说,“诚实”并非你们的、或我的一种主观印象,而是一项可以准确界定的社会生活条件。其意义为,若某人为别人工作了1小时,则别人亦应为某人工作不少于1小时,在人人为自己工作——生产自己需要的每样东西的个人之间,不会出现诚实问题。但这只发生在鲁滨逊的一人社会里,因为这是一种很浪费的安排。男子砍树的能力比妇人强。妇人织长袜的本领比男子高。假设一妇人砍倒1棵树时,一男子能砍倒2棵,而此男子织成1双长袜时,该妇人能织成2双。进而假设此男子砍倒2棵树与该妇人织成2双长袜所用时间均为1小时。若各人仅为自己生产,妇人需要1棵树生火、1双长袜穿着,势必费1小时于砍树、半小时于织袜,共计1小时半。此男子有同样需要,亦必费半小时于砍树、1小时于织袜,共计亦1小时半。此男子与妇人须付出3小时之劳动,以满足他们生火和着袜之需要,若他们相互为对方工作,即可从此3小时中节约1小时。因两人共需2棵树和2双长袜,而男子1小时能砍2棵树,妇人1小时能织4只长袜。让他们这样做,然后以1棵树交换1双长袜。他们只工作了2小时而非3小时,每人的需要照样得到了满足。两人各得到了半小时闲暇,而且谁也没有做损人利己的事。妇人为男子工作了半小时,男子也为妇人工作了半小时。这就是社会主义运动争取办到的事情。社会主义不是由国家组织劳动、不是取消竞争、不是平均分配现有一切财富、不是宣称某人同别人一样好或比别人好得多、不是给穷人较舒适的住宅、不是级差所得税、不是设街垒打仗,而许多人似乎相信这些事情就是社会主义。这些事情可能是迈向社会主义的步伐,或者是它的必须结果、或者是它的偶然事件,或者只是与制度的改变这种想法有关的历史性联想。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人人必须为那些替自己劳动的人而诚实地劳动;每个人在偿还自己所消费的东西时,不损人利己;人人同等受益于最经济的劳动分配方式,就像上述织袜和砍柴的例子一样。既然如此,若此男子在一旁以拒绝为该妇人挥斧相协,或该妇人在一旁以拒绝为此男子持针相协,或一方用任何借口,强迫另一方完成此二人均应做的工作之绝大部分,就会出现社会主义来抗议劳动比例这不公平,并努力加以重新调整。现在要求社会主义的呼声响亮而真切,是因为公正的比例被严重破坏,许多身强力壮的人公然过着怠惰、奢侈的生活,而另外一些人虽然不停地辛苦劳动,却过着牲畜不如的生活。这一事实表明,有些人并不偿还自己消费的东西。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把一个人所生产的东西称作财产,那么上述行为就是无偿地掠走了别人的财产。
我们有时用“诚实”这个词形容一位忠实可靠的男子或一位贞洁的妇女。但我们不用“不诚实”去形容不可靠的男子或不贞洁的妇女。因为每当我们谈到一个“不诚实”的男子或妇女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们是强盗。强盗是干什么的,强盗是不给你任何东西作交换,就拿去你的财物的人。但是我们现在保护我们的资本家,理由为:他们都是劳工的大雇主。换言之,我们赞美一个人,是因为他给别人许多苦活干;他给的苦活越多,我们越赞美他。他雇许多人从早到晚为他劳动,显然不可能偿还他所消费的劳动的千分之一——简言之,他是一个厚颜无耻的强盗。可是,虽然如此,我们却不把他看作社会的败类,往往还送他进议会去制订对强盗与盗窃行为有利的各种法律。我们当然不是由于这种人肆意践踏公共道德才故意要他们掌权的。我们必定有某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强迫别人为己工作,就是向别人施恩。尽管这种悖论似乎非常丑恶可怕,但在奴隶制国家却站得住脚。无人愿意费神管理一个奴隶,除非能从该奴隶的劳动中获利。如果奴隶对他已无用处,他会把奴隶卖给某个需要奴隶服务的人。如果无人需要该奴隶的劳务,他将被赶出去,并且必定会饿死,除非能找到一位新主人,因为主人们占有资源——人类必须通过劳动从这些资源中取得给养——而且不准别人、只准自己的奴隶使用这些资源。所以该奴隶是在死亡威胁下寻找一位主人的。由于奴隶们很多,他们在奴隶市场上成了滞销货。他们不得不把愿意给他们苦工做的任何人看作自己的恩人,认为自己蒙他拯救、免于饿死,实属幸运。此乃“劳工的大雇主即社会的恩人”这一流行观念之起源。
