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取得世宗的信任和好感,还是从趋奉世宗信仰道教开始。世宗崇信道教,其迷恋与狂热,在中国封建皇帝之中,是极其少见的。他设醮坛,信方士,服丹药,中年以后,竟至不问朝政,专事玄修。廷臣为了博得皇上的恩宠,在战争过后,竟不去慰劳守边的有功将士,反而说是鬼神保佑,是道士的祷告之功,给持祭道士加官晋爵。翰林院的文官们也不去读圣贤之书,多把《道藏》翻来阅去,不写针砭时弊的宏文,却写那些莫名其妙的玄文。一时间,京师几乎成了一个大道场。严嵩看到这种境况,当然不会去劝谏世宗,只会对其迎合奉承。
明代的冠制,皇帝和皇太子用乌纱折上巾,沿习唐朝所谓的翼善冠,但世宗因崇信道教而不戴普通的皇冠,改戴香叶道冠,成天把自己打扮成道士的模样。世宗还命人刻制了五顶沉香冠,送给夏言、严嵩等五个大臣。夏言是内阁首辅大臣,他不肯戴世宗给他的沉香冠,认为这有违祖制,况且君臣都戴着这样的帽子上朝议事,成何体统,岂不把朝廷变成了一群道士做法事的道场?夏言就私下里对世宗进谏,要他远离道教。
夏言的做法自然引起世宗的不高兴,慢慢地世宗也就疏远了夏言。但严嵩却恰恰相反,在世宗召见他时,他不仅戴上世宗赐给他的沉香道冠,还在道冠之外笼上了一层轻纱,以示珍惜。世宗见了,自然大为高兴。
严嵩见夏言逐渐失宠,于是就精心设计了一套取夏言而代之的方案。他首先是对夏言表示极其尊重,不论什么场合,他都不对夏言有一句微辞。有一次,他请夏言到自己家里吃饭,夏言拒绝了。严嵩不仅没有怨言,还对着夏言的座位跪拜良久,夏言知道了觉得很感动,认为严嵩真是对自己佩服和尊敬,也就不再提防严嵩了,这就给严嵩留下了可乘之机。
严嵩对待皇帝派去的使者与夏言的态度截然相反。世宗派内臣到大臣家里去传达诏令,夏言总是摆出一副大官的架子,把他们当奴仆对待,而严嵩则对他们毕恭毕敬,袖子里藏着黄金,每次都慰劳他们。因此,这些内臣常在世宗面前褒严嵩而贬夏言。
世宗虽不像明朝的前代皇帝那样大搞特务统治和恐怖统治,但还是对群臣不放心,经常派内臣到重要的大臣家里或明或暗地察看动静。严嵩知道世宗的使者到来时,总是伏案翻看或写作青词。
青词是道士的祭文,因用青藤纸朱字书写,故曰青词。严嵩经常得到太监的报信,在有人来监视时,他总是在审阅修改世宗的青词手稿,常常到深夜还不休息。而夏言则不同,一则是因为他年纪大了,再则是因为他对道教不感兴趣,所以,在严嵩发愤努力地为世宗撰写青词时,夏言往往是酣然大睡。这些情况汇总到世宗那里,世宗当然会得出孰勤孰懒,孰优孰劣,孰忠孰奸的印象来。
世宗对祭醮道场的青词文章非常重视。由于严嵩加倍用心,所写青词往往能花样翻新,多能博得世宗的欢心;而夏言则懒惫无趣,经常让手下人代写,写完了也不审阅就交了稿,因此多有重复卑陋之处,世宗见了,愈加对夏言不满。
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之下,严嵩觉得动手的机会成熟了,于是,他找到了夏言的对头、锦衣卫都督陆炳,找了个罪名,奏告世宗,加以诬陷。这可以说是水到渠成之事,世宗不问是非就将夏言罢了官。后来夏言曾又复出,但最后还是遭到严嵩的陷害,在议复河套一案中受了牵连,终于被杀。严嵩补了夏言的缺,从此大权独揽,专擅二十多年。
以权力创造财富
严嵩执政,面临三个主要的问题。“北虏南倭”的滋扰,此其一;“家家皆净”的窘况,此其二;官僚集团的斗争,此其三。
