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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名与利(8)

人们养鸟的方式就是在以养人的方式养鸟。人们把鸟关在笼子里,目的是想听鸟唱歌。这充分表现出了人的极端自私的占有欲望。人们总想把美好的东西据为己有,如果不能据为己有,就用暴力把它束缚起来,养鸟就是这种做法的一个典型例子。当把一种美好的东西据为己有的时候,这种东西就不美好了,有哪一种鸟愿意被关在笼子里呢?鸟在笼子里的鸣叫,与其说是歌唱,不如说是在哭泣,为失去的自由生活而哭泣!

人们养鸟的方式也正是人们养自己的方式。人制定了无数的“不准”和“不许”,这些“不准”和“不许”难道不是一座座无形的监狱吗?人由于待在这些监狱里时间太长了,已经习惯了监狱的生活,以至于谁要是不愿意过这种监狱生活,就认为他不“正常”!于是就把自己认为正常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强加于他。而名和利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最大的两座监狱,它们正如鲁郊外演奏的九韶之乐,扰乱着人们的内心世界和天性,许多人因此而扭曲地生活着,以致陷入死亡之地。

这种养鸟的方式或养人的方式,也是一种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的方式。人们总喜欢把自己以为好的事情强加到他人身上,以为他人也一定喜欢,由此造成了数不清的悲剧。这就形成了“他人就是地狱”的状况。人一旦遇上这样的人,比陷入了地狱还要痛苦。

因此庄子在这里特别强调差异性的重要性。鱼在水里能够生存,但人在水里却会死亡,这就是由于人和鱼本来各自具有不同的特性,因而所喜欢的东西也就不同。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代,人们的好恶是不同的;即使在同一个时代,同样的环境下,不同的人之间的好恶也是不同的。因此,圣人不把不同的人们看做是一样的,也不让他们做同样的事情,也就是承认他们的差别,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来设定相适宜的制度,这样就能够使人们心情舒畅,生活幸福。

孔子也曾经讲到对他人的尊重问题,提出了著名的论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意思是说,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不要强加于人。一个人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了,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普遍存在着把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强加于人的现象。但是,仅仅做到了这一点还远远不够,我们可以反问:难道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可以强加于人吗?鲁侯对于神鸟的所作所为就是把自己的所好强加于神鸟,结果导致神鸟死亡。你喜欢的事情别人不一定喜欢,你不喜欢的东西别人也不一定就不喜欢。人总有一种求同心理,自己喜欢怎样,也希望别人如此,比如自己不喜欢某个人,他就希望别人也不喜欢他。这种求同,只朝着一个方向,这就是“我”,即以我为准:只想到别人要与我一样,而没有想到我要与他人一样。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把自己的所好强加于人的悲剧,比如爱上了一个人,但人家不爱他,于是就以暴力胁迫对方来爱他,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你认为好的事情,强加到别人身上可能就是很坏的事情。

因此,完整的、理想的状态应当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亦勿施于人。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个人的天性才能够得到独立自由地发展。一个人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是一个真正富有人性的人,高尚的人,自由的人。一个充满了征服欲望的人不可能是自由的,只要有可能被征服的人存在,他的日子就不会舒服。

庄子还举了另外的一个强加于人的例子:“南海之帝为儵(音shū),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应帝王》)

儵和忽对于浑沌的做法本来是出于好意,是为了报答浑沌的恩情,但结果却是出乎意料,导致了浑沌的死亡。这就是强加于人的结果。这段寓言的本意是主张无为,君主不要有所作为,而是要尽可能不作为。这并不是说君主的作为都是坏的,都是出于坏的动机,而是说即使是出于好的动机,也可能会导致坏的结果,所以还不如不要作为。只要有为,就难免犯强加于人的错误,尤其作为一个君主,难免会把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和事物。

为什么要无为而治呢?除了上述的原因以外,最重要的还在于事情的无常性和非现成性,也即不可预测、不可把握。你以为做的是好事,但其后果却可能相反,使事情更糟糕。历史上的种种事例一再证明君主的过度作为常常不是有益于天下,而是有害于天下。每个朝代的初期,由于君主多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较少有为,天下因而比较安宁,百姓过着平静的生活,社会也比较繁荣。而当君主有所作为,要“建功立业”的时候,天下就失去了宁静,百姓的生活就不平静了。几乎每个君主的有为都给人民带来了灾难。他的作为越大,人民的灾难就越深重。老子的话很好地概括了这个道理:“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五十七章)如果君主有为,那么君主的积极活动就会使百姓失去原来的本性,而迎合君主的有为;君主的有为也会干扰百姓的正常生活。

当然,这段寓言的含义还不止于此,它还有更普遍的意义。事情处于原始的、尚未分化状态的时候是其最自然、最真实、最富于生命力的状态,当它走出这一状态的时候,即当它走向成熟的时候,往往意味着死亡。

