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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小说

在这种彷徨又充满期待的情绪中,日子过得飞快,一转眼一个星期就过去了,楚千寻又得上班了,绿萝却一直没去看他,也没打一个电话。楚千寻渐渐有些失望,他觉得绿萝那句要来看他的话可能是随口说说的,自己这么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了,怎么竟然还相信一个小女子的信口开河?而且他们不过只是一面之缘,她为什么要来看他?楚千寻不禁对自己的这种期待感到可笑。

不过在这一个星期里,楚千寻终于又拿出那个只写了个开头的长篇小说开始往下写了。在这一个星期里,楚千寻除了写作、睡觉,吃饭都退到了次要地位,小说的轮廓终于渐渐出来了,写的就是那个关于香水河的传说故事,而故事的地点就在县城南边一个叫石花山的地方。

其实那座石花山也是楚千寻无意中发现的,那天他无所事事地骑着摩托车四处乱逛,过了香水河边一直往南走,无意中就看到了这座山,越看越觉得奇怪,在香水县境内,别的山多是长形的,连绵不断的,山上的树木也都不多,而这座山却像是平地里冒出来的一个圆圆的土馒头,而且山上的树林也特别茂密。于是楚千寻就直接把摩托骑到山下,围着这山转了大半圈儿也没找到上山的路,碰到一个放羊的老头一问,才知这座山叫石花山。

在放羊老头的指点下,楚千寻终于找到了一条上山的小路,但那路隐没在杂草丛中,不细看几乎找不到。终于站到山顶上时,楚千寻几乎累得喘不动气,不过山顶那一堆巨石却令楚千寻产生了怀疑,那根本就不像是原本就在这座山上的,而像是从别处运来的。而且楚千寻还发现,除了这堆石头,在这整座山上超过拳头大的石块都不多。香水县境内别的山全是石多土少,这座山却完全相反。

楚千寻下山又找到那个放羊老头,但他也说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说这山上的确没有石头,早年间日本鬼子来时,附近的老百姓曾在山上挖洞藏东西,不管挖多深也挖不出一块大石头,全是板结了的泥土和拳头大的碎石。

楚千寻怀疑地问,这座石花山是不是一座坟呢?放羊的老头却摇摇头,说他从没听人说过。不过他告诉楚千寻,在石花山的东边,就有一个被人叫做“王坟”的小土包,传说埋葬的是古代的一个郡王,但他却说不清那里埋葬的到底是哪朝哪代的郡王,也不知道那个郡王有什么功绩,为什么会埋在那里。

后来楚千寻也去那座被放羊老头叫做“王坟”的地方看过,那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几乎看不出形状的土堆,楚千寻想,连一个小土堆都可以被称作“王坟”的话,那么这个叫做石花山的小土山不更是一座坟吗?它比“王坟”大了几百倍,埋的一定就是比那个郡王更有名气的人吧?也或者,这才是真实的“王坟”,而那个所谓的“王坟”不过是郡王的部下?

不过后来楚千寻又想,也或者这里埋的就是那个传说中在香水河里洗过脸的香妮和水生?他同样没有在县志或者县里出版的一些民间传说中找到关于石花山的记录,但他却固执地觉得石花山与香妮肯定有着某种联系,他无法通过史料证实,于是就把它们写进了自己的小说里。

看看写作进度这么迅速,楚千寻的心里非常高兴,他想,也许不用两个月,这个小说就能完成了。正在这时,许一辉又打来电话,说他的大学同学大仲马出差路过香水城,想来看看他。许一辉对楚千寻说:“你来陪陪吧。那小子在出版界认识一些人,你跟他交流交流,对你以后出书说不定有帮助。”

大仲马的事楚千寻以前曾听许一辉说过,本名马金明,人很精明,也很花,身边女孩子无数,有两次还把人家的肚子弄大了,于是人送外号种马,但那些想像力丰富的中文系大学生们为了叫起来文雅,就把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名字又给了他。而大仲马这小子呢,也的确有些歪才,喜欢写点儿诗歌什么的,毕业时不知怎么一时心血来潮,报名去了新疆,跟许一辉他们也就断了联系。前些日子许一辉在网上看到一本小说,《天城孽情》,署名就是马金明,许一辉不知那是不是他的大学同学大仲马,就根据网上提供的邮箱发了个邮件过去,没想到很快接到电话,原来那就是大仲马,还说他已经从新疆回来了,现在在省城的一家杂志社做执行主编。隔不久又给许一辉寄了他的书来,许一辉翻了翻,觉得也不过如此,无非是他在新疆某个偏僻荒凉小城的一次次艳遇的粗糙记录,夹杂着一些当地的神秘传说和一些风景描写,毫无章法可言,更无文笔的观赏性。但大仲马却说这书卖得挺火,一个月就卖出四万本。本来他们只印了五万本,后来又加印了五万本,现在也卖得差不多了。他准备再趁热打铁,来个姐妹篇。

“他就吹吧。”楚千寻不信,“一本书卖到十万,那不早就成畅销书了?”

