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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的小小创业梦

严 明〔1〕

小时候的大梦想

我们70后小时候的梦想,似乎总是与科学家、医生、警察什么的扯上点边。我小学时,老师同学都说我数学很好,我自己也觉得如此,于是乎,我的梦想就逐渐“清晰”起来———我要当一名数学家!

可现在看来,这个懵懂的梦想似乎不是“我”的梦想,而是“别人眼中的我”的梦想? ?

初入职场的梦想

20世纪90年代末,我的大学本科时代即将结束,按照我的成绩和各项综合排名,我完全可以保研,似乎老师和同学们也觉得我肯定会申请保研名额。可是,这个时候,我却出人意料地作出选择———我要工作!我要接触社会!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不要顺应别人的选择!我要做“我”自己!

于是,我放弃了所有专业知识,选择了自己更喜欢的方向———市场。我喜欢了解别人的需要,喜欢用自己所能帮助别人解决问题。随后,在当时的东方通信,我从头开始学习通信知识,并一步一步接近自己所热爱的岗位,慢慢成为一名产品经理。我喜欢这种“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定制产品”、“根据客户需求逐步完善产品”、“最终发布产品、推广产品”的过程,就像一个母亲慢慢孕育自己的孩子、将其抚养成人、并最终被社会所接受的过程。虽然这做起来非常艰辛,但对我而言,这就是我想要的,我从中享受到了无比的成就感!

随着自我认可度的提升,我的“兴趣”逐渐发生了转移———我需要高度!我需要让自己拥有掌控全局的能力!于是,我又一次听从了内心的呼唤,换了一家公司,与人共同筹备一个新的产品事业部。在这个事业部里,我导入了当时国内最新的3G产品,建立了市场和产品团队,健全了事业部各项管理制度,理顺了本事业部与其他事业部的紧密合作关系。由于我们事业部的产品影响力,公司在深交所顺利上市了!

我的“高度”梦想似乎就这样达到了?也许是,也许不是!角度不同,理解也不同!

创业梦想

首先,我非常感恩我所有打工过的企业,他们确实给了我非常大的空间,并铸就了我承受各种压力、应对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但是打工,再大的平台都是别人给的,老板有多大的空间,你就有多大的空间。在大树顶上,也许还是高山之巅的大树顶上,即便你能够领略到天上的一缕白云,却很难抚摸到山脚下的一棵青草,这就是局限。

在我辞职离开公司的前一天,我向每一个与我共事过的同事发了一封邮件,上面有一句话:我很有幸能与你们合作,也非常感激你们对我的帮助!但是我相信有很多次会议、很多次沟通,我曾经让你们非常为难。对此,我向你们表达歉意并希望得到你们的谅解,因为这并非我本意,这是职责所在? ?

终于,我没有限制了,我可以自由发挥了,我的思想从未如此自由过!于是,一切都随着一曲“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开始了? ?我要自由地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我信心满满!可是,我要做什么?我可以做什么?这两个问题是我今后创业是否可以长久发展的重要根基,这不是仅仅靠激情和对自己虚而不实的自信就可以倚仗的,我需要让迅速升温的头脑冷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

是否继续留在通信行业?

留:我所拥有的完全是通信类公司的运行管理经验,熟悉;我拥有的客户资源都是大型企业的客户资源,实力雄厚稳定。

不留:通信行业是聪明人扎堆的地方,产品是核心竞争力,没有研发背景仅靠客户资源难以持久,必须要有可以补短板的合伙人一起参与;通信公司的运作、发展,我太熟悉了,我不喜欢做自己已经可以预期的事情。

决策之前,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我需要与所有即将创业的朋友们分享的。你当下的决策,不是向历史看齐,而是向将来看齐。不要因为以前做过什么而依依不舍,也不要因为将来的诸多未知而害怕无措,如果因为延续历史而放弃对未来的探险精神,那么人生真的没有什么精彩可言。山德士上校65岁才创办了肯德基,我们才二三十岁,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空间,还有什么可以顾虑的?

所以结论很明了:我内心的选择已经说明了一切———我要离开,我要做我没有做过的事情,我要做自己的主人!什么经验、什么客户,让他们随风而去吧!虽然我没有通信外的行业经验,但是我有敏锐的市场判断力,我不害怕!虽然我曾经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是我知道我一直都是一个成功的“人”,因为我一直都能够得到周围同事、客户和领导的认可,这就足够了!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离开通信行业,做什么?

“逃离痛苦?还是追求幸福?”这是我问每一个我身边即将跳槽的朋友的一个问题。所有的人,跳槽,不是为了逃离原有企业给他带来的痛苦(领导不识才、工资不够多、关系复杂不适应等),就是为了追求新企业可以给他带来的幸福(更广阔的施展平台、新环境团队的合作精神等)。那么我呢?我没有痛苦,那一定是追求幸福而去的!

我所谓的幸福状态是什么?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还要做人人都认可的一个好甲方、好老板、好合作伙伴、好妻子、好妈妈、好女儿、好家人? ?

做到这一点,难,也不难!这就要求:(1)我公司的产品,一定是品质非常好的;(2)我做的公司必须有规范的管理,好让我能够适时兼顾家庭? ?

我凭借自己已经拥有的敏锐的市场嗅觉,到处寻找可投入的领域。最终,在近十个项目中,我选择了现在的产品———赛百味。五六年前,赛百味在浙江市场还没怎么起步,所以知名度不高,其实它在北美的餐饮连锁市场中已经超过了麦当劳,稳居第一。赛百味与其他西式快餐不同,它选用新鲜烤制的优质面包、非油炸的高品质肉类以及各类新鲜蔬菜,而且可以根据客户的个人口味,随意配制现场制作,已经是广为公认的健康食品了。并且,全球统一的食物标准和操作标准,也已经使得赛百味在食品安全极度缺乏信任的今天,依然保持着优秀的客户信任度。

于是,我又一次出乎意料又理所当然地跳出了已经很得心应手并且拥有广泛客户资源的通信行业,投身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西式快餐。可是,当今社会对成功的理解无非是金钱和权力。我创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为了赚钱?———不是,其实打工赚的工资也已经不低。为了权力?———更不是!这么说来,按照社会对成功的定义,我并不是成功的。但是,我是幸福的!

