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末日环境之下,任何对自己生命不利的因素都应该第一时间清除。38天之前,吴忌带领的队伍在路边遭遇了一个小女孩,小女孩跪在一具死尸的旁边无声哭泣。
队里有心肠柔软的家伙,要求停车搭上小女孩。结果刚停车,下去的人瞬间被劫持,车队也被包围,最后不得不留下了所有的物资和车才换回了人质。
而此时的吴忌三人,对九天的威胁远远大于一个小女孩。若在平常,九天一定打断他们的手脚再来讨论问题。如今,对于定下长远目标的九天来说,任何一个人都变得极度珍贵。没办法,在莫语提出完善的基地建设计划之后,人,几乎成了最紧要的资源。
打造防御工事,收集物资,采矿,武器制造哪一样都离不开人,就现在的几个人,拉出去太寒酸了。更别说这几个没一个体己人。好在,九天也没有让吴忌那伙人完全追随自己的想法,只要让他们乖乖听话就行。要想收服一个人,高明者攻心,低劣者攻身,很明显,九天不属于前者。
穿着腥臭的斗篷,九天小心翼翼的穿梭在林地之中。三天之前布下的陷阱应该也有收获了。末日降临之后,除了人类遭了大灾,其他的生物都像是迎来了春天,日子过得甜美。
扒开草丛,眼前的一幕让九天微微气愤。从被撕碎的皮肉来看,捕兽笼里应该装进过两只肥硕的兔子。兔头上残留眼睛直直的看着九天的方向。
“靠,又不是我吃了你,看我干嘛!”
九天心里暗骂,同时小心翼翼的瞄着四周。从地上还没有完全凝固的血迹来看,这两只肥兔子刚死没多久。
很奇怪,只有人类被丧尸撕咬之后,才会变成丧尸。而动物,则不会。或许,人类的未来,得在其他动物身上寻找。
目光所及没有发现丧尸的踪迹,九天从藏身的草丛里钻出来,追着地上的脚印和被踩碎的枯枝烂叶,慢慢向前靠近。
“这货不得了啊!吃了老子锅里的还要吃我碗里的!”
九天看着丧尸前进的方向气急败坏的想到。身体不由自主的加快了速度。
果然,树林前方的雾障之中,一个身影隐隐约约。九天隐藏在斗篷之下的眼睛迅速扫视了四周,发现没有其他丧尸之后,野猫一样靠了过去。
新建的地洞布置精良,卧榻铺着干燥的茅草,茅草上是柔软暖和的毛毯。每天莫语都会把毛毯拿出去晒晒太阳,顺便把潮了的茅草换掉。地洞的一脚放着锅碗瓢盆调料等生活器具,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熏制风干的肉类,可惜,就是没有大米。想着白花花的米饭配上油汪汪的鸡肉,最好还有点青菜,那真是神仙过的日子。
想到这,莫语拍了拍自己的头,苦笑不已。半个月前,自己还是一个吃草根捡剩饭过活的可怜虫,差点被饿死。现在有肉有汤,还有什么不满足?人啊,贪心了就是原罪。想到这里,不由得想到了九天身上。
说起九天,第一印象是闷。
虽然她是被九天的一碗猪肉汤救活的,但是想到九天在队伍里的表现,不由得无语至极。他除了小紫之外,其他的人一概不理会。每次出任务寻找食物,他都会带上小紫。不跟任何人交流,不相信任何人,想要跟他完整的搭上一句话比登天还难。
小紫却说,九天是一个阳光善良的男生。骗鬼呢!就这两天九天收拾那三个人的手段来看,九天怎么也不可能跟善良搭得上边。
关节被拆了安好,安好了再拆,铁打的汉子也疼得跟滩烂泥一样,活活的晕了过去。然后全部被五花大绑,嘴巴里放着一块光华的石头,石头的大小刚好不足以让人吞下,嘴上绑着布带,分别关进了不同的地洞,通风口被杂草遮住,透不进丝毫阳光,完全密闭,甚至比小黑屋更恐怖。就这样过了三天,不说一句话,除了风声鸟鸣,没有其他声音。活人也逼死了。禁闭啊!这是要把人活活逼疯的节奏。
问他什么时候结束,他总是笑笑不说话,一副高深莫测恶心的样子。不过,想到他的笑容,莫语都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算了,还是赶紧把食物风干才好,接下来还要在这里过很长一段时间。这种年月,食物再多都不够吃。
九天终于靠近了那个隐隐绰绰的丧尸,小心翼翼的不敢打扰,否则事态会变得麻烦,丧尸的叫声会引来更多的丧尸。
千万不要以为丧尸就跟电影里面演的一样傻,除了咬人什么都不会。现实中的丧尸能扑能抓能咬,更有变态的甚至还能跑,只要他们的大脑不被破坏,他们就是永动机,到了夜晚,特别是有月亮的夜晚,他们的力气还会增加,这是九天实战出来的结论。
