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在刺眼的阳光笼罩中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晃着一对忧伤的斗鸡眼。
“花花,”我咧着嘴笑了笑,拍拍花花的脑袋。“放心了,我没事。”从草地上爬起来,走到湖水边仔仔细细的洗了脸。小花猫儿般的脸在清冽的湖水洗涤下渐渐清洁起来,白皙的皮肤苍白透明。“花花,我突然很想吃肉,走,你也跟着我吃了好几天的苦了,咱们两个改善生活去。”
花花的斗鸡眼不再忧伤,写满了贪婪的笑意。
我望着耀眼太阳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长长的吐纳出去,呼,感觉好多了!
这有什么啊!不过是失恋而已。当年孙先生发动革命还七次呢,蜜糖我二八年华的大好青春,难道还怕没有爱我吗?
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有花花呢!
打开糖袋,将糖豆丢一颗进花花一百八十度的血盆大口里,大步流星的离开。
一直走到笔直的官道上,才发现自己昨晚一通乱飞竟然飞到了七王爷洛蔚羿的封地琅邺。记得上次离开的时候,这里道路两旁的冶炼铺子生意还很红火。每天来自全国各地的商旅络绎不绝,订单多到每一个铁匠都忙得没空亲亲自己的老婆。
可是现在,这里却萧条起来。许多店铺干脆关门停业了,有一些勉强支撑的铺子里有一下没一下的传来无精打采的‘叮当叮当’声。听的人昏昏欲睡。
发生什么事了?
哈,当然是天才宝宝蜜糖捣的鬼了。那天,我让雪鹰给洛可风带去的信笺上只是建设性的提出了一个想法:千秋王朝的冶金业一直以铁器著称。可如果在炼铁的时候适当的添加一些其他的金属矿石呢?
洛可风是什么人啊!我只需要提供创意,他立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人研究出了合金的冶炼方法。我又很细心的告诉他郸洛北部山区里有大量的煤矿储量。这一下,不过大半年的时间,郸洛取代了琅邺在全国的冶金业龙头老大位置,给了七王爷重重的一击。
太爷爷说过,当今皇上是个脓包。若不是千秋王朝既有洛可风又有洛蔚羿相互牵制了对方,那笨蛋皇帝早就下台了。
当年蜜糖说书使得郸洛的GDP赶超琅邺。如今蜜糖下山后又使得琅邺的支柱产业遭受巨大打击。不晓得洛蔚羿要是知道这是不满十六岁的蜜糖干的,心里会作何感想。
对啊,算一算,再有几天就是蜜糖十六岁的生日了。该怎么庆祝一下呢?
洛可风帅的冒泡,想来他的七皇叔洛蔚羿应该也是一个极品帅哥吧?哈哈哈哈,蜜糖失恋中,急需各路帅哥前来养眼啊!要知道,洛蔚羿虽然大洛可风一辈,年龄却还要小一岁呢。
我喜不自禁的走进了琅邺城。还好,这里虽然冶金业萧条了许多,商业还是很繁华的。大街小巷里到处是酒店茶铺客栈。我在东大街上缓缓地走着,吃了三串冰糖葫芦,一包糖炒栗子,两块蜂蜜糕,还有一斤的果脯杏干。天啊!我突然间觉得很渴很渴!渴死我了。
抬头一看:茶楼。
太好了!我三步并作两步急匆匆地走了进去。待到落坐喝掉了整整一壶凉茶后,才猛然想起来上次我被人绑架后来又奇怪的放走,那时睁开眼睛看到的好像就是这间茶铺。应该没什么奇怪的吧?我还没想完,眼前一花,鼻息间荡入一阵若有似无的檀香味儿。紧接着,我的心脏居然漏跳了一拍。
哇!极品帅哥!真的是极品帅哥啊!
乌黑乌黑的长发闪亮亮的在发顶拢了一下便随意的披散在身后。蜜色的肌肤有一种磨沙的质感,蜜糖好想摸一摸啊!瘦削的脸庞上完美的分布着标致五官,嘴唇最是性感,直叫人想咬一口。然而真正致命的双瞳,那对黑色就如两个深海漩涡,任谁看进去都会失神沦陷。
等等!这双眼睛怎么这么熟悉?
我呆愣愣的望着款款坐在我对面的极品帅哥,下意识的伸出了双手。我的左手盖住了他的额头,右手掩去了他眼睛下方。就只盯着他露出来的含笑双眸猛看。
“大胆!竟敢对主人造次!”一阵熟悉的霸道嗓音在我耳畔响起,那声音我自然不会忘。是金燕子。如此,我更加确定了——这个极品帅哥,就是绑架我的面具先生!一定不会错,这双眼睛,面具下的眼睛,我决不会认错!
