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本市场问题研究
1. 2004年资本市场问题研究的新特点
与2003年相比,2004年对资本市场问题的研究,虽然发表论文总数和所占比例都有所下降,但仍然位居热点问题第一。在研究内容方面,2003年关注的一些焦点问题在2004年得到继续关注,如资本市场效率、资本资产定价、上市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监管,而2003年讨论较多的资本市场与货币政策关系,以及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在2004年则基本不再受到重视,取而代之的是对资本市场发展问题及股权结构的研究。在资本市场效率的研究方面,2003年主要通过一些模型进行实证检验,2004年则更多的采用案例研究,如利用公司股票名称变更“事件”、“利好”与“利空”消息事件等来检验资本市场效率;在资本资产定价的研究方面,2003年更多地探讨了中国股市的风险溢价问题,而2004年则侧重于CAPM模型、套利模型在中国的运用;在上市公司治理的研究方面,2003年主要研究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而2004年则从股权结构的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在资本市场监管的研究方面,2003年主要强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财务监管以及监管的国际化问题,2004年则主要强调要完善监管制度(包括有效的监管程序和完善的市场机制)。
2.资本市场的发展问题
陈梦根认为沪深两所成立后,中国证券市场在行政机制的强力介入下走上了政府推动型成长道路,这种路径变迁带动了证券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张,但是效率低下逐渐成为制约当前市场发展的一个根本性矛盾。中国证券市场下一步发展的关键在于提高市场效率,而这有赖于实现证券市场成长路径的回归,为此,必须大力推动以市场化为主题、以效率为导向的新一轮制度创新。①吴晓求认为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主要面临三大问题:透明度、资金多元化和股权分裂。其中透明度问题是全球资本市场面临的共同问题。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解决透明度问题,不能解决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如实地向社会披露信息的问题,那么资本市场就没有发展前途。资金多元化问题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中国资本市场如果要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基础,我们就必须推动资本市场资金渠道的多元化。股权分裂是中国资本市场目前面临的根本性问题。中国资本市场规范和发展的重点,是如何建立一个具有完整流动性的市场,而不是流动性分裂的市场。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大多源自于股权分裂所决定的制度缺陷。②吴晓求在另一篇文章中特别指出,股权流动性分裂具有八大危害:(1)损害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利益的一致性;(2)是市场内幕交易盛行的微观基础;(3)引发市场信息失真;(4)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扭曲的战略行为;(5)是中国上市公司疯狂追求高溢价股权融资的制度基础;(6)造成了股利分配政策的不公平,利益分配机制处在失衡状态;(7)使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带有浓厚的投机性;(8)客观上会形成上市公司业绩下降、股票价格不断下跌与非流通股股东资产增值的奇怪逻辑。为此,吴晓求认为,要使中国资本市场有一个坚实、平等的制度基础,要使中国资本市场有一个蓬勃发展的未来,惟一的出路是必须进行股权的流动性变革,以形成一个利益机制一致的股权结构。①汪昌云、汪勇祥认为,国有股、法人股的存在降低了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导致证券定价缺乏效率,从而降低了社会福利。为此,必须对国有股和法人股进行流动性变革,以合理的方式消除国有股所包含的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促进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流动性变革的关键在于国有股的合理定价,因此,在国有股定价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非流通股的控制权溢价、非流通股在投资者财富中所占的比重、流通所受限制时间的长短及股价波动性等因素。②王国刚认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经济运行中发生了债务性资金相对过剩和资本性资金相对紧缺并存的现象,要解开这一资金供求的“死结”,必须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这既是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有利于建立防范金融风险的市场机制。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应避免三种倾向,即避免单纯追求建立全国统一市场、避免运用行政标准规范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发展、避免由行政部门承揽市场微观主体的非系统性风险。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创新工程,它既要进行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也要进行市场创新和运作方式创新,还要进行产品创新和机构创新。③
3.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治理
王志诚、张翼研究了上市公司大宗非流通股权转让对公司市场价值的影响。他们利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1995~2000年间的大宗非流通股权转让记录,发现在中国大宗非流通股权转让的市场反应为正。其研究结果表明大宗股权购买者在公司监督和管理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④邵少敏、吴沧澜、林伟以浙江省的上市公司为例,就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结构、股权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独立董事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但是控股股东持有过高的股权比例是制约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他们支持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但是同时应该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改革,完全照搬英美国家的独立董事制度可能并不是中国二元体系下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最佳途径。①潘丽春借鉴美国的经验,认为收购接管可以从激励机制、经营约束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因而,中国完全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但前提是要必须切实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和执行;合理定价非流通股股权;提高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力度。②施东晖、司徒大年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现状、影响因素以及与绩效的关系进行了经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总体不高,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水平具有显著影响,政府控股型公司的治理水平最高,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型公司的治理水平要高于国有法人控股型公司,而一般法人控股型及股权分散型公司的治理水平介于前两者之间,但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治理水平对净资产收益率有正向影响,但对市净率却有负向影响。③曾庆生分析了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上市行为以及捆绑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分析结果表明,地方政府主导捆绑上市,不仅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而且导致公司治理缺陷;作为大股东的地方政府听任第二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股东利益,而其自身利益却在股权转让即MBO中得到均衡。因此,在分析中国公司治理问题时,政府治理影响不容忽视。④陈共炎认为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当股权结构同股东性质结合起来考察时更是如此。但是,股权结构只是影响公司治理的一个因素,不存在最优或合理的股权比例结构。股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与股权分散的治理模式一样,都可能损害公众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试图使各股东均匀持股并适度参与公司治理的努力,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⑤李维安、张耀伟认为董事会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会治理状况的改善对公司绩效的提高至关重要。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状况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公司治理绩效与董事会治理水平之间呈现一种倒U型曲线关系。该结论的政策含义是,在当前董事会治理缺乏外部治理机制、大股东治理弱化、内部董事间的相互监督和经理人持股的激励效应都不强的情况下,董事会治理改革的关键是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治理机制。①
