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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时装与时代

1.女人与服装的缘分大概是命中注定的,她们简直把服装当作灵魂的外套,当作形象的一部分来看待。至少,这是她们作为个体与博大的世界之间陈列的一层最单薄、最温柔的墙壁,她们那丰腴皎洁的心灵透过服装而与世界息息相通——我不禁联想起“一衣带水”这个轻盈典雅的成语。“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衣饰对于女性的容颜客观上起着画框或花边的审美效果。难怪女人们如此殷勤、频繁地为青春的欢颜更换绚丽多姿的时装呢!爱美的女人内心深处都隐隐约约有那么点“橱窗意识”即乐于将最辉煌的瞬间向世界展览。世界的欣赏,对于她们本身就是最浪漫的奖励。

与服装无缘的女人,恐怕只有夏娃了。那毕竟是一个布匹、缝纫术尚未诞生的时代。我读过带插图的圣经,在有关伊甸园的故事里,长发垂肩的夏娃,是用一片树叶遮掩身体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那片装饰过蛮荒年代的树叶,可谓人类服装史的源头。换句话说,亚当夏娃的树叶,为人类穿上了第一件衣裳,简陋然而散发着原始美感的象征性的衣裳。这是人类的蒙昧与文明之间横亘的第一道屏障。

澳大利亚作家怀特有部长篇小说叫《树叶裙》,大致描写现代社会里一位白人妇女,因天灾人祸被孤独地抛弃在茫无涯际的原始森林里,而被迫在严酷荒芜的生存环境里重复夏娃的命运。尚未阅读我就惊叹于书名的美仑美负:树叶裙,树叶做成的裙子,一种带着泥土气息的生命的装饰,一部启蒙时期的美学。这,简直是繁花似锦的大自然对人类最初的恩典与赏赐。可以想象,夏娃正是穿着这件弱不禁风的树叶裙走出原始森林的,最终坚强地成为美的追随者与胜利者。

在树叶记载的历史之后,人类如愿以偿地拥有了布匹与针线,拥有了丝绸之路、霓裳羽衣曲,拥有了红袖添香抑或长袖善舞之类骄傲的风景。每一个世纪、每一个国家或民族,都拥有风格迥异、巧夺天工的服装,而人类服装的演变与延续,本身就足够写一部历史。

但我想无论哪一个人种或民族,其服装史的第一页,都该由一件树叶裙或兽皮裙占据的。

“云想衣裳花想容”,以这句唐诗来形容女性对服饰的偏爱与注重,确实太恰切了。反过来说,千姿百态的衣裳在一个女人的一生中,不也是一朵朵装扮了无数美好瞬间的云彩吗?一个女人对生命中不同时期穿过的衣裳的记忆,不就是对青春的记忆吗?这一件件随风而逝的梦的衣裳却固执地记载了她的幸福、欢乐、骄傲与妩媚,乃至标志着她留给世界的印象……作为一个男人,我很羡慕。能够作为她们的美丽的旁观者,我已经很满足了。

当然,我的赞美、我的咏叹都是从一件树叶裙开始的。夏娃穿过的树叶裙,让世世代代的女性懂得了美,懂得了怎样以美装饰自己——

伊甸园,其实离人类的心灵并不远。

2.从50年代过来的人,不可能不知道什么叫布拉吉。当然,和今天的少男少女谈论,你需要向他解释:布拉吉就是连衣裙,是俄语的音译。

新中国成立后,女同志们普遍穿上了连衣裙,仿造的是苏联流传过来的那种风格和样式,浑然一体,宽松飘逸,陪衬以东方女性的温柔贤慧,更显得朝气篷勃。那时候夏天的大街,是鲜花、旌旗、革命歌曲以及布拉吉的世界。你读过王蒙的小说《青春万岁》吗?你将会理解书中的那群女中学生,她们在义务劳动之后脱下带着风尘的校服,而换上从箱子里取出的带有樟脑香味的布拉吉去赶周末的联欢会的欣喜。在彩袖轻拂的舞曲中,这群天真烂漫的女孩,以充满激情与磁性的嗓音宣布着自身属于青春的骄傲:“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以幸福的璎珞……”

布拉吉,正是那一个时代的女性以热情和幻想编织的梦的衣裳。她们身穿五颜六色的布拉吉,臂弯里挟着书本、麦穗抑或建设的蓝图之类走在北京的金山上,走在社会主义的大道上。那是一个美丽得简直像舞台布景的时代。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才会产生怀疑。穿布拉吉的女孩子们,在人间的神话中没有公主,而你们才是真正的主人翁。“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你们是在美好、纯洁的课堂里唱这首歌长大的,毫不畏惧明天将迎接的风风雨雨。多少年之后的今天,做了母亲的你们,眼角布满鱼尾纹的你们,和这个坚强的国家共同承担了诸多坎坷与磨难的你们,是否还珍藏着少女时代的那条布拉吉呢?假若从壁橱的底层取出、打开,它是否已褪色如一个历经淘洗的梦?你们是否还有勇气在穿衣镜前以憔悴的容颜把它比试一番?毕竟,那陈旧的布料上凝聚过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以及太多的怦然心动的记忆……

阳光灿烂的日子,穿上最满意的一套布拉吉呼朋引伴地去春游,是一生中多么有限而又难忘的幸福啊!

