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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一个高密东北乡农民的叛逆——莫言的作品(4)

《十三步》每部有四个章节,这部小说写完之后,1988年,莫言开始写《食草家族》中的几篇,也就是说,《十三步》和《食草家族》代表着莫言那时候的创作心态,天马行空的尝试。王尧实在了解莫言,他说文学也是笼子,就看作家能不能走出来。《十三步》的另一个名字就是《笼中叙事》,莫言在《走向诺贝尔·莫言卷》里做了详细的叙述——

这本书中的《笼中叙事》是一部长篇小说的题目,也是我创作这部小说时所保持的态度。那是1987年的严冬,在高密东北乡供销社的一间仓库里,寒冷冻僵了我的手指,墨水在瓶子里结成了冰,但我的思维却空前的活跃,记忆力也好到了今天重读这部小说时为书里边的细节的充分利用和前后呼应而吃惊的程度。在此之前,我的小说《红蝗》招致了诸多的批评,比较集中的意见是说我的小说漫无节制,感觉泛滥。有一些朋友私下里也劝我要控制自己的感觉,不要浪费才华。对这些批评和忠告我做了认真的思考,并对自己的创作进行了反思。我承认批评家的批评和朋友的忠告都是有道理的,并决心写出一部与我自己已经写出的作品和别人已经写出的作品迥然有别的作品。于是就有了《笼中叙事》。

小说开始,笼子里的男人不吃新鲜水果,却吃粉笔。这个男人就是中学物理老师张赤球,他无家可归。他讲起了方老师的故事,方福贵也是老师,妻子呢,是学校兔肉罐头加工厂的女工,孩子呢?一男一女,一家都是公认的好人。课堂本来讲着原子弹,后来就真的有一颗“原子弹”爆发——方老师累死了。方老师的脸破了,于是要麻烦同事张赤球的老婆李玉婵给整容,因为市长死了,就要优先给市长整容,这一优先不要紧,方老师复活了,妻子当然不允许死去的人进家门。李玉婵因为老公张赤球外出做生意一直没有丈夫在身边,就把复活的方老师整容成了丈夫张赤球的模样,方老师于是代替张老师上了讲台,真正的张赤球就失去了自己的身份认同,成为孤魂野鬼。在动物园里,他凑齐了动物的种类,人也是灵长类的动物,怎么能不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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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实在有些荒诞,但却贡献了两个特别的女人,屠小英和李玉婵。李玉婵对丈夫一直不满,她是美丽世界的整容师,专门做死人生意,因为手艺好,也就结交了很多显贵,死者家属也在整容过后给她一些礼品作为酬谢。时间久了,这个看惯了花红柳绿的女人就对丈夫越来越不满,其最大的原因就是挣钱太少,苦哈哈的物理老师为了借几毛钱,都要和儿子为了利息讨价还价,家里还有瘫痪的丈母娘,两个儿子没有地方住,住在洞里。

家庭故事在一天夜晚开始,也有关于性欲的描写,张老师不想和老婆亲热,因为老婆身上似乎总有一股他认为是死人的味道,所以一直没有感觉,另一方面,多半因为科研和上课的压力,让他早就没了兴致。李玉婵的母亲也曾经是个美人,她们母女有过一段风流史,跟着王副局长(后来的王副市长),恣意纵欲。她并不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因为她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她选择殡仪馆工作就是想让市长知道,哪有什么贵贱之分,你有一个在殡仪馆工作的情妇。

故事本来就这样继续下去,可是莫言没有忘记城市里还有动物园。动物园里除了动物还有动物的饲料。李玉婵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为动物园猛兽馆管理员的儿子化妆,因为把死者化得很完美,所以从此以后开辟了一个吃肉的途径,特别是在肉价上涨的时候,当饲料的肉给了李玉婵,那动物们就要挨饿,一两顿还好,要是时间久了,特别是那些名贵的食肉动物就会遭遇灭顶之灾。于是,饲养员又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法,就是整容师用人的下脚料来换取鲜美的食物。王市长的肚子里能收集到四十五斤脂肪,这真是一处绝妙的闲笔,一个勤政爱民的副市长怎么会如此肚圆肠肥呢?

