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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驼背人(3)

“这一点,你尽管放心是了,因为我已经采取了预防措施。我从贝克街雇请了一个小男孩,我让他死死地看着那个人,这个男孩会像芒刺一样地跟着他,怎么也甩不掉。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假如我再耽误你睡觉,我就是犯罪了。”

中午时分,我们来到了惨案发生现场,然后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即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自己的感情,我还是能一眼看出,他是在竭力抑制他的兴奋情绪。我自己一方面是出于好奇,一方面是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这是我每次和他在查案时都体验到的。

“就是这条街,”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两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啊,辛普森来汇报了。”

“他就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个子矮小的阿拉伯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

“做得好,辛普森!”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拍着流浪儿的头,“快来,华生,就是这幢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前来。过了一会儿,我们就和我们想找的人见面了。尽管天气暖和,这个人却仍然蜷缩在火炉旁,而这间小屋子闷得像个烘箱一样。这个人弯腰曲背,蜷缩坐在椅子上,给人一种无法形容的丑陋感。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这张脸虽然枯瘦黝黑,但从前一定是十分英俊的。他疑惑不解地看着我们,眼睛发黄,略含怒色,他既不说话,也不起身,只用手指了指两把椅子,示意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前不久从印度来的亨利·伍德先生吧,”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我们是为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而来的。”

“他的死与我有什么关系?”

“这正是我要弄清的问题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以谋杀罪而受审。”

这个人猛地一惊。

“我既不认识你,”他大声嚷道,“也不知道你是怎知道这件事的,但是,你必须发誓,你对我所说的毫无半句谎言?”

“我发誓,警方只等她醒过来,然后就逮捕她。”

“天啊!你是警察署来的人吗?”

“不是。”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伸张正义,人人有责嘛!”

“你听我一句话,她是无辜的。”

“那么犯罪的人是你了?”

“不,我没有。”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他的死是上天的报应。不过,请你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亲手砸碎了他的狗脑袋,那么,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如果他不是因为问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势必也要宰了他,用他的血来洗清我心中的冤屈。你不是要我讲一讲事情的经过吗?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因为我对这件事情问心无愧。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现在看到的我,后背弯曲得像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一一七步兵团当兵的时候,亨利·伍德下士是最英俊的小伙子。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前几天死去的巴克利和我是同一个连的军士。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不错,一个双唇间最富有生命气息的漂亮姑娘——名叫南希·德沃伊,她是陆战队护旗上士的女儿。那时有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了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她爱的那个人就是我。你们看到蜷缩在火炉边的这个可怜虫,再听到我说那时正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你们一定会笑掉大牙的。

“哎,虽然我赢得了她的那颗纯真的心,可是她父亲却把她许给了巴克利。那个时候的我,冒冒失失,做事不顾后果,而巴克利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已经有了显赫的军功。可是那姑娘对我真心一片,那时如果没有发生印度叛乱,致使全国混乱不堪,我早就把她娶到手了。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其中包括我们的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另外还有许多平民和官兵家眷。我们被一万叛军团团包围在那里,他们就像一群凶猛的猎狗向围在笼子里的一只耗子张牙舞爪。大约两个星期后,我们的饮水用光了。我们能否与正往内地开来的尼尔将军的纵队取得联系,也是个未知数,而这是我们唯一得救的希望,因为我们不能指望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于是我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由于巴克利军士比谁都熟悉当地的地形,于是我就找他商量突围的详细情况。他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让我按图穿过叛军的防线。当天晚上十点钟,我便开始上路。城里有一千多条生命在等待援救,可是那天晚上,我在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想念的却只有一个人。

