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一般来说,一个人的名字,可以随意而起,谁愿叫什么就叫什么。但实际上,这一自由度是在某一个范围之内的;超过这个范围,便属于“禁区”。
名字的禁区,有的是社会约定俗成的,有的则是汉字字义的限制;还有的属于人为、法定,也有的从属于起名人自身的社会观念和审美意识。
在我国,名字避讳有着很悠久的历史,并且连绵不断,代代相传。据学者们考证,避讳起源于周,秦汉时避讳制度日趋完备,到了唐、宋时代,讳制极为严格,清代的雍正、乾隆时,讳禁就更加严苛了。《左传》记载鲁恒公给太子命名时,向大臣审儒征询意见,审儒讲述了起名不要用国名、山川名、官职名、疾病名、畜生名、器币名的道理,因为这些事物与百姓的生活关系密切,用这些事物取名字,会给生活带来不便。可见古代中国很可能在周代以前的漫长的蒙昧历史时期便已存在姓名的避讳了。
避国讳、避家讳、避圣人讳等等,在我国历史上,不同程度地出现过以下几种名字避讳。
避国讳
国讳是指避皇帝及其父祖的名讳、字讳,前代年号讳、帝后谥号讳、乃至陵墓及帝王的生肖之类,是封建王朝统治下的臣民必须严格遵循的,甚至连皇帝也不能例外。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皇帝自认为或被认为其地位是至高无上的,“皇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国讳就如老虎屁股,是碰不得的。国讳从秦代开始,历代都严格遵守,这已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维护最高统治者的尊严和地位的一种必备手段。通常臣民都不可以直接呼皇帝长辈的姓名。这种神圣的国讳,甚至具有法的性质。《唐律疏议》中就规定:故意直呼皇帝的名字就是犯了“十恶”之一的“大不敬”罪。
为了维护宗法关系制度,臣下不得直书当代君主之名,凡人不得直书圣贤之名,子孙不得直书父母之名,必须用别的名字代替。春秋时期,晋国的僖侯名司徒,“司徒”原是一个官职名,为避讳,这个官职改叫“中军”。宋武公名“空”,为避讳,宋国的”司空”一职改称“司城”。
汉代的汉文帝名“恒”,他不准人们称“恒山”的“恒”字,使其为“常山”。清朝康熙皇帝名玄烨,因而南京的玄武湖也曾改名“元武”湖。
清王朝特别注重姓名的避讳,为此还兴起了不少文字狱。雍正四年,礼部侍郎嗣庭担任江西考官,他出的试题为《诗经》中的一句诗“维民所止”,可碰巧“维”为“雍”字去掉头,“止”为“正”字去掉头,因而被诬蔑为诽谤皇上,即去掉雍正皇帝的头,此人后被捕并处死。乾隆二十年,广西学正胡中藻出的试题为“乾三爻不象龙”,恰、“龙”与“隆”同音,而“乾”与“龙”分开,因而被认为要把皇上分割,结果满门抄斩,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举人王锡候编《字贯》,由于《几例》中列康熙、雍正两朝庙讳及乾隆御名,又因庙号、御名名列在孔子之年,大遭乾隆皇帝的忌讳,最后他被处以斩刑。
因避讳,历史上被改名改姓的事颇多。唐太宗名世民,因此观世音菩萨改称为“观音”。“同部”尚书改称“户部”尚书,唐代人为避唐高祖李渊之讳,东晋大诗人“陶泉明”。就是一般州官的名,地方上的老百姓也得避讳,田登作州官,百姓不准说“灯”,上元节各家各户要放灯,只好说成“放火”,于是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名谚。
古代百姓因避讳不知吃了多少苦头。因为避讳,致使当时的很多人被迫改名。
汉代著名大臣蒯彻,因为汉武帝叫刘彻,只好改名叫蒯通;唐代的韦纯为了避唐宪宗李纯的讳而改名为韦贯之;南朝刘宋的王裕之因犯了武帝刘裕的讳,改为王敬弘;北齐的赵隐因避神武帝高欢六世祖高隐的讳,而改名为赵彦深。
改名也就算了,恐怕更让老百姓“痛苦”的是改姓了。汉族人宗族观念极强,姓氏是家族的标志,人民把姓氏看得很重,不是有句俗话说:“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吗?可是家族姓氏再重要,碰上国讳也只有自认倒霉了。
东汉明帝叫刘庄,姓庄的只好改姓严了;唐代姓姬的为了避玄宗李隆基的讳,只好改姓周。
最倒霉的恐怕要数北宋的彦博家了。他家原本姓敬,曾祖为了避石敬塘的讳而改姓文,后来晋亡,改回了原姓,偏又碰上宋太祖的祖父叫赵敬,只好又改姓文。