创业初期,也正好是我刚怀上我大女儿的时候,冒着炎炎夏日搞各项准备工作,可我一点也不觉得辛苦,相反我恰恰有一种被释放的幸福感。

所有的员工都是我们店的主人!

有时候大家席地坐一圈进行头脑风暴,每个人都兴致勃勃建议满满,店堂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满含着他们的智慧:门怎么开更方便更人性,架子怎么摆放可以多放物品,如何设计一套优先点餐卡可以缩短顾客等候的时间? ?

开店初期的磨合阶段,备料与客户购买量总有较大的差异,料备足了会浪费,料备得不够会导致客户满意度下降。为了维护品牌认可度,提高客户满意度,我们要求一定要备足料,所以浪费现象经常发生。再加上赛百味的食品品质要求很高,所以食物成本奇高,资金压力非常大。员工也不忍心了,一会儿自己要求员工餐以临保产品为主,一会儿提出根据每天的实时售卖情况,及时向其他店调货(初期对客户需求把握不准,熟练度不够临时准备又跟不上),果然使得食物成本立刻降到合理值。从此以后,我们店的食物成本一直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且连过年放大假前都能做到毕店前所有物品正好售完。这就是员工的智慧!

因为是服务行业,我们每天的排班都是两班制。有时候为了能使大家聚到一起活动一下,大家就选择半夜毕店后一起出去吃夜宵唱歌。过了凌晨2、3点,看着几个第二天7点要上白班的体力不那么好的员工已经无法支撑了,另外几个身体强壮的小伙子就立刻自动提出“明天白班我来顶”,“你、你、你,先回去睡觉,明天醒了再来吧”。我们的员工一直都是我们店的主人,他们一直在把赛百味当作自己的事业在经营。

有时候如果遇到客户投诉了,员工就会主动想尽办法达到客户满意,事后再告知我一声(虽然我并没有把客户投诉作为他们的奖惩依据)。记得有一次,一个店员小伙子在电话里接到一个客户投诉,客户正在气头上,他在电话里沟通了将近20分钟还是没有解决,最后竟然急哭了!客户听到后也竟然笑了!多可爱的员工,多可爱的客户!

我们店有很多很奇特的员工,也发生过许多很奇特的事情,有逃家的富二代员工、有送外卖出车祸的员工、有在没有任何征兆时突然半夜打电话告诉你他孩子刚出生需要借些钱的员工? ?将这些素材汇聚起来,我们大家都笑称可以写本电视剧了。但是,无论如何,我很爱我的员工们,他们也很爱我们的店!他们中有一半以上的正式员工都跟我超过三年(这在快餐行业里已是非常难得),甚至有些员工离职到其他企业两年后,还经常与我沟通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疑虑? ?

更别提那些失而复得手机、皮包的客户们,那些托店员帮忙照看孩子的客户们,那些整天在赛百味温习功课的逐渐长大的小客户们,那些行动不便的需要店员帮助的残疾人客户们,那些经常忘了拿现金让员工垫付餐费几天后才突然想起还钱的客户们,那些带了一堆又一堆朋友来的已经成为朋友的客户们,那些进店后不需说话就可完成定制三明治的与店员会心一笑的客户们? ?

回顾创业的这几年,因为有这些员工和这些客户的存在,我发觉我的内心非常的充实,并且逐渐平和而安静。也许,我的公司不如很多公司赚钱,且我的初期投资很高,但是,经过我的员工和我的共同努力,我的公司是浙江所有赛百味中最具影响力的。也许,我员工的工资并没有某些写字楼里的白领高,但是他们是同类企业中收入最多也最稳定的,他们的幸福感也一定比那些白领更强。

我似乎感受到了一种名叫“幸福感”的气息慢慢地散发在我和我周围人的身上? ?

很多人言之“中国梦”,一定是个大梦,因为她看上去似乎承载了一个民族的寄托。然而我对她的理解不同:她是一个机会,她创造了每个人可以为自己造梦并实现梦想的机会。1979年至1999年,中国飞速的发展,曾经让我这个当时的大学毕业生想:市场格局是否已然形成了固定了,机会是否将被用完了?答案已然明白。十年过后,我开始创业了,也曾经想过:剩下的机会是否也在这十年内被消耗了?答案依然明白。其实,我们是幸运的,我们身处这个多元的环境中,只要我们敢想敢为,我们就有机会!能够实现梦想的人,一定是那些敢于做梦的人!

《小贝弟的大梦想》

女儿有一本绘本读物,讲述了一个小海龟贝弟的梦想故事,他有许多许多的大梦想:长大后要当消防员、降落伞兵、潜水员、劫富济贫的海盗? ?末了,他问爸爸小时候有什么梦想时,海龟爸爸说:他小时候最想做的,就是当一个小海龟的爸爸,无论他的孩子以后是一个消防员、海盗、潜水员,还是一个伞兵,他这个爸爸都会为孩子感到骄傲? ?现在,他的梦想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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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小梦想

我们从小就怀揣了太多别人的梦想,也实现了太多别人的梦想。有些人在父母的“引导”下,读完了哈佛,自杀了;有些人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却最终或是英年早逝、或是夫妻不合、或是孩子失爱? ?他们真的实现了梦想了吗?在大多数人眼里或许是,但是评论中肯定有人会提及一点: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自己知道!

也许有人会比较大爱与小爱,言之:小爱需礼让大爱。或许,真的别人是获得大爱了,但小爱无从附焉,爱就是虚假的、功利的。做大事,也许我们自己全力而为可以做到90分,但是能力稍逊的别人为之,或许可以做到70分,或许可以做到95分,我们是有一定可替代性的;而做小事,例如照顾孩子,我们花一半的时间,孩子的感受就可以提升至95分,但这件事托爷爷奶奶或保姆而为,孩子的感受也许就瞬间不及格,因为父母的职责无人可替代? ?