许一辉也不太信,但他说:“不过现在的书也都很难说,还不都是写得越离奇越有人看。”

大仲马来了。

大仲马的长相似乎并不像楚千寻想像中的那么猥琐,而是中等个子,寸头,大眼,穿一身灰色休闲装,精神抖擞的,除了黑一些,看上去比许一辉还要英俊。虽然与楚千寻是第一次见面,许一辉介绍过后,他就啪地拍了一下楚千寻的肩膀,笑道:“许一辉的老兄也就是我的老兄。”这让楚千寻也感觉一下子拉近了跟他的距离。

许一辉开着车,三个人到香水县的两个旅游景点逛了逛,大半天的时间相处下来,楚千寻更是完全改变了对大仲马的印象,觉得他既不像许一辉说的那样玩世不恭,也没有他书里表现的放荡不羁,言谈举止还是很有分寸的,一幅见多识广博学多才的样子,看来文如其人的说法有时也并不多么准确。

晚上回来后许一辉又叫上宣传部的两个人一起吃饭,后来不知谁又叫来县报社的两个女记者。当着那两个漂亮的女记者的面,大仲马似乎才现出了原形,妙语联珠,逗得那两个女记者笑个不停。当然那两个宣传部的人也没示弱,比着赛地讲荤段子,酒桌上的气氛便格外热烈,大家渐渐都有些喝高了,许一辉让大仲马说说他在新疆那几年的经历,那本书上写的是不是他的真实故事?

大仲马笑道:“没看到书上写着吗?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许一辉歪头跟那俩女记者说:“灌他,等他喝多了就说实话了。”

俩女记者也果然端起酒来要敬大仲马,那个被称作王主任的女记者瘦瘦高高的,一直自我感觉很好,就一手端酒,一手扶着大仲马的肩,笑嘻嘻地说道:“马主编,喝了吧,喝了这杯,把我们也写进书里。”除了许一辉和楚千寻,大家都没看过大仲马的书,也就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妥,但许一辉和楚千寻听到后都狂笑起来。大仲马也坏笑着,站起来说:“你要是跟我喝交杯酒,我就喝。”

“交杯就交杯,咱还怕他?”宣传部的一个人起哄道。

那王主任也豪爽,把胳膊一伸:“交就交,来。”

在大家的起哄下,两个人竟一连喝了两杯交杯酒,大仲马都有些醉意了,可王主任看上去还像没事一样。

又一轮敬酒下来,大仲马就完全露出了自己的本性了,他把酒杯往桌子上一顿,说:“为心灵写作?为人民写作?嘁,把那些高尚的情操都留给别人吧,我就是为写而写,为版税而写。”

宣传部的两个人,包括俩女记者都忙点头:“对对,非常正确。”

大仲马又拍拍许一辉的肩说:“千万别跟我说你看见钱就生气,那样我会瞧不起你。钱本身有什么错?它不过是一张纸,没有生命,它身上也没有什么善恶美丑之分,所有的一切品质不都是使用它的人身上的?可人就这么虚伪,明明是自己的品行不好,拿了钱去做了肮脏的事,回过头来却又把罪过加在钱的身上,说人是因为有了钱才变坏的。”

这话似乎说到那个王主任心里去了,她忙接过话去说:“是啊,钱不会改变一个人的本质,钱只会让一个人的本质暴露。”

“哲理,有哲理,你真不应该呆在这个小县城里,跟我去省城吧,在那里你会如鱼得水。”大仲马冲着王主任伸了下大拇指。

那王主任却像认了真,但又有些无奈地说:“如果我还没有结婚,如果我还没孩子,我还真想去别的地方看看呢。”

