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文龙的东江军大多数都是从河东难民改编,虽然数量庞大,但真正可战之兵只得四五万,其余的都是些屯田军,说白了就是穿着军衣的农民,没有半分战斗力可言。这些屯田军主要分布在朝鲜,如义州、安州、黄州等地耕种朝鲜划出的军田。
对于收容这十几万难民,毛文龙也是迫不得已之事,这些辽东百姓不愿做后金的奴隶离开故土,又身无长物,若不收留他们,恐怕大部分都得饿死异国。把他们编入军队,他们就能耕种朝鲜人划出来的军田,就能有口饭吃。难道那些宁可流离失所也不愿做奴才的大明百姓不值得救济吗?
亲自巡视过东江军力的给事中王梦尹和编修姜曰广,也说东江有兵十六万。可以肯定地说,姜曰广是很清楚这其中的缘故的,毛文龙是不可能有那么多士兵的,但为了那些可怜的难民,十六万是最低的数字了!十六万军队,每年一百二十万两军饷,这已经是很低的了,实际上最后能到毛文龙之手的只得四十万。跟袁崇焕那四百八十万两相比,真是天差地别,没人相信毛真的有那么多军队,再加上朝廷常常拖欠军饷文龙亦常催饷,“朝臣多疑而厌之”。
为了彻底查清楚东江有多少兵,崇祯元年(1628年)四月初四,崇祯派内臣黄中色至东江核查兵数,单单皮岛一地,“逐名点查壮实堪战者三万六千余名”,“云从、铁山、昌城、满浦、獐鹿、长山、石城、广鹿、旅顺诸地,”“各地精壮兵丁者合计十五万余”。可后来袁崇焕死活不肯相信,坚持按二万八千人的编制发军饷,十多万士卒,二万八千人的军饷,你叫东江怎么活?最为讽刺的是,后来袁杀毛之后自己清点东江士卒,也承认东江兵远不止二万八。
户部以为毛文龙虚冒军饷,派员前往核实,意欲裁减军饷。毛文龙上疏皇上,认为这是把皮岛一地兵员作为他辖境诸岛兵员总数,太昧良心。崇祯皇帝也不同意户部这种做法,在给毛文龙的批复中说,毛文龙辖境,辽民避难,屯聚海岛,荷锄是民,受甲即兵,不能与内地一概而论。他鼓励毛文龙乘机奋勇,著有显效,准得以糜饷为借口。
显然,皇帝不赞成以糜费军饷的口实对毛文龙进行钳制,而主张对远在海外孤军奋战的毛文龙采取特殊政策,不妨在军饷方面稍许宽松一点,以激励其奋勇报国之心。何况,毛文龙为了应付皮岛等岛屿以及金州驻军的开支,除了朝廷固定军饷外,还从经商收入中每月拿出白银十万两尽充军饷。因此崇祯皇帝所说“准得以糜饷为借口”是言之有理的。但是,新任督师蓟辽兼登莱天津军务袁崇焕却不如此看问题。
袁崇焕以钦差大臣出镇行边督师,毛文龙毫无疑问在他的节制之下。在离京前,他与内阁辅臣钱龙锡谈到平定辽东事宜时,并不把收复失地摆在首要地位,而是明确主张“先从东江做起”,集中精力对付毛文龙,所采取的基本态度又是非常冷酷的: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杀之。
作为钦差督师的下马威,首先在经济来源上卡住毛文龙,迫使他就范。在这种背景下,他中严海禁:不许登州一船出海,凡运往东江(皮岛)的物资装备,一概由宁远近海的觉华岛(今菊花岛)经由旅顺口转运至东江;而先前由天津所运的粮料,也改由觉华岛起运,必须经督师衙门挂号方许出海。
这一举措不仅控制了毛文龙粮饷装备的供给渠道,而且切断了他海上贸易的命脉,无疑给毛文龙致命一击。崇祯元年(1628年)十月,朝廷欠东江军饷达四十四万之多,后来虽有部分粮饷解至,但仍欠军饷二十万两。到了崇祯二年(1629年)三月,军饷转至宁远转发,军粮每年应“津运十万,所至止满六七万,余俱报以飘没。”军粮只得七成,军饷更没一两解至!士卒“士皆菜色,马匹甲胃器械全无!”
《明史记事本末》有这么一句话:“朝廷大臣视东江为赘疣,屡断饷道!”真是闻者惊心,这个大臣到底是谁?再加之登州禁海,交通贸易往来断绝,东江军士悲愤地说:这是拦喉切我一刀!“拦喉切我一刀”,道出了毛文龙对袁崇焕的看法。崇祯皇帝对此没有表态,他有他的难处。毫无疑问,他是信任毛文龙的,他甚至连毛的天子剑也没有收回。因为他任命袁崇焕为督师时,已经授予他尚方宝剑,可以全权处置蓟辽及登莱天津一切事宜,当然包括东江在内。
在崇祯眼中,毛文龙是一只牵制袁崇焕的棋子,二者的矛盾肯定是有的。毛文龙见皇上没有表态,再上一疏,倾诉他孤撑海外的苦衷:责臣虚冒军饷,是朝臣终于未明,而使臣心终于不白。并非臣冒领军饷贪图金钱,只不过力图恢复辽土。臣一介末弁,孤处天涯,曲直生死唯命是从,岂敢哓哓取憎?实在是文臣误臣,而非臣误国。毛文龙似乎已经预感到将要发生的祸变,所以对皇上慨乎言之:诸臣独计除臣,不计除奴,将江山而快私愤,操戈矛于同室——这是他对袁崇焕此番督师的总体评价。
“将江山而快私愤,操戈矛于同室”,看来并非耸人听闻之词,因为毛文龙讲此话时已经离死期不远。事实就是如此。令人费解的是,袁崇焕受命督师辽东,为何不调动一切力量一致对外,而要同室操戈呢?崇祯皇帝只好充当和事佬,因为他已经承诺只要袁崇焕实现“五年复辽”的大计,一切可以便宜从事,朝廷不加掣肘,所以他只得淡淡地答复毛文龙:军中一切事宜,当从长商榷。
这位皇帝无论如何没有料到,时隔不久毛文龙就身首异处,再也无法“从长商榷”了!
