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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枪,是神枪的枪——狙击装备(一)(1)

手枪的特点在于它的便于携带、得心应手;间谍用枪的特点在于它的怪异神秘、掩人耳目;机关枪的特点在于它的横扫千军、杀人如麻……狙击步枪的诞生的意义在于它的距离和精度,曾有一位手持M40A3狙击步枪的美军预备役狙击手在970米远处射杀了敌人,从而决定了那场战役的胜利。因此,参战的狙击手无不希望得到一支性能优良的狙击枪。从二战中M1半自动步枪的兴起,到M16、M21、SVDK狙击步枪的诞生,出色的狙击步枪永远是狙击手们的最爱。

死神的成长——狙击步枪发展史

现代战争不再是几十万甚至是上百万人在一个战场上厮杀,军队从未掌握过如此强大的火力,战争由肉体的搏杀变成了科技的角逐。在近些年的几次战争中,几乎都是成群的飞机和导弹首先轰炸,然后是精英特种部队的登陆作战。

但在现代战争中,依然有一群孤胆英雄,他们只需要一颗子弹便可夺取敌人性命,而且他们从不手软。他们只负责执行特殊任务,并且有着他们自己的规则,他们决不会向伤员开枪!他们就是那些经过了严格训练的狙击手!

他们的胜利来自于自己的能力,还有他们的狙击枪。狙击枪是狙击手最重要的武器,也是狙击手形影不离的战友。优秀的猎手都渴望配备优良的武器。从一战到二战,狙击手的训练日新月异,同时世界各国狙击手的装备也经历了无数次的改良。

19世纪的来复步枪

狙击步枪的历史足有400年。在400多年前,还没有能够准确命中人体的武器。百发百中、弹无虚发在那个时候,仅仅意味着用弓箭射杀体积庞大的野牛。19世纪初,“枪”这个词开始普及。最早出现的枪叫做步枪,准确度特别低,体形笨重。后来,德国有些人开始使用一种叫做“杰格”的短枪管步枪,后来人们把这种步枪称做“来复枪”。

在当时,来复枪是武器家族中的新生力量,枪膛为线膛,刻有螺旋纹,迫使子弹旋转射出枪膛,在空气中的运行路线更加稳定,这是武器射击精准度上的重大进步,从而也诞生了一个枪械史上重要的名词——“来复步枪”。这种来复枪的射击精准度很高,能射杀300米远的一头鹿!

多年后,德国“杰格”通过移民大量地传播到了美国,并逐渐地美国化,成为了宾夕法尼亚州或肯塔基州的“来复”。来复步枪的准确性使其在步枪中脱颖而出,成为200多年来的战争主角。

在当时,用普通的步枪在50米到100米内开枪射击,什么都打不中,而用来复步枪,在300米外可以直接命中目标。

300多年前的美国军队,继承了英国人的传统,他们喜欢一同行进,同时端起手中的步枪,然后长官喊:“准备。”第一排的士兵端起枪,长官再喊:“开火。”第一排的士兵都扳动扳机。然后第二排的士兵走到第一排,原来的第一排士兵到最后一排换子弹,如此反复。

但拥有来复枪的士兵们不一样,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他们开始游击作战。这比齐射更为有效,这些士兵来自边远的地区,他们组织起来,以小分队的形式参与战斗。其中最著名的是摩根来复枪营,这些神射手队伍给进攻战场和战术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排成方队移动齐射的普通步兵队伍不同,摩根来复枪营组成小分队,选择单个目标,从很远的隐蔽处开枪射击。

当时,还有一种叫肯塔基来复枪是当年的理想武器,战术也并不复杂,士兵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有一位名叫西蒙弗拉瑟的英国将军,当时他正在战场上给士兵加油鼓劲。美军节节败退,摩根上校对他最好的狙击手——蒂莫西·墨菲下了一道命令,让他把那个灰马上的英国将军打下来。用普通的步枪根本无法击中远处的那个将军,但肯塔基来复枪创造了历史。墨菲靠在树上,从300米外瞄准了这位英国将军……

第一发子弹是用来找感觉的;第二发子弹射出,将军动了一下,好像在躲避什么;第三发子弹射出,正中他的腹部。一枚子弹扭转了局面,萨拉托加大捷也因此成为美国独立战争的转折点,墨菲见证了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狙击法则,在当时,射出多少子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子弹击中了谁。

狙击手的简陋陪衬

在20世纪,一发子弹扭转历史的神话难以重演。

二战时期,盟军最好的狙击手都希望能够一枪干掉希特勒这个法西斯魁首。然而,在希特勒的一生中,只有两次被狙击手瞄准!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希特勒就遇到过一名狙击手的狙击,可惜被射杀的只是他旁边的人。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付出高额代价的失败狙击,数百万人因为这次的狙击失败而丧命。后来成为德国总理又自封为元首的希特勒经常回忆:如果不是1916年10月的那颗子弹打偏6厘米,那死于非命的就是他,而不是他的朋友。然而,这一次的狙击失败也产生了一条狙击手的法则:狙击失败带来自身或者无辜者的死亡!