从男士的角度观察,我一向以为连衣裙是这个世界上最女性化的服装,裙据飘飘,如杨柳依风,仅仅从那摇曳而去的背影就会使你体味出“婀娜”这两个汉字言犹未尽的美感。我甚至和一位深谙衣饰之道的女记者开玩笑:做女孩真容易,选择一条合身的连衣裙,也就达到了‘淑女’的一半,剩余的一半是天生的。

不知为什么,我仍习惯于把连衣裙叫做布拉吉,恐怕跟它音节甜美如歌、甚至它本身就像一位俄罗斯女郎的芳名有关。它令我联想起静静顿河岸边的集体农庄,以及高加索山脚下笙歌四起的果园等许多苏联影片里记录过的幸福生活的画面。二战期间,苏联红军不是把新发明的多管火箭炮命名为“卡秋莎”吗,听一遍那首“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卡秋莎站在山岗上”的民歌,便能体会他们给武器取了个情人的名字的用心。这个炮火硝烟中的轶事,也给人类战争史注入了一阕清新诙谐的牧歌。可见爱无处不在,爱才是这个伤痕累累的世界最伟大的情人,也是最后的胜利者。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忘掉布拉吉呢?我们的生活中怎能没有布拉吉的影子呢?所有穿过布拉吉的妇女同志,我祝福你们!本文献给你们!

3.旗袍回光返照,猎猎飘扬于我们的生活中。它代表着一种美,一种典雅庄重的传统女性美。穿上旗袍独步花丛,就会有种画中人的味道,回眸一笑百媚生,仿佛历史的烟云都镶嵌在锦绣的花边里——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旗袍摇曳生姿,令人重温那逝去的朝代,“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蒹葭苍苍中依旧是秋水伊人。

近年来时装表演、选美竞赛风起云涌。旗袍作为国粹,不容忽视其温故知新的审美作用,因而在花团锦簇的服装款式中,它旗帜鲜明,独尊一席。况且在烘托女性体形方面,旗袍较泳装有出神人化之处,半遮半掩,影影绰绰,反倒增添几分朦胧的诗意、含蓄的美感。旗袍是高贵的,超凡脱俗,有皇家之风、王者之气,难怪它深得慈禧太后垂青。我在天坛附近观摹过一场旗袍的专题汇演,它具体展示了这种服装的诞生、发展和变革,可当作一首古色古香的叙事诗来阅读。当一位北国名模高挽云髻、轻摇团扇,穿一件刺着牡丹图案的大红旗袍徐徐登台,顿时笙歌四起,曹植笔下“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洛神不由得在我的脑海中横空出世了。画山绣水之间,韵味悠远。

旗袍风韵犹存,称得上是一种文化,而且是一种古典的文化。

漫步京城高档的饭店商场,便常见豆蔻年华的服务小姐着一袭旗袍迎前送后,娉娉婷婷,步步莲花,再加上笑靥可人,怎能不滋生置身画中的时空恍惚?轻罗小扇,淡彩屏风,旗袍确实是一种礼仪意味浓郁的民族服装。

但大街上穿旗袍出入的人毕竟很少了,时代不同了,它逐渐成为历史的道具。哪怕它曾经倾国倾城,装扮过整整一个朝代的妇女——从垂帘听政的慈禧,到红颜薄命的珍妃,下至紫禁城内寂寞无名的三千粉黛……

富丽华贵的旗袍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绞罗绸缎、珠光宝气,但若选择朴素的质料,也能别开生面,“深入平民百姓家”。一件阴丹士林布料的单色旗袍,再加上雪白的围巾、轻便的黑布鞋,是我对二三十年代旧中国女大学生的想象,因为《青春之歌》里的林道静就是这样。她们有时在街上撒传单,有时又夹着书本坐在人力车上,那是早春二月啊,我在岁末的梆声中幻想着她们清纯的背影……

时代不同了,然而在我的想象和祝福中,大风不止,旗袍飘扬……

4.在19世纪以前,冷兵器的时代,侠客或者武士,大多以马匹为交通工具——一位剽悍的男人骑乘在马鞍上,如果再披一袭猎猎飘扬的斗篷,真可谓八面威风了。快马加鞭,粗砺的布料便仿佛沾了水似的绷直,与天空、地面平行,简直像游动的旗帜——以壮士的骨气为旗杆。斗篷的出现,最初肯定是为了防风御寒,但客观上为铺张扬厉的男性美起到了装饰的效果,甚至默契了男人世界如影随形的尚武精神。

