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今天,淑在街头卖馄饨。下岗后淑走投无路就走了这么一条路。强所在单位的工资还能百分之几十地发下来,他没下岗,他下了班就骑着自行车从西郊跑到东郊来帮淑的忙,上班之前先帮淑把东西送到固定摊位然后再骑车从东郊跑到西郊。淑怕累着他,不让他来回跑,强就冲她嬉皮笑脸南腔北调地唱“三十里名山二十里水,五十里路上看一回你”。淑的心里就喝了蜜似地甜,随他来回折腾。淑擀皮儿、包馅儿,强看锅、管火;有时淑收拾碗筷,强就抹桌子板凳。夏天酷热,淑在摊前忙活,强就拿着芭蕉扇一会儿扇火,一会儿扇淑闲下来的时候,俩人就坐下来说些悄悄话,强那句火辣辣的陕北民歌让淑想起来脸上就火辣辣的,什么“高山上盖庙还嫌低,面对面坐着还想你”
有一天收摊时,强说:“今晚我请客。”淑就兴高采烈地随强去烩面馆喝烩面然后又进了电影院。电影在上面公映,俩人在下面私演。
强说:“你猜猜看,今天为什么请你客?”
“不对。”
“不对。你再猜猜看。”
“不对。”
“不对。我告诉你,今天是中秋节,你的生日。”说是强就取出一枚戒指,握住淑的右手,然后将戒指轻轻套在淑的食指上:“淑,这是一枚镀金戒指,你先戴着,等我有了钱,再送你一只真的。”
淑就很感动,依偎在强怀里,眼都潮出了水。那晚演的是《秋菊打官司》,直到电影结束,淑也不知道秋菊为啥要打官司。从电影院出来时,淑发现那晚的月亮好圆好圆。好圆好圆的月亮一直盛开在淑的心里。
后来强发现淑出门从不戴那枚戒指,强问为什么,淑说不好意思,她怕别人看出来是假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强就咬咬牙下海了,贷款办了个美妞服装公司。不到半年,就还清了贷款,腰包也鼓了起来。
有了钱淑就不再卖馄饨了,整天守在金碧辉煌的别墅里,看电视,听音乐,打麻将,有时也跳舞,把淑滋润得白里透红。只是,更多的时候,淑就莫名地烦恼着。烦恼什么?淑也说不清楚。
等到了晚上九点。淑忍不住给强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先是一个娇声娇气的女孩,随后是强。
“强,你今晚不回来?”
“Sorry(对不起),我脱不开身。”
“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忘了?”
“不对。你再猜猜看。”
“不对。”
“不对。我告诉你,今天是八月十五,我的生日。”淑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与此同时,眼泪也无声地漫出来。片刻后,门铃响起。淑迟疑地打开门,是强的司机。他说:“经理让我给您送回来一枚24K金的戒指,并祝您生日快乐。”望着那枚金光闪闪的戒指,淑心中一片空白,脸上就有冰冷的东西滑下来。
淑走到阳台上,猛然间发现,天阴沉着。那好圆好圆的月亮在哪里?还会出来吗?淑想。
红玫瑰
高墙。铁窗。十年文并没感到后悔,反倒有一种英雄气概什么的。他是为了爱情抛头颅洒热血的,感到后悔的该是娟。他甚至还想到,此后娟再不会讨价还价了,一定会小鸟依人在他怀里凭他指教。最后一次约会,娟冷冷冰冰仍下一句话,使文为难了。因为娟的话向来只有人民币才能解决。他,一个教师的工资,再加上平时写豆腐块的稿费,都用来武装她了。文也没有外援,他是个孤儿,没有亲人可求,几个淡如水的朋友,腰包里也淡,也都有各自难念的经。文从来把娟的话当圣旨。文太那个娟了,曾对她宣誓过你要星星我也给你摘之类的情话。娟这次要的不是星星,是一条金项链,街对面那家商店就有。文在那家商店徘徊了几个白天和夜晚,然后就下手了没想到,他当场被捉,初出茅庐就入法网。
现在,文彻底失望了。三千六百五十天盼去了三百六十五天,不见娟的影子,只言片语也没盼来。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六十五个思念的故事啊!
