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在眉睫的是已经病危的原任江宁藩司陶易。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十九日,大学士、九卿以陶易处理蔡嘉树控告逆诗重案怠玩错谬,又欲反坐控告之人,应照放纵大逆者斩律,拟斩立决。乾隆降旨“加恩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可惜陶易不能受用皇上的恩典了,他很快病死于狱中。
十一月二十七日,大学士、九卿会审,并经乾隆钦准的判决书公布了:
徐述夔编造狂悖诗词,妄肆诋讥,其子徐怀祖将逆书公然刊刻流传,二人虽已身故,仍照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
徐食田藏匿逆书,照大逆知情隐藏律应拟斩立决;徐食书应依律缘坐,拟斩立决;徐首发、沈成濯列名校对,又不举发逆书,照大逆知情隐藏律,应拟斩立决;陆琰有心消弭重案,照故纵大逆律,应拟斩立决——以上徐食田、徐食书、徐首发、沈成濯、陆琰五犯俱奉旨加恩改斩监候,秋后处决。
正犯徐述夔亲属俟查明后照律缘坐,所有财产照律入官,徐述夔所著书籍及板片一律查缴销毁。
为徐述夔诗文作跋之毛澄杖一百、流三千里。
已革扬州知府谢启昆难辞怠玩之咎,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已革东台知县徐跃龙玩延公事,杖一百、徒三年。
江宁书局局员保定纬、沈澜及书吏金长五、倪锦无罪开释。
原告蔡嘉树挟嫌告发,且诬告徐食田贿嘱县书,但徐述夔逆书重案系蔡举发,将功抵罪,从宽免议,即予开释。
判决书的最后一名是沈德潜。对这位已经作古的著名诗人,还有必要再交代几句。
大器晚成四字,对沈德潜再适合不过了。他生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参加乡试十八次才考中,无奈已是六十六岁的龙钟老翁了。第二年是乾隆四年(1739年),沈德潜又离开家乡江苏长洲赴京参加会试。通过最后一关殿试时,他正埋头握管疾书,乾隆忽然亲临考场,坐在殿中问道:“谁是沈德潜?”沈德潜跪奏:“臣是。”皇帝笑笑说:“你是江南老名士,也迟迟没有完卷吗?”沈德潜受宠若惊,在场的人知道他已简在帝心了。果然,此科沈德潜登进士,授编修,以后又擢升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沈德潜的诗,温柔敦厚,体尊盛唐,乾隆很欣赏,说他可以和李杜高王相比。沈德潜与乾隆常有诗歌唱和,他前后受帝赐诗四十余首,举世叹为异数。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沈德潜去世的时候已经九十七岁了,谥“文悫”,御书墓碑,入本省乡贤祠,可说极尽身后哀荣。乾隆在他生前曾说:“朕与沈德潜可谓以诗始,以诗终矣。”看来,乾隆与沈德潜的关系真可传为一代佳话了。不料平地起风雷,沈德潜去世未逾十载,竞因为“逆犯”徐述夔案写过一篇传记得罪,将礼部侍郎官爵、尚书加衔及“文悫”谥典尽行革去,御制祭葬碑文一并仆毁,乡贤祠内牌位撤出。乾隆与沈德潜的关系就是以这样一首并不美妙的“诗”告终了。
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一彪人马驰向江苏扬州府东台县,为首的是钦差乾清门侍卫阿弥达、江苏巡抚杨魁,他们奉旨将徐述夔父子剖棺戮尸。徐述夔坟墓在本县新河口焦家林地方,拆砖启棺,只见徐尸僵而未化,鞋帽袍褂也没有朽烂。随从人役在阿弥达、杨魁的监视之下,首先当众砍去徐述夔之尸的首级,然后乱刀将尸身斫碎,抛撒于旷野之中。徐怀祖之尸亦照此办理。随后,将徐述夔父子的首级提去,悬挂于东台县城示众。这一通公事办完,阿弥达、杨魁一行又取道扬州过江,驰往苏州府沈德潜墓所,遵旨拉倒墓碑,磨去碑上御制碑文后,又将碑石捣碎,弃于远处。
江南岁暮,地暗天昏,冻云密布。一场查办禁书的狂飙挟着血雨腥风袭来了。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正月,徐述夔诗案刚过一个月,李膦《虬峰集》案在江苏爆发。