现在,我有了两个女儿,有了两家店,我不是全职太太也不是职场女性,我成了自己的主人,我可以在家人需要我的时候陪伴在家人身边,也可以在公司需要我的时候合理安排一切。

因为充满着爱,女儿时不时地给我一些成长中的小感动。大女儿四周岁时病了,竟然自己要求到医院看病,整整一个半小时,她乖乖跟我挂号检查化验确诊配药。医生开验血单,我深怕她不合作,可竟然发现她却自己主动伸出手指让医生扎针。我一个劲用她最爱的葡萄汁引诱她的注意力,不让她害怕,可她极其认真地看着医生扎针挤血存血,对我的诱惑置之不理? ?最终我看到她眼眶湿湿的!这种小感动很多,我相信因为爱的陪伴,孩子才会变得如此坚强勇敢,这是爱的作用,并非哪种“教育”的成果。

慢慢地,我逐渐清晰了我的梦想:听从自己内心的呼唤,做“职责所在”的事,让自己并让周围的人感到幸福,这才是我的梦想!我的梦想很小,小到只是流淌着淡淡的幸福,但是我相信这是亘古不变历久弥新的!

突然,我觉得我是成功的,因为我让我自己和我周围的人感受到了幸福,我正用我的正能量影响着别人,我的丈夫、我的孩子、我的父母、我的员工、我的朋友? ?以及所有与我同路过的人!

请记住———我的下一个梦想,就是帮助你们实现你们的梦想!

§§艺术人生 一代名律

———曹星老师的故事

郝利

作曲家,指挥家,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合唱协会理事,杭州市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 ?看到这些,您会认为他一定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艺术界人士。

一级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亚太律师协会会员,首届杭州市律协会长,中华全国律协连续三届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看到这些,毫无疑问,您又会觉得是遇到了一位资深的大律师。

但其实,他们是同一个人。

早在20世纪50年代,他就参加了上海实验歌剧院的大型民族舞剧《小刀会》的创排及演出;70年代,他为杭州文艺界创作的大型剧《泰山压顶不弯腰》作曲;80年代,他与“江南笛王”赵松庭合作笛子独奏曲《幽兰逢春》、《绣金匾》,先后在大陆、香港、台湾等地演出。他的声乐作品《龙井茶虎跑水》由著名歌唱家鞠秀芳灌制唱片;他担任团长的杭州西子女声合唱团坚持业余活动18年,多次荣获全国大奖、一等奖、巾帼之冠。

同样是他,开创了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的先河,创办了“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他办理过大量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获得社会广泛赞誉;他受聘为省市政府机关、大中型国有私营涉外企业以及浙江大学、浙江报业集团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他倡导的律师文化至今深刻影响着年轻律师。1998年,他创建的星韵律师事务所被国家司法部评为首批部级文明所;2001年,他荣获国家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中华全国律协授予的“荣誉律师奖”;2009年,在浙江省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大会上,他被评为“功勋律师”。

“不以高官厚禄为荣,但以无德无才为耻;不以身家性命为重,但以黎民百姓为忧”,这是他的座右铭。他的专业品格和人格魅力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他就是我们的老师———曹星先生。

大地主的孙子 15岁参加革命

如今的曹星老师,饱满宽阔的额头上,几道深刻的横纹好似一首精美的乐谱,流动着一种神韵,令人起敬。身为大律师,曹星老师的目光不是那种职业化的犀利,咄咄逼人,而是充满着和善、活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洞察秋毫而又善解人意,折射着他内心的坦荡、无私和善良。

与曹星老师谈话,你会不自觉地被深深吸引和感染,有一种奇特的感觉,驱使着你想去探知—个未知星体的奥秘,那是一颗蕴藏着丰富宝藏、散发着光和热的耀眼之星。

让我们从78年前开始? ?

1935年6月,在江苏省南通市郊区的曹家降生了一个男婴,他是大地主的孙子。由于是同辈中唯一一个男孩,所以备受家族宠爱。算命先生说这个小宝宝命里缺金,曹家便为他取名“鑫宝”。小鑫宝3岁开蒙,4岁时已能背诵《三字经》,十分聪慧可爱。到了上学年龄,小鑫宝进了颇负盛名的通州师范附属小学,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日本鬼子的入侵和一次沉船事故的损失,使曹家家道中落,生活每况愈下。

1946年初,曹家移居上海郊区七宝镇。少年曹鑫在家境十分困难的条件下仍坚持读书。

曹鑫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参加了革命。上海解放后,年仅15岁的曹鑫即在龙华区七宝青年会工作,协助组织青年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后来,他告别父母,到了松江公安局,担任内勤干事。

1949年8月1日是上海解放后的第一个建军节,曹鑫随公安局的同志们去观看歌剧《白毛女》。当看到杨白劳自杀后喜儿哭爹一场时,台下很多战士都放声大哭,曹鑫也被深深地震动了,遂改名曹星,以表明自己与剥削阶级家庭划清界限的决心。

18岁当土改法庭法官 22岁当律师

个人的成长总是随着时间长河的波涛滚滚向前。

1951年初,曹星被调到浦东川沙公安局,从事内勤及预审工作。不久被选派到川沙县人民法院北蔡法庭当审判员。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检察制度和律师制度的建立有了法律依据。1955年,曹星到松江地区律师业务培训班学习。在那里,他如饥似渴地学习律师业务知识,成绩优异。次年,曹星开始担任专职律师。

培训班结业时,法院要举行一次观摩审判活动,出庭辩护的任务落在了曹星的肩上。这个案子的被告周某被认定犯了盗窃罪和破坏生产罪,依据是偷了一些农作物,并在一家公私合营的厂里,用刀子捅破了煤油的包装。