4.信息与资本市场效率
翟林瑜认为现实中的资本市场是远离理想中的资本市场的,基于理想市场的事件研究这一实证分析手法有很大局限性,我们应对市场中信息的不完全性、信息的非对称性以及投资者的有限理性等给予足够重视,加强对如何提高现实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的研究。②刘力、田雅静对中国A股市场股票名称变更事件的市场反应的研究发现,不具有任何经济意义,也不向市场传递任何新信息的公司股票名称变更“事件”可以像具有经济意义、包含新信息的“事件”那样引起股票价格的显著波动,而且这一波动呈现出过度反应特征。这种股价波动可能与中国A股市场投资者的投机行为有关。这一研究为探讨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和研究投资者对信息的反应特征提供了新的线索和资料。③陆蓉、徐龙炳认为“利好”和“利空”信息对股票市场具有不平衡性的影响,研究这一现象对资产定价、投资组合构造及风险头寸确定都有重要作用。而新信息的出现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应该区分股市所处的位置,这一点正是已有的波动性研究所忽视的。为此,他们将股票市场波动划分为“牛市”和“熊市”两个阶段,采用EGARCH模型实证研究我国股票市场在牛市和熊市阶段对“利好”与“利空”的不平衡性反应特征,以期为投资者选择投资策略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④顾娟、刘建洲研究了信息不对称与股票价格变动,他们的结论是:(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对资产的预期提高,则资产的均衡价格升高;反之则相反。(2)如果是有利的信息,那么获得信息的投资者的比例越小,资产的均衡价格就越高,收益就越大;如果是不利的信息,那么获得信息的投资者的比例越大,则损失越大。(3)获得信息的投资者的比例越大,则整个市场的风险溢价水平也越低。①段进东、陈海明对我国新股发行定价的信息效率进行实证研究,他们发现我国新股发行价格基本反映了新股发行量、发行前市场景气度、归属行业、盈利因子n及规模因子r4等因素或信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新股发行定价具有一定的信息效率。然而,新股发行价格却没有反映出新股发行前市场风险指数、注册地域、公司历史、主承销商声誉、偿债因子及成长因子等因素或信息,即新股发行价格在体现与发行公司相关的这些因素或信息方面仍较为有限。总体而言,我国新股发行定价的信息效率仍较为有限。②
5.上市公司绩效研究
方芳、闫晓彤研究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他们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降低有利于公司综合绩效的提高。因而他们主张我国上市公司应调整和优化股权结构,采取一定措施降低股权集中度,降低国有股权比例,使国有股权持股主体多元化、分散化。③于东智、池国华研究了董事会规模、稳定性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他们的经验分析证实了“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指标之间存在着倒U型的曲线关系”和“公司以前年度的绩效水平越好,董事会的稳定性越强”这两个理论假设。与此同时,“治理改善”和“跳船效应”假设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都未得到证实。④李善民、朱滔等人通过对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配对组合绩效的实证研究表明,收购公司绩效逐年下降,目标公司绩效则有所上升,整体而言上市公司并购绩效显著下降;绩效改善的收购公司在并购前相对于所并购的目标公司在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而绩效改善的目标公司在并购前却仅在税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绩效改善的配对组合方式呈现明显的“强—弱”搭配特征;收购公司绩效改善可能主要来源于分享目标公司所享有的优惠政策,而目标公司绩效改善则可能来源于管理能力的提高、市场势力的增强和经营协同等方面。①范从来、叶宗伟研究了上市公司债务融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他们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比例的增加能提高公司的价值,但是提升的幅度不大,作用不是很明显。②王克敏、陈井勇研究了股权结构、投资者保护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作用的强弱受到投资者保护程度的影响。当投资者保护增强时,大股东对管理者的监督力度降低;当投资者保护减弱时,情况则相反。这表明大股东的存在可以作为投资者保护的一种替代机制。鉴于此,国有股减持的改革不能盲目进行,而应以良好的投资者法律保护为前提,同时应积极培育具有监督作用的大股东。③
6.资本资产定价研究
吴世农、许年行以1995年2月~2002年6月深沪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考察和对比了三个定价模型———CAPM、三因素模型和特征模型。实证研究发现:(1)中国股市存在显著的“账面市值比效应”和“规模效应”,但对于小公司则不存在“1月份效应”;(2)三因素模型比CAPM能更好地描述股票横截面收益的变化;(3)基于“股票横截面收益是由公司特征决定”的非理性定价理论的特征模型不成立,而基于“股票横截面收益是由风险因素决定”的理性定价理论的三因素模型成立。这说明,账面市值比和公司规模这两个变量代表的是一种“风险因素”,并非“特征因素”,因此中国股票横截面收益的变化取决于风险因素,而非特征因素。④苏冬蔚、麦元勋研究了流动性与资产定价问题。他们通过检验交易频率零假设和交易成本备择假设,深入分析我国股市流动性与资产定价的理论与经验关系后发现:我国股市存在显著的流动性溢价,换手率低、交易成本高且流动性小的资产具有较高的预期收益;产生流动性溢价的原因是交易成本而不是交易频率;与国外股市相似,小企业收益率高于大企业,价值股收益率高于成长股。因此,我国股市并非令人无法捉摸,流动性、规模和价值效应都是资产定价的因素。①刘霖、秦宛顺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套利定价模型。他们以最近6年沪深两市的股票价格数据为依据,利用因子分析方法检验了影响股票收益率的因子数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套利定价模型在中国股票市场的适用性做了细致的检验。研究发现,影响股票收益率的因子有9个左右,明显多于美国股市上的因子数目,但套利定价模型并不适用于中国股市,这很可能意味着中国股市没有达到充分竞争的要求,市场中可能存在套利机会。②王晋斌依据1994~2001年底的上市公司样本财务数据,证明了中国股市存在显著的价值溢价。CAPM模型较好地解释了HB/M组合的投资溢价,而加入HB/M组合和G组合溢价之差这一解释因子提高了模型的拟合度。在HB/M组合溢价与规模溢价之间存在相反趋势关系的结论下,股票规模的选择可能不是构造能够取得超额报酬的投资组合的有效方法。过高的价值溢价则可能表明中国股市总体上尚未形成价值投资风格,对HB/M类公司的信息挖掘尚不充分。③陈彦斌、周业安构造了行为资产定价的一般均衡研究框架,指出了此框架与行为金融理论的区别,并在此框架下,对当前流行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进行综述。④
7.资本市场的监管
