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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番外 红鞋(2)

番外 二

吴若愚是我的追求者之一,我大方告诉他:“你的家庭也许不会反对,因为他们根本不会接受,我没家底,出身在贫民窟,有个跟人私奔的母亲还有个酒鬼父亲,你希望自己父母疯掉?”

他倒是执着:“那有什么,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你这么强势勇敢,什么都靠自己,连一颗扣子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从不倚赖任何人,谁敢看不起你?”

我闻言苦笑,分不清他这话到底是恭维还是讽刺,一个女人没有人可以依靠一点都不是值得赞美的事。他也忒孩子气,以为真的可以爱一个人就连她的缺点一并爱上,他不知道那是连载爱情小说里骗小孩子的。

“你爱上我的原因是什么?”

“我第一次见你时是在一个晚宴上,当时并不觉得什么,心想无非是个牙尖嘴利的丫头,有几分姿色,靠运气出名而已。后来有人说莉莉你的名字颇为俗气,怎么不考虑改一个?你回答:父母留给我的东西本不多,若连名字都不要,岂不是忘本得彻底?当时你的表情随性淡定,那瞬间我知道你便是我一直找寻的人。”

我想反驳他,但是终于沉默,爱一个人的理由越简单就越痛苦,这个道理我比他理解得深刻。

因为我也这样爱过一个人。

这辈子我从没有爱一个人像爱柳源那般热烈,几乎超过爱自己,最最有趣是他始终不知道,当然更大可能是他装作不知道——那是个什么男人?从生下来起就在雁城最黑暗最肮脏的街道上打滚,眼睛像淬了毒的刀子,那样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察觉不到小小女孩的炙热目光?

我始终没有向他表白,认得我的人都说我太聪明却不知道我不够勇敢,我爱他虽然“几乎”超过自己,到底也只是“几乎”,所以还不够让我能安然接受拒绝。明知道会被拒绝,何必还要去撞南墙?我晓得他一般会选择与胸围34C的女人上床,但真正住在心底的一直是一位小公主,可悲的是我既没有34C胸围也不像公主,所以我知道他既不会跟我上床也不会爱我。有时候走在街头真是很羡慕现在的年轻人,他们谈感情的勇往直前让人叹为观止。

他离开雁城很久后的一个晚上,我无聊在家里看《神雕侠侣》,看到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生,当场一呆,咦,难道是在说我?

我和柳源、董翼一起在雁城平民窟的小巷里长大,读书报名时填上那个地址就是为自己打一个坏孩子的烙印,班上有小朋友遗失东西我们永远是第一个受怀疑对象。他们两个比我大五岁,基本不跟我一起玩,但是有一次我看见他们躲在放学的路上,把麻袋蒙到他们那个耀武扬威的班长脑袋上,然后狠狠揍了他。

打完以后他们看见了我,从那以后他们开始搭理我了。

我以为他们怕我告密,但是柳源后来说:“我们喜欢你镇定的眼睛。”

他和董翼是街上的孩子王,刚开始两个人也经常打,为了争老大的位置,可是打来打去也分不出胜负,反而打出了感情,所以他们就开始胡乱地称呼对方,董翼比柳源大一天,年龄上占了便宜,叫他老二,他不肯服输叫人家老大,只好阿翼阿翼的叫。

我比较尊重年长的人,于是叫董翼做董大,叫柳源做柳二,为此他恼火了很久。

我们那个时候年纪都很小,不清楚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一定要离开贫民窟。我想或许想出人头地唯一出路是念书,董翼选择了从军,他选择做混混,但是他们对我的选择表示支持。我高一的学费是柳源不知从哪弄来的钱提供的,他拍着我的头说:“想念就念吧,有我一口饭吃就饿不死你。”

我那一刻幸福得********,但是他接着说:“你是我最好的小妹。”男人打击爱他的女人最好方法就是告诉她,她是他的妹妹。

后来董翼从军队回来,他们两个又混到一起,穿当时流行的喇叭裤再把头发留得很长,我看得出他们的野心,可是因为太年轻对前途总是迷茫,他们不知道该把这种野心和精力发泄到哪里,所以到处打架生事,玩得像疯子,街道派出所的户籍警只要看到他们的影子都会很警惕。

没多久董大莫名其妙地认识了一个富家千金,还莫名其妙地把人家娶了回来,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晚上,下着瓢泼似的大雨,我们三个窝在柳源家里打争上游,下楼的时候发现没有带伞,又转身上去拿。结果那女孩就在那当儿惨白着一张脸,跟个鬼似的钻了出来,把我们都吓了一跳。

外面雨那么大,她眼里却像燃着一团熊熊烈火,她谁也不瞧一眼,直直地对董大说:“你要我走,我就走;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什么都可以不要。”

董大的脸色明显有些犯迷糊,那时候我好像十五六岁,他也不过二十出头,遇到这种事犯迷糊很正常,所以他马上拍着胸脯说:“行啊,你留下呗,不就是结婚嘛!谁怕谁啊!”

我直觉这事以后可能会很麻烦,于是看了看柳二,希望他能把董大一棍子敲醒,结果他痴迷地看着那雨中的一对,然后神经兮兮地问我:“你说,会不会有一天也有人这么跑来找我?”