曹星觉得周某的行为有些奇特,他的动机是什么呢?曹星会见了这位当事人,周某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事实都承认,但不讲他作案的动机。案子似乎无法下手,曹星经过仔细调查,终于发现了案件的突破口。原来当地有一个商人,雇周某哥哥做工,后来商人强行把他哥哥顶替亲戚充当壮丁,使他哥哥不久身亡,嫂子也因生活困难上吊自杀,周某母亲精神受刺激,一病不起,周某又长期无职业,为了供养母亲,经常到田里偷一些小菜。至于拿刀子捅煤油,纯粹是为了出气。解放后,这个商人的厂已公私合营,企业性质变了,而他并不知道。

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后,曹星开始写辩护词。首先,他认为破坏生产罪不能成立,因为被告人在旧社会受苦,过去积在心里的怨恨用无知的行为来发泄,他不知道企业性质发生了变化,主观上没有破坏生产的故意。其次,他盗窃的是一般农作物,数目不大,加上生活困难,建议法庭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罚。

审理在松江中学大礼堂进行,有一千多名群众和各地同行来旁听。曹星信心十足,镇定自若,辩论中证据充分,情理交融,使被告和旁听群众深受感动。法庭合议后,宣布对周某免予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这是曹星第一次当律师的经历。初次的成功使他坚定了从事律师这一神圣职业的信念,也感受到了一个护法者的艰辛和使命。但好景不长,当时“左”的思潮冲击了律师制度。1957年“整风反右”,新中国第一代律师当中90%以上的人都被戴上了“右派”帽子到农村去劳动。

“我根本不反党,干吗要戴帽子、下农村呢?但不去又能怎么办?说实话,培养我做律师的领导也不舍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辞职。当时辞职就像开除,任何单位都不敢要你。很多人说我没有工作,要饿死的。我说宁可饿死,也不愿气死,绝对不能戴上这顶‘右派’帽子。”对过去的烟云,曹星老师的语气平静而又坚定。

曹星办了退职手续,到一所小学担任代课教师,同时开始学习音乐。这句话说起来很轻松,但实际上,那是曹星老师经历最坎坷的岁月之一。

在后来的一次演讲中,曹星老师说:“曾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爱吃面条,我可以告诉大家一个秘密。那是发生在我担任小学教师第一次发工资的晚上,当时我身边已经有一些原来的同事被打成‘右派’,他们带了儿女去农村,我第一次拿到三十多块的代课工资,决定给他们汇一点。我列了名单,最多的寄八块钱,最少的寄三块,当汇款单填写完毕,邮费一付,剩下的钱连一碗面也吃不起了。当时,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就是麻酱拌面? ?”

后来,曹星常常沿着苏州河走一走、跑一跑,有时候还到大光明隔壁的面条店看看,去回味那种茫茫然、饿着肚子走路的感觉。

浦东浦西两头跑 苦学音乐为生计

“大上海”的优势在于,无论哪个行业,总有名师荟萃,想学习的,只要被专业老师看中,机会就来了。曹星老师至今仍然十分感谢两位音乐启蒙老师,一位是上海乐团的何无奇,一位是上海音乐学院指挥系主任杨嘉仁。正是因为两位老师的辛勤指导,再加上自己的刻苦学习,曹星老师才得以在1958年进入上海浦东的一所艺术学校,担任音乐班主任兼指挥。

曹星到艺校后,将满腔的热情投入到了民族音乐、乐队指挥和乐曲创作中。实践证明,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1959年,新中国成立十周年,上海歌剧院排演中国第一部大型民族舞剧《小刀会》,曹星被指派带领艺校的学生和乐队参加。

当时,著名舞蹈家舒巧导演也坐在下面看排练。演到第二场,根据剧本,乐队在强烈的前奏中要突然停止,整个乐队只响大锣声。哐? ?哐? ?每一声“哐”的间距,要控制四拍。当时,在上面领队敲锣的演员节奏控制不准确,导演很着急。舒巧知道曹星是搞音乐的,就请他上台帮助领一下。曹星表现出色。后来,《小刀会》正式演出,曹星就出演了这个角色。

25岁的曹星很享受这样的生活。这种演出虽然不是他的专业,但他却很喜欢,并乐在其中。可惜好景不长,浦东突然来了个通知,要他立即回去参加“运动”。实际上,这次运动的“靶子”正是曹星,但他自己一点都不知道,心里还非常坦然,只是遗憾不能再参加演出了。

回去后,曹星每天学习文件,写小字报,抄黑板报,大家唱歌,他就上去指挥,表现得十分积极。最后,十天的运动也就莫明其妙地结束了。不过,“组织”并没有让曹星回歌剧院演出,而是安排他跟几个人一起劳动。

“这种劳动,是非常苦的。”曹星老师回忆道,“最苦的是每天到坟地上,把拆下来的砖头上的石灰泥削掉,从早干到晚,浑身上下都是白粉。”

年轻的曹星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准备了另一套衣服和毛巾放在包里,每天下班后总是先洗洗清爽,把衣服换掉再回去。这样,家里就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了。

从浦西到浦东,为了生计,曹星什么苦都受了,但一直没有放弃对音乐的学习和对艺术的追求。终于,机会来了,杭州一个剧团到浦东演出,曹星为他们写了几个曲子,便被慧眼识中。从此,命运之神又将曹星引领到了杭州。

西子湖畔 一辩成名

1966年,十年动乱开始。

“革命小将”们要砸杭州灵隐寺,文艺界和省、市的机关干部每天晚上守在那里保护。有一天,“革命小将”们组织了一个辩论队来阐述他们的观点,据说如果能辩倒他们,他们就放弃。文艺界有人知道曹星做过律师,推荐他去辩论。没想到辩论很成功,对方当场表示不再砸灵隐寺。曹星一举成名。

曹星的辩才被大家知晓后,“麻烦”也跟随而来。一次,北京某大学一位姓朱的同学到杭州来“点革命火,扇革命风”,结果精神失常。为此,该大学有关部门派调查组到杭州开大会,“控诉浙江走资派迫害朱同学致疯”。曹星也被人叫去参加。

到了会堂,曹星看到群情激愤,人人高呼口号,个个上台发言,说朱同学“点革命火”好得很,为什么被逼疯?说“走资派”如何的坏,问大家要不要打倒?大家齐喊口号“打倒!”