贝多广、陈德兵、朱晓莉认为对资本市场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监管层面的改革,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监管理念的转变。资本市场是发行人和投资者资金供求匹配的平台,监管的核心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问题。因此监管者仅仅应是资本市场的监督者和维护者,而不是投资者的最终诉求对象,从而真正实现资本市场的整体运作的市场化。二是监管手段的转变。放弃若干财务指标上的硬性规定,从充分信息披露的角度实现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三是监管力度的强化。明确不同市场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对违规者施以严厉处罚,维护市场信心。四是对市场运作机制的有效发掘。让市场各参与方在守法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利益进行创新,促进各种新型金融工具的推出,丰富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并通过市场化的价格发现机制匹配不同的风险偏好和产品供需,最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①肖星、陈晓、王永胜通过对蓝田股份的案例研究发现,仅仅有了形式上与国际接轨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要完善与之相配合的各种制度(包括有效的监管程序和完善的市场机制)。规范企业行为最有效的办法是让企业与政府分开,更多地接受市场的考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好办法是让投资者拥有良好的交易平台和可用来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②阎长乐从压力、机会、合理化三个方面着重分析了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条件,并从收入、成本、减值准备和追溯调整四个方面介绍了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常用的方法,从而提出遏制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对策,以达到有效治理的目的。③卢春泉认为构建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对发行人和投资者具有约束和激励功能的监管机制、由市场调节的定价机制、准确及时传递和反馈的信息披露机制,从而切实保障证券发行市场信息公开、价值形成公正、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利益公平。因此,科学的发行监管制度由体现以上三项机制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定价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构成。④
(二)“三农”问题研究
1. 2004年三农问题研究的新特点
从数量和重要性来说,在2004年的热点问题中,三农问题依然与2003年一样高居第二位,而且数量和占论文总数的比重都大大增加,数量从69篇增加到97篇,比重也从3.89%大幅度增加到5.03%。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三农问题更重要了,大家更重视了,而且三农问题的解决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同时,这也说明了三农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经济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从内容上说,与2003年相比,2004年的三农问题研究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农业和农村问题的主题内容相似,只是稍有不同。以农业问题为例,2003年农业问题分析主要包括农业发展(农业工业化和现代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国际)竞争力(涉及粮食市场化改革和粮食安全问题)、农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和土地流转)、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粮食流通市场化主体建设),对农业保险等问题略有提及。相比之下,在2004年对三农问题的研究中,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内容减少,农地问题有所扩展并且数量较多,农业税和税费改革的内容也有所增加。(2)关于农民问题的论述出现了以往没有的新内容。与2003年的重点不同,2004年对农民问题的探讨不再主要局限于农民负担和农民收入上,同时,对农民负担的涉及很少,而对农民收入的分析也转向了通过具体途径或者实践来探讨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对农民工、农家变迁(或农民身份的转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就业、农村人力资本、农户行为等内容的关注度有所加强。这主要是因为,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产业结构的转变,与农民相关的内容也有了新的内容,如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市民化等。(3)在主题内容相同的基础上,分析的角度也有所变化。例如,在农业发展问题上,2003年的研究强调从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关系上调整农业发展的战略,而2004年研究了农业发展的历史和变化,并分析了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并提出了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这表明,知识化的兴起和发展越来越使技术对农业发展的关键作用凸现出来,农业工业化和知识化成为快速发展农业的必然选择。
2.农业问题的研究
第一,农业发展问题。黄季回顾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和变化,并提出了影响我国农业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他认为,在过去20年,我国农业发展不仅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而且也经历了明显的结构性调整。变化同时发生在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在需求方面,收入提高、人口增长、城镇化和市场发育是引起食品需求增长和消费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在供给和贸易方面,国内生产增长超过国内食物需求的增长。这些变化使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一个食品净进口国变为食品净出口国。我国的经验也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完善的科研体系和农业基础设施、制度创新、价格改革与市场开放对提高国家农业生产力和保障食物安全的重要性。在所有这些因素中,技术是促进中国农业生产提高的最重要因素。①在知识经济发展的今天,我国农业发展必然是农业工业化和知识化,也就是农业现代化。乌东峰认为,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着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农民组织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及时和准确的信息,对他们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运筹非常重要。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信息技术有着巨大的应用空间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推进农业信息化,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国现代化农业的战略选择。②
第二,农业竞争优势问题。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单纯的比较优势理论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于对我国农业竞争力进行指导和评价,一个国家的农业要想具有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具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运用钻石理论框架,李建平等人从生产要素方面、国内需求条件方面、农业的相关与支持产业方面和农业生产者的组织结构、经营战略、同业竞争方面分析了制约我国农业市场的竞争优势要素,他们认为,钻石体系各要素存在缺陷,某些要素优势被其他要素劣势抵消,没有形成各要素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运动。因此,要提高我国农业市场的竞争力,必须从钻石理论的内层和外层同时入手,改善整合各要素,以提高钻石体系整体运行质量。③
