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党的象征和标志,党徽党旗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96年9月,经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对党旗党徽的性质、式样、规格、制作和使用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并附有党旗党徽的标准图案和制法说明。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具体分为3条: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指党员在人民群众中应该产生的影响,即在生产、工作、学习和一切社会活动中,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共同实现党的纲领和路线的行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只有在社会各个方面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共产党员才无愧于工人阶级先锋战士的称号。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在任何条件下,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当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新的形势和任务条件下,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现在: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前进,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党员目标管理】
是基层党组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同时相应的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并建立一定的奖惩约束机制的一种管理手段。通过围绕目标进行控制、管理和检查评定,最终实现党员和党组织的目标任务。党员目标管理有利于调动和激励党员充分、有效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锻炼和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功能,便于把党的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促进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可以为党组织表彰先进、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准确的依据。
【党的宣传工作的性质】
党的宣传工作是党的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通过宣传鼓动,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阐述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对党员和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教育,为完成党的任务而奋斗。党的宣传工作实质是党和人民群众的舆论工具,它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①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向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在党的领导下,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②帮助人民群众提高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党的宣传工作就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去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③引导人们积极进取、向上,为实现党的目标而奋斗。党的宣传工作要号召、鼓舞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为自己的共同事业而奋斗,就必须通过自己的宣传活动来激发人们革命和建设的热情,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实现党的目标充满信心;④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愿望和呼声。党的宣传工作,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
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愿望和呼声,传达党和政府对于解决人民群众所提出的各种问题的方针和政策,是宣传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⑤帮助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我们党的宣传工作的性质,决定它的宣传内容带有鲜明的倾向性和明确的目的性,是为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
【党的组织工作】
是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组织工作”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广义上讲,是指党的自身组织建设工作和党领导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历史任务的工作;狭义上讲,是指党的组织部门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指党的组织部门为了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而进行的对党员、干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管理工作,即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干部工作。
【党内统计】
是对党员和党组织有关数据的搜集整理、计算和分析等,主要内容有:党员概况、发展党员、党员减少和受纪律处分、党的地方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分布等情况。党内统计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党内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实行监督的重要手段。
【选举制】
由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的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制度。它包括党内进行选举时必须遵循的原则、程序、方法和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这些规定对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任命制】
也叫委任制。是任免机关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干部担负领导职务的一种制度。分委派任命制和审批任免制两种形式。任命制主要适用于党政机关的某些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国家要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等。任命制有简单易行、便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的特点,但也存在某些缺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任命制也需要进行改革及完善,一是进一步贯彻和体现民主原则,扩大群众的参与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任命制的各个环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多个环节;三是对其任期内工作科学考核、民主考核;四是严格执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
【限期改正】
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的一种处置方式。《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党组织对于不合格党员,一般要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允许不合格党员在一定的时间内,在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下,加强学习和反思,提高觉悟,改正错误,争取其转变为合格党员。限期改正这一组织处置方式,适用于党组织认为经过教育,仍然能够转化为合格党员,而且本人有悔改思想,愿意继续留在党内,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批评的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做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决定,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限为1年。在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已经改正错误,转变为合格党员时,经过表决承认其为合格党员。如果认为其仍然未改正错误、缺点,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标准,党组织应劝其退党,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时间。限期改正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其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劝告退党】
对不合格党员的一种组织处置方式。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这是维护党的形象、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自行脱党】
指党员自行脱离党的组织。《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并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无视党的组织纪律,不履行党员义务,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对于这样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除名。
【除名】
对不合格党员的一种组织处置方式,指取消党员资格。除名有3种原因:①党员自己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②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而其又坚持不退,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③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该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除名同样是党组织为了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先进性、战斗力而采取的一种组织处置,但不是党的纪律处分。
【纪律检查工作】
主要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和党的组织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执行党的纪律等的职能活动。
【党内监督】
特指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
【党务公开】
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各地实际情况,除依纪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将党组织的决策和决议、干部任免情况等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开,以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党务公开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狭义上或在本组织内部关系上,指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向党员公开;二是在广义上或在外部关系上,指党的工作和活动向社会公开。推进党务公开是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要条件。
【廉政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