曹星注意到会场内横幅上写着:“控诉浙江走资派迫害朱同学致疯调查大会”。既是“调查大会”,曹星便有了想法。登上台,第一句自我介绍便让大家大吃一惊:“我叫曹星,革命文艺战士,家庭成分大地主。”全场都愣住了。接着马上又说:“我15岁就参加了革命,背叛了本阶级。”于是台下热烈鼓掌。

曹星接着说:“请大家一起学习一段毛主席语录:调查结论必须是在调查的末尾,不是在调查的前面。今天这个大会,前面是‘控诉’,后面是‘调查’,我听到很多发言,感情上我很理解,但是我没有听到具体由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更没有听到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是走资派迫害朱同学致疯的。”

如此一讲,下面又愣住了。曹星一看情势不对,忙说“我的发言不一定正确,但希望我们要慎重考虑这件事”,然后就下台,赶紧溜走。谁知,前脚刚走,背后会场扩音器里就传来了一个声音:“把刚才那个家伙抓回来,他分明不是什么革命文艺战士,在发言当中满口法言法语!”这时曹星才想起来,刚才发言中讲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因果关系的东西,被听众中的内行听出法律的味道了。

第二天,杭州市文艺界“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发出特别通告:“由于曹星参加镇压‘革命小将’的活动,本指挥部通告,任何革命群众组织不得吸收他为成员。”曹星不甘示弱,独自成立了一个“压不服战斗队”,艰难抗争。

就这样,曹星在斗争和痛苦中熬过了“文革”。

改革开放迎喜讯 归队重操律师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

1980年开始,我国律师制度逐渐恢复。曹星因曾是50年代的律师而引起上海、杭州等地政法界人士的关注,很多人建议他归队当律师。但因为他是杭州市音乐家协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理事,所以只能暂时到省律师协会筹备处担任兼职律师。

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他一连办了十多起刑事和民事案件的辩护及代理,其中在一次近千人旁听的公开审理中,他以令人信服的质证和辩护,为杭州的伤害致死案被告人潘某提出了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合议庭当庭表示采纳,并对被告依法从轻处理。群众纷纷赞扬律师,各报争先报道,曹星以一个律师的形象,用扎实的法律功底、独有的辩护魅力首次震撼了杭城。

1981年,杭州市司法局商请曹星正式“归队”,重操律师职业。他向市政法委一位领导表示,要确保他在作为专职律师的同时,不丢掉音乐专业。这一要求得到了市司法局历任领导的理解和尊重。

在新岗位上,曹星一边学习,补充和更新法律专业知识,一边大量地接待和处理案件,因此,常常通宵加班。过度的疲劳,终于引起了支气管咯血,曹星有时会带上几条手帕出庭,审理结束时,条条手帕都是红红的血迹。

然而,这些困难从未使他却步。他以高度的责任感,依照法律调查事实,研究每个案件的关键问题,寻求正确的对策;他以作曲的技法去构思每一个案件的辩护词和代理词;他以指挥的严谨去审视每一件工作的准备状况;他以坚强的毅力和开拓创新的意识迎接事业中的各种挑战,在打击排挤和冷嘲热讽面前从不止步。他在律师职业前进的道路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功。

1984年年底,经杭州市司法局授权,曹星开始负责组建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他不拿国家一分开办费,在仅有三位专职律师及少数兼职、特邀律师的情况下,白手起家办起了浙江省最早实行自负盈亏的律师事务所。说起第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还有一段小故事。由于当时的法律服务机构都叫法律顾问处,全国没有一家叫律师事务所的,“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的开办申请报到省司法厅,领导们犯难了,没有这个先例啊,怎么办?但律所成立的请柬都已经发出去了,20多家顾问单位都要来参加成立仪式呢。于是报告被放到了时任杭州市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张浚生的办公桌上。张浚生书记了解情况后表示必须大力支持,不仅亲自在申请报告上签了字,还协调市编制办下文批准成立了“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无论是开办还是批准成立一家这样的律师事务所,都需要非凡的勇气和卓越的胆识。就这样,全国首家由市政法委书记亲自签批、市编制办下文成立的律所在杭州成立了。

“市二所”最初的所址是小车桥二号,传说这里是岳飞就义的“风波亭”旧址,曹星就在这小小的一间半简易平房里开始了他事业中的又一个新起点。司法部律师司的一位副司长幽默地说:“一见到曹星,就想起那间小平房墙上有一个洞,一部电话两边用,曹大律师就是这样起家的。”就在这样的办公环境里,他多次接待国内外的同行和法学专家;他坚持每年进行一次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助理的培训,先后为企事业单位培养了200多名法律工作者;这里也培养出了多名在浙江省乃至全国都颇具影响力的知名律师。

经过多年的风风雨雨,由曹星创建的“市二所”(后改名为“星韵律师事务所”)迅速成长为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律师机构。1990年,司法部决定将其列为“联系所”;1998年,星韵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评定为首批部级文明所。

曹星老师深知,中国的法制建设,是一条漫长的路。他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虽然这几年我国在立法上走得很快,但是在执法环境上还不是很好。这个状况虽然在改变、好转,但要有一个相当的过程。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一定要修改。”

曾经有一位律师到某地会见被告,当时公安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方便,该律师回去后想写个报告给某市公安局,为此向曹星老师征求建议。曹星老师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不是你的领导机关,不必写什么“报告”,而应该写律师意见书,把几时到某地会见哪位被告、哪些地方没有让去、哪些程序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都写清楚,要求他们纠正错误,同时发送省公安厅,抄送人大和检察院。