文不斯文了,骂人日天,滋事生非,撞墙擂胸,乃至绝食。
这天,看守老马灿烂着脸给文送去了一朵红玫瑰,说是文的女友送的。
文喜着脸说真的,旋即又云遮雾罩,狠着脸说,你敢耍我?
老马正经着脸说不诓你,她说是她害了你,她无颜见你等你出狱时再见。
文的双眼像启动不良的荧光灯,忽闪忽闪。
老马急急阐述,说她是不是叫娟?脸圆圆的,头发黑黑的,小嘴像樱桃,眼睛葡萄似的人长得跟这玫瑰一样?
文的眼睛亮了,同时脸上开出了花
没过几天,老马死了,死于心肌梗塞。文叹说,看模样老马是个好人,好人咋就不长寿呢?
每隔一段时间,文就收到一朵老王转交来的红玫瑰。老王接替了老马。老王说,你女友贼漂亮,心肠又这么好。啧啧。文就一脸陶醉,一脸幸福。文就常常很诗人地吟哦:情人送我玫瑰花,一束娇艳欲滴的花朵,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情人玫瑰,玫瑰情人,玫瑰如情人灿烂,情人如玫瑰一样芳香。
文在红玫瑰的滋润下,洗心革面浪子回头,且在狱中连立几次功。有一次囚友越狱失败,就是文从中作梗的功劳。文利用手中的笔,在报刊杂志上倾吐了一曲又一曲的爱情之歌,什么情系心中,什么思念牵挂,什么你我的情谊什么什么的。其中一个中篇小说《红玫瑰》还获了奖,叙述的是一个名叫玫瑰女孩的恋情,这里面他把娟喻为玫瑰,玫瑰是娟的化身。文也常把编辑寄赠的样刊让老王转交给娟,还有他在狱中的立功证书什么的。娟对他也越来越热烈,她回赠文的,除了红玫瑰外,有衣物有补品有贺卡,更多的则是文学书籍。
春了又冬,冬了又春。
红玫瑰永远鲜艳。
文提前出狱了。那天,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闯出了监狱的大门。他站在大门外,驻足环顾。老王说她在大门外等呢。左边,前边,右边,没有,没有文熟悉的倩影,没有文朝思暮想梦牵魂绕的她,只有蠕动的人群车辆,静止的树木楼房。猛然,文发现离他不远那棵树下,有个女孩擎一枝红玫瑰,正好着脸望着他。
红玫瑰?!日日相视,夜夜倾诉的红玫瑰!女孩举着红玫瑰笑着向文走来,柔柔地说:“你就是文吧?祝贺你。”
文惊讶且迷惑:他并不认识这女孩。
女孩说:“我爸爸收到娟寄给你的结婚请帖后才策划了这场骗局他临终嘱我替他定期给你送花,直到你出狱。”文从女孩口中得知,她的爸爸是老马。
文的脑海一片空白,即刻又汹涌潮湃,他两眼雾一样笼罩着女孩。
女孩羞着脸说:“当初我只想作个演员把戏演到底后来,读了你的文章,得知你在狱中的表现,才真正认识了你”
文再次做了囚徒。这是文后来的话。文对玫瑰说,遇到你织的网,我再次成了囚徒。
女孩的名字叫玫瑰。
英雄
雷少是我的一个街坊邻居,我们是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的。上小学的时候,他玩皮捣蛋不爱学习,调戏女同学,戏弄老师,有时候还与人打架初中没混毕业,就被学校开除了。但那时在我的心目中,他就是个“英雄”。他充当我的“护花使者”,如果有人欺负我,他就会不顾一切冲上前去,即使被对方打得头破血流也不后悔我高中毕业后进了一家工厂。他一直在社会上瞎混,直到前年,他才通过关系进了公安局当了警察。我和他的“哥儿们”关系一如从前,他大大咧咧,嘻嘻哈哈,依然对我很好。在吃过几次饭喝过几次茶跳过几次舞后,他向我求爱了,我呢,竟稀里糊涂地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