含笑双眸笑的更温柔了,快要眯成了两条缝。“燕子,唐公子想看,就看好了。”那语气,好像是说他可以任我为所欲为似的。
我放下双手,看向心高气傲的金燕子小姐。这个让江湖人士,甚至是我姐夫安公子一直念念不忘的美女怎么梳了个丫环头,心甘情愿的站在极品帅哥旁边了?
像是看出了我眼底的嘲讽,金燕子噘起嘴嘟囔道:“看什么看?人家本来就是个丫环嘛!”哇,这极品帅哥究竟是谁?连身边的丫环都这么正点?
“在下琅邺王洛蔚羿。”极品帅哥亲口解答了我的疑惑。
我刚刚喝到嘴里的一口凉茶就这样直喷而出,以极大的压强冲向大名鼎鼎的七王爷洛蔚羿那张帅的没有天理的脸庞。
茶,淡黄色的凉茶混着我少许的唾液顺着他蜜色的肌肤一滴滴的滴落在茶桌上。金燕子的眼睛本来就很大,比小燕子的眼睛大得多。可是现在,那双眼睛都快要掉出来了。我也满心的痛啊!洛蔚羿可是个极品帅哥,我这样的表现一定会让他印象很不好的。
不过,我现在的模样,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乞丐。又不是什么绝色的美女,有什么好怕的!在他的面前,我可还是一个堂堂男儿汉。
“对,对不起。”不论怎样,我这样毁灭人家的帅脸都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我真心的认错。
他却面不改色,拿出一方手帕优雅的擦拭着自己的脸,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早就听闻郸洛王有一个行事高深的跟班,两次相见,果然不错。”
虽然我有些迷惑,不知道自己究竟不错到哪里,但是听到这样一个极品帅哥奉承,我那颗小小的心脏还是有些兴奋加快了蹦跳的速度。
咦?不对啊?怎么是郸洛王?我是洛可风世子的跟班,与他老爸可是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还不知道?”洛蔚羿一脸诧异的望着我:“两天前洛可风喜获麟儿,老王爷已经禅位给他,他现在已经是郸洛王了,与本王同起同坐。”
哦,好象是这样的。按照千秋王朝不成文的规定,世子只有在成家有了长子之后才能承袭父亲的爵位。不过眼前的洛蔚羿不同,他幼年的时候父王前往征讨厥罗国入侵结果光荣牺牲。洛蔚羿九岁的时候就顺利成章的成为了千秋王朝年龄最小的王爷。如此,他也不必理会什么不成文的规定,风流不羁的名声早已为天下人熟知。他曾有过千金换得江湖上最性感的冷感尤物柳三娘顾盼一笑的辉煌经历。那一笑,被千秋王朝的文艺界人士改编成了舞台剧、戏剧、歌剧,至今仍是卖座率极高的戏文呢。
“是吗?世子大人已经是王爷了?”看来距离他的皇帝梦想仅仅只有一步之遥了嘛!
我知道,洛可风娶公主是必须的,那是圣上的指婚,是无论如何不能拒绝的无上荣耀。我知道,洛可风必须有一个儿子,这样他才能顺理成章接手郸洛的一切参与朝堂上的政事。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必须为之的。
但我总觉得既然是指婚,洛可风这样不羁的性子,一定不会喜欢自己的老婆。所以,宸星公主生孩子的时候洛可风的种种表现才会把我吓住。才会一棒子把我敲醒,让我明白他真的已经不是蜜糖一个人的可可了。从那天起,他有温柔高贵的老婆,他有乖巧可人的儿子。
可可,你既然如此爱自己的老婆,难道还要把脓包皇帝赶下台取而代之吗?那个脓包再不济,总也是你老婆的爸爸,你儿子的外公啊?
可可,你会怎样抉择呢?
怔忡之间,一阵嘹亮的吆喝声钻进耳朵:“话说在东海岸边,桃花坞村桃花树下,唐门十三不过用了三招就将令江湖人士朝廷大员谈之色变的杀手头目踩在脚下……”
说话的人是一个穿了戏服的老者,他手拿快板,侃侃而谈,精精神神坐在大堂中央,提着嗓门开始说书。
洛蔚羿挑起眉毛望着我,好像在说:你现在可是江湖名人了。
无聊!鸡婆男人!我死瞪他一眼,转而看着说书先生。
这,可是我第一次从别人的嘴里听到对我的评价呢!虽然,与事实完全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