第三,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问题。对粮食生产的论述主要是从供给和需求的角度来分析的。杜青林认为,目前出现的粮食增产带有明显的恢复性质,当年粮食供需还存在一定缺口,发展粮食生产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根本上讲,解决我国的粮食问题,关键是要立足于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构建起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④陆文聪和黄祖辉通过构建一个涉及18种(类)主要农产品和7个地区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市场均衡模型并基于两种不同情景的模拟分析,从全国和地区两个层次上预测和分析了2006年和2010年我国稻谷、小麦和玉米三种粮食的供求形势。模型结果显示,未来几年我国粮食供求关系在总体上将保持基本稳定的发展态势,国内外粮价回升可使我国粮食生产在近期内取得恢复性增长。预计稻谷、小麦和玉米的总产量将超过4亿吨,粮食自给率在92%左右,国内粮食产需缺口将维持在目前的3 500万吨左右,其中小麦占3/5,玉米将从目前基本平衡转变为净进口。这种供求变化趋势同时也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华东和华南地区粮食缺口规模将不断扩大,东北和华北地区将呈现以玉米为主导的快速粮食生产增长态势并且超过需求增长,中南地区将从短缺转向粮食基本自给,西南和西北地区将继续保持现有缺口规模。为实现中国粮食供求的长期稳定与均衡发展,他们提出了涉及耕地保护、跨省区粮食贸易、国际粮食安全合作、价格增产效应和政府决策科学化等五方面的政策建议。①另外,王昭耀还分析了粮食生产中的粮食直补改革问题,他认为,粮食直补改革具有维护农业、农民利益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完善了党的农村工作政策。而深入推进粮食直补改革需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解决现行标准偏低的问题;提高政策导向性,使粮食补贴与种粮农民进一步挂钩;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形成机制,真正从政策上体现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②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以及我国加入WTO,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刘晓梅建立了新的更加符合实际的粮食安全系数计算方法,并运用这一方法对我国及其他主要粮食生产国或消费国的粮食安全状况进行了测算,结果指出,我国的粮食安全整体水平从世界范围来看是比较高的。③蒋庭松较详细地介绍了一个中国区域经济一般均衡模型CERD,并应用该模型对入世对中国粮食生产、贸易和自给率的影响进行了模拟。模拟结果显示,总体而言,入世对中国经济有益,但各地区和各部门受到的影响不一样。农业是受到冲击的部门之一,不过入世对农业的负面影响并不太大,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农业保护水平在入世前就比较低。尽管如此,对于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某些中西部农民而言,入世后收入可能下降,从而影响到他们的粮食安全。对此,他提出了入世后提高粮食自给率的一些措施,如提高对农业的保护和补贴、增加农业研发投入、增加对中西部的转移支付、改革土地使用制度以及进一步促进全球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等。①
第四,农地问题。主要包括农地制度、农地所有权改革、农地运营、农地管理和农地非农化等议题。
余明江和刘应峰认为,农地制度不合理是“三农”问题的根源,而农地制度存在问题的根本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不统一,这阻碍了土地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不利于农业竞争力的提高和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因此,他们提出了建立农村农地制度使用权代理所有权的设想,即在农地制度方面不改变目前农地所有权的性质,但可以在公有制的前提下,将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一种有效的统一。②
田传浩和贾生华利用2000年苏、浙、鲁1 083个农户的调查数据,对农地制度、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会显著影响其租入农地的行为,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越高,农户租入土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租入的面积也就越大。土地调整虽然降低了农户的地权稳定性,但是它也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流动,从而增加了农地使用权市场中的供给。在土地供给不足是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瓶颈的地区,土地调整还促进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③
从土地经营来看,万宝瑞通过对辽宁、广东、湖南、河南等地农村的调查发现,土地实行股份合作既是土地制度的创新,又是经营体制的创新,符合新时期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的方向和要求。但是,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必须有明确的定性和定位,必须具备条件,不搞“一刀切”,必须建立风险保障机制,确保土地收益,要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④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土地将转化为非农业用地,这就引发了许多相关的问题,如非农化的利益分配问题、非农化效率问题等等。罗丹等人认为,在农村土地非农化过程中,失地农民会迅速增加,目前已达3 500万人左右。但是由于大量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没有解决,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土地级差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而要建立完善的分配机制,就必须明确相关的利益主体及其目标,处理好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遵循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的标准,选择合适的土地非农化模式。①陈江龙等人将研究的注意力放在农地非农化效率的空间差异上,他们从比较优势的角度在理论上分析了土地资源空间利用效率配置与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系。通过计算省级区域建设用地和耕地产出效益,结果表明,我国土地利用效益存在明显的区域梯度差距;在产出效益的基础上计算土地利用的比较优势,结果表明我国东部和西部地区在建设用地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大部分中部地区则在农地利用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他们应用C-D生产函数测算了我国不同区域1989~2001年农地非农化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结果表明,东部地区非农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中部地区的1.24倍、西部地区的1.39倍。因此,他们认为,当前耕地保护政策中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以及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的分解方法没有考虑到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资源禀赋,没有发挥土地利用的空间比较优势原则,应当基于空间效率差异进行土地利用政策调整。②
第五,农业税和税费改革问题。洪凯等人系统计算并比较了农业与其他产业及行业间基于不同计算口径的名义税负水平、实际税负水平和农业内部行业间税负水平,并基于税种、人口、土地、财政、税收等因素,对省际、区际农业四税的整体水平和各类农业税收相对水平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发现,中国农林牧渔业名义税负较低,远低于二三产业和其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农林牧渔四个行业之间的税负水平差异依赖程度及农业四税占农林牧渔业产值的比例,东部地区最低,中部地区其次,西部地区最高;农民年人均缴纳农业四税的绝对数额中,全国平均相当于2.09亩地左右的农业四税,其中,中部地区最高,东部次之,西部最低。③赵德余等人对我国现行的农村税费体制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由于现行农村税费体制性质的扭曲及其设计的不合理,农业税制的缺陷和农村收费制度的种种弊端已经不断地暴露出来,并且明显缺乏社会公正性。虽然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的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持续、深入地推进改革,建立一个规范化的现代地方财政体制和农村税收制度还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困难。尽管最终将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地方财政制度和税收方案的目标模式还不甚清楚,但当前多数地方政府财政困难造成大量潜在的农村公共服务需求难以得到基本的满足的情况表明,重构地方公共财政制度和政府治理模式正是当务之急。①
第六,农产品出口问题。程国强评估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商品结构、地区分布、出口企业以及出口目的地的市场结构特征与变化,并进一步利用投入—产出方法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尽管中国农产品出口份额呈下降趋势,但农产品出口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战略作用。农产品出口不仅具有巨大的外汇贡献,还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了产业结构与贸易结构的升级,对农民增收和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具有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结构充分体现了中国农业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特征,东部地区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区域,占80%以上,农产品出口市场集中度仍然较高。为了进一步增强竞争力,我国必须采取政策,解决出口农产品质量不高,加工程度低,相关政策支持和服务不够等问题。②