所谓“北虏”,指进居河套地区的鞑靼人。他们长期以来威胁明朝北边,“孝宗欲复而不能,武宗欲征而不果”(《明史》卷204《曾铣传》)。在北边问题上,严嵩一贯主张防守,他认为边防积弱已久,兵将不足以交锋,粮饷不足以支持,采取攻势是很困难的。(《明世宗实录》卷265)应当指出,这是当时多数人的意见,有人把边事日坏完全归于严嵩索取边将贿赂,未免失之于偏。但是,防守的方针走到极端,严嵩难辞其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鞑靼首领俺答挥师东来,震撼京畿。兵部尚书丁汝夔问计于严嵩,严嵩告诉他,不要轻易发兵,倘若打败,罪责难当,不如纵其劫掠,“寇饱自扬去”(《明史》卷204《丁汝夔传》)。这种纵寇劫掠的做法实在太卑劣了。
所谓“南倭”,指活动于东南沿海地区的海寇,包括中国走私商人建立的武装集团和日本浪人。严嵩认为,倭寇是进行海上贸易的闽浙商人,对他们应进行安抚(严嵩《历官表奏》卷12)。他的亲信赵文华更提出“往谕日本,禁戢岛夷,招抚王直”(《赵氏家藏集》卷6)的建议。但后来“倭寇”的破坏性越来越大,严嵩还是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挑选将才,在东南战事中颇有建树的浙江巡抚胡宗宪就深得严嵩器重。
“家家(嘉)皆净(靖)”是著名清官海瑞骂皇帝的话。“世宗中年,边供费繁,加以土木、祷祀,月无虚日,帑藏匮竭。”(《明史》卷78《食货二》)边用姑且不论,据说,世宗每一举醮,赤金就要用数千两,(《万历野获编》卷2《嘉靖青词》)耗费之巨可知。严嵩对于整个封建王朝的统治危机,并无长策。这一方面是因为世宗不是一个容得逆耳之言的皇帝;一方面是因为严嵩地位改变,很难再有修人事以回天的政治抱负,更不要说他本人已成为腐败政治的代表人物。
在严嵩心目中,官场斗争要比纠正皇帝的过失、解决财政困难、安顿边界海防更重要。
首辅夏言是正德十二年(1517年)进士,入仕晚于严嵩,因议大礼先有宠,严嵩事之甚谨。但久寄人下,岂能甘心?严嵩曾经秘密交结世宗信任的方士陶仲文,希望去夏言而代之,没有结果。后来,他又联合咸宁侯仇鸾等终于谗杀夏言,实现了位极人臣的愿望。
仇鸾和严嵩合作,去掉了严嵩的政敌。事后二人交恶。仇鸾在世宗面前说了严嵩不少坏话,有一段时间,世宗召见阁臣,竟不让首辅面君,严嵩又利用和仇鸾争宠的陆炳揭发仇鸾的阴私,才使世宗改变了态度。
严嵩在排除了最大的异己之后,就广植私党。严嵩之子严世藩聪明能干,严嵩当然依为爪牙,广收鹰犬。严嵩收了十几个干儿子,朝廷各主要部门的官吏大多出于其门。除此之外,严嵩父子又骄奢不法,卖官鬻爵,十分猖獗,不仅朝中的官员对他大行其贿,外官若想升迁,也必须重贿严嵩父子。因此,内外官员的转迁进退,不以贤否而定,均以贿赂多少而定。
然而,严嵩对文学之士都是竭力拉拢,《钤山堂集》收入当时大家湛若水、崔铣、王维桢、杨慎、唐顺之等所撰序文,对严嵩的诗文交口称赞。在明代被奉为文坛领袖的首辅,除杨士奇、李东阳外,只有严嵩了。
明朝所设职官,无不相互牵制。小臣一道奏疏,或可置内阁、部院大臣于死地;上层官僚的斗争,也常借小臣发难。严嵩深知其中利害。凡说他坏话的官僚,他能辩则辩,不能辩则伺机激怒世宗,加之以罪。因弹劾严嵩而获罪的官僚,前后数十人,有的死于非命,著名者,如杨继盛、沈炼等人。
面对这些劾奏,严嵩自有应付之道。世宗因崇信道教而委政于臣,偶而处断一事,却要显出十分英明的样子,特别是他的多猜疑而又刚愎自用的性格,断事之时好标新立异,以此震慑群臣。严嵩日侍左右,自然摸透了世宗的这一性格。遇到有人弹劾他,他就跪在世宗的面前,显出孤立无助的样子,自认有罪,未能尽职,以至于得罪臣僚,请求罢官归去。
