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宋看着像就好了。”连城笑眯眯道。
“你……”阿修罗王气结,无语望天:“一副弱柳扶风的样子,将来我女儿嫁给你,你拿什么保护她?”
“宋宋说她会保护我。”
“你一个大男人说让女人保护,不嫌丢人吗?”
“那敢问阿修罗王,您与宋宋想比,谁的修为高?”连城抬头,诚恳无辜的问道。
阿修罗王气的哭笑不得,不管怎么说,自己这个准女婿至少脑子好使,嘴皮子上吃不了亏,转头看见宋千色在旁边看戏看的好不欢乐,阿修罗王扬了扬眉,对连城道:“跟我来。”
转身时幽幽道:“你最好别偷听,否则无论如何我都不同意你们成亲。”
宋千色被钉在原地,丢给连城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连城优哉游哉的跟过去,他并不怎么担心,他与宋宋完全是顺理成章,谁也阻止不了,方才之所以那么说是为了想和阿修罗王单独谈谈。
这几天宋宋带他在魔界转了一圈,他发现,魔界虽是宋千色的天下,她却没有多喜欢,很淡漠,所以想带宋宋离开这里,虽然宋宋是自由的,她去哪里阿修罗王都不会阻拦,但这事还是打声招呼比较好,毕竟是自己拐走了人家的宝贝女儿不是。
按理说这件事由宋千色跟阿修罗王说比较妥当神力,但是他愿意替她摆平所有事,嫁给他,她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每天开开心心的就好了。
宋千色当真没有用小法术偷听,不过心里还是痒痒的,总想往他们谈话的地方靠拢,可惜有小银和云际亦步亦趋的跟着,她也不好来硬的。
“你们两个家伙,这才多长时间就叛变了!”宋千色没好气的瞪他们:“我还没死呢!”
小银眨着红宝石一样的眼眸不咸不淡的说:“小主人,你还好意思说我们?是谁先抛弃我们的?整天就知道跟你家男人腻在一起,哪里还有心思管我们死活,哼!”
一向好说话的云际也抬头望天,明显心中也有怨念。
经他这么一提醒,宋千色意识到自己确实很不厚道,当她需要帮助的时候,这些人倾尽所有的为她效命,如今天下太平了,便将他们置之脑后,心中不由有些惭愧。
“我错了,”她立马态度良好的主动承认错误:“我不该抛下你们不管,可是,你们也要适当的理解人家那么一点点嘛,毕竟等了这么多年……”
“行了,”小银打断她:“谁要跟你算旧账啊,没有你在我们更自由,打遍整个魔界,不知道多爽呢。”
宋千色哭丧着脸,觉得自己很失败,好歹咱也是他们老大好吗,为毛这些属下一个两个都都敢对咱大呼小叫的,虽然目的是为了让咱放心,可像唐魅那样偶尔冷嘲热讽两句,甚至大打出手,也实在太不把咱放眼里了,桑心,嘤嘤嘤……
小银受不了她一副被打击到了的蔫样,提着她扔到了唐魅那里,他自己则拉着云际跑出魔宫找人切磋去了。
等了半响不见连城回来,宋千色决定先带唐魅去一趟佛界,重塑肉身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预订了去,先。
回来已是傍晚时分,连城正与阿修罗王坐在魔宫殿顶一边把酒言欢一边欣赏着魔界的群魔乱舞,完全是一副哥俩好的河蟹之景。
宋千色也不奇怪,自己的父亲和自己的男人是什么性格她还能不知道么。
阿修罗王喝的半醉不醉,很识趣的飘飘忽忽离开了,连城迷醉的潋滟水眸顿时变得清明,伸手握住宋千色捏着酒杯的手:“宋宋,你喜欢魔界吗?”
宋千色有点犯难,这根本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魔界是她的责任。
连城得寸进尺的把他抱到膝上:“那宋宋有想过今后的生活么?比如成亲之后,是留在魔界,还是倾国?又或者别的地方?”