“办事情就是要这样,不是请客吃饭解决问题,咱们要一个透明度,要亮出来,以便有关方面实行监督。我相信,我们的两个程序法会慢慢得到完善。”曹星老师说。

曹星老师的期望和等待没有白费。2012年3月1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五十五号主席令,公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五个月后,第五十九号主席令公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重大疑难刑民案 件件震撼万人心

1981年“归队”以来,曹星承办的数百件刑事辩护案中,大部分辩护意见为法院所采纳,使不少被告人获得宣告无罪或从轻处理。尤其是两名女青年被告人,在曹星的出色辩护下,法院最终由死刑判决改为死缓。

他为玉环县某厂厂长蒋某贪污案进行无罪辩护,经过一审、二审和申诉,终使被告获得无罪释放;他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副局长高某流氓案的辩护以及戴某科技投机倒把案的辩护,虽历时数年,但最后都使被告获得无罪宣判;他还为20世纪50年代著名的浙江某贪污案中的被告李某(原判死缓)提出申诉,终使蒙冤二十余年的被告人获得改判,宣告无罪。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创办“市二所”之初接手的一件副市长作为被告的案件,这在当时是全国第一例。金华一次元宵灯会死了38个人,副市长是这个灯会筹备小组的组长,以渎职罪被起诉。这位教师出身的副市长要求曹星作为他的辩护人。经过慎重考虑,曹星提出为当事人作有罪但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冒着盛夏39℃的高温,曹星坐在浴缸里写出了一万余字的辩护词。曹星出色的辩护不仅说服了法官,也打动了一千余名旁听者。曹星老师清楚地记得,当时他说过一句话:正如灯会成功功劳不是被告一人的一样,事故的责任也不是被告一人所造成的。法院的最后审判结果是判这位副市长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这位副市长后来一直为当地做了许多重要工作。

谈起自己参与过的刑事辩护,曹星老师不会忘记很多年前办过的一个“小案”。当时,他为一个被定为流氓罪的女护士刘某作无罪辩护。受各种因素影响,曹星老师自己也因此遭到非法调查,差一点丢掉律师的饭碗。

“后来尽管二审纠正了一审的错判,宣告了刘某无罪,但此事留给我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曹星老师感叹,“它十分明确地提示每一个律师:随时随地要在权与法的较量中站稳自己的脚跟;随时随地要为捍卫法制的尊严付出巨大的代价。”

业务上取得的成就,逐渐使曹星老师名扬全国,异地专程来杭州请他的人日益增多,其中影响较大的是20世纪80年代由曹星老师代理的两起轰动海内外的名誉权官司。

1988年6月,著名演员陈佩斯状告《湖南广播电视报》侵犯名誉权案,曹老师应邀赴长沙作为被告代理人出庭。该案一审判决原告败诉后,海内外媒体纷纷报道,社会也给予这次记者与名演员官司以极大关注,一家外国报纸更是直截了当地以“中国大陆告记者热从陈佩斯长沙败诉起降温”为题,报道了这一案件的公开审理情况。

1989年9月,来自成都的一位新华社记者,恳切要求曹星老师接受委托,作为著名影星刘晓庆状告记者侵犯名誉权案的被告代理人。曹老师根据掌握的材料,看到对双方当事人都有不利之处,为了避免“两败俱伤”的结果,建议双方以和为贵,作出让步,并提出调解的方案。通过多方斡旋,反复协商,在双方律师和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1990年由法院主持调解结案,开创了我国重大名誉权纠纷调解成功的先例。

在此期间,曹星老师的事迹开始作为热门话题被新闻界和文学界所广泛关注。《文汇报》、《瞭望杂志》、《中国律师》、《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以及香港《明报》和法国的《欧洲时报》等海内外报纸杂志,先后发表了一百余篇介绍曹星老师事迹的文章。1993年,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栏目也对曹星老师做了专题报道。一时间,曹星大律师可谓是“家喻户晓”。曹星老师撰写的论文和辩护词、代理词也被广泛收录于《著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中外法庭论辩选粹》、《中国律师大词典》等多种书刊。高校讲座的邀请函、各地当事人的感谢信和锦旗以及各级政府的荣誉纷至沓来,使曹星老师应接不暇。1988年,曹星老师被评为杭州市劳动模范,并荣立二等功一次。

在律师业务活动方面,曹星老师以刑事辩护为起点,逐步转向民事代理及法律顾问工作,最后以办理非诉讼事件为主,向专业化发展。

1993年5月,曹星老师以中央芭蕾舞团法律顾问名义上书中央,强烈呼吁保护国家级文艺团体,保护高雅艺术和民族文化。新华社为此发了内参,全国十余家省、市级报刊对此做了大量报道,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地文艺界人士对曹星老师的这一举措感叹不已。

法律事业突飞猛进的同时,曹老师依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爱好和追求。在作为律师受到各种“压力”时,曹星老师有言:“我有退路,我曾明确告诉过我的上司:今后我的辩护工作还是这样做,如果为了坚持真理而当不成律师,我就再去搞音乐。”

作为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浙江分会理事的曹星,被称为音乐界的一颗“北斗星”。在1993年杭州市音乐家代表大会上,曹星老师当选为杭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这也是我国音乐界中唯一一位非专职音乐家担任省会城市音乐家协会的主席。

视法律与旋律为生命 不愧为“艺术型律师”

西湖区人民法院的法庭正中,大红国徽在一抹阳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光,显得分外庄严肃穆,即将出庭担任被告辩护人的曹星提前二十多分钟到达会场。这是曹星参加法庭审理时一个常见的场景。

他先是坐在辩护席上巡视会场,审视着每一个角落,接着走下台来到旁听席往台上看,时而又侧耳聆听着什么。这是他转行从事专职律师以来依然保留的在专业剧团担任作曲、指挥时养成的习惯。

曹星老师觉得法庭好比舞台,辩护人的气质、修养和会场氛围都很重要,要使自己的辩护抓住法官和旁听者的心理,除了论理有据,驳诘精辟,同样需要发挥音响、灯光、舞台视角等综合因素的效果。

这天公开审理的是一件刑事案。法庭辩论开始后,曹星不看讲稿侃侃而谈。他引用法律条款准确精到,摆列论据如数家珍,驳诘公诉人犀利机敏。最后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据法律对被告作了实事求是的判决。

坐在旁听席上的有位来自美国纽约州大学的法学博士。过去留在他脑海的中国律师出庭辩护的形象是死板、照本宣科,听了曹星老师的辩护,他非常激动。第二天他与曹老师促膝长谈,提了许多感兴趣的问题。他握着曹星老师的手说:“不少国家的律师是商业型的,而您,是位不多见的艺术型律师!”

