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因为巡逻的警卫经过这里,所以把所有人都一个也不剩的把躲在地上的人交给了他们。做了个简单的口供后,就这样继续逛街了。“你真的不认识他们吗?”我边说边转头看向走在旁边的人。“嗯,大概是以前惹到的人吧。”刚刚好像那个胖子提到三年多前,该不会就是三年前闯的那次祸吧。因为那时自己的父亲出马,所以才会那么快回家。但他们就不知道去向了,想不到今天的巧遇又让他们去警察局蹲上半天了。
“是吗?”想来也是,他曾大爷的记性自己也是亲自领都过的,所以没有什么可以好奇的了。“我看你要多去记一些事情了,每次都是这样只长身体不长记忆的,搞不好那天是怎么死的还不知道呢?”有些生气的对他说,因为毕竟也因为这个吃了不少的苦头。“怎么可能,你没有看到我今天那神勇的身手吗?五个人一起上还打不过我一个呢?所以可以说是打赢的人还没有出世呢?”曾逸边说边自大的笑了,完全一副目中无人的态度。“我讨厌喜欢打架的人,不敢是不是为了正义而战。因此我希望你不要在打架了,今天要不是对手弱,要是刚好来个跟你实力相当的人,你不就输定了吗?”认真的对视着他的脸,一脸严肃的说。“你……好啦,不会再打了。”自知被冤枉,但一对上她那关心的眼神后就心软了。虽然这么说,但以后还是可以打的,只要不让她看到就好了。
而此时离这大约有一百米的距离,某间咖啡惊屋里,刚好有个人看向落地窗外站的人,有些惊讶“那不是……”紫洋吗?旁边那个人是——曾逸?怎么他们会出现在这里。于是不管身边的人此时在谈什么就这样子冲出去找他们了。
“喂,协煜你要去那里?”旁边的司捷被他这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有事先出去一下,马上回来。”边跑边回答后面人的疑问。“呃,抱歉。”面对坐在对面的二人疑惑不解的看着跑出门口的人,司捷就一个头二个大于是尴尬的说。在心里不知埋怨起协煜几百遍了,这次之所以要来这里是因为想把他捧到国外去,让他成为被受注目的国际明星。但这世节骨眼发生这种事情,恐怕成功的机会很少了吧。
好不容易跑到刚才看到他们站的地方,却见不着他们的身影了。于是半蹲下身喘气着,看着这茫茫人海想从中找到他们的身影。其实前几天去找紫洋才知道她有事出去了。问在哪里?她的好友一直说不知道。今天看到她跟曾逸在一起,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不肯说了。想必是想制造机会让他们俩人独处吧。想到这就苦笑了起来,摇了摇头走向跑来这里的路。
黑压压的乌云像千军万马奔腾而来,眩目的闪电一次次划亮了整个灰暗的天空,伴随而来的雷声。乍然的雷闪里,雨,就如根根银箭,带着雪亮的箭簇,疾射而下。弹射在玻璃窗上“哐哐”的作响。没一会儿宽敞的柏油路,路旁的花与树都被淋的一尘不染了。风,大作的把所有在地上的尘沙、纸片等等刮得漫天飞舞。“好大的一场雨啊!”看着窗外的雨,有些惊感的说。因为发现天空的转变,所以就改道回府了。
注视了一下房间里的摆设后,长叹一口气。来这才不过住上三天,怎么好像住上了一辈子似的,那么依依不舍呢?“好奇怪的感觉。”比起之前搬出协煜的家时,还要更加的不舍了。怎么会这样呢?难道……“不可能的,别在这瞎想了,回到现在来吧,邢紫洋!”双手轻轻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想让自己清醒过来,边自言自语。“还是下楼好了,免得老是想这些有的没的。”说办就办,于是快步的开门走人,并且关好门。
“咦?停电了吗?”没有啊,楼上的灯明明亮着的,“怎么回事?”带着满腔的疑惑走下了楼,左右望了一下后,被某处的一簇烛光吸引了。我想在黑暗里只要有一丝丝亮光,那怕只有萤火虫的尾巴那么大,也会被吸引的吧。“这是……”烛光晚餐吗?看着桌子用一条蕾丝长巾披着,上面放着二份牛排还有一个像水晶一样闪闪发亮的烛火。“哦,好冰。”原来这是冰烛灯,只要用冰块和蜡烛结合在一起冷冻上五分钟后,拿出来点亮蜡烛就算是完成了。“还真香。”大概是因为冰块里有放香草的原故吧。这种冰台烛给人一种很浪漫也很有情调的感觉,只有在高级的餐桌上才会见到,因为要掌控不要让冰块熔化还真是难。
“你下来了。”此时刚从一个房间走出来曾逸,刚好看到她站在餐桌前,于是有些惊讶的问。“嗯,这个是……”我不太明白的指着这桌上的东西。