“我路上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们原本指望它掩护我通过敌人的岗哨,可是当我匍匐行至河道拐弯处时,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圈,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我。刹那间,我被一棒打晕过去,我的手脚被绑得严严实实。可是,我真正的创伤是在心里而不是在头上,因为当我醒过来听他们谈话时,尽管他们的话我懂得不多,但我也听得十分清楚,原来我的战友,也就是替我安排突围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着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我不需要详细讲述他是怎样出卖我的那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第二天尼尔将军领兵前来解了布尔蒂军民的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155155一起带走了,很多年来我没见过白人的面孔,受尽折磨。我便设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看见,我现在的这副模样,就是他们弄成的。几个叛军逃到了尼泊尔,把我也带上了,后来,我又被带到了大吉岭。

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叛军杀死了,于是我又一度成了他们的奴隶。我逃走之后,没有往南走,而是往北走,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漂泊了好几年,最后又回到了旁遮普。在那里,我多半时间跟土着人生活在一起,跟他们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计。我一个可怜的残废人,回英国去又有什么用呢?

难道回去在老战友面前丢人现眼?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意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朋友认为我已经直挺挺地死去,也不愿让他们看到我还活着,像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一根拐杖蹒跚而行。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认为。我听说巴克利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扶摇直上,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吐露真情。

“但是人到老年,思乡之情便油然而生。好多年来,我做梦也在想念英国的绿油油的田野和山峦。我最后下决心在死之前再看一眼故乡的田野和山水。我一点一滴地积聚回家的盘缠,然后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军人的生活,知道怎样讨好他们,并以此赚钱维持生计。”

“你讲的故事是非常生动感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我曾经听人说过,你遇见了巴克利夫人并彼此认出来了。我想,你后来尾随她回家,并从窗口外面目睹了她和她丈夫间的争吵,毫无疑问,她当面数落了她丈夫对你的行为。你当时情绪激动,便跑过草坪,冲着他们翻窗而入。”

“的确是这样,先生,他一看到我,脸色突变,我还从没有见过那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仰面倒下,头就撞倒在炉子挡板上面。其实,他是在摔倒之前就死了。我根据他的面部表情判断他已经死了,这就像我现在坐在炉火旁看书本一样清清楚楚。我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就像一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那么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赶快从她手中拿起开门的钥匙,准备开门呼救。

可是这时我觉得还是别管它的好,不如就此走掉算了,因为这件事情对我很不利,一旦我被抓住,我的秘密就会暴露无遗。我匆匆忙忙随手将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手中的手杖,然后去捕捉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飞快地逃离了那间屋子。”

“谁是特笛呢?”福尔摩斯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拉开屋角上一只笼子的门,突然笼子里溜出来一只漂亮的红棕色小动物。它身子瘦小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细长的鼻子,还有一双很好看的红眼睛,我还没有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呢。”

“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有些人这样叫它,也有人把它叫做獴,”那个人说道,“我把它叫做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动作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天晚上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游戏,给士兵们取乐。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

“好的,假如巴克利夫人病情严重,我们还会来请教你的。”

“要是那样的话,我会自己去的。”

“如果没什么问题,那也不必把死者的丑闻重新翻腾出来。虽然他行为龌龊下流,但是,三十年来,他因为自己的卑鄙行为一直受到良心的苦苦责备。就这一点,你也该满意了。啊,墨菲少校在街道对门。再见,伍德。我想知道昨天以来又发生什么事情了没有。”

少校还没有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赶上他了。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庸人自扰了吧。”

“那么,是怎么回事呢?”

“刚刚验完尸体。法医证明,上校的死是因中风引起的。你看,这原来是一件相当简单的案子。”

“啊,再简单不过了,”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华生,走吧,我想奥尔德肖特镇没有我们的事了。”

“还有一件事情,”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我亲爱的华生,如果我真是你所喜欢描述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出这整个故事。显然,那是个斥责的字眼。”

“斥责的字眼?”

“是啊,你知道,大卫也不时做错事,而且有一件错事同巴克利军士一模一样。你记得乌利亚和拔示巴这个小故事吗?我恐怕我对《圣经》知识有点遗忘了。不过在《撒母耳记》第一章或者是第二章,你可以找到这个故事。”

(刘更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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