实际上,“艺术型律师”是对曹星老师事业追求之路的高度概括,也是对他所取得成就的贴切评价。作为一名律师,他将取证、辩论的技巧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艺术;作为一名艺术家,他不停地探索,并站在律师的角度维护艺术的纯洁,将艺术牢牢地与人民大众的生活相贴近,表现了一位艺术家的高尚情操和高度责任感。艺术与法律在他身上达成了和谐的统一。

1993年,国际律师联盟召开亚太商务论坛,在杭州香格里拉大会场举行。当时的国际律师联盟主席,一个澳大利亚人,对来中国参会遇到的一些问题表示了不满,会场气氛有些紧张。当天晚上,组织者在杭州剧院举行大型音乐会,招待出席会议的宾客,最后一个节目,是大型乐团伴奏的女声大合唱,由曹星担任指挥。曲目既有梁祝的《化蝶》,也有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外观众反响热烈。

演出结束之后,来宾上台祝贺,当天会上毫不吝啬批评之语的国际律师联盟主席,这次却突然紧紧抓住曹星的双臂,兴奋地问:“这个合唱团是不是杭州的?乐队是不是杭州的?”

曹星老师回答:“当然是杭州的,已经办了很多年,而且是我们律师事务所出资的。”

国际律师联盟主席听完非常高兴。第二天,他对中方特别热情,在会上几次讲自己太不了解中国,并说这次到中国来看到一些、想到一些以前从来没有看到也没有想到过的东西。

“宴会的作用是比不过晚会的作用、比不过艺术的作用的,吃一次饭很难回味,但是听觉和视觉所得到的艺术体验,将永远记在你的脑子里。”曹星老师说。

曹星老师一生选了两个专业:法律和音乐,对这两个行当,他从来没有三心二意过。也许,在他的心目中,法律和音乐是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1991年,曹星老师在深圳的一个老同学曾提出以10万美金的年薪,聘请他做他在国内的业务代理人,被曹星老师谢绝了。曹星老师对他说:“你不要动我的脑筋,我自己选的专业,是什么代价都不肯交换的。”

担任人才学院导师 与青年学生建立深厚友谊

1995年,《曹星律师办案艺术与业务实录》一书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在法律界尤其是在青年法律学子中引起强烈反响。在那个年代,以律师业务和办案艺术为题的书籍还是相当少见的,由执业律师编著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了,很多法学院的学生把这本书当成了自己做律师的入门秘籍。以“法律与旋律———我的生命”为题,曹星老师曾先后应邀在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美术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云南民族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程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宁波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杭州丝绸工学院、浙江林学院以及杭州商学院、杭州师范学院等二十余所院校演讲,受到热烈欢迎。他还在浙江大学等多所大学担任兼职教授,与青年学生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1998年,共青团浙江省委和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发起成立了旨在培养跨世纪优秀人才的“新世纪人才学院”,并邀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先生担任名誉院长。为开阔学员视野、拓宽学员社会实践渠道、培养学员综合素质,人才学院在创建之初就聘请了许多著名学者、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作学员的导师,曹星老师便是其中之一。虽然在导师名单中既有政府官员、著名大学的校长,也有大集团的董事长,但曹星老师从来都是其中最热门的一个。我们第一期四十多位学员中就有五个是他的学生。据统计,在担任人才学院导师的七年中,选曹星老师做导师的学员有86人。如今,这些学生很多都已成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业、高校和律师所的骨干,可谓桃李满天下。

做曹大律师的学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因为他不仅是学生社会实践的导师,更是我们的人生导师。在人才学院学习期间,我们不仅有机会聆听曹老师在各大高校的精彩讲座,曹老师还经常组织我们这些弟子们一起畅谈法律、旋律、时事政治乃至人生哲学,使我们比同龄的大学生长了更多的见识,有了更多接触社会的机会。同时,虽然我们中大多数人并非法学专业,但曹老师仍然会安排我们在他创办的星韵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接触社会、了解律师行业。包括我在内,有多位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曹老师的影响下走上了律师的道路。在《与梦想握手———曹星大律师和年轻人聊成才》一书中,多位曹星老师的学生记录了与曹老师之间深厚的师生情谊。有被曹老师“改写人生规划”的黎洁、有督导“导师戒烟成功”的赵瑜、有因为曹老师的指点而“实现了三个梦想”的张斌,也有通过律考后激动地与曹老师“热烈拥抱”的我本人。在我们眼中,曹老师就是民主法制的强力推进者,就是善解人意的平等对话者,更是人生难题的热心指导者。也许,曹老师的人格魅力就在于,尽管别人看来他是成就卓著的大人物,而他本人总希望和别人哪怕是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成为平等的朋友。

从人才学院毕业后,曹星老师依然非常关心我们这些弟子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他不仅是学生婚礼必到的贵宾,也是小朋友们眼中慈祥的曹爷爷。学生们在工作上和生活上遇到困难和迷惘的时候,往往首先想到的就是曹老师。虽然曹老师一生坎坷,但他身上总是充满着正能量。他的一番开导,常常会使学生们茅塞顿开,认识到自己遇到的暂时困难只是成长中的小插曲。对于律师行业,曹老师也一直充满信心。他认为,尽管现在律师工作仍面临多方面困难,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法治建设的需要,律师服务市场的前景是光明而稳固的。要让中国律师队伍有更健康的今天和更美好的明天,关键就是关怀、关心、关注青年律师人才,就是要给予青年律师更多的爱和希望。

