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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一种属于土地的归去来——莫言的生平(15)

如此一看,也算是发现了新大陆,于是就开始了阅读,那时候老师说出声读书才是真的读书,莫言不认识的字很多,看到不会读的字,他用什么代替,读着读着,母亲就不耐烦了:“你什么什么呀,别‘什么’了,给我放羊去吧。”就这样什么什么着,鲁迅的书成了莫言的一本敲门砖,让莫言了解到一个叫做鲁镇的世界,只是饥饿的他从《药》里,仅仅对着馒头的香气敏感异常,还希望小栓吃了这馒头,可以痊愈。我想莫言的小说《灵药》,里面有个把地主苦胆割下来给母亲治疗疾病的人,就是这《药》的延伸之作,只不过,母亲在听完小孙孙的实话后,吓死了。

我想莫言觉悟迟了,鲁迅的“鲁镇”不也就是马尔克斯的“马孔多镇”吗?既然莫言能感觉鲁迅的小说和那些红色经典都不一样,为什么不多靠近一点,在鲁迅那里就找到高密东北乡呢?我想莫言有找到一点点,这也是为何,他在开始写小说的时候也是喜欢把多篇小说安排在一个地方发生,或者就是鲁镇给的一点启示。

年龄大一些之后,鲁迅的白皮的、薄薄的小册子是除了"毛选"之外,比较流行的,价钱是一毛多一本。莫言买了十几本,字认得多了,理解也就跟着多了些,就能读出点意思来了。他发现小学语文课本的《少年闰土》就是《故乡》的一部分,中学课本的《社戏》则删去了对京戏的一些大不敬的议论。

鲁迅变得妙趣横生起来,“一唱三叹、委婉曲折”的文字也让莫言受益良多,《故事新编》里那些又黑又冷的幽默让莫言大为惊奇,一篇《铸剑》更是被自己反复读了很多遍,里面瑰奇丰沛,每次重读都能有新鲜感。莫言说,好的作品就是你即使都可以背诵了,但还是忍不住一遍遍读下去,里面就是有源源不断的乐趣,甚至觉得,一辈子能写出一本这样的作品就已经足够了。对于少年来说,要说吸引还是《朝花夕拾》,在那里,莫言说自己可以看到“深蓝的天空”的那“一轮金黄的圆月”。

后来,到了军艺,他第三次重读鲁迅,那个时候,正是因为《欢乐》被批判得一塌糊涂的时候,心中多少有些委屈苦闷,于是,花了几个月把一套精装的《鲁迅全集》通读了一遍。"通读"也不彻底,比如鲁迅校点的古籍、翻译的作品,只是大体浏览一下,看不懂,也并不好看。还模仿鲁迅的杂文《狗·猫·鼠》写了一篇《猫事荟萃》,当做杂文写的,却被编辑当成小说发表了。莫言觉得自己对鲁迅的模仿,也就是腔调有些像,骨子里的东西是学不来的。

可以说,莫言之所以更亲昵的是鲁迅,也是佩服鲁迅文章中的言外之意,觉得鲁迅最特别的地方就是他的透彻,读过“四书五经的人”了解传统,“学医的人”了解科学,用科学的头脑看待中国文化的本质,当然一针见血,见血封喉。鲁迅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本身就像极了《铸剑》里的“宴之敖者”,因为灵魂上的伤痛而厌恶自己。

可当莫言去读那些“红色经典”的时候,他就会发现,即使故事有趣,内涵也是浅显的,经不起一读再读。这样看来,德国的顾彬觉得鲁迅那个年代的作家比中国当代的作家好,这是无可厚非的。莫言说,自己这个阶段还读了一些现代文学作品,比茅盾的,老舍的。

老舍的作品,莫言认为《四世同堂》不如《正红旗下》好,老舍在沦陷后的北平呆的时间少,文中很多故事都是听说的,听说的,自然就不如亲身经历好。而《正红旗下》可是一部“半自传”的作品,可惜没有写完,倘老舍不那么早离开,这定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文革”中淹没老舍的太平湖,至今仍让我感到深深的心痛,这个老人,站在湖边,呆呆地望着湖水,他想什么呢?他肯定想不通,他不明白,自己是个好人,自己写的东西也都是悲悯的,他心里装着老百姓啊。我想老舍先生心里的有着一种强大的心寒,就是无论怎样做个好人,都会有人歪曲你,侮辱你,况且,作为一个正红旗的满族人,也是有“面儿”在的,他爱惜自己的自尊,当自尊受到践踏,也就从容赴死。

