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时候,“喀嚓!”一道闪光从我们面前闪过。“糟蹋,忘了调闪光灯了。”在某一个有“丛林”只是有一堆草做为掩蔽拍下此时坐在石椅上的二人。“可恶,有狗仔。你坐在这里不要动。”说完就马上起身去追此时想要偷走的人。
不会吧,这么衰,又被拍了啊?看来以后还是要演艺圈的人少接触为妙了。大概那个狗仔是“新上任”的,一见到协煜快步追上来,居然紧张得不小心把自己拌倒了,跌了个狗吃屎。当然作为记者第二生命——相机,则是被他高高举起来了。所谓头可破,血可流,相机不可毁。而协煜跑上去则是不费吹风之力就“拿过”他手中的相机。跌在地上的狗仔则是束手无策眼见心爱的相机被抢走,“拜托,千万别砸了它。”虽然知道这样子是没有用的,但不说却不行啊。而协煜听了偏要做与他相反的事情,于是做势要毁了它。“不要!”趴在地上的人大声的尖叫着,说那时有人及时的出现了。
“等等。”此时有人的话引来了,这二人不约而同看向这声音的主人。“小洋?”她怎么会跟上来?“先别急着毁了它。”走到他的面前举起手在他眼前,意思是要把相机交给我处理,只见协煜先是怀疑的看着我半响,最后才心不甘情不愿的交给了她。“你想要赎回这台相机,还有里面的‘重要信息’么?”我半蹲下去对着他边指了指相机边说。只见他想要抢,但被我眼明手快的给躲开了,“不要么?那我可帮不了你了。协煜拿去吧。”说着做势要把相机递还给他。“好好好,我当要想要了。”那个笨蛋会不要,那可是明牌的相机呢。“那太好了,咱们现在来玩个游戏吧。谁赢了谁就有权处理这台相机,怎么样?”我边说边在众人面前展示这台“奖品”。
“听起来不错,OK。”协煜觉得这个提议听起来不赖,所以答应了。“嗯,当然好啦。”能不好么?那是我近三个月的工资呢。“那么就开始了哦。”我笑得阳光灿烂的说。
所谓的游戏呢,就是……哎,解释不来。但都是一些小游戏,只要平时想要多动一下手或是脑的话都会玩到的。第一个游戏呢则是下五子棋。只见双方都坐在椅子上就位了。“只要谁先五颗子连面一线就算赢了,不管是横的坚的还是斜的。”说完了规则就开始玩了起来。因为协煜一直在国外,没有听过更没有见过,所以我代他下来玩。
果然不出五分钟,结果就揭晓了。当然是我赢了,而且连赢了三局。所以表示协煜先领先了。接下来的是比夹游戏机里的娃娃。“一人总共有十个硬币,谁夹得多了谁就赢。”我这说边指了指机器里的可爱小娃娃说。“好。”此时那名狗仔丹田正旺的说,要是在输下去那相机就没有机会赢回来了。“那就开始吧。”这么有斗志不错哦!结果哨声一响所有人都奋起全力的用“力”夹了起来。这次不仅仅是要比技巧还要比运气。结果呢?你猜谁赢了。
呵呵,六比六平手。呼!有人肯定在心里暗叹了一口气。但是那老板却走过来赶人,呵呵,二人总共夹了他十二个娃娃,在不出来那还得了。“你们这些高手就别来这边玩嘛,人家也是小本生意。”哎!听了只好沮丧的走了。
“最后就是比篮球了。”我站在一个篮球的投篮下正式的公布说。“时间是半个小时,只要在这段时间之内投球得分最高的就是胜利者。”“为什么是篮球?”这回倒是那名记者大惊小怪起来,“秘密,比完了就告诉你。”见他一脸迷惑不解样子,“怎么你是不是想比了,怕输啊,要弃权投降。”我故意激他说。“哼,谁怕谁了,我告诉你。我也好待也在体育报工作过,篮球是我最喜欢的运动,还怕你不成。”说完就抢过她手中的篮球,“开始吧。”“你还行吧?协煜。”不知他会不会打这种球,所以走到他面前说,因为一般明星都很怕出汗的。“当然行了,谢谢关心。开始吧。”见他们都准备好了,那就哨声一响“开始。”