3.农村问题研究
第一,农村消费问题。曹家谋从发展名牌产品的角度分析了农村市场的消费力,他指出,20世纪90年代主要支撑我国名牌产品发展的城市市场正在进入减弱期,而有极大发展潜力和需求总量的农村市场本应成为我国名牌产品持续发展的新的重要市场,但由于其消费力弱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消费力相对弱化的表现有:农村市场的相对消费规模越来越小,农村市场的消费结构升级延期,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相对下降。其弱化缩短了名牌产品的市场生命旺盛期,制约了我国名牌产品的规模扩张,扩大了我国名牌产品的经营风险,降低了我国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必须稳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购买力;对农民实施20年“回助”行动计划;流通渠道的制度创新,为农村提供适销对路、价廉物美的大众名牌。①柳思维分析了城乡之间消费品市场的差距,他认为,目前,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城乡消费及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差距仍在扩大,这些差距包括:城乡居民有效需求的差距、城乡消费品市场基础建设及流动业态结构的差距、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距及拥有耐用消费品差距、城乡消费品市场的管理及市场秩序的差距。他指出,尽管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初中期阶段以及城市化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城乡消费品市场发展必然有一个差距扩大的过程,但是,不能让这种市场差距任意扩大,应当努力实现消费品市场的协调发展,把增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提高农民人均有效消费需求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努力降低农民的消费成本,刺激提高其边际消费倾向;加快完善农村商品市场体系及网点建设,认真解决新形势下农民卖难买难的问题;重视发挥城市市场对农村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城乡消费品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注重对农村市场秩序的标本兼治,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②陈晓东和李晏墅分析了农村消费不旺的根本原因———农民收入水平太低。他们认为,只有农村人口的生活得到改善,购买力得到提高,中国国内消费市场才能启动,经济才能持续增长。推进中国农村流通现代化建设,将有助于解决比较突出的“三农”问题。他们建议:创建能够切实为农业、为农民代言的农业利益集团;加快农村流通组织和流通业态的现代化改造和创新;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逐步推进现代流通模式。③
第二,农村金融问题。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不发达将制约整个经济前进的步伐,因此,建立一套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制是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重大问题。王邦志等人对我国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现实进行了思考,他们认为,目前我国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是财政支农资金有效投入不足,缺乏统一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体系;从金融支农的角度看,整个农村缺乏明确的主导机构,各家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能力日趋弱化,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区域差别大,西部地区资金支农力度有待加强;农户资金供给不足,民间高利贷抬头。因此,我国应当组建稳定、高效、统一的财政支农管理体系,实行财政支农资金相对集中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逐步增加财政支农力度,形成政策性支农银行稳定的支农资金来源;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形成外部资金的导入机制,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构建职责明确、运转流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调整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和业务范围,赋予其一定权限的农村金融监管职能。①徐忠、程恩江分析到,我国利率政策扭曲导致了农村资金的外流和农村信贷供给的不足,同时也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率损失,进一步削弱了它们服务农村市场的能力。对农村信贷资金供给不足必须通过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价格形成机制来加以缓解,而政府扶持政策的着力点应该放在降低农村地区尤其是贫穷地区的信贷风险和信贷交易成本,而不只是用支农再贷款、扶贫贴息贷款来补贴农村金融机构。另一方面,打破农村金融市场垄断与利率市场化改革是解决农村金融市场问题不可缺少的两项改革。②田力等人运用戈德史密斯理论描述和测算了中国农村金融的理论容量和实际容量,认为在中国农村存在巨大的金融缺口,并有逐年扩大的趋势,这种缺口在中国农村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经济和体制根源,应当通过产业政策、国民收入分配政策、财税政策、消费政策、就业政策、缴存款政策的调整来解决这一问题。③刘福毅和邹东海认为,推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农村金融深化的必要条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对农村的资金供给等是符合当前实际的政策选择。④
第三,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梅金平和欧阳高晖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考察了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他们认为,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社区性金融机构。然而,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由于产权残缺和产权模糊不清,导致其效率低下、管理责任不明,亏损和不良资产的处理变得更加困难。他们提出必须对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革进行内涵式制度创新和外延式制度创新,真正建立起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①杨树旺和成金华通过分析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成效后认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并未因合作制改革的推进和发展空间的拓展出现改观,反而因业务的萎缩出现了局部的支付风险,并逐渐演化为系统性风险。目前改革的合作制困境有市场化困扰、法人治理结构存在内在缺陷、计划管理不当。他们进一步提出了改革的几点看法:改革框架的设计应遵循确定性和差别性原则、政府应及时从农信社的控制中退出并进行合适的配套改革。②周曙东和李文森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应当突破现有制度自我强化的束缚,真正从农村金融需求出发,进行制度重构。改革既要考虑现有机构向何处去,也要考虑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信用合作要不要搞,更要把满足“三农”金融需求作为制度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村信用社改革不能超前和片面强调产权清晰和风险责任,也不宜拘泥于经营技术的改善,而应以社区金融为基本制度定位,把现有农村信用社重组为社区性质的农村金融机构,并在引导和规范民间信用的基础上,放手发展农村社区信用合作,切实增加农村金融制度供给。③李新章以山东省宾州市农村信用社为个案,特别考察了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形成与处置情况,他认为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形成主要来源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成本(直接体现为政策性转嫁问题)、发展成本(直接体现为各类借款人逃废债务问题)、改革与发展交织的成本(典型体现是乡镇企业贷款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安排。他建议在处置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切实承担责任,履行承诺,帮助农村信用社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步伐;监管当局要完善监管手段,帮助农村信用社理顺外部环境,改善经营管理;农村信用社也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造性地开展清收处置工作。④