3

作为一个少年,读得最多的还是古典小说和“红色经典”,少年,本就不想那么多弯弯绕,故事好看就行了。父母不愿莫言看书,但张作圣老师家访的时候,跟莫言的父母交代过,可以让莫言看一些“闲书”,那之后,莫言看书的待遇好了很多。

四年级的下半年,一天上6节课,学生比较轻松,课外活动学生打篮球、打排球、跳绳、踢毽子、读书,比较自由。张老师是个爱看书的主儿,像《苦菜花》、《青春之歌》、《烈火金刚》、《红旗插上大门岛》、《吕梁英雄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都是从张老师那里借到的。张老师还告诉莫言,作文是可以虚构的。

莫言起初偷偷看张老师的《吕梁英雄传》,这是他看到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老师睡在教室里,书就放在老师的床头,莫言就利用打扫卫生的机会偷偷看,被老师发现了,老师问,你还喜欢看书?他激动地说,太喜欢了。因为《吕梁英雄传》里有地主偷情的戏码,于是老师只是说这本书不适合他,转而推荐一些书给他看。

从张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的时候,是个午后,莫言那时候要喂羊,如果这时候不去割草,羊就会饿肚子,可是他还是经不住书的诱惑,一头扎进草垛里,把自己藏起来,一下午就把厚厚的一本《青春之歌》看完了,等他从草垛里出来,浑身都是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红疙瘩,脑袋也是昏昏的,当他忐忑不安地回到家,看到羊在圈里因为饥饿而狂叫,当他等待痛骂和责打的时候,母亲却宽容地叹口气,让他快点五搂草喂养。莫言自然飞快地跑出去,莫言说,那时候,他感到了幸福。

张老师还办起了图书角,那时学校倡导搞勤工俭学,学生给生产队割草挣钱。有了钱,就搞起了一个图书角。莫言的父亲会木匠,张老师就请莫言的父亲给做了个木箱,叫莫言管理,负责同学的借阅,莫言是近水楼台,一睹为快,洋洋自得。由于莫言的突出表现,在班级选班级干部时,莫言当上了学习委员,班里的学习气氛浓厚,莫言还在乡镇考察中居第一名。

二哥也是个书迷,还是个“吃独食”的书迷。每次二哥看书的时候,莫言就在他后面跟着,二哥不想他看,就把书翻得飞快。莫言形容自己的境况:

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趁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看书到了一种疯魔的状态,就拼命找书看,大哥上大学留在家里的课本杂志,比如60年代的语文课本《文学》和《汉语》,杂志《萌芽》,实在没得看就看字典。莫言说,《文学》上基本上是名著的节选,茅盾的《林家铺子》、郭沫若的话剧《屈原》、老舍的《骆驼样子》、俄罗斯诗人普希金的诗,安徒生的童话都是从上面读来的。

童年时期,《红日》、《敌后武工队》、《红岩》、《红旗谱》、《林海雪原》,《保卫延安》、《踏平东海万顷浪》《三家巷》这些“红色经典”都读过。我想莫言永远不会忘记《三家巷》里那个区桃,以及关于区桃的故事,这也开启了他的爱情,他一遍一遍写下这个女人的名字,被班干部当众羞辱,说他是大流氓,还揭发报告给老师,这个老师恰好不怎么读书,就说莫言的脑子怎么这么复杂?还说莫言中了资产阶级的流毒,思想不健康。可惜,当莫言在十几年后到广州寻找区桃的时候,朋友们告诉他:

“区桃们白天睡觉,夜里才出来活动。”

这些书里,也有一些苏联小说,比如普希金的《渔夫与金鱼的故事》、契诃夫的《万卡》、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些书莫言读来觉得比“红色经典”真实,但是心里有会不自觉地抗拒,因为不想看到革命队伍里的阴暗面,想看到完美的故事,完美的结局,想看坏蛋受到惩处,好人得到天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莫言童年读过的最后一本书,因为"文化大革命"爆发了。

4

1976年2月,他应征入伍,就背着“母亲卖掉结婚时的首饰”购买的四本《中国通史简编》。后来,当莫言成为一个作家,特别是在军艺做图书管理员,书对于莫言不再匮乏,再次进入读书的黄金时代。到了80年代,莫言上军艺以后开始接触外国文学,尤其1984、1985这两年大量阅读西方作品,这时已经接近30岁,已经不是一个读书的好年龄,精力很难集中。这种阅读是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对一个作家的作品,读过几个章节,马上就感觉到和他心领神会,感觉已经清楚他的路数了,然后就换一个作家。当然,这样的阅读并不像小时候那样彻底,也不像小时候那样充满感情和阅读快感。