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了民国初年。袁世凯搞了帝制复辟后,大肆实行避讳。北京煤谱上原有的“元煤”两字,都一概涂掉,因为“元煤”与“袁没”谐音。“元宵”也成了“汤圆”。怕真的“袁消”了,但袁世凯还是没当满三个月的皇帝就“消失”了。
封建帝王之所以避讳他们的名字,即有政治上的原因,又有历史文化的原因。
封建帝王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为了保持他们神圣、至尊的威严,连他们的名字也不许臣民随意呼叫,谁要冒犯了,便是不恭、不忠、不孝,便要无情地进行惩罚。
从历史文化的角度看,封建时代的中国臣民受历史意识潜流的影响,对名字有一种迷信的动机,认为说出了帝王与尊祖的名字,便是对他们的亵渎、轻视。
避家讳
家讳,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做法。凡父祖名某某,都必须在言行、作文章时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她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家族的血亲祖先是最重要、最该供奉的。因为这个社会的伦理是以“己身”为基点,并由此构筑社会关系的。中国人对神、宗教不那么热烈、虔诚,知识用时方信,不用时就扔到一边,但对祖先则怀有十分现实又深厚的感情,有无限的敬仰和本能的内心折服和归附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喜欢打听对方父母的身份、职业、地位等,如果父母身份高、地位高,别人会感到羡慕,自己也会很自豪。如果父母的社会地位低,名望不好,便会被人瞧不起,自己也常常会有一种自卑感。因此人人都希望“光宗耀祖”,不要“给祖宗脸上抹灰”,时时想着“衣锦还乡”,不要让人骂“忘了祖宗”。
正是出于这种敬祖的思想意识,中国人的家讳思想根深蒂固,即使是现在封建制度早已推翻的新社会,我们仍可经常耳闻目睹这样的现象,像现在在全国各地骂人的词几乎不外是“他妈的”,“去你妈的”,骂别人是儿子、孙子、八代灰孙子。而这些咒骂是最阴损恶毒,为世人所不齿的,常常会引起对方拳头相向,甚至把刀相见,决一生死。
古代时的家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封建礼法的承认。《礼记?曲记》上说“入门而问讳”,就是说到别人男男女女家做客人之前一定要探明人家避讳什么,如果你去朋友家做客不小心犯了主人的讳,好朋友很可能也会反目为仇了。
南齐谢灵超的父亲叫风。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书法。当时王氏父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的比怎么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风。”谢灵超因此狼狈而退。
晋朝有个王忱的人,一天去看望恒玄,恒玄用酒招待他,王忱因为刚服过药忌冷酒,因此叫仆人去“温酒”,谁知恒玄听后突然大哭起来,原来他的父亲叫“恒温”,一听“温”字就要痛苦流涕,王忱讨了个没趣,只好匆匆告辞。
南北朝时有个叫熊安生的,非常知书达理,有一次去见两位朋友,其中一个人的父亲名“熊”,另一个人的父亲名“安”,为避讳,他就用“触”来代替“熊”与“安”,自称为“触触生”。明朝末年,有一个湖广巡抚叫宋一鹤,有一次他去拜见总督杨嗣昌,在了解杨嗣昌的父亲名“鹤”后,为避讳,他就在名帖上将自己的名字改为“宋一鸟”。古人取名的禁忌,由此可见一斑。
最令人惋惜的怕是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严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和诋毁。
家讳并不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圣人讳
圣讳,指为圣人避讳。圣讳不像国讳、家讳那样广泛。在封建时代,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