相较而言,方老师不想死的理由就成为一个强烈的对比,他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吃些正常的名贵的吃食:

我没死!是校长不让我活!我还不到五十岁!我还有老婆孩子。学校正在盖宿舍,我要住住新房子!我这辈子还没吃够过猪肝!还没喝过一滴茅台酒!还没吃过一次海参!(第四部七)

莫言也相信:

这部小说所反映的生活在当时是富有挑战性的,是切中时弊的,今天读起来已经疲软无力。事件是容易陈旧的,但技巧历久常新。没有永远存在的炸药,但制造炸药的方法世代流传。我不得不猖狂地宣告:《笼中叙事》前无老师,后无徒弟,它像一块茅厕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地呆在一个角落里,向我自己证明着我在小说技巧探索道路上曾经做出的努力。

可见小说选择的表现方式并不直接,没有赤裸裸地展现腐败,也没有像某些电视剧一样拍成刑侦片,他要的就是这种对比,也是平民和官员在生活中最直面的对比。

屠小英是幸福的,因为丈夫爱她,同时她也是不幸的,因为“贫贱夫妻百事哀”,丈夫方富贵不能死的另一个理由就是为了妻子:

我知道……她在哭……她没喝过一滴茅台酒!她没吃够过猪肝!她一辈子没住上新屋!她没吃过一次海参!她一直想吃一次牛肉馅的饺子……我不能死……不能死……我要让她喝醉一次茅台酒!让她吃一副猪肝!!!让她吃一斤海参!!!让她吃一盆牛肉馅饺子!!!!还有新屋!!!!!(第四部七)

面对方老师的复活,李玉婵给他讲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曾经是猛兽管理员讲的故事,故事看来是一个两难的命题,其实探讨“两难”。

故事很简单,一男人流落荒岛,一母猴子救之,照顾之,久之,两人结为夫妇,生下儿子。后来岛上有船经过,男人想要抱着孩子离岛,可是母猴子却不想男人走。男人一方面不想辜负母猴子的情谊,一方面有怕世俗的人说自己和猴子杂交生子,于是一时间,难以决断,后来他还是砍掉了母猴子抓住船的手,带着孩子来到人类社会。当儿子中状元归来,终于知道了真相,于是在母猴的尸骨面前自经了。

故事仿佛和李玉婵没关系,但没有这个故事,方老师就不会同意整成张老师的模样。因为需要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已经死去的人重新要回自己的身份就会面临一个“鱼和熊掌”不能得兼的局面,因为所有人都以为你死了,不会承认你,而你又要被承认,就唯有失去什么,他失去的不是一支猴爪而是自己原本的相貌,他得到的是张老师的模样,而张老师呢,为了摆脱物理老师无聊的生活,也愿意让他顶替,如此,张老师就可以下海经商了。最后解决这个迷局的方式其实是李玉婵拥有了屠小英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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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所谓的“笼中叙事”首先着眼于“笼子”,然后才是“叙述者”。而莫言解释道: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叙事,与其说是叙述者在笼子里,不如说故事本身就在笼子里。故事的形态和故事的各个侧面,笼外的观众可以一览无余;故事的精神就像叙事人的声音一样穿越笼子飞进听众的耳鼓,并扩散在无边的空气里,让树木也听得到,让飞鸟也听得到,但故事无法冲破牢笼,就像叙述故事的人无法跳出牢笼一样。

至于是谁把张老师放进笼子里的呢?很可能是他自己,因为他的灵魂没有归宿,而现实中人吃的东西有多么离奇古怪而有不通人情。就像那个关于母猴的故事,最后想要获得圆满只能用死亡解决。《笼中叙事》也试图解决一个人生困局,所以一开始莫言就用死亡来打破这种平衡,打破之后再去讨论是非对错。

莫言说,“有一个伟大的人说过,小说是关在笼子里的老虎”,他认为伟人说得实在好——

十三年过去,当我重读旧作时,我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当年围绕着《红蝗》的批评对我的创作所发生的积极意义,有意识地缩小宣泄的闸门、有意识地降低歌唱的调门,这看似简单的事,对我来说并不容易,就像要把一只生猛的老虎关进笼子一样不容易,但我毕竟把它关了进去,尽管我跟它同样地痛苦。

其实,他何尝不是在一个牢笼里写作,就像他说的,肉体要好好呆在笼子里,至于思想可以跃出去,所以小说就让思想进行了实验,在思想的国度,可以天马行空。

方老师为什么要整容呢?其实他想要和家人团聚,又不能用死人的身份,也要考虑家人的心理健康,那为何又团聚不得呢?因为面容变了,身份自然也就变了。这跟学校面临的教学改革一模一样,既不能逼迫学生,不逼迫是为了学生保持健康的身心以及美好未来,可不逼迫成绩上不去,学生依然没有美好的未来。就像小说凌乱的叙事需要一层层讲述事件的真相和原委,想要讲述原委就不能太过凌乱,太过凌乱就看不出原委的。