第四,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苏东海研究了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他指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慢,农民的贫困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彻底地解决,除了自然条件差、文化教育发展落后以外,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是其中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要解决贫困地区的温饱问题,当前要尽快建设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的重点是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方面,关键又是筹集农村社会救助资金。贫困地区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渠道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进行:建立中央政府专项社会救助资金、增加中央政府扶贫资金的投入、建立贫困地区社会救助基金、从发行的各种福利彩票中筹集一部分。①洪大用等人特别分析了后集体时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地调查的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日益面临困境,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五保对象应保尽保难、供养标准落实难、全面实现五保难、实施敬老院集中供养难、地区供养负担不均衡。农村集体的消解和五保供养制度调整滞后是五保供养工作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基于此,必须尽快改进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五保供养中的责任,及时调整五保供养制度,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②卢海元具体考察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保情况,他指出,被征地农民呈快速增长趋势,而法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足以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他们缺乏社会保障等制度的认可与保护,收入水平“先高后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处于低水平状态。为了适当地安置被征地农民,建议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预留必要的政策空间;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金;制定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就业促进政策,扶持其逐步致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③
4.农民问题研究
第一,农民负担问题。李茂生和陈昌盛指出,农民负担沉重且有加重的趋势,而县乡财政困难成为农民减负的最大障碍,现行的各种改革方案几乎没有跳出短期“并税除费”的框架,县乡财政困难依旧,难以长期保持农民减负,改革必须另辟蹊径。根据财税制度安排既要体现公平又要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福利的原则,他们提出了改革的如下思路:统筹城乡税制,保障农村有大致公平的公共品供给,裁减政府冗员和压缩政府规模。①
第二,农民增收问题。杨国林认为,增加农民收入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加快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广泛开辟农民增收的渠道;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深化改革,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创造宽松的环境;改善生产条件,加快科技进步,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和动力;努力提高农民素质,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切实改进领导作风,为农民增收提供组织保证。②孙继辉认为,完善国家对“三农”的优惠扶持政策,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创新体制和制度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保障,调整农业结构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性选择,加快城镇化建设,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③谭用发提出,入世后,我国农村存在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分散经营与规模生产的矛盾更为突出,抓好市场营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和紧迫。树立“以消费需求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营销意识,把对农业的管理由重生产管理转到重市场营销管理上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搞活农产品流通,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④另外,还有很多人提出了很多具体的促进农民增收的途径,例如,发展特色经济和劳务产业等等。
第三,农民工问题。农民工问题是农民问题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它影响着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社会的稳定,因此,国家和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程度越来越强。对农民工的分析主要包括对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的分析。杨思远指出,农民工的显著特点是具有双重经济地位,既作为农民获得农业收入,又作为雇佣工人获得工资收入。这种双重身份和经济地位使得其劳动力带有半商品的性质。半商品的劳动力使用价值在于能从事不同产业的劳动,而其价值就是廉价工资。廉价工资只包含维持劳动力自身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不含赡养家属及教育培训费用。廉价工资是国有资本、私人资本和国际资本竞相雇佣农民工的经济原因。⑤尽管农民工的工资很廉价,但农民工的工资依然难以如数按时发放,农民工的工资纠纷时常发生。杨瑞龙和卢周来运用契约理论解释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成因:首先,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并非农民工与直接“关系”雇主之间的非正式口头契约无法有效实施,而恰恰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应该由国家作为第三方强制实施的正式契约无法有效实施;其次,国家作为强制实施的第三方,无法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原因在于一方面国家拥有的部分绝对权力在追求租金最大化的动机下被滥用;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强制实施的直接工具的司法体系的相对权力又被强势利益群体所削弱,无法有效进行强制;再次,国家作为第三方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失效,导致农民工选择契约的其他执行方法,使得契约的实施由“公共强制”倒退回“私人秩序”,进而可能导致私人暴力的无序使用,危及社会稳定,反过来又迫使政府只能选择更大力度地实际使用权力;最后,国家要重新建立国家作为强制实施第三方在保护农民工权益中的权威,就必须考虑“第三方权力的最优化”问题。