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罗密多心经》,简称《心经》,是一部几乎家家都念诵,人人皆知的佛经。这同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两句圣号一样的普遍于人间。这部《心经》,从汉译佛经流通方面观之,可说是“风行天下”,并且持诵者亦多,其普及程度非常的广。虽然言简文略,全文仅仅二百六十字,但含义却极广博而精深。它在一代圣教中的地位,算是一部很重要而负有声望的经典;六百卷般若经当中,最简括切要、提纲挈领者,当推《心经》了。
原文
观自在菩萨①,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②,照见五蕴皆空③,度一切苦厄④。
注释
①观自在菩萨:先从字面上来解释,“观”字,非眼观之观,乃心观之观。即是以自心观照身心世界之境,破除一切执著。“自在”,即一切都不再是挂碍,一切都已安然,对于万事万物产生随缘的态度,对一切的外境外缘也就能随意而自由自在。“菩萨”即菩提萨埵之略称,意思为求大觉之人、求道之大心人。即指以智慧上求无上菩提,以悲下化众生,修诸波罗密行,于未来成就佛果之修行者。亦即自利利他二行圆满、勇猛求成佛者。观自在菩萨,合起来说,就是能观照自心,不为世间或出世间的万物所动,心中常能住寂,又能以智慧悲悯众生,自己已经得到解脱无碍,并能使他人也得解脱无碍自在的觉有情。从菩萨名号来解释,观自在菩萨,又作观世音菩萨。以慈悲救济众生为本愿之菩萨,即闻众生悲苦之音而进行予乐拔苦的救济工作。观世音菩萨与裟婆众生特别有缘,随类现身,寻声救苦,这是菩萨历劫度生的悲愿,因此观世音圣号来得格外普遍,同时也可说是因为这位菩萨的悲心救苦利生事业之深入人心的一种表征。以菩萨有大智故,于一切事理悉皆通达无碍,所以称观自在;有大悲故,能够随类现身,寻声救苦,所以称观世音。
②般若波罗密多:又作般若波罗密、般罗若波罗密。意译作慧到彼岸、智度、明度、普智度无极等。为六波罗密之一,十波罗密之一。般若译为智慧,即明见一切事物及道理之高深智慧。波罗密译为度或到彼岸,通常指菩萨之修行而言,即菩萨通过自行化他之事,由生死之此岸到达涅槃之彼岸,故称到彼岸。因此般若波罗密即观照诸法实相,而穷尽一切智慧之边际,度生死此岸至涅槃彼岸之菩萨大慧。菩萨为达彼岸,必修六种行,即修六波罗密。其中之般若波罗密,被称为“诸佛之母”,成为其他五波罗密之根据,而居于最重要之地位。
③照见:照是观照,见即彻见。即以般若智慧体察一切事物皆是因缘和合的。五蕴:又作五阴、五众、五聚等。蕴是积集、类别的意思。佛教将包括个人身心与身心环境的一切物质与精神分成五种“聚集”,故称为五蕴。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一)色蕴:色就是一般所说肉体或物质,其语义即为物质或肉体的积集。(二)受蕴:受是领纳义,即肉体对境之感受与精神之知觉等的感受作用。(三)想蕴:即对于已受境界,重加分别想象。亦即对外境而在心中想象事物种种相貌形状之作用。(四)行蕴:行是迁流造作义,前灭后生,念念不停,所以叫做行,即意志与心之作用。(五)识蕴:识是了别义,即了别和识知所缘所对的事物。这里说五蕴皆空,意谓不论物质现象(相当于色)或精神现象(受、想、行、识)均属因缘所生法,无固定不变之自性,唯有假名,而无实体。
④苦厄:苦,是苦恼,能逼恼身心。厄,是灾厄,即指祸患险难。这里指若能照见五蕴都是空的,就能登至彼岸,自可度脱一切烦恼生死之苦厄。
译文
观世音菩萨,修习深妙般若,功行到了极其深妙的时候,观照彻见五蕴都是因缘和合的,并没有自性,当体即空,除去了造业受苦的根源而无有烦恼,因而得以度脱一切烦恼生死之苦厄。
原文
舍利子①,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②,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注释
①舍利子:即舍利弗,是此经的当机者,又作舍利弗多、舍利弗罗、舍利弗怛罗、舍利弗多罗、奢利富多罗、奢利弗多罗、奢喇补怛罗、设利弗呾罗等。是佛陀十大弟子之一。其母为摩伽陀国王舍城婆罗门论师之女,出生时以眼似舍利鸟,所以命名为舍利;故舍利弗之名,即谓“舍利之子”。舍利弗自幼形貌端严,年少时修习诸技艺,通晓四吠陀。十六岁时即能挫伏他人之论议,诸族弟皆归服于他。幼时,即与邻村之目犍连结交,后因一次参加只离渠呵山的大祭,见到群众杂沓,油然心生无常之感,遂相约投六师外道中之删阉耶毗罗胝子出家学道。仅七日七夜即会通其教旨,成为其门人二百五十人中之上首,然舍利弗犹深憾未能尽得解脱。其时,佛陀成道未久,住干王舍城竹林精舍,弟子马胜比丘着衣持钵,入城中乞食。舍利弗见其威仪端正,行步稳重,遂问所师何人,所习何法。马胜比丘乃以佛陀所说之因缘法示之,令舍利弗了知诸法无我之理。舍利弗旋即与目犍连各率弟子二百五十人同时到竹林精舍皈依佛陀。皈依佛陀后,常随从佛陀,破斥外道,论究法义,代佛说法,主持僧事,领导僧团,多方翼赞佛化。在佛陀弟子之中,舍利弗与目犍连被称为佛陀门下的“双贤”,是佛陀弘法的左右手。而舍利弗复以聪明胜众,被誉为佛弟子中“智慧第一”。舍利弗一生为僧伽长老崇敬,且屡为佛陀所赞美。后较佛陀早入灭,七日后荼毗,葬遗骨衣钵于祗园,须达多长者还为他建了一座塔。