“这个啊……”宋千色犹豫了一瞬,把想在晋国帝都定居的想法和他说了,对于他们两个而言,最合适的似乎只有帝都,他们不可能留在倾国,在魔界虽然没什么不好,却不适合安逸的平常生活。
连城低头,眸中再一次闪耀出亮晶晶的光芒,笑言:“我也是这么想的。”
接下来没几日两人便回了帝都,宋千色这才晓得连城已经悄悄让秦笙准备婚礼了,不过秦笙置办的大部分都是常规物品,重要的还要连城亲自督办,比如府邸、新房以及嫁衣什么的,还有宴请的客人名单酒宴等等。
总之,接下来的一个月他忙得不可开交,宋千色却闲了下来,连城不让她插手,还把她送去了秦笙家里,说女子婚前不宜再抛头露面。
秦笙今年二十有五,已经娶妻,是个温婉美丽的女人,举手投足间透出大家闺秀的优雅风范,同时不失身为人妻的妩媚风韵。
看得出她与秦笙很恩爱,宋千色不由想到以后的自己和连城,这样淡淡的细水长流一辈子,真让人期待啊。
秦笙还有个儿子,名叫秦风,今年刚刚三周岁,白白软软的像个糯米团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人的时候无辜又纯洁,萌萌的样子别提多有爱了,宋千色几乎天天和他腻在一起。
连城每天晚上都会来看看她,但大多时间都是看着她逗弄小家伙,他这么个大活人咳来咳去的就是不能引起她的注意,怨念颇深,不能跟个三岁孩子过不去,他只能逮住秦风的老爹可劲儿的欺负,把秦笙指使的团团转,秦笙每天回家都累得要死要活,又不敢去宋千色面前告状。
连城所准备的一切完全是按照民间的嫁娶礼仪来办的,六礼中的每一步都不少,先前的几步采纳、问名、纳吉其实完全可以省略,可他竟做的一丝不苟,严谨的不容有一点疏忽,即便如此,每一步的过程快的让人匪夷所思。
他心里阴暗的想着,一定要赶紧把宋宋骗到手……哦不,是娶到家,不然谁知道再过几天她会不会赖在秦笙家不走了,生儿子这件事也必须提上日程,别人家的哪有自己的好,要疼也得疼自家儿子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家下来的纳征下聘一步是最重要的,这就相当于下了定金,如此宋宋的所有权就归他白连城所有了,哇哈哈……
下聘那天,整条临江街道繁华异常,两侧站满了好事看热闹的人,在见到一担担蒙着红绸的彩礼浩浩荡荡从街头一直排到街尾时,人们纷纷咋舌,如此天价的礼金,不知是哪家的小姐这么有福气。
而曾经掌控了整片大陆经济命脉的连家,在近销声匿迹了百余年后,再一次以雄厚的家业财力高调的展示在众人眼前,只不知这位出手阔绰少家主能不能与曾经那位近乎传说的家主相比。
首尾不相见的队伍一路燃着喜庆的炮仗直来到位于城南的秦家府邸,秦家因着出了秦笙这么个怪胎,早就风靡帝都,此时人们都有点纳闷,秦家几代皆是单传,也未听闻家中还有未出阁的小姐,聘礼究竟是给谁的?
在人们的翘首以盼中,最前头容貌倾城的年轻男子掀衣下马,略整了整身上的黑色锦服之后,挥手带人进了秦家。
按照礼节,待成亲的姑娘这个时候是不能露面的,但如果这个姑娘是宋千色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秦笙夫妻也都不是守礼死板的人,和宋千色一起站在大堂前迎接。
唯一和连城亲近的秦笙已经在这里,宋千色以为连城会亲自来,没想到来的人竟然是……白连锦!
秦笙见到白连锦后也很诧异,显然白连锦是刚赶过来的,不然他不会什么都不知道,走过去赶紧给白连锦见了礼。
白连锦回了一礼,面上不似往日的冷漠,眼角眉梢挂着掩不住的笑意:“秦……秦掌柜不必多礼,我已不是国师,今后随意叫我名字就好,这些年承蒙你忠心为连城守住家业,我在此谢过了。”
“哪里哪里,”秦笙客气道,侧身让路:“连锦兄快请进吧,一路上也该累了。”
白连锦没有立即动身,反而是侧身对着一直安安静静保持微笑的秦笙夫人苏柔微微欠了欠身,客气道:“这些时日千色住在府中,多亏了有秦夫人照拂解闷,今次也代连城谢过了。”
秦夫人大方一笑:“宋妹妹是个妙人儿,哪里用得着我照拂,都是她陪着我才对,白公子真是太可气了。”
宋千色在旁边挑着眉梢笑看几人,白连锦以前绝对说不出这么客气的话,那张脸也不会像现在一样笑的像朵花,这般转变又是为哪般?
见宋千色的目光时不时扫向堆满了院子的聘礼,白连锦说了句让她倒地吐血的话:“对你看到的还算满意吗?”
宋千色被雷的头冒青烟,了的说:“满意……满意……甚为满意!”
这不是小言里的情节么?一般都会用在男女主那啥那啥之前,这句话很荣幸的被评为年度最经典雷句,不知雷倒了多少拥有钢铁意志的腐女。
原来这句话还可以用在这里的……
纳征下聘礼之后就是请期,这次是连城亲自来的,婚期就定在本月十六,也就是十天之后。
一场婚礼在一个半月之内办妥,和现代的闪婚差不多了,不过在连城看来还是太慢了,恨不得今天就把宋宋娶回家才好。
十天的时间在连城愁眉苦脸的期盼中慢慢过去,四月十六,天蒙蒙亮的时候宋千色就被叫醒了,上一次嫁给白连锦两人都没当真,没什么感觉,这次却有点紧张以及兴奋。
坐在梳妆台前,桌上堆满了胭脂首饰,秦夫人也早早的起床,站在她身后笑说:“按照习俗,今天应该是母亲亲自为新嫁娘梳头的,既然你父亲不在,你我情同姐妹,就由姐姐来代替好不好?”
宋千色一顿,笑着点了点头:“那就麻烦姐姐了。”她不知道秦笙有没有告诉秦夫人她与连城的真实身份,既然秦夫人自称姐姐,她也没意见,省的说出来吓到她。
旁边守着的两位锦衣喜娘也都说秦夫人代劳亦是合乎礼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