党争式谋杀:毛文龙之死
袁崇焕杀毛文龙是有计划有预谋的,他在杀毛之后报告说:“自去年十二月,臣安排已定,文龙有生无死矣!”可见袁崇焕要杀毛文龙早已成为定局。他先前所说“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杀之”,前半句不过是一个幌子。“入其军斩其帅,如古人作手”才是袁崇焕所追求的。进士出身的袁崇焕毕竟比行伍出身的毛文龙工于心计,而且督师的官衔和权力也使他处于主动地位,精心策划了一个圈套,让毛文龙来钻。
为了麻痹毛文龙,他一边凑发十万两军饷,以缓解毛文龙的怨气;一边以面授方略,商议东西夹击的军事计划为名,邀请毛文龙离开皮岛赶赴三岔、旅顺间。据日后袁崇焕自己在《蓟辽督师袁崇焕题本》中声称:“凡此,皆愚之也,(毛)文龙果堕彀中。”对大明忠心耿耿的毛文龙,至死都没有识破督师大人算计他的圈套,还特地赶到宁远去参见袁督师,表示对于顶头上司的礼节。
袁崇焕为何不在宁远自己的地盘将毛文龙擒杀?那是考虑到毛的部下不能亲眼目睹,恐怕激成事变而负隅顽抗,残局反而不好收拾。他决定深入海岛,到穴中擒虎,便与毛文龙约定,在双岛再次会晤,兼带检阅东江官兵。
崇祯二年(1629年)五月二十九日,袁崇焕抵达距旅顺口陆路十八里水路四十里的双岛,次日毛文龙从皮岛赶来,双方拜会与回拜,礼尚往来,丝毫看不出有何异常。
六月初三日,袁崇焕弃舟登上双岛检阅军队,毛文龙率东江将官列队欢迎。次日,毛文龙设宴为督师大人接风。席间,两人密谈至晚间,袁督师要毛帅交出兵权告老还乡,毛帅则反唇相讥,大有此地舍我其谁的意思。
六月五日,袁崇焕在双岛召集毛部将士,犒赏随毛前来的三千五百人。毛文龙进入袁崇焕营帐面谢,袁崇焕要将官们也进来,逐个询问姓名,不料都说姓毛,毛文龙在一旁解释:俱是敝户小孙。
袁崇焕说:“你们那里都姓毛,是出于不得已。这样好汉人人可用,我宁远前线将官有许多俸禄,士兵有许多粮饷,仍然不能温饱,你们海外辛苦,俸禄不足以养家糊口,情实酸痛。你们受本部院一拜。为国家出力,自后不愁无饷。”
这一席话既有同情又有煽惑,不加掩饰地流露了要收拾毛文龙,整编其军队的意思。眼看时机成熟,袁崇焕便单刀直入向毛文龙兴师问罪:本部院与你谈了三日,只道你回头是迟也不迟。那晓得你狼子野心,总是一片欺诳,到底目中无本部院犹可,方今圣天子英武天纵,国法岂容得你!
不容毛文龙申辩,袁崇焕立即当众宣布毛文龙十二条当斩之罪:一、九年以来兵马钱粮不受经略巡抚管核;二、全无战功,却报首功;三、刚愎撒泼,无人臣礼;四、侵盗边海钱粮;五、自开马市,私通外夷;六、亵朝廷名器,树自己爪牙;七、劫赃无算,躬为盗贼;八、好色诲淫;九、拘锢难民,草菅民命;十、交结近侍;十一、掩败为功;十二、开镇八年,不能复辽东寸土。
即使袁崇焕所说全是事实,这十二条中也只有二三条够得上称为罪状,其余各条大多为官场和军队的通病,并非毛文龙所独有,如果以此定“当斩之罪”,那么当斩的官僚、将领多得很,何必非斩毛文龙不可?
况且,毛文龙毕竟有牵制后金军队的功劳,这是令毛文龙和旁观者难以心服口服的,然而此时已经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了。袁崇焕说完十二条罪状之后,面向京城方向请命:“缚文龙,去冠裳!”
一向桀骛不逊的毛文龙岂肯在自己的地盘就范。袁崇焕申斥道:你道本部院是个书生,本部院是朝廷一个首将。尔欺君罔上,冒兵克饷,屠戮辽民,残破高丽,扰登莱,尔罪岂不应死?接着向在场的毛部将士大声说:今日杀了毛文龙,本部院不能恢复全辽以还朝廷,愿试尚方(剑)以偿尔命。毛文龙如此罪恶,尔等以为应杀不应杀?若我屈杀文龙,尔等就来杀我。
其实他早已命随行的参将布置停当,毛部将士已无反抗的可能。众将官相视失色,叩头哀告。毛文龙以为处死他是皇上的旨意,只得求饶:文龙自知死罪,只求恩赦。袁崇焕毫不松口:你不知国法久了,若不杀你,东江一块国土非皇上所有。说罢,朝西叩头请旨:臣今诛文龙,以肃军政,镇将中再有如文龙者,亦以是法诛之。臣五年不能平奴,求皇上亦以诛文龙者诛臣。结果,袁崇焕靠着崇祯皇帝所赐的尚方宝剑,把毛文龙“先斩后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