大仲马却没再理她,继续说:“还有啊,我还特别瞧不起那些处处标榜自己写作不是为了发表的人。你写了东西不想发表,不想让人知道,那干嘛又出来说?直接锁在自己的抽屉里别让人知道不就行了?或者你就干脆把它们藏在你的肚子里,连写出来都不需要,就在你的肚子里去争取什么茅盾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吧。写不出来就老老实实地说写不出来,这没什么丢人的,也别在人面前说你是文人是作家,我看着那样的人就恶心。”

大仲马的这番话听上去似乎是酒后狂言,细品味却倒也有一番道理,楚千寻不由得又对他有了几分好感。宣传部的两个人和俩女记者每天迎来送往,什么样的怪人没见过?自然是随声应合着。

许一辉也有些醉了,一个劲儿地懊悔自己放弃了文学:“我当初就应该坚持,如果一直写下来,说不定现在也已经出了书,当上作家了。”

“你不行。”大仲马却毫不给他留面子地说,“你小子那点水平我能不知道?不是会写字就能当作家的,写作这里面也是需要天赋,你不行。再说你现在从政了,你就更不应该再写。为什么?我不说为什么,这个你知道。”

“那是那是。”许一辉尴尬地笑道。

席间大仲马出去上卫生间,楚千寻正好也想出去,两人一起走了几步,大仲马问:“许一辉说你在写长篇?”

“正写着一个。”楚千寻说。

“嗯。”大仲马打了个酒嗝,又说,“好好写,到时我帮你跑跑。”

楚千寻倒没打算过想请大仲马帮忙,但还是说:“那先多谢了,写完后一定先请你指点一下。”

大仲马笑笑说:“指点倒说不上,但写作就是那么回事儿,也别太认真。只要记住一定要写个好看的故事就行,这故事要曲折,别太实,要发挥你的想像力,先抓好小说里的故事,别管他妈的什么文采。有几个人是真正懂得文学的?再说了,什么是文学,你说得清吗?你要先想清楚了,你写的东西是给哪些人看的?明白吗?想想看,看书的人,无非就是三种:水平比你高的,水平跟你差不多的,还有水平不如你的。你想啊,那些水平比你高的大作家大学者,他们会看你的小说吗?全世界有那么多著名作家的鸿篇巨著等着他们去研究,他们哪有时间去看你写的那些在他们眼里形同垃圾的文字?第二种那些水平跟你差不多的,也想在文学上有什么发展的人,他们会看你的小说吗?你就说你自己吧,除了想要去查看一下自己与那些人的差距,你看过几本他们的书?你也得看那些名著来增加营养不是?所以你的小说只能给那些水平不如你的人看。可那些人,不管你写成什么样儿,他们也看不出好孬来,他们能看得懂的,只是小说里的故事是不是吸引人。所以说,小说就是故事,就是好看的,离奇的故事。”

见楚千寻一直很耐心地洗耳恭听着,大仲马又说:“你看我们这些学过中文的人吧,虽然自己写起来并不怎么样,但眼光还是有的。我们能看出什么好什么不好来。许一辉说你不错,那肯定也差不多,好好写吧。不要以为文学有多么神圣,文学作品要出版,市场才是最重要的,曲高和寡,阳春白雪有什么用?卖不出去照样是废纸一堆。你也看过我的小说吧?那算什么啊,我自己写完都不愿意再看第二遍,还不照样挣钱?你知道什么原因吗?就是我的小说里有好看的故事,又炒作得好。你知道吧?这小说啊,人人都会写,只要不是写得太差,想出版都没多大问题。可是光出版了也不行,还得有人买,得卖得出去啊,那就要看炒作的功夫了。你知道去年炒得很火的那个《我的泪不对你说》吗?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写的。”

“作者的名字就一个字,叫‘痛’吧?”楚千寻想起似乎在哪份报纸上看过介绍。

“对,就是她。别人光知道她靠那本书挣了一百万,可你知道她为了炒作这本书投进去多少?整整五十万。”

“五十万?干什么用的?”楚千寻似乎吓了一跳。

“炒作啊。找人写书评,到各地签名售书,找各路记者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上做宣传,用钱的地方多了去了。舍不得三百三,挣不来六百六,她不出五十万,怎么能挣来一百万?我北京一个哥们就是干图书宣传的,那事儿他也参与过。你付多少钱,他们出多大的力。”

“要是写得不好,再花多少钱炒也炒不起来。”楚千寻说。

“那当然。写得太差的话你就是出一千万也不会有人能把你炒红。就像我那本书吧,我知道就是再怎么炒也不能把我炒成贾平凹,所以我也就小打小闹地呼隆了几下,可就是这样,我如今也是名利双收了。”

“可谁有那么多钱去炒作啊?”楚千寻犹豫了。

“嘁,小家子气了不是?借啊。贷款啊。你干什么不需要投资啊?开商店开工厂不要投资啊?农民种庄稼不要花钱买种子买化肥啊?就连你想当官,不跑不送你能上去?”