我的少年时代,保守的电影院里终于闪现出阿兰德隆扮演的佐罗。这位仗剑远游的西方侠客的黑斗篷,构成映衬侠肝义胆的专用符号,为我们提供了想象的自由。我们发现,除了牛虻之外,还有另一种英雄,个性化的英雄,使银幕上的地平线更加丰富与开阔。蒙面的佐罗如果摘除了那顶镶红边的黑斗篷,是否会形容苍白,是否会减少些许神秘的魅力呢?它毕竟包装了一整部平民化的游侠传奇。随着佐罗的宝剑飞快地在敌人的制服上划出滴血的“Z”字母,观众的脑海中也有一道正义的闪电掠过。

美国的好莱坞制造了类似的蝙蝠侠,作为工业时代的新型侠客,以顶替现代人对英雄传统的渴慕及心灵阶梯剧场的空缺。他同样有一顶黑斗篷——作为对古典游侠的延续。剔除这经典般的翅膀,高楼广厦呵护的当代英雄又怎能像敏捷的蝙蝠一样横渡城市的夜色呢?英雄主义的黑斗篷,夹在休闲与刺激之间的一枚绣花书签,是屏障灯红酒绿的一道冷风景。

中世纪曾经是骑士的时代。斗篷作为那个时代流行的“运动服”,自然遗传着一种耀武扬威的骑士风度。不知唐·吉诃德的披挂里是否包括一顶斗篷(即使有恐怕也极破旧),那样他向风车巨人冲刺时就堪称威风凛凛了。

夏伯阳的斗篷(毛氅)是风撕不破的。《静静的顿河》里的哥萨克骑兵,挥舞马刀在枪林弹雨中冲锋,将领的红斗篷本身就是身先士卒的旗帜。随着骑兵时代的结束,斗篷是否也从男人的舞台上隐退呢?

中国的斗篷是生活化的,并非骑士的专利。渔翁的蓑衣,猎手的披风,都是斗篷的变形。《红楼梦》里的青年男女,踏雪寻梅时都肩披此物。“只见众姊妹都在那边,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斗篷。”林黛玉也罩一件大红羽纱面白狐狸里的鹤氅。而宝琴的质料最奇异,“披着一领斗篷,金翠辉煌,不如何物。宝钗忙问:这是哪里的?宝琴笑道:因下雪珠儿,老太太找了这一件给我的。香菱上来瞧道:怪道这么好看,原来是孔雀毛织的。”那简直堪称孔雀开屏了。除了金堆玉砌的大观园,人间哪儿能轻易见到如此昂贵的人造风景?看改编的戏曲或电影,贾宝玉大都系一袭大红斗篷,公子哥儿的扮相,如玉树临风。

古老的斗篷,现在在哪里呢?工业时代如果披一袭戏剧化的斗篷,肯定夸张得惊世骇俗了。但我喜欢看城市里穿风衣的男人或女人,在落叶飘忽的街道上逆风而行,衣角和下摆微微飘举——尤其是不系钮扣的时候,潇洒飘逸。我的学生时代,祖国的许多城镇曾流行一种大地牌米黄色风衣,我的衣箱里至今收藏着陈旧的一件——那简直构成对青春的记忆了。哦,谁能想起我身披米黄色风衣向时光深处大步流星走去的挺拔背影呢?谁是我青春的见证人呢?通过一件褪色的衣饰而想起一个人,想起一个遥远的故事哦,青青子矜,悠悠我心……

5.牛仔服的诞生耐人寻味。据说最早是美国西部某州的煤矿工人,用马车上的旧帆布,粗针麻线缝制成结实耐磨的裤子,这就是全世界的第一条牛仔裤。它产生的原因是为了便于在阴湿曲折的矿井下匍匐作业——在我们中国人的概念中属劳保用品——并不是出于审美的目的。然而它流行了,从幽深的井下出现在阳光灿烂的地面上,覆盖了几乎所有种族、国家,到处都能见到精神抖擞地穿着牛仔服的人们,成为本世界服饰文化中一种美的范畴,构成了独特的风格——这正是对文雅高贵的绅士型服装的逆反,也是它受到欢迎的真正原因。

这一切,仿佛都是为了纪念那第一条牛仔裤所做的宣传——哪怕它早已被矿工的膝盖与粗砺的矿石磨烂了。它并不是为了追求美而产生的,但它象征着劳动,而人类的劳动促成了最古老的美。力与美,是人类创造活动的双翼。最初的牛仔裤,都已在井架纵横的矿山成为劳动的牺牲品,默默无闻,不曾想象未来的流传与荣耀。我们穿着今天的牛仔裤招摇过市,并不见得真正理解其纪念意义。我们刻意把它磨洗褪色,追求那份饱经沧桑的效果,潜意识里恐怕正是为了伪造劳动的痕迹。对于开山劈海的人类而言,劳动是永远的荣誉。