①于定勇进一步提出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的建议:有必要将行政保护手段提升或改变为法律保护手段;有必要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司法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切实完善和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第四,农家变迁问题。农家变迁是指农民的市民化,即农民的身份转变过程。王振通过对上海和安徽的农户调查,研究了工业化进程对农家经济的影响以及对农民社会阶层的分化。结果发现,由于不同地区工业化进程有着很大的差距,传统农家的变迁表现出完全不同的路径与特点。上海郊区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农家变迁即职业身份的变化,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农家变迁即农家举家向城镇迁移。安徽多数农家劳动力完成职业身份的变迁比经济发达地区延迟10~15年,极少数人移居城镇。目前这一进程之所以会如此缓慢,是因为城乡分割的社会福利政策使农民进城的成本很高,风险很大。要加快农家变迁的进程,必须改革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让完成职业变迁的农民也能获得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福利。②杜洪梅也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的扩张,将有越来越多的城郊失地农民在身份和职业上变为城市居民。这些已经或将要实现职业转换和身份转换人员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融入城市社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然而,城郊农民融入城市社会过程中呈现出了种种障碍:城郊农民“农转非”意愿不强;城郊农民转变为市民需要支付较高的成本,这影响其对身份转换的认同;城郊农民对城市生活心存疑虑,对未来生活预期不高;城郊农民对城市社会难以形成文化认同。因此,城郊农民融入城市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认真考虑满足农民转移到城市的意愿、需求和目的,进行有关制度创新与安排:应当加快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加快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创新,增强城郊农民融入城市社会的安全系数;加快与户籍直接相关的制度改革与配套。同时,还应当提高城郊农民的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变。①
第五,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就业问题。刘勇认为,农业剩余劳动力与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概念本质上有所区别,当前我国更具实践价值的是农业剩余劳动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构成中有绝对剩余和相对剩余之分,两者的产生机理差异导致了针对两者不同的转移战略选择。相对剩余劳动力必须依靠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进行内部消化,绝对剩余劳动力的外部转移重点在城乡“中间带”。对我国来说,解决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途径还在于壮大城乡“中间带”,在承接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增强城乡“中间带”的就业创造和劳动力吸纳能力。②章猛进提出,农民就业不充分、城乡就业差距大直接影响了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实现农民的充分就业不仅能够有效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而且是缩小四大差距,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的重要途径。促进农民充分就业,需要从多业挖潜、多轮驱动、多路并进等方面进行创新: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充分挖掘农业产业就业增加的潜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增强第二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大力发展小城镇和第三产业,让更多的农民到城镇安居乐业;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深化城乡配套改革,创造农民充分就业的好环境。③
第六,农村人力资本问题。陈玉宇和邢春冰通过考察人力资本(尤其是教育)在农村工业部门中的回报以及教育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了中国农村的劳动力市场和农村的工业化过程。农村劳动力市场从多个渠道给教育带来了回报。用Heckman模型估计,教育的工资回报在1991~1997年为0~5%,而且不显著。但是教育显著提高了人们到工业部门工作的机会,由此带来的回报在5%~7%。教育还提高了人们到高工资部门工作的机会,改善了人们的工作方式。①侯风云在对全国15省调查的基础上,使用计量经济学的相关模型估计了中国农村不同形式的人力资本的收益率。结果表明,农村劳动力教育收益率依然偏低,但教育收益率远高于工龄收益率;专业技能培训对于收入的影响远高于其他形式的人力资本投资,职业技术教育收益率与普通教育收益率相比不显著;身体状况对收入的影响在不同的农村劳动力群体中表现不同;教育对收益的影响远低于外出就业对收入的影响。因此,外出农村劳动力对城市劳动力就业的替代率很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并不会对城市劳动力就业造成威胁。教育收益率严重偏低表明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环境相当恶劣。②
5.城镇化问题研究
对于我国如何走城镇化道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课题组指出,“十一五”时期加快城镇化的战略选择是农民工市民化,寻找或创造非农就业机会以及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规划、规范和引导作用,积极推进中部人口大省的城镇化进程)。同时,他们还提出了“十一五”城镇化目标———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完善城镇结构体系,在扩大中小城市数量的同时,重视大城市数量的扩大和功能的提升。③顾钰民认为,解决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提高农民的收入,通过加快城镇化进程,以减少农民数量来增加农民收入是最有效的途径。解决农业问题的实质是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而城镇化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条件。解决农村问题的实质是在农村经济全面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向城镇转变。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加快中国城镇化的进程。①张鸿雁和陈俊峰认为,加快城市化既是缩小民族地区发展差距的主要途径,也是中国区域社会平衡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总体安全战略的重要选择。②漆畅青和何帆指出,城市化的最根本的推动力应该是市场化,而市场化的城市化进程和行政式的城市管理必然发生尖锐的冲突。顺从市场导向的城市化进程,需要政府更多地体察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尊重他们的生存权利,并且重视政府决策过程中的民主参与。③走城镇化道路,还要注重城乡统筹发展。王梦奎认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质,是注重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这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又是一个比较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农业生产条件总体不好,经济效益又差,现在还不可能用很大力量反哺农业,城乡差距会在比较长的时期内存在,特别是绝对差距。但是,现在就要强调统筹城乡发展,努力抑制差距扩大的趋势,减弱差距扩大的强度,积极为逐步缩小差距创造条件。从差距扩大到开始缩小的“拐点”,将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④