“要是写得好了,自然会有人买,哪用得着花钱找人炒作呢?”楚千寻心里是明白的,但嘴上还是有些不愿意承认。

两人说着,就快到了房间门口,大仲马又拍拍楚千寻的肩说:“写得好?谁知道你写得好啊?你到书店一看,满眼都是书,你知道哪本好哪本不好?你能每本都看一遍才去买?还是每本都买回去?不可能吧?还不都是看了宣传才去买的?你说是不是?”

饭后,那两个宣传部的人和报社的两个女记者都走了,大仲马也有些累,想早点回宾馆休息,楚千寻也想回去,但许一辉不愿意,说什么也要再找个地方玩玩。

“去‘新都市’吧,那里的小姑娘最漂亮。”许一辉说。

大仲马却笑道:“这小县城能有什么漂亮姑娘?我看还是算了吧。”

“去了你就知道了。”许一辉说。

“好好,客随主便。”大仲马只好答应。

楚千寻知道‘新都市’是一个新开的洗脚城,据说是县里招商引资从南方引来的,有一次楚千寻曾骑摩托从‘新都市’门前经过,从那透明的落地玻璃幕墙望进去,里面装修得非常豪华,虽然外面还很冷,可里面几个小姑娘却穿着短袖短裙的工作服。但楚千寻从没进去过,因为他听说那些地方有的都提供特殊服务,所以感觉又新奇又紧张。但‘新都市’却像是比较正规的,迎面的墙上贴着“足道”两个金底黑色的大字,整个大厅的装修古朴庄重,让人不由得肃然起敬,所有的男女服务员也都穿着统一的制服,齐刷刷地站在门口或者过道上,见有人来就深深地鞠一个躬,并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着“欢迎光临”。楚千寻有些不太适应,但许一辉却像熟客一样径直往二楼走。

二楼上去就是一个不大的会客厅,迎门摆着几张沙发,上面坐着几个穿着有些短的女孩子,看到楚千寻他们上来,忙微笑着起身迎接。按许一辉的意思,是三个单间,大仲马看了看那几个女孩子,却笑道:“算了,还是咱们兄弟仨找一间屋边洗边说话吧。”

许一辉也意味深长地一笑,说:“也好。”

楚千寻虽有些不太明白,但从他们的笑容中也隐约猜到那单间里肯定还有别的服务项目,而大仲马并不愿意去。

这时,一个长得细细高高的女服务员过来领着他们又往前走,这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上光线很暗,被灯光映得看不清到底是白还是红的墙上挂着一些图腾一样的东西,脚下暗红色大花图案的地毯又厚又软,人走在上面悄无声息的,还有点颤颤的感觉。穿暗红色超短裙的服务小姐在前面袅袅娜娜地带路,小小的圆润的屁股被裙子紧紧地包裹着,随着她的脚步一左一右很有节奏地扭动着,楚千寻就感觉心里也跟着一颤一悠的。

服务小姐把他们领进一个房间,这间屋很大很亮,里面有四张大靠背椅,还有沙发,茶几,电视什么的,而墙上竟然挂着一幅太极图,楚千寻想不明白洗脚与“足道”与“太极图”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也许正像那些喜欢附庸风雅的人说的那样,洗脚也是一种文化吧。

三人坐在舒适柔软的靠椅上等水的时候,许一辉累得歪在那里睡着了,楚千寻正想找什么话题打破这种沉默,大仲马却突然问楚千寻:“这里你常来?”

楚千寻忙说:“没有,我这还是托你的福,第一次来呢。”

大仲马笑道:“来这种地方没意思,要去,就去北京,上海,广州,那里的女孩漂亮。”

楚千寻也笑笑:“那些地方也不是咱这些人能去得起的吧。”

大仲马说:“也是。”接着又朝楚千寻探探身子,故意小声问,“你有情人吗?”

楚千寻的脑子里瞬间闪过了黑衣女人的影子,但他还是说:“情人?没有。”

“兄弟你不说实话吧?这年头还有没情人的?再说像你我这样的光棍,能没一两个?”