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皇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微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因老子名耳,字伯阳,谥号聃,为避老子名讳,规定百姓不能用这些字做名字。清朝雍正时也规定:“孔孟之名必须回避”,凡古书中有此字,必改为缺笔字。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徽在”,也列入避讳之列。统治者如此推崇圣人,无非是想借助其学说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
在所有的圣人当中,其名讳避得最广泛、时间最久的要数鼎鼎有名的孔子了。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从皇帝到贫民百姓,从书面到口头,无不对这个“丘”字避而远之。写起来或缺一笔成“斤”,或写作“某”,或用朱笔圈之。读起来或读为“区”,或读作“休”,不一而足。
虽然孟子说过:“讳名不讳姓”,因为“姓所同也,名所独也”。但在实际生活中却不是这么一回事了。从宋代起,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一直到五四运动以后,在“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中,一些姓“邱”的学者才愤愤不平地把这个挂了近千年的耳朵去掉,重新姓了“丘”。
二、起名用字的”禁忌”
古代取名的避讳,除了我们上面介绍的避讳以外,还有许多起名用字上的禁忌,这些禁忌经历几个朝代的演变后,有的在今天已经逐步被淘汰,有的在民间作为一种取名习惯仍有一定的影响,需要我们加以认真分析和总结。
下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起名用字上的“禁忌”。
一、忌用”丑恶”字
“丑恶”是“精美”的对立面,我们要起的是“美名”,当然要忌用表达“丑恶”意思的字词。由于不科学、不文明的陈规陋习和落后意识的影响,用“丑恶”字取名,在我国由来已久,并且流传至今,这是需要认真革除的。用“丑恶”字取名,有以下几种表现:
(1)用“丑陋”的字词、事物或现象
如张丑、卢丑,直接用”丑”字命名。潘无毛、傅竖眼、露筋女、阳黑头等。
猪狗是丑、脏而又常用来表示下贱的家畜。有的地方骂人时说:某某连猪狗都不如,可见猪狗是丑陋物的代表。可是有些地方却以“猪狗”作人名,这显然是受“贱名长命”落后意识的影响。这种做法是对主人的极大不尊,也是对人名文化的玷污,是应当坚决扫除的。如现代人仍有宁猪狗、郭狗狗、赵阿狗以及周驴驹、贾毛猴之类的名字,这与当今讲文明、爱美的社会风尚极不协调。
用令人厌恶的毛虫命名。如虮虱、甘蝇、仲虺、汤蠖、张蚝、梅虫儿、王蜀、许豸等。某些动物的名称不宜入名(绰号除外)。如:蝇、虱、蚤、臭早、鼠、狼、豺、猪、鸡、鸭、蛇、蝎……等。
用令人不快的动物命名。如董狐、梅枭,猫头鹰一类的凶鸟。
用令人不快的社会现象命名。如牛牢、樊篱。樊篱指鸟笼子,比喻不自由的境地。
(2)、用”凶坏”字
“凶”、“坏”字取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病疫”字取名,过去用疮痤、许瘛、石痴、宿瘤女以及王伛、陈橐等。这些名字不仅表明了身体的病态,而且造成了精神的压力,使人难得开心一笑。扫除这类名字,减轻身体欠佳者的心理负担,提高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这才是应有的人道主义态度。二是用“凶祸”字取名,如元凶、朱邪、郭老虎、许赤虎、王罴、李劫夫、洪水、乌云、黄天等。这类名字,有的是“洪水”、“猛兽”,威胁着人们的生命与安全,是人类的大敌;有的是大难不死的幸存者,对灾祸心有余悸;有的则直接以“凶”、“邪”的面貌出现,原意似乎是“以凶对凶、以邪治邪”,但无意间又给人们的心灵带来了阴影,令人担惊受怕,难以安生。在科学技术日趋先进的现代社会里,尽管人们的安全感已经提高了、增强了,但这类名字的存在,给人们带来的总是不安与不快,而决不会有丝毫的安乐与欢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