方富贵死后因为没有尸体,开不了追悼会,莫言用一封遗书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方老师曾写下遗书,说不开追悼会。故事发展到这里,关于教师灵魂的崇高开始显现,而不是乏味和性欲的荒诞交织,然而,还是有很多问题在,就是作为城市小说,莫言一直试图围绕城市里常见的意象叙述故事,在故事发展的过程中,难免流于费解。

于是莫言在小说序里又给出了解决方案,就是关在笼子里的与其说“是一个故事叙述者,毋宁说是故事本身。关在笼子里的人与其说是虚构的笼子里,故事和叙述故事的人是自由的,你们可以在里边撒野,在里边撒欢,在里边做出各式各样的超出常规的动作,但你们不能越出笼子。”由此可见,故事被叙事控制了,仅仅因为故事本身就被莫言关了起来。所以在十二年后再版的时候,莫言将初版的名字改为《笼中叙事》,“十三步”代表的是一个看麻雀人的幸运,“笼中叙事”则在拷问荒诞的现实,想要问出结果,就要比现实还荒诞。故事的后半段,老虎被人偷走了,方富贵也想尽快得到妻子的认可,可是却要在妻子那里重新面临死亡,只是这次大家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张赤球老师死了,但张赤球明明好好地活着呢,故事到了这里,所有的主角都被关进里城市的网,你当然不好理解,因为是莫言在笼子里的呓语。

也许,城市文明在很多乡村出身的作家看来是值得好好批判的,莫言虽然坦陈很多城市文明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已经难以离开,城市的水电、暖气、抽水马桶,通通成为便利生活的一部分。一心想来开城市的燥,似乎太难,莫言讨厌城市中那种代表着小市民庸俗与奸诈的东西,当他在城市里无法安妥自己的灵魂,又眷恋不舍的时候,城市的生活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而是像是一头在两堆干草之间的哲学驴,比驴子高明一点的地方,就是莫言没把自己饿死。莫言说,自己不应该思考城市与乡村的问题,一个四十多岁的作家应该考虑一些别的问题。比如说,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酒国》之吃的非常态

1993年,《酒国》最早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随后一直有再版,直到2012年。法国汉学家杜莱特翻译的《酒国》在法国获得了“最佳翻译小说奖”,1989年开始创作《酒国》的时候,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他看到一篇文章,作者是中文系已经毕业的大学生,因为家庭出身问题被贬到了东北矿区教小学,内心是苦闷。没有对象,地处偏僻,周围是一帮蓬头垢面、黑不溜秋的孩子,他只能借酒消愁,一心一意想醉死。不料,千杯不醉,后来名声越来越大,就被矿区宣传部注意到了,请进来专门陪领导客人喝酒,直到成为宣传部的副部长,这种升迁的方式太过不正常。

莫言感觉到腐败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程度,人们都希望用非正常的手段来达到目的,比如考大学、看医生,这样的结果只能是让人们丧失了彼此之间的信任。李一斗作为一个业余作者,和小说里的“莫言”通信,探讨问题,并向“莫言”展示一篇关于肉孩的小说。李一斗始终处于一种半醉半醒状态,在通信中,“莫言”把社会批判也放在这个人物身上,这种方式让莫言完成了小说套小说的模式,使小说亦真亦幻,方便完成语言的“狂欢节”,以及各种文体实验,如同莫言所说,《酒国》有“文革大字报”的文体,新写实小说,鲁迅早期小说的模仿。

吃人在中国历史和故事里有,比如齐桓公吃了易牙的儿子,《水浒传》里有个孙二娘,鲁迅在小说里发出过“救救孩子”的呼喊。加上,莫言听自己在医院工作的朋友说,,他们收集流产的胎儿,做成一种粉,作为药。胎盘做成叫做紫河车的中药,据说是有效的补品。其实,吃是“酒文化”的一种变体,酒离不开席,宴席自然离不开各种吃食,酒神精神、狂欢精神、以及社会批判都可以从吃上体现出来,形成的综合体就是“酒文化”,这样看来,《酒国》就成为探寻中国在转型时期“社会有何奥秘”的一则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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