②“色不异空”四句:“色”即物质,“异”字除作各异的解释外,还可作离字解。“空”指虚空、真空。空的意思并不是说没有色就是空,或者说色灭为空,因为空并不是空无所有,不是虚无。缘起假象谓之“色”,缘生无性谓之“空”;所谓色虽分明显现而无实体,故说色不异空;虽无实体,而分明显现,故说空不异色。空与色本来就是不可以分析为二的。色身借四大和合而成,自体就是空,一切色法皆藉众缘而生起,本无自性,莫不当体即空;四大若离散,则复归空无,故说色即是空。人间之物质、身体本系空无实体,而由地、水、火、风四大和合而成,故称空即是色。括要而说,因缘起而性空——“色不异空”,依性空而缘起——“空不异色”;缘起无自性当体印性空——“色即是空”,性空为缘起所依即是缘起之本体——“空即是色”。所谓五蕴皆空,意谓不论物质现象(相当于色)或精神现象(受、想、行、识)均属因缘所生法,无固定不变之自性;若以其为实有自性,则是虚妄分别,故色之本质为空。也就是说五蕴与空是不异,而且相即。
译文
舍利弗!世间存在的(色)本来就与空不是异质的,作为存在之底蕴的空也与任何物质形式没有什么不同。那么,物质的本体就是空,空的现象就是物质。人的受、想、行、识也应该看作是这种“色”与“空”的统一。
原文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①,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②。
注释
①诸法空相:“诸法”又作万法。现代语称之为存在、一切现象等。此处指五蕴诸法,也包含之后的六根、六识、十二因缘、四谛等。“空相”指诸法皆空之相状,或指真空之体相。因缘生之法,无有自性,即空之相状。《大智度论》卷六云:“因缘生法,是名空相,亦名假名,亦说中道。”这里意谓色、受、想、行、识五蕴等诸法,皆是缘起性空的一种现象,当体即是空相,所以说诸法空相。
②“不生不灭”三句:这是在讲一切事物的空的状态,其状态是什么呢?即: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为什么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因为在空性中,是不存在生、灭、垢、净、增、减的,一旦我们体证了这种空性,内心也就不存在生、灭、垢、净、增、减等的分别,自然也就达到了一种没有妄想执著的心境。世间一切事物与现象,实相理体真常不变,并不能特意使其生,也不能破坏而使其灭;亦不是以般若照见后才谓之生(本来不生),亦非般若未照见前就没有所谓的灭(本来不灭),所以说不生不灭。实相理体本来空寂,并非可以染之使其垢,治之使其净;也不因被恶的因缘所染而变为垢,或为善的因缘所熏习而成净,而本来无所谓净或垢,所以说不垢不净。实相理体本自圆满,无法加之使其增,损之使其减,所以说不增不减。
译文
舍利弗!这些五蕴等一切诸法,是因缘和合的,当体即是空相,本来没有所谓缘聚为生,和缘尽为灭;不因被恶的因缘所染而变为垢,亦不为善的因缘所熏习而成净,也不是悟时为增,迷时为减的虚妄之相。
原文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①;无色、声、香、味、触、法②;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③;无苦、集、灭、道④,无智亦无得⑤。
注释
①眼、耳、鼻、舌、身、意:即六根,又作六情。指六种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根,为认识器官之意。眼根指视觉器官及其能力;耳根指听觉器官及其能力;鼻根指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指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指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指思维器官及其能力。前五种又称五根。五根乃物质上存在之色法,即色根。意根则为心之所依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即无色根。
②色、声、香、味、触、法:即六尘,又作六贼。色尘即眼所见的一切对象,眼根对于色尘而生眼识。声尘即耳所闻的一切对象,耳根对于声境而生耳识。香尘即鼻所嗅的一切对象,鼻根对于香境而生鼻识。味尘即舌所尝的一切对象,舌根对于味境而生舌识。触尘即身所觉触的一切对象,身根对于触境而生身识。法尘即意所缘的一切对象,意根对于法境而生意识。尘即染污之义,谓能染污情识,而使真性不能显发。众生以六识缘六尘而遍污六根,此六尘在心之外,故称外尘。此六尘犹如盗贼,能劫夺一切之善法,故称六贼。六根与六尘的相互作用使众生生出了种种虚妄分别心,造作种种业因,感受种种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