人生历程中几乎到处都在经历着这样的过程。兄弟之间小的时候,两小无猜,彼此不分,有着最真挚的情感。但是成家以后就不同了,不仅变得越来越生分,甚至还会变成仇敌,因为这时有了你、我之分,有了利害冲突。而且关系越是亲近,仇恨就越大,而与那些关系疏远的人之间反而不会产生矛盾,至少不会产生很剧烈的矛盾,因为他们之间不存在利害冲突或冲突较小。

浑沌的状态也可以说是“无”的状态,浑沌没有面目等器官,所以尽管他存在着,但却没有具体的形状,似乎又是没有存在。事物初期的存在状态也是这样,是个“无”。比如植物的种子就是“浑沌”,它似有似无,说它是“无”,但它却存在着;说它是有,但还没有展现出具体的细节。儿童也处于这样的状态,他虽然已经存在了,但是他将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却还是不明确的。

事物这种似有似无的状态是最有魅力的。人们之间的爱情之所以具有如此巨大的震撼力,就是由于它处于这种状态之中;而人们对家庭的失望则是由于这种状态的丧失。“浑沌”状态的魅力来自于它的不确定性,由于一切都还是没有眉目的,都处于朦朦胧胧之中,所以在人们心中尚存在着巨大的想象空间,从而产生诗意的憧憬;而且这种不确定性使人对未来有一种神秘感。当人们在这种处境中的时候,还会体会到一种冒险的快乐。

爱情就是这样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由于一切都还没有确定,因此人们就努力想去抓住它,使它成为确定的东西。家庭就是这种努力的产物。然而,当人们进入具有确定性的境况时,便发现确定性是没有吸引力的,它是机械的、整齐划一的、沉闷的,因而缺少生机。在这种状态中,一切都展露无遗,一切都按照既定的轨道运行,按部就班,一开始就知道结果,从现在就可以看到未来。家庭就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之中,这或许就是人们为什么说“家庭是爱情的坟墓”的根本原因,既然一切都已经成为现成的东西,便不再会令人荡气回肠。

人们的创业过程也是这样,最初处于浑沌状态,所以这个时候是最有魅力的。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和听到,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最喜欢谈论的不是他们现在的富有和权势,而是他们创业时期的经历和故事,是他们所经历过的苦难,其原因就在这里。在这种初始的状态中,他们憧憬着未来,描画着美好的蓝图,充满了勃勃生机。从事经济活动的设想着有了钱以后怎么办,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则筹划着夺取了天下以后去建设怎样一个社会。但当理想真的实现的时,理想就破灭了,因为理想化为现实的时候常常意味着灾难,即使没有灾难,也远没有原来想象的美好,原因就在于它成为了现实,成为了既定的东西。

在政治和经济方面这种例子多如牛毛。那些打天下的时候曾经齐心协力的英雄们,曾经是生死与共的朋友,在取得天下以后往往会成为敌人。他们没有死在敌人的手里,最后却死在了自己弟兄的手中,没有死在夺取天下的战场上,却死在了自己所夺取的天下里。那些曾经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人们,常在事业蒸蒸日上,日进斗金的时候分崩离析,成为仇敌。有的夫妻,在贫穷的时候曾经恩恩爱爱,发了财以后则反目成仇。南方有一家人开了一间工厂,经过多年的创业已经成为了小有名气的企业。当初创业之时,由于是父母兄弟一家人,在财产和股份上就没有分清彼此,也没有正式的文件、决议之类的东西。现在却为财产和股份的归属问题而闹到了法庭上,兄弟、父子之间成了敌人。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创业的初期没有什么可分的利益,而事业成功之后就产生了利益的分配问题,公平与否的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了,人们之间的争斗也就不可避免了。有了“分”,就有了彼此,有了彼此,人们之间的疏远就在所难免,而过去的那种真诚的友谊、无私的合作、相互的信任,也必定会像浑沌一样死去。孔子所说的“不患贫,而患不均”真切地表明了这个道理。人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没有什么可分的东西,当然也就不存在分配不均的问题;而当有了可供分配的东西的时候,均与不均的问题就出现了,而且永远不会出现所有人都认为分配公正的情况,总有人会认为分配不公,争斗则必然要产生。

看来,“患难之交最可靠”的说法并不可靠,因为在患难之中没有可分的东西,这时大家都在同一种处境之中,有着共同的命运,因而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同情,而且如果不相互协作,对双方都不利;或者当你处于困境中的时候,他是出于一种同情和怜悯,而去帮助你。在前一种情况下,如果成功了,就有了利益的分配问题,这时双方就会出现争斗;在后一种情况下,当你成功以后,他的怜悯和同情将会消失,你的成功、你对他报答的程度,都会引起他的嫉妒或不满,矛盾也就由此产生了。因此,只有那些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还经受得起考验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只有不为利益所动的友谊才是真正的友谊。灾难固然是朋友的试金石,而利益或许是更有效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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