电影和现实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都很傻。
捡了一块石头扔在丧尸的前面,看着丧尸歪歪扭扭的走过去,弯下腰,似乎要仔细研究一下这块石头怎么会自己跳出来。趁机会,九天借着丧尸斗篷遮盖自己的体味,灵猫一样悄无声息的贴上了丧尸的后背。
这个丧尸生前是一个糟老头子,头发稀疏花白,满脸褶皱,所以变成丧尸之后才会行动缓慢不便,如果是一个健康人,跑动至少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时候可不是尊老的时候,九天左手按住丧尸的头颅,右手拿着小刀贴着丧尸的脖子往上刺,噗的一下直接插进了脑袋,然后迅速抽出,暗黑腥臭的鲜血顺着脖子留了出来,丧尸也软软的栽倒在地。
一切都很完美。轻巧,迅速,一击致命,丧尸来不及叫嚷。
仔细看了看丧尸,风羽转身走了。不用管丧尸的尸体,会有乌鸦等食腐动物帮着收拾。
“嗯,很不错,两只兔子一只松鼠。”看着笼子里的猎物,九天淡淡出声,接而笑道:“好像还跑调了一只肥兔子啊,狡猾。”
熟练地把几只小动物的脖子拧断,然后拴在一块系在腰间,九天开始返程,看到路上的野菜也摘了一把放在随身的布袋之上,看到树上的橘子也摘两个,莫语好像挺喜欢吃这东西,上次摘了四个回去,酸死人,但是莫语一个人却吃了三个。
回到简易的营地,莫语赶忙迎了上来,把猎物和野菜从九天身上去下来,看着九天慢慢地取下腥臭肮脏的丧尸斗篷,钦佩道:“这件衣服估计也就你能忍受。”
丧尸斗篷里面是动物皮革,防水防渗透,第二层是厚实的棉布,最外层是动物的毛。制作的时候先把棉布和动物皮毛缝制在一起,放在装满丧尸血肉浆水的缸子里,等到丧尸的血肉完全浸泡完毕之后放在干燥的地方阴干,最后与动物皮革缝制在一起。整件斗篷腥臭恶心,比之活的丧尸更甚。穿在身上,就算丧尸贴身闻,也不一定辨认的出。也就是靠着这件斗篷,九天才在丧尸群之中出入自如。当然,要穿上这件衣服,也要有一颗强大心脏和忍受能力。
丧尸斗篷脱下之后,就要褪去身上的布带。全身上下除了关节之处,全部缠满了黑色的布带。布带缝制了三层,缠在身上就像是贴身软甲,这是防止丧尸撕咬的装备。当然,这个时候,莫语是不在场的。
拿上莫语放在一旁的干净衣服,九天径自走到了营地不远处的小河旁。这个时候的小河,终于恢复了清澈见底的本质。这个时候不能生火烧水,因为炊烟可能引来其他的逃难者。这个年代。比丧尸更可怕的,就是各式各样的逃难者,因为你不知道隐藏在他们皮囊下的,到底是人心,还是兽心。常言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中秋时节,河水刺骨,九天却在河里喜笑颜开。洗澡的时候,他才觉得有了生活的感觉,所有的烦恼,压力,污垢,汗液,疲惫,都被流水带走,剩下一身脱胎换骨的舒爽。
洗完澡也天黑了。
干燥舒适的衣服带着阳光的味道,穿在身上,九天思维僵了一会儿,目光穿过树梢,看到了灾难爆发前堕落舒适的大学生活,阳光灿烂。衣服是从别人家里拿出来的,大了一个号,罩在九天削瘦的身上就像是袍子,飘飘荡荡。
回去的途中检查了一下营地四周,没发现丧尸的踪迹。这里是锦官城郊区福鸿乡的一个小村落,因为农村城市化的原因,大部分村民被聚集到了小区之中,所以村子里人烟稀少,只有茂密的树林竹林和叮咚流淌的小河。
篝火上架着一个铁锅,锅里翻滚着乳白的汤,汤里飘着肥厚的鸡肉,香味四溢。炊烟直上,飘到月亮里。火光照亮莫语的侧脸,带着汗珠,一缕秀发贴在脸上,凌乱,但是标致,特别是秀气圆润的下巴,十分动人。
看着碗里的两只鸡腿和寥寥可数的蔬菜,九天苦笑了一下。若是平常,队伍里的主力享受最好的食物天经地义。但现在,整个队伍就两个人,而且食物相对来说充足,莫语又是女孩子,九天觉得有点尴尬。
不由分说的把碗里的鸡腿夹给莫语,用眼神制止了莫语在让回来的举动,九天开始大口的刨饭,顺便含糊道:“食物充足的话,就没必要那么节省,你放心,我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莫语点点头,小口的撕咬着鸡腿,眼泪忍不住的留下脸颊。
她怕被遗弃,所以小心翼翼。
火光闪烁,篝火发出哔哔剥剥的声音。
至于躺在地洞里不知死活的三人,两人都没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