李膦是扬州人,生于明崇祯七年(1634年),明朝灭亡时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到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身故,已年近八旬。他虽然生活在清朝治下,但始终没有忘怀前朝,以至穿戴仍仿明时旧制。清兵入关,强令汉人剃发改衣冠,穿长袍马褂。明代读书人通行穿圆领大袖的宽松袍服,头戴浩然巾,而束身的长袍马褂是满族男子的服饰风俗,长袍的袖头成马蹄状,俗称“马蹄袖”。李膦不从满族服饰,表示自己不与新朝合作的政治态度,这在康熙年间尚能被宽容,在士人群中更受到尊重,所以他在祭拜祖墓的诗中自豪地说:“瞻拜墓前颜不愧,布袍宽袖浩然巾。”《虬峰集》中还有一些诗句如“杞人忧转切,翘首戴重明”、“日有明兮,自东方兮,照八荒兮,民悦康兮,我思孔长兮,夜未央兮”。据此说他“系怀胜国,望明复兴”,似乎也不能尽指为罗织周纳。应该说,像《虬峰集》这样蕴蓄着浓厚“胜国遗民”情绪的诗文集,才是乾隆必欲一网打尽、彻底销毁的主要目标之一,它与徐树夔《一柱楼诗》显有不同。《一柱楼诗》案搞得声势很大,但结案时的罪证却只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一句“逆诗”而已。《虬峰集》的结案却无论如何也搞不成轰轰烈烈,原因很简单,李膦是个老绝户,没有后嗣,《虬峰集》又是地方官购得送交书局查办的,所以,只有照大逆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怨毒发泄在李膦一身为止。
当年三月,冯王孙《五经简咏》案则株连甚惨。冯王孙是湖北兴国州人,捐贡出身,做一个候补训导的学官。他看到查办禁书风声日紧,赶忙把自己平日写的两本《五经简咏》呈缴官府自首。经湖广总督三宝细加挑剔,签出“狂悖”之条多处,于是据情上闻。乾隆很快将此案定性,降旨称:“今阅签出诗内各句,悖妄狂诞,不可枚举,且有‘复明削清’之语,并于庙讳全然不顾,悖逆显然,应即严讯该犯,迅即问拟具奏。”还用什么审讯定罪?四月,走了一下法定程序,冯王孙即被凌迟处死,传首本籍;他的儿子冯生桐、冯生梧、冯生棣缘坐应斩立决,从宽改斩监候,秋后处决;冯王孙之妻刘氏、儿媳董氏、陈氏,及冯王孙不到十六岁的孙子冯正谟、冯正训等都给了功臣之家为奴。好端端的一个大家庭就这样彻底毁灭了!《五经简咏》早已付之一炬,无从查考了。如果说书中确有“复明削清”的意思,那么,它既不同于王锡侯的《字贯》、徐述夔《一柱楼诗》,也不同于李膦《虬峰集》,它堪称查办禁书运动的另一重点目标,即当代人所著述的确实含有反清内容的书籍。
由此看来,乾隆发动查办禁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彻底消灭汉人中的反满民族思想。
六、《字贯》案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正当全国查办禁书最恐怖的日子里,安徽又发生了一桩令人唏嘘不已的文字奇案。
这年春天,天长县生员王廷赞向官府告发本县贡生程树榴恶毒咒骂当今皇帝。王廷赞是程树榴妻子的堂弟,他为什么非耍和自己的姐夫过不去呢?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程树榴有个极要好的朋友,叫王沅,也是个秀才,平素喜欢做诗,远近闻名。乾隆四十二年忽然痰迷心窍,连书上的字都不认识了。程树榴前去看望,见他一脸痴呆的样子,心里很难受,觉得老天太不公平了,专门夺去像王沅这样锦心绣口者的心性,就把王沅过去写的《爱竹轩诗稿》一本带回家阅看,准备替他刊刻传布。随后为好友的诗集写了一篇序,又出资雇人将《爱竹轩诗集》刷印了四十二本,送给王沅三十五本,自己留了七本,连同书版都存在家里。一天王廷赞到堂姐家,随手翻开《爱竹轩诗集》,触目即是程树榴序言“士有以诗遭奇穷奇厄者矣,未闻以诗致奇疾者也”这开头的一句话,他立即闻出味道不对,姐夫这满腹牢骚究竟为何而发?且往下看,“余友不幸而能诗”,这就怪了,“能诗何以不幸”?再往下看,是指责上苍使“余友”王沅“死固未死,生已徒生而始大快,则岂非彼造物者之心愈老而愈辣,斯所操之术乃愈出而愈巧耶”?不必往下看了,这算什么诗序?