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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End 后记

[一]夏日骊歌---关于第四维

故事已经结束。在持续了两年之久的时间里,终于结束。

而夏天,这个夏天,还在继续。准确地说是刚刚开始。

我仍然把小四的书带在身边,仍旧每天听jay的歌,仍然感受在夏天里。回忆夏天里的那些过往,或者或假,或许,只是幻觉。

我喜欢活在幻觉中,也一直都是。

所以我是一个如此不真实的人,像夏日里树荫下细碎明亮的阳光,只是通过不同的介质而产生的不真实的像。

两年里发生了许多,第一个夏天里小四在天津图书大厦签售了两回,但都错过了。于是有了后来的《我爱你,你感觉得到吗?》

四在这两年里陆续出版《岛》系列,现在又有了《最小说》,写了陈凯歌《无极》的小说版,做了音乐专辑《迷藏》,现在又出了《悲伤逆流成河》。四在成长,在坚强。而我,仍旧只是沉溺在他的文字里,贪婪而受伤的黑衣女子。仍旧,明媚忧伤。

我遇到过“神”和“形”与四相似的男孩。所以总会写写他们。有时会把他们按自己的意愿将错就错的想象成四,自得其乐。比如绿源超市里穿着红白相间两色上衣的收银员,于是写了《只爱陌生人》,还有一个在公司过道里阳光明媚的下午,迎面阳光里穿越而来的瘦小的男生,让我那么无可救药的在阳光的晕眩中看到四在迎面走来。我只是看了一眼便离开了,因为我怕,怕再多看一眼,便再也记不起这刻的幻觉。

很长一算时间电脑上总是打开着与四有关的网页。进了许多四的Q群,并当了里面的管理员,当时很兴奋激动,还把这件事情留在四的Blog上。

现在想来,如今的爱已经没有表达的那么简单,单纯而具体了。现在,只是在心里波涛汹涌的爱着,表面,已经不动声色。

今年的5月13号,四再次在津图书大厦签售,我终于打听到了图书大厦的地点,而那一天,我却在河北老家。

总是在错过。

原来,我爱的,我一直都在路过。

后来想过,即使有机会,我也不会当面要四的签名。我会去买他的书,会要别人带去要你的签名,我只要在一个你不会注意到的角落,默默地看你忙碌,看你微笑,看你的明媚和骨子里潜藏的暗伤。就像在《我爱你,你感觉得到吗?》最后的结尾一样,跟着你,陪你哭,陪你笑,陪你看天,只是默默地不作声,不被你发现,不吵不闹。默默的祈祷。

能够远远的安静的看着,已经足够,也是最大的满足。

我想那一刻,我一定会不动声色的泪流满面。

小四。故事里的第四维。

四对我来说是王子,是幻觉,是某种意义上的信仰。是冗长如水的夏天。

没有他便不会有《夏日骊歌》。

我会一直喜欢着他。这场幻觉,已经被时间烙上了印,只要时光不灭,夏天仍旧会轮回而至,这份感情,这份幻觉,将会永恒不灭。

07年6月4日星期一12:46于津城泉集里

[二]夏之墓志铭---关于人物

听着FIR的新专辑《爱歌姬》,看自己的小说。

我已经把小说同时发到了红袖,新浪,逐浪几个网站。而且该了名字,叫《回不去的夏天》。

从写这部长篇到现在,已经快三年的时间了吧?

三年前我还是个只能拿着笔在无数个夜晚傻傻的痴痴的用尽力气得写故事的女孩,没有出路,迷失,迷茫,一切未知,只是一心急于表达,于是马不停蹄的写,就像一只单飞的鸟,没有方向又没有停下的理由于是只能盲目的往前飞。

三年的时间呵,可以发生多少事情?

太阳升了又落,时间从晨曦走到暮色四合,花儿开了又谢,身边的人来了又去,夏天来临了又走远,记忆从尘封的时间里挖掘出又被搁浅最后拼凑成另一段记忆。

我没有变。我仍旧守在这里。仍旧坚持着这份信仰,仍旧喜欢着几年前一直喜欢的作家和歌手,仍旧站在原地讲述,温习着这个或真或假的故事,仍旧为它,泪流满面。

是啊,想想可笑,我会为我杜撰的故事感动落泪。

因为林墨,阿蒙,安安,杨柳,迟明,潇潇,白云……都是真实存在的啊。所以这不仅是个故事,用现实的人物,杜撰的情节,表达最真实的感情。

林墨是我自己,隐忍而压抑的黑衣女子。林飞是杜撰的,因为我一直渴望有个哥哥。阿蒙是从小青梅竹马的朋友,同学。潇潇是最好的女友。安安是天真的同学,朋友。杨柳是美丽的天使羽,同学,朋友。迟明是我最亲爱的语文老师,大我们6岁。韩旭是同学,同桌,朋友。至于陆风,是快乐天使,懂我知我是真,但没有爱情。我们之间的感情是超脱于友情未到达爱情的关系。

终于明白杜拉斯说的,写作是一场漫无天日的自杀。

我同时在写作的过程中感到快乐和满足,感知自己的存在,因为我掌握着他们的命运,控制着故事的发展。

这个时候,我是个伟大而无所不能的造物者,但同时,深刻的无能为力。

夏天,他们说是恋爱的季节。我仍旧坚持是个绝望的季节。

无所谓谁错谁对,无所谓在阳光下受了怎样的伤。

因为四说,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

07年11月8日星期三于津城泉集里

[三]回不去的夏天—关于自己

我想一切到现在,才真的该说结束了。或者,终于全部结束了。

2007年9月16日开始敲这些文字,直到今天,12月25日圣诞节的今天,一共是3个月的时间。7万5千个字,每天一个小时,还好,中途没有放弃。

三个月。又是怎样的生活?