“咱一无钱二无权的,谁看得上啊?”楚千寻苦笑道。

“不是你不说实话,就是太挑剔了。不过咱们啊,宁可找情人,也千万别在这些场合糊弄自己,一不小心弄出病来,受罪可没人替。”大仲马说着,又拿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给楚千寻看,“你看,这女的怎么样?”

“还行,很洋气。”楚千寻看着上面那个嘴特别大,年纪似乎也有些大,但看上去很时尚的女人说。

大仲马的表情却瞬间有些伤感的样子,自己盯着那张照片一直看,却又自言自语:“可惜人家有老公有孩子。”

见楚千寻有些不解地看着他,就自我解嘲地笑了下,又说:“婚姻是件很麻烦的事,我又天生怕麻烦。我想还是等我年纪大了,玩不动了时再随便找个本分女人结婚算了。跟谁结婚不是结啊,只要能共同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就行。爱情嘛,全是泡影。哈哈,看我是不是像个爱情专家?”

“我看你倒像个色狼。”因为跟大仲马熟了,楚千寻说话也随便起来。

“色狼?哈哈,对,要不我怎么对得起大仲马这个称号?你知道我为什么叫大仲马吗?”

“听许一辉说过。”楚千寻笑道。

“他嘴里的肯定不是什么好版本,不过我也懒得解释了。”停了停,大仲马又说,“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啊,就不要管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只要快乐就好。感情嘛,就是在床上培养出来的。这也就跟写小说一样,不要讲什么人生啊理想啊社会责任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小说就是你能把一些文字汇集到一起,能让人读得不痛苦,还能卖得出去,这就是好小说。”

这时三个服务小姐端着三只盛满热水的大木盆过来了,楚千寻和大仲马也就停住了说话,停在楚千寻面前的是一个圆脸短发的女孩子,看上去年纪并不大,她把木盆放到楚千寻面前,以蹲下来要动手帮他脱鞋。楚千寻感到很不好意思,忙自己弯下腰脱了,并把一双大脚趾露了洞的袜子快速塞进鞋里。

把脚泡进加了什么药材的热水里,一股暖流也瞬间流遍全身,三个服务小姐又各自走到他们的身后,楚千寻有些不自在,不知她们要干什么。但这时他感觉在他后面的那个服务小姐轻轻地抱住了他的头,他的头就不由自主地靠到椅背上,而那个服务小姐软软的胸部正好顶着他的头,楚千寻不禁紧张得喘不动气。他又感觉服务小姐把他的头轻轻推了下,他就又顺着她的手把头侧向一边,这时,他感觉有一个东西慢慢地滑进了他的耳朵,痒痒的,酥酥的,原来服务小姐是在给他掏耳朵。耳朵倒是常常自己掏的,但楚千寻从没想过原来掏耳朵也可以掏得这么舒服。两边的耳朵都掏了后,那服务小姐又给他按摩头和肩,楚千寻只感觉被她捏得浑身轻松,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

可没等楚千寻享受够,那服务小姐就放开了他,蹲下去把楚千寻的脚从水里捞出来,轻轻擦干后放在前面的一张矮凳上,就端起木盆出去,没一会儿又进来,原来是出去换了一盆水。

当楚千寻重新把脚放进盆里,服务小姐就开始抓住他的脚按摩,那双柔软的小手轻轻的,却有力地点击着脚上的每一个穴位,楚千寻只感觉脚上麻麻的,疼疼的,却也舒舒服服的。服务小姐身上迷人的香气和木盆里温暖的药香一齐扑过来,又听着许一辉不大不小的呼噜声,楚千寻也感觉有些晕沉沉的,差点儿要睡过去。

而那边大仲马跟他前面那个服务小姐的对话却传过来:“小姑娘多大了?”

“十九了。”

“哪里人啊?”

“河南的。”

“家里都有什么人?”

“父母,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

“干这行多久了?”

“一年了。”

“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啊?”

“一千多块。”

那个服务小姐看上去很腼腆,大仲马问一句她答一句,不问就默默地帮大仲马按摩。

楚千寻突然悲哀地想,都说人是平等的,可为什么他们能舒舒服服地坐在这里,却把一双臭脚伸给前面这些花朵一样的小姑娘?不就是因为钱吗?他们有钱,就是大爷,她们没钱,就得用应该捧鲜花的小手来捧他们的臭脚。

钱能给人带来享受,也能让人失去尊严。

如果自己有钱,林飞红又何至于投进了别人的怀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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