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东那里退了房,李丰年手里多了两份已经失效的合同。他想要的押金和多余的房租并没有退还给他。李丰年本想张嘴说点什么,房东那公鸭般的嗓子便提前扯了起来。
李丰年不想跟他计较,默默走了出来。把房子租给你的时候应的挺好,一旦交了钱,他就变成了一副高冷的样子。
按照着王博给的地址,李丰年寻了过去。兜里的三百块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住的地方不能再出什么差错,否则他真的要露宿街头了。
再次对照了一下王博提供的地址,确认就是眼前的别墅没错,李丰年把嘴张成了O型。
小区绿草如茵,些许亭筑之间是一条细细的人工河,映射在上午并不炽热的阳光下似一条银项链。各种树木参差不齐,但凑在一起极具美感,一栋栋具有不同风格的别墅散落在苍翠树木的掩映之中,仿佛这里并不是喧嚣城市,宁静深远的感觉令人神驰。
李丰年面前的是一处以白色为主题的具有乡村风情的别墅,尖塔形状的斜顶,抹灰与木质的装饰,自然风格的材料与攀附在上的藤蔓相映成趣,经典而不失时尚。
刚刚走进这个小区的时候,李丰年以为要穿越一个优雅的公园,没想到走着走着就到了目的地。掏出兜里的钥匙,李丰年轻轻的向锁眼插了进去,嘎吱一声,门被推开。
白色的灰泥墙和浅红色的屋面出现在李丰年的视野,连续的拱门和回廊,挑高大面窗的客厅,简洁却不失档次的家具,令人心旷神怡,清醒不落俗套。
李丰年觉得这礼送的有点大了,桐莱市寸土千金,以这里的环境位置,这套房子一年的租金得多少啊。他肯定不会想到,此时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写得正是李丰年三个字。
不过李丰年不是矫情的人,既然二人是朋友,那他就不会计较这些。
李丰年从二层挑选了一个比较小的房间住下。因为他记得他父亲说过,得睡小屋子,你看古代皇帝的睡房也不过几平米。李丰年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父亲一直带着他蜗居的理由,但他确实不喜欢睡太大的屋子。
傍晚,太阳即将落山,落日下的云岸花城别有一番韵味,李丰年打算出去转转,吃些东西。早饭还是在医院吃的,支持到了现在李丰年的肚子咕咕直叫,这让他想起自己在老爹身边的幸福日子,饭菜虽然简单,但一日三餐按时按量,李丰年从来没这么被饿过。
云岸花城是李丰年所在小区的名字,这里没有高层,只有一栋栋别墅。别墅前的车库里停着各种各式的豪车,李丰年并不认识这些牌子,但他觉得这些车真的很帅。
李丰年将自己的听力控制在正常人的范围内,悠哉的走着,他没有偷听别人家常的特别爱好,况且在他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听力的时候,各种声音都已经把他的耳朵听出了茧子。如今,好不容易能像正常人一样,他更喜欢这种难得的静谧,当然偶尔听听小鸟在树杈上扇动翅膀或者用嘴啄自己羽毛的声音也是非常有乐趣的事情。
走出小区,李丰年找了家餐馆随便吃了些东西,打算回去研究那本书,四五天没看书的他竟然有着空落的感觉,让李丰年自己都觉得可笑,什么时候他成了爱好看书的人。当然,也许他不是喜爱上了看书,是想知道,这书还能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可能是考虑到李丰年还要在桐莱中学上学,王博帮李丰年租的这个房子离桐莱中学不太远,故而离方华小区也不是很远。
李丰年回到云岸花城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下山,昏黄的路灯下街道显得格外安静,李丰年没有数过这个小区一共有多少套别墅,但住在这里的人肯定不会太多,如此大的地方加上如此低的人口密度导致李丰年这一路上没有遇到一个人。
没有遇到不代表没有,在李丰年快要到自己家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句呼喊,并不是他刻意去听的,因为这个叫声真的很大。声音从人工河传来,听声音是一个少女。李丰年眉头皱了起来,不爱管闲事不爱管闲事,但此时的他竟正义之情万丈。他决定过去看看。
穿过一片松树林,李丰年看到凉亭之下有两个少女,少女有些眼熟,定睛看去,竟是那日在超市遇到的赵溪和她的闺蜜。
看到有人跑来,赵溪的闺蜜没有认出李丰年,大喊道:“抢劫,有人抢劫啊!”
来不及走上前去问问两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更来不及去想这个女孩的嗓门怎么这么大,李丰年冲着那个快要消失在草丛中的黑影追去。既然有过一面之缘,李丰年决定英雄帮美。
顺手抄起人工河边的两块手头,一块向正在逃跑的黑影砸去,一块留在手中准备当武器。李丰年清楚自己速度有余,力量不足,还是拿个武器保险些。
用石头砸人不能说是李丰年的绝学,但也算得上看家本领了。
嘭,石头砸在了黑影的头上。这还真不能说明李丰年砸的准,而是那黑影根本没躲。
黑影像是从媒堆里滚了一圈,整个脑袋只有微睁的双眼和牙齿是白色的。他正捧着一袋子零食狼吞虎咽,竟无视了砸在后脑的石头。
李丰年停下脚步,意识到这只是一名乞丐,有些无奈。
这时,赵溪和她的闺蜜也跑了过来,二人停在李丰年身后,气喘吁吁的低着腰。
歇了好一会儿,赵溪的闺蜜才说道:“就是他!连我的东西都敢抢,看我好好收拾他!”
说罢,她就要去捡石头。
李丰年扭头问道:“他抢了你什么啊?”
“好吃的!”胡彤愤愤的说道。赵溪和胡彤从小一起长大,从小学初中到高中都是一个班,当然没有这么巧的事情,不过以二人的家庭实力,找老师给这样分配一下班级根本不是难题。两人都居住在云岸花城,晚饭后二人在小区内的公园散步,正在凉亭歇脚。胡彤有个爱好,就是吃东西,一天下来很少有时间嘴是闲着的。不过其身材确实相当的好,属于那种吃也吃不胖,不吃就会饿死的人。当日李丰年和赵溪在超市相遇,正是赵溪要陪这丫头买零食。
刚开包的零食,就被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走,胡彤很是气愤,从小到大还没人敢从她手里躲东西。于是就有了她的大叫,李丰年闻声赶来。
李丰年很无奈,不就抢了你一包零食吗,害他跟着一起紧张,指了指正在嘎嘣嘎嘣嚼着食物的黑影道:“他是个乞丐。”
“乞丐就能抢我吃的啊!”胡彤捡起一块石头就要打去。事实上胡彤不是个小气的人,只要见到路边乞讨的乞丐,即使明知道那些都是些群众演员,她还是会给上点钱,赵溪问起她就会说,谁叫他这么实货,叫我美女。但今天不一样,那人抢了她的零食,还吓了她一跳。
赵溪拉住了胡彤的胳膊,低声劝道:“算了吧,一个乞丐而已,看他的样子是饿坏了。”
胡彤扔掉了手中的石头,终归是没有砸向乞丐,但她还是很生气,小声的嘟囔道:“他可以向我要啊,但怎么可以抢啊,跟个疯狗一样。”
“疯狗?”李丰年仔细盯着脏兮兮的乞丐,越看越觉得面熟。
“疯狗?雨衣男?”确定了蹲在草丛里的乞丐就是当日逃跑的雨衣男,李丰年惊讶道。同时握紧了手中那块还未砸出的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