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母亲离开我们已经有四年了,每年清明我们都相约去看她和更早去世的父亲。当然更重要的是兄妹们可以再次相聚,一起去踏青、赏春。这个动机没什么不好,我相信父母在天有灵也会鼓励我们这样做。毕竟我们都要“奔六”,能相聚的时间还会有多少?十五年或二十年?亦或再长一点?这期间我们之中难说谁会先行一步。按自然规律,男比女的阳寿要短,我和哥哥又长于两个小妹,恐怕想多赖也是赖不住的;而与哥哥比,我虽小他两岁,可丝毫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哥哥从小就受长辈特别是奶奶的关照,身体根基打得跟万里长城一样牢固,让我们至今谈起还恨恨地咬着牙,既嫉妒又羡慕。加上我40多岁时又挨了一大刀,身体不仅先天不足,后天也亏空的厉害。因此也许我是最早和他们说拜拜的人。我说这话没任何伤感和畏惧。自从得过那场大病,我就一直在考虑死亡的问题,结论早就出来了,我不敢说“视死如归”。那好像模仿当年革命者的豪言壮语,有点拿自己的命不当回事地和别人较劲儿,还有点赌气的味道,那不是真正的洒脱。我更喜欢当代哲学家周国平先生的那句话——“与死亡讲和”。
“与死亡讲和”其实是我们追求和谐社会最彻底的行为,是千百年来我们将死亡对立于生命之外的哲学回归。因为,“和谐社会”虽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理想化社会,但它是政治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乃至道德家共同打造的概念,不知怎么搞的唯独把哲学家忘掉了,所以这个概念太现实。只有哲学家才站在形而上云端,俯瞰浑然一体的大千世界,心平气和地说:死就是生的一部分,为何要将它剔除出去呢?来吧!与死和平共处。就像我们和疾病和灾难一样。周国平先生又把这些意思精简成了五个字——与死亡讲和。
《非诚勿扰2》借演员孙红雷的口说:“我只想尊严的去死。”这听起来很自尊,很高贵,实际还是和死有点过不去。和平不需要前提条件,如果不惧怕死,与死神完全是哥们儿,哪怕它让我“死得难看”!假如认定死亡并不伤及我尊严,那干吗非得要“尊严的去死”呢!
不怕死并不意味着我赶着去拥抱死神。我依然留念与兄妹们相处的时光。我的兄妹在这个社会中都属本分善良的人,我们之间又和睦团结,相亲相爱。让这样一个家庭延续对和谐社会没什么不好。当然,我已经与死亡讲和了,不怕死神任何时候的召唤。只是希望在召唤我之前,让我与他们多待上一会儿。
二
每次清明回家扫墓,我都力主把仪式办得比上一次再简单些,经过这几年简化,今年就剩下献花一项了。我认为来年还可以再简化,把一束花改成一枝花。
可能在一些人眼里,我的这些做法有些激进。
与常规比我是有些过激,可实属无奈。每次清明扫墓,我都感到遭罪。
祭奠先人是一次生与死的对话,本应放在内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灵魂的沟通。可是人们都把它外化成一种热闹的形式:放鞭炮,烧纸钱,响声震天,烟火弥漫;祭肉供果,盘盈碗满,七碟八盏,犹如席宴。结果是噪声让我的耳膜和心脏紧张地承受,烟火则被我眼睛和鼻子痛苦分担。
如果逝去的先人真的能享受这一天的敬献,那我即便受些苦也不打紧。然而,烟火、声响随风散去,纸钱也化作灰烬未能落进死者的腰包。至于那些祭肉供果最后都孝敬给了守陵人。这真有些滑稽,人们的一切心愿都变成守陵人的实惠。
那些相信彼岸世界的人一定认为这样做会让阴间里的亲人像过大年饱享一餐,即便不相信也能获得心理的安慰,否则总会有说不出口的疙瘩。我是无神论者,到现在还不太相信鬼魂的说法,我总把闹腾太厉害行为看成是做给他人看的戏。
或许我错怪了人们的行为,或许唯物主义产生真的是迷失于物质世界的假象!因为我反对的理由并非是我彻底无神论的信念,而是我性格喜静的自私要求。
不过我理解世人的做法并不说明我会折回原路。我还是希望简化祭奠仪式。因为即便真的有彼岸存在,我相信那里故人的生活也像此岸一样越来越好。他们会像在世时常一样,用这句话对儿女们说:人来就行了,别带东西,现在什么都不缺。
我相信明年清明,当我们在父母墓前敬献上一枝花儿时,他们还会说这句话。
201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