他越是这样,世宗越是不允,反倒说:“严嵩曲谨附我,赞我玄功而得罪于朝臣,我自当保护他。”这样一来,劾奏之人可就遭难了。沈炼被贬到保安,但沈炼并不屈服,他扎了三个草人,标上“唐代奸相李林甫、宋代奸相秦桧、明代奸相严嵩”字样,用箭射之以泄恨。严嵩知道后,当即把他杀害。杨继盛一案更是轰动一时,杨继盛自知上疏必死,还是毅然而决,后杨继盛果然被严嵩诬陷杀死。至于其他遭受迫害的言官,那就很难数得清了。
成败全在道士身上
严嵩在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再任首辅时,年近七十,机敏程度和精力大不如前,朝廷政事一并交给儿子严世蕃去办,自己只在西内(即今中南海)应付皇帝,后来撰写青词也要由他人代笔。严世蕃没有经过科考,由父任入仕,官至工部左侍郎。他颇通国典,晓畅时务,自诩有天下才。
严嵩能先揣测世宗心思,而严世蕃则善分析世宗诏书,父子相合,真可谓对这位皇帝了如指掌。但严世蕃倚势骄横,干了许多不合法度的事情,又耽于享乐,甚至把世宗的诏书扔在一边,使严嵩不能及时回奏,严嵩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就很难维持了。
更重要的是,严嵩握有权柄,久而必骄;世宗久任一人,不能无疑。严嵩的亲信遍布要津,掌握选官大权的吏部文选郎中,职掌舆图、军制、简练、征讨诸事的兵部职方郎中,由其亲信万寀、方祥分任,时人称他们是严嵩的文武管家;为了让内亲欧阳必进当吏部尚书,严嵩至一请再请;夏言被治罪时曾说:“在内诸臣受其牢笼,知有嵩不知有陛下;在外诸臣受其钳制,亦知有嵩不知有陛下。”这些都必然对世宗发生影响,在君臣间引起猜忌。
后来恰好出来一个比严嵩年轻近二十岁,多谋能断,善撰青词,主张“以威福还主上”的徐阶与之争权夺位,严嵩更是在劫难逃了。
严嵩因趋奉世宗崇信道教而兴,也因世宗崇信道教而败。有一个叫兰道行的方士,善于扶乩,世宗十分信任。一次,世宗问谁是当朝最大的奸臣,兰道行扶乩的结果竟是严嵩,世宗不能不信。这时,严嵩的妻子病故,严世藩在家守母丧,不能到朝中办事。
过去朝中每有紧急奏章,都由严嵩交给严世藩,让他揣摸上意,写好意见,再由严嵩送上去,一般说来世宗都很满意。现在严世藩不在,就得由严嵩亲写,严嵩老眼昏花,不仅文辞不通,还多忤上意,世宗就开始讨厌严嵩了。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御史邹应龙上疏,极论严嵩父子罪状,“请斩世蕃首悬之于市,以为人臣凶横不忠之戒”,“嵩溺爱恶子,召赂市权,亦宜亟放归田,用清政本”。世宗令严嵩致仕,将严世蕃交大理寺审理,被判戍边。但严世藩胆大包天,半路而回,又到京城抢劫民女,搜罗财物,甚至私通倭寇,徐阶必欲除之而后快。指使有司指控严世蕃谋反,世宗阅奏大怒,下令将严世藩处死,严嵩消籍为民。
严世藩行刑之时,京师百姓如庆节日,多有把酒庆贺者,往观的人塞街堵巷,足见民愤之大。家败人亡的严嵩回到江西,老景凄凄,寄食墓舍,87岁的他在隆庆元年(1567年)死去。
当皇权成为资本
宦官本是皇帝身边的家奴,但宦官们因为和皇帝接近,并且经常为皇帝处理一些秘密事务,所以就具有了一些特殊的权力。久而久之,宦官手中就握有皇权这一资本,并为所欲为,以皇权之名,来行腐败之实了。明武宗时期的宦官刘瑾,就是最为明显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