分明是借为朋友诗集写序发泄对频频发生的“书祸”的不满,特别是为刚刚处置的王锡侯和徐述夔两个逆犯一吐不平之气,这还在其次,姐夫胆敢借咒骂“造物者”影射诽谤当今皇上,不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吗?王廷赞一边看,一边不住嘴地评点。一旁的程树榴怎能担当得起,情急之下,竞指堂弟挟嫌诬蔑,非要告到官府不可。王廷赞粗通律例,深知如不能坐实姐夫大逆不道之罪,自己就要照律反坐。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事情闹得天大,不是你死我活,就是我死你活。随即写下状子,连同程树榴诗序以及自己对诗序的解释送县查办。在“死固未死,生已徒生而始大快”句下王廷赞注:“俨为王、徐二逆犯一吐不平”;在“造物者之心愈老而愈辣,斯所操之术乃愈出而愈巧”句下又加注曰:“二语之实无忌之尤者。我皇上体天立极行健同春九宇,春秋愈高,仁恩愈普,彼王锡侯、徐述夔等皆其自予以显戮,普天称快。今序称‘造物’,所比何人?若谓直指天,讲天有何老少;愈老愈辣,所指何条?忍心害理,此条为最!”照这一解释,程树榴千刀万剐,死有余辜了。
案子到了安徽巡抚闵鹗元手里可作了难,究竟定程树榴“怨谤上苍”的罪呢,还是照王廷赞的解释定其影射诋讥当今皇帝?闵鹗元不敢造次,只得将案情如实奏闻。乾隆震怒之余,命两江总督萨载会同闵鹗元严审定拟具奏。但经反复权衡,他还是决定以不捡骂为好,所以谕旨说程树榴所作序文“牢骚肆愤,怨谤上苍,实属丧尽天良”,避开了程树榴借“造物者”隐喻的真实用意。萨载与闵鹗元随即跟着皇上的调子以“怨天”定拟程树榴应照大逆律凌迟处死,三法司的大臣们同意照所拟定罪,这一奇案最后如何判定的大权又回到了乾隆那里。
其实,程树榴锋芒所向,包括皇帝在内又有谁不知道呢?只差一层纸没有捅破罢了。在最后关头,乾隆竟表现出了惊人的坦率。这一年他年届古稀,自己所作所为心里再明白不过。他决定采取直面严峻事实的老实态度,承认“愈老愈辣”云云骂的正是自己,程树榴之所以含沙射影,就是对当前的查办禁书深恶痛绝,为王锡侯、徐述夔一吐不平之气。乾隆在向全国臣民公开发布的谕旨中说:“若以程树榴‘怨天’拟以凌迟,尚未得其获罪实情,且无识者将妄议文网太密,而王廷赞原控中已点出之‘造物者’二句隐喻讪谤,方为全案要害。”接下来话锋一转,又说“但念其究未诋斥本朝及得罪于列祖列宗,尚不至如徐述夔之甚”,最后命将程树榴从宽斩决。
这是乾隆一生中在政治上不可多得的一次襟怀坦荡,也是乾隆一生中对他不共戴天的仇人极为罕见的一次宽容。
为什么乾隆改变初衷向天下臣民公开承认自己“愈老而愈辣”,统治手法“愈出而愈巧”?
为什么对恶毒攻击自己的罪大恶极的程树榴却偏偏曲为回护,从宽处置呢?
这一切的答案,大概只有从程树榴是否准确地集中了乾隆的要害去寻找。而要对此做出判断,就只有将全国查办禁书高潮中两个最具震撼力的大案——王锡侯《字贯》案与徐述夔《一柱楼诗》案加以深入研究不可。
王锡侯是靠笔耕度日的知识分子。他是江西新昌县人,原来的名字叫王侯,似乎有点儿犯忌讳,就改为锡侯。二十四岁补了博士弟子,三十八岁中了举人,以后九次来北京参加会试,全都落了榜。看到眼前碌碌风尘,茫茫身世,人生百味一齐涌上他的心头。但一想起“贫贱忧戚,玉汝于成”这句古训,便又振作起来,于是发奋著书,以图留名于后世,稍慰不能跻身官场、光宗耀祖的遗憾。他写过《王氏源流》,考证出周朝列王以至黄帝都是他的远祖。还写过《经史镜》,该书第一章的标题是“庆殃报复”,第二章的标题是“酒色财气四戒”。从这些地方可以大概看出王锡侯的作品很平庸,但他个人却自以为是“竭区区之精力”的得意佳作。这一类著作他先后编写了十部之多,而且全部付梓刊行了。对王锡侯来说,这倒不光是好名,图利的成分自在不少。他儿孙满堂,却没有一垄田地,全靠卖书维持全家的生计。乾隆四十年(1775年)前后,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只得把一处旧房典给旁人,得了一百三十五两银子。这一年他已经六十三岁了,还亲自跑到吉安,督催他的新著《字贯》的刻印工作。
《字贯》是一部按天、地、人、物四大类统字的简明分类字典,从起草之日算起,已经17年了。王锡侯对这部体例新颖、部头可观的字典寄予了莫大的希望,自成一家之言不去说它,以《字贯》的发行量,就足以换些银子度过“床头金尽,瓿中粟罄”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