对希特勒的第二次狙击造就了另一条狙击法则:狙击手必须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时机和命令。因为,狙击手在负责刺杀时的身份只是执行命令的士兵。

1944年英国特种部队执行狐狸行动,将两人组成的狙击小分队空降到德国,假扮成德国士兵渗透到希特勒在贝希特斯加登的别墅,狙击手首先要占据地形优势,用望远镜观察目标人物,等待其进入射击范围后扳动扳机。

就当时的狙击枪射程来说,一般要等到目标进入300米射程之内,然后瞄准目标人物的头部或者心脏,这种狙击十分考验耐心,狙击手需要整天坐着或者趴着,随时保持警惕,等待最佳射击时机。同时,狙击手要有距离感,注意风向和光线状况,只有一颗子弹,只有一次机会。然而,正当狙击手对准希特勒的时候,那个很可能一枪扬名的狙击手却没有扳动扳机,因为盟军指挥官认为,希特勒执政可以加速德国的败亡。

不到20年后,一个叫李哈维奥斯华德的狙击手却对另一位领袖人物扳动扳机。他的目标是美国总统肯尼迪。这个前海军陆战队队员从很远的地方击中肯尼迪的头部,用的是手动的意大利卡尔加诺来复枪,一种被许多人视为二战时期最难打准的步枪。但正是它改变了历史。

这时的来复枪已走过了好几个世纪。21世纪,战场上的士兵拥有各种尖端单兵装备,花费高达数十亿美元。狙击手也同样配备了一流武器,他们使用的来复枪很少卡壳,轻轻扳动扳机就能开枪,能从2.4公里外远距离杀人。

1887年,使用黑火药的来复枪成为历史,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发明了新一代推进物,一种名叫巴利斯泰特的无烟火药,它比黑火药强大三倍,狙击步枪的有效射程得到提高。从此,狙击步枪的射程从300米增加到1000米,并且,这种新型火药燃烧时产生的白烟很少。一战时期,无烟火药和后装膛技术的组合,造就了新一代拉栓式高速来复枪。远距离点射成为堑壕战的主要特点,美国生产春田03步枪,德国生产毛瑟98,英国生产李恩菲尔德步枪。在训练有素的神枪手中,来复枪成为了杀人的利器。在战场上,任何人都不安全,任何地方都不安全,草木皆兵!战壕里如此,后方也如此,士兵在战场边缘洗澡时都不安全。

有一个广泛流传的故事,有一个英国军官非常绅士,人品很好,拒绝向一个正在洗澡的德国军官开枪,这位军官就是英国诗人罗伯特格拉夫。他在其著名的回忆录中谈到这段经历,出于天性,他不愿射杀正在洗澡的德国人,他认为这么做有辱绅士风度,所以问他的助手能否代劳,助手说没问题。从战壕中射出的这颗子弹表明,改进后的来复步枪已经脱胎换骨,在战火纷飞的时代,狙击手能用来复枪在敌人警觉性最低时实施致命打击。在战场上,狙击手就是看不见的死神。

子弹的演变

子弹是能够轻易击碎生命的物质,从简单的小铅球到今天的高性能子弹,每一次进化都意味着越来越大的杀伤力。子弹击中头部时很多人都不了解,以为只会在头上留下一个弹孔,其实高速射出的子弹会把整个头部打烂。

几百年前,威力巨大的子弹还不存在,以前的来福枪装填的是子弹的雏形——小铅球。那时的来福枪都由工匠手工制作,这就意味着每一支来福枪的规格都不一样。从工匠那里购买时,每支来福枪都有自己的子弹模子,因此士兵得在篝火旁自己做子弹,这是个很花时间的活,必须一颗一颗地去做,子弹的大小也都不一样。这种差异给火器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射击精度取决于子弹和枪膛之间的密合程度。使用小铅球400年后,人们需要一种更符合空气运动力学的新型子弹,比如米内子弹。米内子弹由纯铅制成,和以前的步枪小铅球一样,不同之处在于其形状像橄榄球,前端尖,但底座有锥形的空洞部分,发射时内空的米内子弹会随着气体的膨胀而体积增大,紧贴枪膛内壁而高速旋转射出。这种子弹的有效射程不是300米,而是750米。这种子弹也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变了历史,它让南北战争血流成河。虽然米内子弹结构复杂,但并不完美,发射需要装填三种不同的东西:火药、子弹、引药。

到了一战时期,新一代威力强大的子弹出现了,它就是我们熟悉的无烟子弹。弹壳是用铜做的,先在用黄铜做的弹壳里面放火药,弹壳底部是引药,另一端是子弹弹头,所有的东西都融合在一起。装弹时间大幅度降低,南北战争时期,士兵每分钟发射三发子弹,而一战时期每分钟能发射20发。