于是一场激烈的比赛就这样开始了,谁也不想输谁的拼命的抢球,上篮得分。时间有不知不觉中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快要接近尾声了。现在的比分是93:91。比分拉得很紧,看不出谁输谁赢。比竞比赛还没有结束,什么样的结果都有可能的,不是么。你猜是谁打了93分呢?协煜,呵呵,要很抱歉的告诉你这回错了。那个夸下海口的记者是93,看来他真的在体育界工作过。“协煜,加油啊。”眼见只剩下不来10秒钟了,我马上大声的喊叫着。哎!要是输了明天的头条肯定是那张相片了。所以千万不能输哦!上帝快帮我吧,我保证以后会天天去教会的。
眼见只剩下五秒不到了,但那记者还真是拼了命的防守着,一点也没有进攻的机会,眼见要输了。结果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协煜突然向后跳起来投篮了。不会吧,这样太勉强了,要是投进去是3分球稳赢,但是进篮的机会并不大啊。而且这个动作连NBA都很少人能投得进去,只有在漫画看到过。但出乎意料的,结果“咚”了一下进篮了。“HA!赢了。”我高兴跑到他面前欢呼雀跃起来。而输的人当然是垂头丧气的倒在一边“难过”了。
约过了一分钟我们才发现了他,哎呀!人一高兴当然是会忘了“不重要”的人了。于是我走上去拍了他一下肩膀,“你已经尽力了,打得不错哦。”可是他却望了你一下,之后又垂下头去了。“那,还你。”我把那相机展示在他眼前,并且还“卖力”的摇了摇。“你……”
“小洋?”二人异口同声同时叫了出来。只不过说的不一样罢了。
“我之所以要这样做,只不过是想让你知道除了写明星的绯闻外,其实还是可以写些别的。拿着它吧,下次小心点哦。记者不是常说自己的第二生命是相机吗?”我笑着把相机塞在他的手里。“为什么?”显然他还没有回过神来,“没有什么,我把主导权交给你,至要不要发表全都看你的。”我语重心长像个老妈子般的说。“我觉得如果你想要重回体育界工作的话,写今晚的比赛说不定比里面的八卦来得要更劲爆哦。”我有些得意而且神秘稀稀的说。“是吗?可我没有拍到重要的……”“我拍下来了,好了你可以回去好好好想想要怎么发表了。”我站起来准备要走。
“等等,你是怎么知道我想要重回体育界工作的。”此时那名记者才如梦初醒般惊讶的问,比竞这件事连家人都不知道。因为报社的总编说只要自己写出一篇很劲爆的“文章”出来,销售量高的话就让我回体育界做自己喜爱的工作。所以才迫不得意的情况下作了“狗仔”了。“相机上面的相片啊。”我笑嘻嘻的说完后就拉着黑得跟包公有得比的协煜走了,“哦!”只留下那个人在那里发愣着。
“你干嘛把相机还给他?喔,我明白了……你把里面的相片给删了,所以才还给他对不?”协煜有些兴奋的说。“没有。”“什么没有?”没头没尾的没有什么?“我没有把里面的相片删了。”我认真的对他说。“什么?那你怎么还给他,不行越想越不对劲,我要找他要回来。”说时还马上转过身去准备向原路走去。“你等等,不用了。”我快步挡在他的前面说,“他不会发表的。”
“你那来的自信?”某人怪叫道。“不知道,但直觉告诉肯定没有错的。”说完还对他调皮的眨了一下眼睛,然后若无其事的向前走了。“要是你这次的直觉不灵了怎么办?我可不负责哦。”因为这是你自找的哦。“放心,我对他有信心。”“哼,是么?”协煜听了冷哼的笑着说,不过想想也许这并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啊。“是啊,不过大明星你可要多多运动运动哦!94:93差点就输了,要是他明天写你打输他,我看你的歌迷一定会哭死。”“喊,我可是近二年没有打篮球了,能有这样的分数不错啦。”“哦,是么?”“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骗你不成。”“呵呵,很有可能。”“……”
接着就是二人边走边大声说话。因为不满对方瞧不起自己,所以在维护自己的面子,但也让二人的距离悄悄的拉近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