时间对我很重要,总是意味着很多东西。安妮宝贝说,我什么都不相信,我只相信时间。我想应该是这样,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同时可以证明一切。

最近两个月的时间一直在网吧。歇双休,于是一个晚上用来通宵,第二天的白天接着上网。从来不玩游戏,就是上传下新章节,看看别人的小说,逛逛有关小四,jay,和陈楚生的论坛等等。嗯,我已经是一名花生了。如果不是因为文字我也不会认识他,看来文字对我的影响真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不可缺少。

我的写作风格一直是追求悲剧美。我原本是想当中国的莎士比亚的,这个比喻无疑可以跟我想在一年只内把阿拉伯语说得比萨达姆还好相媲美。所以破灭,但风格仍旧不变。

我把追求悲剧美写在每部作品之前,还有一句,明媚忧伤。我写不出从头到尾彻头彻尾的悲剧,没有多的苦大仇深。我的风格是前面明媚后面忧伤。或者,从头到尾冗长如水的忧伤。后者没有太大的波澜起伏,但是忧伤的调调。

一切灵感来源于生活。这也是我一直遵守的规则。

我是个很敏感的女子。同样的感受一件事物我的思想一定与别人不一样而且提前。脆弱且敏感的孩子。曾经朋友给予的话。应该很贴切。

但我应该不是个孩子了。18岁已经老了。

这个故事是我的幻觉。是另一个国度里演绎的另一个自己。不变的是同样悲伤。缺少爱又拒绝爱,因为害怕伤害。对于自己和别人都是这样。

喜欢孤独。讨厌被爱。害怕分享。想要逃避。

坚持了三年的对白。是不是可以说明什么?

我坚持写作达7年。突然想到一个词语,七年之痒。心里豁然开朗,怪不得今年写的文字最多,成绩最好也最迷茫。只因这句七年之痒。既然明白了我自然不会放弃。7年,哪怕70年我也不会放弃我的文字!它是我的生命。或者,更甚过我的生命。

今年破了自己生平的一些记录。写字最多,阴霾最多,满足最多,(看到网友的支持和肯定)迷茫也最多。得到别人的肯定同时否定了自己。通宵时间最多,结识朋友最多,(志同道合的网友)给与了别人帮助与依赖,同时伤害的人也最多。最主要的,2007年年末胃痛达到了**,持续三天,仍旧没吃一粒药片。索性《回不去的夏天》终于敲完了,在网吧通宵,整天守着电脑不吃饭的理由没有了,我想,该养病了。

关于故事的结局,朋友说太过于残忍。而且知道我的很多人都在劝我是否可以写喜剧,而不是悲剧。他们说我的悲剧让人压抑,难过,不开心。可不可以把故事写的圆满。像《回》的结局,可不可以让林墨和陆风在一起。我只能说抱歉。这方面我很自私。我只写悲剧。悲剧,铭心刻骨。

我的人生是场悲剧。所以应该很好理解。明媚的东西对我来说是奢侈。我没有憧憬美好的能力。如果幻觉也可以算作美好的话,幻觉也会消失。

《回不去的夏天》。我没想得到什么。它在网络上的反响如何对我并不重要。我只是需要表达,需要讲一个故事来祭奠我的青春与失去。它是我最青翠的年华真实的写照,对自己的一个纪念,对往昔种种的纪念,对那些曾经海誓山盟现在却各奔东西的朋友的纪念。

那些日子回不去了。就像那些过往过的夏天,再也找不到那些在校园的林荫下打闹的日子,再找不到那些穿着简单的衣服坐在教室的风扇下昏昏欲睡的日子,再找不到年轻的我们一起欢笑流泪的日子,再找不到那些简单而纯洁的感情。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逐浪上的朋友曾给了我很多鼓励和继续下去的勇气。很多时候因为你们的一句话而重新对生活充满热情。我是个阴郁的女子,你们也许体会不到她最心爱的东西得到赞美对她的人生起着怎样的意义。是一个信念,一种信仰。

以后也许还会有新的作品。但不要有侥幸心理,仍旧是悲剧。我也在思量我终究还可不可以继续写在网上。压抑很大,因为我不是男子可以决定自己的一生,女子天生是要被很多事情和现实左右的。我只求能写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可以用文字来记录和祭奠。因为将来的某一天,也许,真的身不由己的和文字永别了。全书完2007年12月25日星期二于津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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