步枪上的瞄准镜

随着子弹的演化,20世纪的狙击手们知道,一旦击中,目标一定会倒下,不可能再站起来。为了确保准确性,来复枪还需要另一项创新——高精度瞄准镜。

透过瞄准镜,能看到目标人物的眼珠子在转动,一下拉近了距离。狙击手是战场上的猎鹰,使用放大倍率为10倍的瞄准镜,他们能在一公里外直接命中目标头部。瞄准镜技术在不断地进步,在未来的20年内,我们也许能在瞄准镜内看到电视成像的放大画面。

然而250年前,机械瞄准具是不可或缺的,作为瞄准的最基本手段,它让射手和目标之间三点一线,虽然很有用,但在枪械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这还远远不够。通过一支19世纪来复枪上的机械瞄准具,从技术角度来说,可以把子弹一发发地射向1000米外的同一目标。但是,人类的眼睛很难瞄准1000米以外的东西。通过在来复枪上安装瞄准器,狙击手能在极远距离实现人工瞄准,真正发挥武器的最大潜力。

南北战争时期,低倍率瞄准镜大放异彩,头部、大腿等局部暴露区变得无所遁形,远距离射杀更加容易。狙击手还能用它锁定高价值目标,如敌方军官。在这一时期,军装上的官阶徽章逐渐消失,连北军总司令格兰特将军,有事都穿小兵的衣服。因为他平易近人吗?也许是吧,可能更多的是因为他也害怕那令人恐惧的狙击手。

到了一战时期,瞄准镜让狙击手称为堑壕战的死神,由于需求量激增,英国军队的瞄准镜奇缺,万般无奈,他们铤而走险,去找唯一的供货商——德国敌人。为得到单筒和双筒望远镜,英国人通过瑞士和德国人达成秘密协议,德国人向英国提供光学望远镜,而英国人则向德国人提供橡胶。最终德国人没有答应,因为交易如果达成自己的军队就会被狙击手大量屠杀,这笔交易就没有达成。然后,双方都意识到瞄准镜的重要性,能把狙击手变成可怕的白日猛兽。但一到夜晚,双方狙击手便成了睁眼瞎。

10年后,发明电视机的先驱之一弗拉迪米沃瑞金为瞄准镜带来光明,弗拉迪米沃瑞金是研究图像增强仪的关键人物,将该技术用于星光夜视镜,它能收集月光和星光,将目标物体放大六百倍,将夜晚变成白昼。星光夜视镜为人们开辟了新战场,能在夜间看见敌人的行动。无论什么战争,无论用什么型号的来复枪,瞄准镜都可以把一切放大,拉近狙击手与敌人之间的距离,仿佛短兵相接。轰炸机飞行员从来看不见被炸弹炸死的士兵,而狙击手每次都能看见战斗的成果。

性能影响精度

脱离使用者,再好的武器也是一堆废铁。狙击手的训练和技巧融入狙击枪,两者被称为“致命组合”。

一战时,子弹、瞄准镜、机械结构的演变,使来复枪成为精准的远距离致命武器,但没有老练的射手扳动扳机,再准的枪也没有用。此时来复枪是一种工具,狙击手才是真正的武器。

这一行的训练和战术经过多年的演化,终于使狙击手称为可怕的战场勇士。狙击手开枪时,每个人都会躲避,如果有狙击手在活动,敌人都会弯着腰走路,害怕地从战壕往外看去,你会发现他们都神情紧张,一脸沮丧。要是你知道该向哪里开枪还击,这种恐惧心理会好一些。当你不知道往哪打的时候,会有一种无力感,很自然觉得恐惧。因为人们害怕未知的东西,虽然有人觉得狙击不厚道,但在战争中,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

以前的狙击手,狙击技术是在战场上学会的,在一战之后,狙击学校出现了。有专业教材,有实弹训练,老师教学生如何选择最佳时机和地点。狙击手最佳的命中位置是脖子后面的延髓处,那里是头骨底部,击中这里能立即致命,目标没有任何反应时间,完全失去对身体的控制。其次较好的位置是头部的T区,因为子弹能从那里直接穿透延髓区,也能导致目标立即瘫痪,根本跑不掉。但延髓部位即狙击行话中的“杏仁”,是一个很小且难以命中的区域,如果失手可能就是你一生中的最后一枪。因此,现代狙击战术出现一个根本性的转变:要打目标较大的上半身,基本上就是前胸部位,任何人体的重要器官都在那里,即使打偏了,击中目标的腿部,那也不算太差,因为目标受伤,可能无法再参与战斗。

为击中敌人,狙击手需要一支精准的狙击枪。一战时期狙击手使用春田03、毛瑟98、李恩菲尔德和莫辛-纳甘狙击步枪,二战时期依然没有变化。狙击手使用的是父辈25年前使用过的来复枪,四大名牌仍是可怕的狙击利器。

德国毛瑟枪是一个传奇,于1898年正式装备步兵,枪栓跳动很大,用五发的弹夹,精准射程达1000米。二战接近尾声时,撤退的德国士兵开始布置单兵狙击手,以延缓敌方推进速度。手持毛瑟枪,这些狙击手让盟军士兵举步维艰,证明狙击不但是种很好的进攻战术,也是绝佳的防御战术。纳粹防卫行动在阻止苏联红军方面收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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