莫言成名后,常常在访谈里说起书,他还说到张艺谋,称老谋子为了保持创作力,看很多小说,看到什么情节,引起了触动,就记下了,在日后好发挥在电影里,这也是实用主义的态度。

莫言说,他读过金庸的全部作品,认为金庸作品的吸引力并不仅仅在于情节,里面有江湖精神和中国儒教伦理思想。我想,莫言有对于中国传统小说里英雄的崇拜和革命小说里战士们的感佩,自然会对金庸的武侠放一些目光进去,因为这些东西其实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变体,在他的骨子里,就有这样的爱恨情仇。

这些书在他的创作中幻化变形,《檀香刑》里,孙丙领着义和团的人杀回来,调兵遣将的过程就是一出《西游记》,他的将士就叫做孙悟空、猪八戒——

孙悟空运了一口气,指指脑袋。猪八戒抡起捣粪耙,对准孙悟空的头,擂了一家伙。孙悟空脖子一挺,脑袋安然无恙。

而孙丙就是岳飞,义和团的每个成员都是一个英雄人物——

习拳之日,人人都选了自己心目中最敬佩的天神地仙、古今名将、英雄豪杰,做了自己的附体神抵。岳云、牛皋、杨再兴、张飞、赵云、马超、黄忠、李逵、武松、鲁智深、土行孙、雷震子、姜太公、杨哉、程咬金、秦叔宝、尉迟敬德、杨七郎、呼延庆、孟良、焦赞……总之凡是戏里的人物,书上的英雄,传说中的鬼怪,都出了洞,下了山,附在马桑镇人民的身上大显了神通。(第八章神坛三)

《酒国》里的余一尺就也是个从“古典小说《镜花缘》里受了启发,也许是从《海外奇闻》里得了灵感”的妙语连珠之人,就像莫言本人的一个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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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莫言很多时候还是用耳朵阅读,天黑了,就是儿童们听故事的盛宴。夜晚给了孩童童话,莫言去丹麦的时候,了解到这里靠近北极,有个漫长的冬天,白天只有三四个小时,晚上一家人围坐在火炉旁,不产生童话,能产生什么呢?除了村里的老把式、爷爷、奶奶、姑姑这些讲故事的人之外,还有一个场所,就是集市。当他第一次穿梭于集市,将自己定位为一个讲故事的人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得到赞许,甚至要偷偷摸摸,全家人认为一个靠耍贫嘴生活的人是过不下去的。但莫言忘不了那拥挤的人潮,在那些人潮当中,他可以当一个纯粹的听众,被说书人的眉飞色舞和故事本身吸引。在家乡的集市上,有两个较为有名的说书人,一个叫做“大破锣”,一个叫做王登科。

“大破锣”本身就充满喜感:

“他嗓音嘶哑,跛一足,渺一目,有两只小蒲扇般的招风耳朵。此人记忆力好,有随机发挥的天才,善用比喻,经常含沙射影地对周围村子里的与他不睦者进行攻击。他善于表演,动作夸张,由于能够临场发挥,多能吸引听众,并能引发一阵阵笑声。”

一开始,莫言喜欢“大破锣”,“逗乐”,有趣的东西多。后来,他就渐渐厌倦了,因为“大破锣”随机发挥的太多,原本的正书就很少了,很久都说不完一部书,调侃、插科打诨也多有重复,也给莫言回家复述给家人听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书很难连在一起,故事当然不完整。要听他的书,只能身临其境,过了那个场子,乐趣就会减半了。比如他看到一个听了很久书的人,在他想要收钱的时候,偷偷溜走,他就会抛下正在说的书,高喊:

“哎,那个戴毡帽的慢点溜,当心撞在大白鹅的梆子上。”

“大白鹅”是高密东北乡有名的放荡女人,“梆子”则是女性生殖器的隐语。这话就带有极大的侮辱性,那人自然知羞止步,他也随即换了口风:

“撞到一块白菜帮子上”。

众人自然哈哈大笑。这样的段子比比皆是,莫言再去转述的时候,就失去了当时的效果,我想这种类似相声“现挂”的东西,其实就是看说书人的“急智”,过了那个场合,就没有这种看“急智”的心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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