“我们的晚餐,也是‘情人’晚餐哦。”故意加得了情人这个词,把气氛搞得很暧昧的感觉。“是哦,很漂亮。”看着他手里拿着酒杯与一瓶红酒,有些感动的对着他说。其实这也是真心话,因为自己是个没有浪漫细胞的人,但是只要是女人,我想遇到这种情况而觉得心里暖暖的吧。
把手里的东西放在餐桌上后,很绅士的拉开旁边的椅子让她坐下。然后自己也在对面坐下打开了红酒的盖子,给二个杯子倒了一点。“来,为我们美好的将来干杯。”
好笑的举起放在身边的酒杯,美好的将来。是啊,每个人都会有美好的将来。但是我们俩个却不是“美好的”吧。喝着这有些酸酸又甜丝丝的红酒,看着那晶莹的大杯子,“我真的很不明白,为什喝红酒要用这么大的酒杯,而且才只倒那一点点。”看着杯里剩下的红酒,有些疑惑的问坐在对面的他。“我也不明白,大概觉得这样好看吧。”边说边喝下剩下的酒,“我记得第一次喝这个东西,因为太少所以吵着要加满,还一口气把杯里喝得干干净净的。当然结果不用说也知道——醉得一塌糊涂。因此也这个让不少人看笑话,所以很少喝这种东东,因为喝起来也是特别容易醉的。”
“呵呵,想不到你会有这种经历。”无聊的不停转动着杯子的脚跟,目光被一样东西吸引了。“喂,你能告诉我。那边那照片里的人是谁吗?”其实这个在第一次进门就发现的,但是一直鼓不起勇气问。“哦,那个是我妈跟我哥。”看了一眼放在钢琴旁边的相框后回答说。“你妈跟人哥?你还有哥哥?”不是吧,怎么没有听人说过。“是的,不过他们已经离开我很久了。”久得不记得时间了吧,不是不记得,而是想忘记那时间。“是出车祸死的。”
“对不起。”虽然烛光很暗,但仿佛能从他说话的口气中知道他说这话时,心里的低落与难过。“没关系,反正也已经过去很久了。”站起来走到那台钢琴旁边,望着这张相片。
“不过,我发现你哥可是大帅哥哦,我想男女看到他就会被他所迷吧。”单单从相片就可以看出他迷人的微笑,很让人觉得舒服。“反倒是你,一整天那屎人眼的表情,看了就觉得碣眼。”故意这么说,也是想让他走出悲伤。“喂,邢紫洋你别太过分哦!”某人听了生气的大吼。
“心情好了啊,这样子才想你。”见他用很惊讶的表情看着我,我露出了个笑脸。走到钢琴旁的椅子上坐下,“当当。”食指随意的在琴键上弹着。“你不会弹钢琴?”被她突然响起剌耳的琴惊醒,于是惊讶的道。“用得着这么惊讶吗?”在那黑白分明的琴键上穿梭着,“我讨厌钢琴,因为小时候为了讨好某人而努力学了很久,没有人教的,只是看着她在那边弹,于是记起来自学而成的。本来以为会得到她的赞赏,结果却……”望着远方的烛光一眼,叹口气“结果却得不到任何回报,因此开始讨厌它。”后来也不知是怎么了,大概是爸发现了这个,所以才会在跟她离婚后,把那台钢琴也给藏起来吧。因为有一天醒来发现它不见,当时反而觉得心情很轻松。
“是吗?你讨厌的东西看起来还真多。”坐在她的身旁,对着他调皮的眨了一下眼睛。“什么?”有人生气的反问一副母夜叉的表情。“我弹一曲给你听好了,想听什么呢,我的女王?”做了个准备的姿势,询问旁边的人。“随便吧,反正我也不常听名曲。”这也是真的,既然讨厌起那样东西,所以跟它有关的自然被忽咯了。“那就这曲好了。”说完便弹了起来。
悠扬而轻快地琴声顿时在这房子回荡起来,那时而低频时而高的声音,仿佛带难人一种亲临其境的感觉。让人沉醉于其中,不知时间的流失。过了许久,琴声慢慢的由激昂而低沉,最后慢慢的消失了。一曲就这要完毕了。“这是罗漫史?”我听完后说,也是一曲著名的悲曲。“是的。”
“很意外你钢琴居然弹得怎么好?”故意转移话题,问一些有的没的。“是啊,被我妈所逼的,小的时候她要我弹钢琴,而我哥却拉着小提琴。”先叹口气后说出了自己的事情。“怎么会?我觉得你更适合小提琴,你哥才适合这个吧?为什么你妈要这样……呃,转变呢?”除了这个词,还真不知道要说那个词才表达得得体。
“大概她觉得我笑的少,要弹琴来培养吧。而我哥只是很顺从所有人的决定,因为每次都总是很温柔的笑了笑,只要他一笑就表示同意赞成了。”我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一点也不了解这眼前的人,像是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这样的我谈什么喜欢上他了呢?还有爱上他呢?单这一点就比竞容逊色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