乌黑夜里的大雨总是能无端地让我觉得悲伤,那天也一样,我知道他是想着那个小公主了。

在这之前他不止一次地跟我们重复与小公主的邂逅:打架斗殴的少年满头鲜血碰到正在等候保姆的小姑娘,她递给他一条绣着自己名字的手帕,让他走远点,不要把血渍溅到她的雪白裙子上。

“那么骄傲、娇贵。”柳源一说到她总是一幅被门板夹到脑子的嘴脸:“裙子白得像雪一样。”

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裙子,的确良的料子,因为洗得太多,有些地方薄得不成样子,颜色也是晦暗不明,又因为这两年长高,裙边已经越变越短。

他还继续说下去:“那小小姐一点也不惊怕,对我大大方方地说,你若要混,也要混得好一点,最起码不要被别人打得似猪头一般。”

他想再见到小公主,于是说:“明天我把手帕洗净还你。”

结果别人说:“不必,这样的帕子我有两打,你扔掉好了。”

他从此天天跑去那个地方瞎溜达,希望能再见到她,还拖着我和董大一起,那条人家不屑一顾让他扔掉的手帕,他一天看十次,还会瞎猜公主在哪间学校念书。

“雁城的名校有几间?”他问我。

我说不知道,的确是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念的是最差的一间。

本来我在考虑是不是高中毕业就去找工作,但从那时起我决定要念大学,他不会喜欢一个跟他一样在贫民窟里长大的普通女孩,我既然改变不了自己的出身,那么我就要做贫民窟的公主。

可是不管我怎样努力,他还是看不到我,人与人之间讲究缘分二字,宝玉讲:各人只得各人的眼泪罢了,而柳源的眼泪,只能给小公主——哪怕人家瞧不起他。唉,不是我出现得不够早,是我们的缘分不够深。

后来的事情,果然像我预想得一样糟糕,董大和他那个离家出走的千金太太新婚生活一塌糊涂,虽然他从未说过一字半语,但我知道他有些迷茫。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明白一件事情,每个人在开始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的爱情很强悍很伟大,可以战胜一切,但其实很多东西可以动摇它,最最简单的比如金钱,更何况我还没从董大的眼睛里找到爱情——他爱她,不如说他爱上了她的崇拜。

没过多久,董家发生了火灾,董大的新婚太太和新生儿丧生火场,而那个时候,他和柳源两个被关押在雁城的看守所里——他们两个想赚钱给董大的老婆买补品,于是在夜市推三轮车卖盗版磁带,把城管给打了。我有个远房表哥刚好在那个派出所做临时工,虽然跟他不怎么亲近,可是为了能探望他们,我每天去看表哥一次。

柳源知道董大家里的事情,对我说:“你去告诉阿翼,事情是我一个人做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他如果聪明就别乱讲话。”

我喜欢董大,但我爱柳源,所以不想传这种话,因为这样会害他坐牢,但我也知道如果我不传,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理我,最后我还是去了。

董大听到我带来的消息,半晌都低头不肯说话,过了许久,他说:“你去对老二说,我董翼这辈子欠他一个人情,他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我还!”

他们两个都把我当作温顺的和平鸽,脚上绑一个纸卷,就可以递消息,可是他们不知道,在那个当口,鸽子也在为他们焦虑心疼。

董大很快出了看守所,柳源被判了一年半。

丧妻丧子的打击让董大开始日日买醉,每天醉得像条狗,连我都开始看不下去,但是后来不知怎地突然有天他就清醒了,把胡子剃了头发也剪短了,清清爽爽地站在我面前对我说:“妞妞,我要走了。”

我说:“去哪?”

“还不知道,反正要去一个能赚很多钱的地方。”他笑笑说。

坚强的男人就是这样,一时的挫折可以打到他,但他站起来的速度比任何人都快。我看着他的背影觉得很难过,我们从小在一起长大,董大其实比柳二更重情义,他肯帮所有的人,柳二的情义却只对他认为重要的人讲。董大和柳二是一类人,但还是有不同,虽然他在贫民巷里长大,但是他的气度没有人比得上,柳二也不行。可是虽然这样,我爱的还是柳二,那个有点点狡猾、有点点心狠但是又讲义气的男人。

一年多以后,柳源出来就跟董大联系上了,他也走了。

他走的时候,我悄悄落泪,但我知道有一种男人是留不住的,我问他:“还有机会见面?”

他不在意地笑了笑:“这就要看缘分了,雁城柳二,不闯出点名堂来,是绝不会回来的!”

那天我悄悄跟着他,看他去了跟小公主邂逅的地方,因为坐牢的缘故,他的头发被剃成了光头,像个大灯泡,触目得很,很多人看他一眼都会远远走开,但是他装作看不到。在那里转了几圈后,他发了一阵呆,掏出一根劣质香烟抽了几口,然后把烟头一弹,拍拍衣服,把手插在裤兜里消失在暮色中。

他心里始终只有她,走的时候也不忘去跟她道别。

我生命中的这两个英俊少年,都曾经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可是在经历了丧亲之痛和囹圄之灾后,他们迅速蜕变成为了真正成熟的男人。

我始终跟他们保持联系,他们去了B市,开始真正踏入极道,玩钱玩女人,他们不再做市井混混了,连警局对他们都有所忌惮。本来也是,雁城这么小,他们却都是有野心的人,混黑道似乎都让人提不起精神。

但是我想总有一天他会回来,他不能风光一辈子,总有一天他会落入法网,我开始念法律。学费贵、要背的东西多,念起来很辛苦,可是我不怕,我等着他有天来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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