近年来,由于年龄的原因,曹老师不再担任人才学院的导师,也不再具体办理律师业务,但他依然以最大的热情关心青年人的成长和成才。据曹老师介绍,人才学院的86名学生中,目前大约有三分之一和他保持较多的联系,有一半左右逢年过节时互致问候。曹老师不仅通过自身的言传身教指导和帮助青年学生,而且还鼓励学生们通过各种形式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在曹老师的倡导下,学生们建立了定期的联络机制,取名“星光联谊会”,并创建了在线的“星光QQ群”。这里既有曹老师人才学院的学生,也有律师界和音乐界的学生,甚至还有多位在国外留学或已旅居海外的学生。每年在杭州湖畔居茶楼与曹老师的聚会都是学生们最开心的时光,大家畅谈师生情谊,谈工作、话生活,热火朝天。在线的“星光QQ群”就更热闹了,大家常常为一本新书、一部电影讨论得不亦乐乎。曹老师虽然不用QQ,但他总能第一时间知道大家讨论的话题。尤其在本书的编撰过程中,每篇文章出炉后,都能很快收到曹老师的喝彩和鼓励以及中肯的修改意见。后来,我们才知道其中的奥秘,原来曹老师有网络通讯员———曹星工作室的潘蓉。因为潘蓉和曹老师同住一个小区,所以他坚持把大家讨论的话题整理打印后以最快的速度送给曹老师,于是曹老师也就成了不上网的网络达人。

法律与旋律 助力中国梦

曹星老师在一次高校的讲座中说道:“今天的讲座,我主要讲讲我个人的经历。我的人生可谓四部曲:一、跨入神圣之门,踏上坎坷之路;二、身在音乐圈内,心向法制天地;三、重操律师旧业,再越雄关漫道;四、一心服务两律,渴望人生坦途。”“这四句话的最后一个字分别是路、地、道、途,都是两只脚扎地的,没有飘到天上去。”在法律与音乐的海洋中航行之余,曹星老师还十分愿意和青年学生们分享他的人生经历和感悟,且用语朴实而谦虚。

有一位学生总结了曹星老师的三大特点:一是社会活动家,社会交往多,社会认可度较高;二是说话有艺术感染力,每次开会只要他在,无不谈笑风生;三是思想活跃,社会焦点问题,信手拈来,观点新颖。

从“我们的老师———曹星先生的故事”一开始,你也许会产生一种兴趣和好奇:法律本是一个庄严的领地,加进了音乐会是什么效果呢?现在,也许你已经有了感觉和答案。

大律师、音乐家、老师———这位一手握剑、一手操琴的曹星先生,早就对此作出了回答:“当我在办案时,和各种复杂的人和事打交道,心总是紧紧地缩成一团。只有音乐,才能使我的心舒展开来。法律和旋律,都是人类所必需的。”

艺术人生,一代名律。这就是我们的老师———曹星先生的故事。

§§后记

2003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与梦想握手———曹星大律师和年轻人聊成才》一书,受到广大青年朋友的欢迎。该书收集、汇总了多方面资料,翔实而生动地介绍了曹星大律师在法律和音乐方面的成就,以及他的人文关怀精神。同时介绍了他关心和帮助年轻人成长的感人故事。

曹星老师是新中国第一代律师,也是知名的作曲家、指挥家,是一个被称为“艺术型律师”的前辈。他开创了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的先河,连续三届担任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他办理过大量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其创办的“星韵律师事务所”是部级文明所及全国优秀所;他倡导的律师文化至今深刻影响着青年律师。他担任团长的杭州西子女声合唱团坚持业余活动18年,多次荣获全国金奖、一等奖、巾帼之冠等称号。

1998年,共青团浙江省委主办的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聘请曹星律师为社会导师。从首届到第七届,共有80多名优秀大学生选择曹星老师作为导师。本书的作者中,有一大半是曹老师担任人才学院导师时的学生,也有部分是曹老师在律师界和音乐界的学生。曹老师与学生之间有着深厚的师生情谊,因此众多学生长期与他保持着密切的联系。2010 年和2012年,由曹星老师的弟子为主体的“星光联谊”活动在杭州湖畔居茶楼举行了两次交流会,并建立了“星光QQ群”,大家畅谈师生情谊,谈工作、聊生活,共话“中国梦”。

不知不觉中,《与梦想握手》一书出版已有十个年头。几个月前曹星老师给“星光QQ群”的弟子们发了一封短信,提议为了纪念《与梦想握手》出版十周年,本书的部分作者和读者一起来写一些“梦想”的新故事。曹老师的提议立即得到了热烈的响应,先后有来自各行各业的20多位作者,分别从各自不同的视角叙述了其筑梦、追梦的过程。

蒙曹老师错爱和大家的信任,由我来担任新书的主编,实在惶恐得很。好在有曹老师亲自设计本书的主题和架构,老人家已经近80岁高龄,但几乎每天都要通过好几个电话和短信与我沟通书稿的进展并提出他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令人感动。24位作者们个个身怀绝技,初稿不出两个月便组织完成,加上出版社的葛玉丹编辑认真负责逐字逐句的审核校对,使书稿质量大为提高。

本书得以出版,要感谢很多人的支持。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浙江大学党委书记张浚生老师认真阅读了每一篇文章,给予充分肯定和热情鼓励并欣然作序,大大提升了本书的立意和价值。浙江大学出版社常务副社长傅强老师在出版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星光群”的任旭荣师姐、楼韬师兄等多位没有直接参与书稿编撰的群友也对本书表示了积极的关注并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曹星工作室的潘蓉同学和阳光所的夏可在信息传递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此一并致谢!

在全国上下畅谈中国梦的时候,很荣幸能将一群青年人追逐梦想的故事奉献给各位分享,希望得到广大读者的支持以及批评、指正。

郝利

2013年8月15日于首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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