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反腐运动
官员的品格和作风,关系到政令的施行,甚至影响政权的稳定。贪官污吏历来都是国家严厉打击的对象,刘宏也认识到这点。刘宏曾多次轰轰烈烈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腐运动,可是效果并不如意,因为每次一到执行阶段就全走样。
实际执行命令的监察官员阳奉阴违,随意曲解中央的政策。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而且刘宏不能事事亲力亲为。于是这些拥有监察权力的中央官员像是逮住了机会,把整治运动看做是捞取私人财物的机遇和手段,把反腐命令看做是打击政治对手的时机和措施。
反腐,却成了最大的贪腐,不得不说这是最大的悲哀。
公元182年,刘宏亲自下达命令,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运动。
这场运动起因源于民意。民间流传着几首讽刺当朝政治,以及反映官员贪腐问题的歌谣。刘宏命令各大公卿,以这几首歌谣为引线,排查各地一把手的品行和政绩,检举各地为害百姓的政府官员。
两名拥有监察权力的中央高级官员与有权势的宦官相勾结,形成攻守同盟,共同收受贿赂,打击异己分子。(这两名中央高级官员是三公中的太尉许和司空张济。范晔《后汉书·刘陶传》)
有些宦官子弟和宾客在地方政府任职,贪污腐败,声名狼藉,属于监察对象。但是这两名中央高级监察官员却明显徇私枉法,放纵罪犯,隐瞒不报。
而为了完成政治任务,他们又毫无根据的检举了清正廉洁而颇有政绩但是却地处边远小郡的官员26人。
这批清官无端遭此厄运,各地舆论开始躁动起来。这26名地方官员的部属及其治下的百姓,径行到首都雒阳皇宫门前集体上访。
另一名中央高级官员趁机指出此次监察整治运动中存在的各种弊端,他用了一个很生动的比喻来形容。他说此次整治运动的主要问题是清浊不分,那些负责监察的中央官员大都包庇各自的私党。他们放纵如鸱枭那样的恶鸟继续为害社会,却将美丽的凤凰囚禁起来谋害忠良。(“公卿所举,率党其私,所谓放鸱枭而囚鸾凤。”——这名中央高级官员是三公中的司徒陈耽。范晔《后汉书·刘陶传》)
刘宏审度案情后,释放了这26名地方官员,并且擢升他们的职位,安排他们到中央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