六七十年代,全中国到处都能见到那种灰蓝色帆布制做的劳动服(那个时代工人的制服),而那种布料也赢得了“劳动布”的特称。一身劳动服,一副涂胶棉丝白手套,一双土黄翻毛皮鞋,勾勒出那个时代最骄傲的形象,看过《创业》、《火红的年代》等老电影的人都不会轻易地忘却。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人发现它和舶来品的牛仔装在质感、风格方面的相似性。否则,我们就可以骄傲地声明:中国人也发明过自己的牛仔服,正如列宁服、中山装一样。随着那个火红的年代远去,劳动服消失得突然。现在的年轻人,以高价购得一条进口名牌的石磨蓝牛仔裤为炫耀的资格,很爱惜地穿。

一位头戴翘檐帽、身穿牛仔服的西部枪手,驾驭一匹ROI悍的烈马扬长而去,后又在赤日炎炎的山岗蓦然回首……耳熟能详的乡村音乐,告诉我这是万宝路香烟的广告。牛仔服所透露的硬朗野性,恰恰与西装革履的温文尔雅构成强烈的反差。野蛮与文明,是人类文化的两大极端型魅力——这也是牛仔服与西装两大潮流在现代社会并存而无法相互取代的原因。

6.随着西装的流行,街上系领带的男士越来越多,甚至领带的色泽也越来越趋于鲜艳绚丽。一位供销员模样的外省男子,穿一件皱巴巴的西装,却偏偏在脖颈处系一条红底碎花的金利来,给人以偶尔露峥嵘、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喜剧感——这在我们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已不算什么稀罕的景观。一个男人,穿花衣裳花裤子打扮得像蝴蝶似的难免显得轻浮,但系花领带仿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它简直成为衡量一个人精神状态的旗帜了。能够在山花烂漫丛中笑的人,谁能怀疑他的浪漫、热烈乃至富于幻想?

但我总觉得:花色艳丽的领带并不适宜于每一个人,正如西装穿在不同人身上的审美效果也大有差别。弄不好会表现出小丑般的滑稽——本来大家都是为了追求高雅才乔装打扮的,一不留神反而落了俗,何苦呢?那还不如保持本色来得质朴自然。

从服装美学的角度看,领带并不具备什么实用价值——它与保暖御寒的围巾之类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它的意义在于装饰,装饰一种衣冠楚楚的个体文明与礼貌,客观上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几星从天而降的碎花、半缕凝玉沉香的愁烟抑或灰暗抑郁中的一抹亮色,确实独具匠心地点缀了清高超群的男性形象。

关于领带的起源,据说最初是日本北海道的渔民用布条约束领口,以抵抗远航时的刺骨海风。这近乎笑谈,不足为凭。领带是西式套服的组成部分,产生于欧洲的上流社会当无疑问。一丝不苟,严正苛刻,是我们对绅士的印象。也就是说,领带是一种西方礼仪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服饰语言中具有装饰性的零件。

和领带相比,日常生活中系领结的人近乎于无。那似乎更属于一种舞台化的古典主义道具,我们只在描写19世纪欧洲贵族生活的好莱坞老电影里容易见到。前些年我在北京音乐厅观摹伦敦某著名交响乐团来华演出,才真正认识到领结的美感。当时持棒的指挥以及端坐乐池的所有琴师,一律黑色三件套西服,雪白的衬衫领口又一律佩戴着婴孩巴掌大小的黑领结。德彪西惊心动魄的乐曲向大厅里第一排座位席卷而来,接着充斥了拱穹式天花板下的全部空间。我往光线幽暗的月牙形乐池里望去,目击了一座临风而立的黑森林,而琴师们脖颈处的领结,简直是一群踞伏在树枝上的振翅欲飞的黑蝴蝶。领结,蝴蝶的形状,又像是一朵朵被造物之手精心折叠的硬朗的玫瑰,炫耀着穿云破月的惊世之美……

那一瞬间我简直对领结的造型着了迷,它的精巧别致真令人爱不释手。如果领带仅仅标志着世俗中的高雅,那么只能用高贵来形容领结的风度。一种静态的灵感,一朵开到一半就停住的凝炼的大丽花,一首诗,一首有重量又有质感的个性化的抒情诗,这是舞台上的领结带给我的联想。然而在实际生活中领结为何无法普及与流行?是否验证了人世间的高雅可供芸芸众生追逐,而那份与生俱来的天赋的高贵,却永远可遇而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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