如何解决城镇化进程中暴露出的新问题,专家学者们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张卫国以江苏省为例分析了城市化进程中所要注意的区域协调问题。他指出,在城市化战略实施下,全省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而构建三大都市圈、加快沿江开发和提高开发区建设水平,是江苏从实际出发提出的做好城市化进程中区域协调的三大举措。⑤樊小钢则关注了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他认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除了受到工业化的影响外,还受到经济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的影响。在我国,由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二元性,在城市化进程中缺乏化解市场风险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其结果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与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呈现为两个分裂的过程。这一现实背景意味着农村人口在城市化过程中的预期成本大大增加,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动机也必定因此而大大降低,从而延缓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因此,只有将进城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化解农村人口在城市化过程中所面临的失业、患病、养老等各种市场风险,才能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制度保障。这就应当建立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和大病保障制度、有差别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严格规范的用工制度以及为进城落户并将承包土地一次性出让的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①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因此,在我国进行城镇化的过程中,土地问题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韩长赋认为,工业化和城镇化中的土地问题,实质是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保证粮食安全、转移农民就业的问题,是工业如何反哺农业,城市如何带动农村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好当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问题。为了使工业化和城镇化能够可持续发展,必须打实农业基础,正确处理农民工问题和土地征用问题。②李元重点分析了土地利用问题,他指出,土地作为城镇建设的载体和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个最为活跃的生产要素,土地供应与保障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城镇化建设与发展的空间、潜力和方向。因此,运用综合手段合理解决土地从哪里来,城市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就成为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进行城市土地运营,应注意把握六个方面的问题:加强城镇规划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积极推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③土地征用的存在必然伴随着农村土地的失去,失地农民问题也因此迅速凸显出来。孔祥智和王志强具体分析了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补偿问题,他们发现,当前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补偿标准低,并且大部分农民只得到部分补偿;当前实行的货币安置方式实际上等于不安置;征地工作缺乏透明度,农民没有知情权,更没有发言权。因此,必须对现行土地征用和补偿制度进行改革,要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通过修改相关法律使其物权化;严格执行公益性建设用地国家征用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全面建立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取得制度;彻底改革征地补偿费用计算和分析方法;妥善安置失地农民。④
(三)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问题研究
1. 2004年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问题研究的新特点
从研究的关注程度看,2004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但与之相伴的是出现投资过热和物价上涨,人们对此议论纷纷。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问题再度成为研究热点,与2003年一样继续位居第三,但发表的论文数和在总论文数中所占的比重却大幅提高,表明学界对其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
从研究内容看,2004年对这一问题研究和讨论的视角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首先,从时间序列上看,2004年的讨论放在更长的时间跨度上进行,特别是对于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不仅着眼当前,而且还与过去几轮经济周期进行对比。对经济增长和发展问题,也不再是仅仅关注短期内的表现,而是转向长期的可持续增长上。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序列里审视当前的经济问题,更有科学性和前瞻性,或许正如趋势分析一样,它能剔除掉影响经济绩效的周期性因素,更能反映本质性的内在规律。其次,从讨论层面上看,它也要比过去更为深刻,特别是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支撑因素的讨论,不再局限于投资、消费、进出口等直接因素上,结构性因素、社会因素、制度变革以及全要素生产率等基础性元素也纷纷进入讨论视野,对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内在机理的理解也变得更加全面和深刻。最后,从讨论内容上看,它更加注重对政策效果的研究,对宏观调控政策评价更为客观公正,而对未来政策取向也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总量目标、结构性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等均进入考虑范畴。讨论的现实含义也愈加明显。
2. 2004年的经济发展形势
郭克莎总结了六种观点:经济过热论;局部过热论,即只存在着固定资产投资、部分行业投资和政府投资的过热;“非典型”过热论,即是一种无通胀的经济过热;经济非过热论,因为价格上涨水平较低,而且经济增长速度要低于潜在的增长速度;经济偏冷论,因为就业率还比较低,产品还存在过剩;经济过热与过冷并存论,通胀压力与通缩压力并存。①
******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则是:(1)经济总量关系基本趋稳,5月份以后,投资增幅明显回落;(2)货币信贷增幅明显放缓;(3)物价涨势趋缓,生产资料价格涨势变慢,核心消费价格指数也持续回落,预计全年涨幅在4%以内。经济运行中虽然存在着局部过热现象,但已得到有效控制。①
刘树成认为2003年中国所处的经济态势与以前不同,如果是出现了经济过热,那么也是一种不同于以前的“非典型”经济过热,以前的经济过热总是指经济波动超过了11%的大起,而2003年经济增长速度只有9.1%,没有出现大起,所以经济没有出现全面的过热,只是在部分投资性行业中存在局部过热。②
刘国光则认为2003年宏观经济形势非常特殊,既不同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严重通货膨胀,也不同于前几年的通货紧缩。虽然投资品和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强劲,消费品价格指数由负转正,但是除农产品以外,其余消费品价格表现疲软,甚至下降。虽然有局部过热的迹象,但总体上还是供大于求,有效需求不足。③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对总体经济形势的判断也是局部过热论,他们认为推动本轮经济强启动的主要因素是连续实施的积极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其次是入世效应,三是政府换届导致的投资冲动。而这些因素又导致了结构调整的滞后及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矛盾。另外,他们认为通胀不会构成当前经济问题的主要因素。④
对于存在局部过热的领域,钟伟概括了这样一些特征:一是投资回报水平高;二是国有垄断;三是资源短缺型行业。他认为治本之策还是要对各种所有制资本打开准入的大门,同时对投资过热的整顿应该在国有和非国有资本之间进行,防止在调控过程中,国有资本的扩张过快,从而与市场化取向的改革目标相违背。⑤
对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常云昆等人概括为两个悖论:一是在产出高速增长的同时,就业却增长缓慢;二是伴随经济高速增长,物价尤其是扣除粮食后的消费品价格指数上升缓慢。他认为城镇工业部门存在大量的隐形失业和有效就业不足导致了上述问题。①
黄泰岩和张宏伟认为这次的“经济过热”与以往非常不同,以前是固定资产投资过热引起投资品价格上涨,然后再传导至消费品价格上,从而引起价格的全面上涨。但是这次这种传导机制并没有显现出来。他们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当前国内的总体市场态势是供过于求,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