英国是个奴隶国家。这里的奴隶很多,且穷苦无助,所以不再被人当作动产在市场上卖出买进。他们是市场上的滞销货。现在没有人愿意买一个奴隶——不是由于认识到这样做不对而是由于买了无用,往往没有苦工给他做。假如一位聪明的火星人被告知,在英国,无偿消费别人财物的人被尊为此财物生产者之恩人,这位火星人会立刻猜想:英国必定在实行奴隶制度。并且会把坚持说英国已废除奴隶制的人视为白痴或说谎者。在奴隶国家产生的第二个悖论为:一个懒汉变成劳动者,就会伤害其他劳动者。比方说,要是一个对无所事事感到厌倦的奴隶主做起一个奴隶的工作来,他就会解雇该奴隶,从而剥夺其生活资料。在今天的英国,凡自愿到学校教书、到音乐会唱歌或表演、到社会团体任秘书或以任何义务工作人员的身份工作的每位绅士和淑女,都在伤害一些职业教师、演员,或者在其他方面受聘并领取工薪的职业人员。在自由公正的社会,要是还有职业与业余之分,业务活动者只会对职业人员有利,因为他们可免除后者的工作负担。在奴隶国家,免除一个奴隶的工作负担,意味着取消他的工资、使他挨饿。另外还有第三个悖论。在奴隶为市场滞销货的奴隶国家,对奴隶来说,主人越骄奢越好。主人的需要就是奴隶的机会。浪费的主人需要许多奴隶。他向奴隶们开放他的土地,条件为:他们除了种自己必不可少的口粮外,给主人种他想要的一切食物。他想要的越多,靠这种条件存活的奴隶也越多。他想要的越少,靠这种生活条件下来的奴隶也越少。因此,懒惰和奢侈成了奴隶主的美德。穷人总是憎恨、鄙视节俭的贵族,赞美挥霍者。任何地方的职业人员都憎恨那些取代了自己的工作的业余活动者。这种感情是完全合理的。经济学家们已经成功地证明,在自由公正的社会,奢侈以及豪富而懒惰阶级的存在,纯粹是罪恶。以为英国是个公正自由的社会,自然都相信经济学家们的观点:英国的穷人不该赞美挥霍浪费。知道英国是个奴隶国家的人,才知道穷人是对的。对经济学一知半解的人,喜欢用陈词滥调去证明;打碎一扇窗,虽然可使装玻璃的工人得到一份活干,却并不有利于社会。可是,如果我能这样做而不受惩罚,我将毫不犹豫地打碎每年租金100磅及100磅以上的房子的每扇玻璃窗。
假如说6小时有效劳动交换6小时有效劳动,用10小时有效劳动交换10小时有效劳动,如此类推而不顾及其中所需技能的程度高低,其结果就是社会主义。反之,假如说不按一个人的胃纳,而按他的脑容量来让他进餐,其结果就是个人主义,因为个人主义是建立在“跳得最高的狗必将抢到最大的骨头”这一观念上的。假如大家都同意:你们中间最伟大的人物应该成为其余所有人的主子,就像母亲是她孩子的支配者一样,结果就是专制主义。如果大家清楚地认为,你们中间最伟大的人物应该成为其余所有人的仆人。像一位好母亲是她孩子的仆人而不是暴君一样,结果就是基督教,不过只有在社会主义已大势所趋之后,彻底否定并抛弃救世主这一要领,才能达到这样的结果。如果你们没有什么鲜明的原则,仅像迷途的羔羊般彷徨困惑,各人不是走自己选定的路,而是随波逐流,结果就是现在的情形。今天,一个中产阶级的青年的命运相当可悲。他如果很聪明,可能会取得当医生的资格,将来照顾强盗们,帮助他们生育懒汉。他也可以去当律师,在强盗们争吵时分到一点不义之财。他还可以当牧师,在布道坛上说明摩西、耶利来和耶稣基督的教义基本上与邮政部长说的道理相同。如果他是个穷人,也未能通过政府任职资格的竞争性考试,他15岁时就可能当某个办公室的勤杂工;以后,在某次经济危机中,他可能推动这份微薄的收入,为了活命而把强盗和赌棍奉为自己的绝对主人,给他们数钱。我想提醒他,不如去当个社会主义者。他或许会拒绝我的忠告,因为那些从现有制度获得利益最少的人,往往最害怕因涉嫌颠覆现有制度而推动仅有的一点东西。
最后,我可以说,并非任何人都必须成为社会主义者,也没有必要以任何方式让自己为社会主义运动而烦恼。甚至连穷苦受难者也乐于得知,他们的苦难是无法解除的,因为得知这一点后能使他们摆脱那种想要发送自身境况的令人烦恼的责任。至于富有的人更乐于得知,他们的富有也是命中注定的。这样,普通的宿命论经济受到了所有阶级的欢迎,而社会主义只能为少数人所接受。这些人不过是精力过剩、需要发泄、而且欣赏所谓诚实的义愤这一奢侈品而已。可惜社会主义经济实际上也是宿命论经济。进货不会因大多数人不懂得达尔文或不相信达尔文而止步;你们也可以把卡尔·马克思及其学派说得一文不值,却仍丝毫不能阻止那些已引起你们注意的力量之行动。假如不巧,那些力量把你们碾成齑粉——这是很可能的,你们或许可以用这样反省来安慰自己:既然你们一直是你们时代的忠诚儿子,又始终踏实于你们时代的原则,受你们时代的意向支配,那么你们被碾成齑粉的日子来得越早,你们身后的世界因而将变得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