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陈代①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②’,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③,招虞人以旌④,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⑤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⑥。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⑦使王良⑧与嬖奚⑨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⑩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诗》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我不贯与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彼,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注释】
①陈代:孟子的学生。
②枉:屈;寻:八尺为一寻。
③田:打猎。
④招虞人以旌:虞人:狩猎场的小官。古代君王有所召唤,一定要有相应的标专,旌旗是召唤大夫的,弓是召唤士的,若是召唤虞人,只能用皮冠,所以这个虞人不理睬齐景公用旌旗的召唤。《左传·昭公二十年》曾经记载过这一件事,孔子并对这个虞人有所称赞,所以下文孟子说到“孔子奚取焉”。
⑤不忘:本来是常常想到的意思,虽然常常想到自己“在沟壑”和“丧其元”的结局,但并不因此而贪生怕死。所以,这里的“不忘”也可以直接理解为“不怕”。
⑥元:首,脑袋。
⑦赵简子:名鞍,晋国大夫。
⑧王良:春秋末年著名的善于驾车的人。
⑨嬖奚:一个名叫奚的受宠的小臣。
⑩反命:复命。反同“返”。
范我驰驱:使我的驱驰规范。“范”在这里作动词,使……规范。
诡遇:不按规范驾车。
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引自《诗经·小雅·车攻》。意为按规范驾车,箭放出就能射中目标。
贯:同“惯”,习惯。
比:合作。
【评析】
陈代给孟子所出的是一个以屈求伸的意见。“枉尺而直寻”,先自己弯曲,哪怕显得只有一尺长,有朝一日实现抱负,伸展开来,就可能有八尺长了。
陈代所讲的,其实就是苏秦、张仪等纵横家的做法。先顺着诸侯们的胃口来,然后再慢慢实施自己的思想主张。说穿了,有一点机会主义的味道。
因此,孟子坚决不予同意,而以“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的方正刚直为行为主张。
同时以齐景公时以猎场管理员和赵简子时的优秀驾驶员王良为例,说明了君子在立身出处上不能苟且,不能搞机会主义的道理。最后指出,机会主义的路其实也是走不通的,因为,“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把自己弄得弯曲起来,扭曲了人格,怎么还可能去让别人正直呢?这就又回到他的前辈孔子的说法去了。“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自己不能够正直,自己都不能以身作则,怎么可能让别人正直呢?
内容相近,大同小异。只是孟子的观点是反对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孔、孟都很倡导通权达变的思想,但在立身处世的出处方面,却是非常认真而不可苟且的。因此,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问题。
可能正是因为坚持这个原则而影响了他们的学说为当世所用,以至于使他们在世的时候没有能够“大行其道”。但从另一角度来说,也许正是由于他们坚持了这个原则,才使他们的学说在身后流传下去,历千年而不衰,也使他们本身也成为圣人、亚圣人。
对现代人来说,由于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职业的日益分化,立身处世的“出处”问题似乎已不那么突出了。但面对择业,面临进退,面对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和所谓“双向选择”,是否还是有必要思考思考自己的“出处”问题呢?
【原文】
景春①曰:“公孙衍②、张仪③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④”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⑤;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⑥;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注释】
①景春:人名,纵横家的信徒。
②公孙衍:人名,即魏国人犀首,著名的说客。
③张仪:魏国人,与苏秦同为纵横家的主要代表。致力于游以连横去服从秦国,与苏秦“合纵”相对。
④熄:指战火熄灭,天下太平。
⑤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古代男子到二十岁叫做成年,行加冠礼,父亲开导他。
⑥广居、正位、大道:朱熹注释为:广居:仁也;正位:礼也;大道:义也。
【评析】
景春认为公孙衍、张仪能够左右诸侯,挑起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是了不得的男子汉大丈夫。
孟子则觉得公孙衍、张仪之流依靠摇唇鼓舌、曲意顺从诸侯的意思往上爬,没有仁义道德的原则,所以,不过是小人、女人,奉行的是“妾妇之道”,从何算得上是大丈夫呢?
孟子的说法含蓄而幽默,只是通过言“礼”来说明女子嫁时母亲的嘱咐,由此可见“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这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古人认为,妻道如臣道。臣对于君,当然也应该顺从,但顺从的原则是以正义为标准,如果君行不义,臣就应该劝谏。妻子对丈夫也是这样,妻子固然应当顺从丈夫,但是夫君有过,妻也就当劝说补正。概括为,应该是“和而不同”。只有太监、小老婆、婢女之流,才是不问是非,以顺从为原则,事实上,也就是没有了任何原则。
由此说明,“妾妇之道”还不能一般性地理解为妇人之道,而的的确确就是“小老婆之道”。孟子的挖苦是深刻而突出的,对公孙衍、张仪之流可以说是极其深恶痛绝了。
遗憾的是,虽然孟子对这种“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已如此深恶痛绝,但两千多年来,这样的“妾妇”却还是生生不已,层出不穷。时至今日,一夫一妻已受法律保护,“妾妇”难存,但“妾妇说”却未必不存,甚或还在大行其道哩。那应该怎么办呢?
孟子的方法是针锋相对地提出真正的大丈夫之道。这就是他那流传千古的名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怎样做到?那就得“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就还是回到儒学所一贯倡导的仁义礼智上去了。这样做了以后,再抱以“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的立身处世态度,也就是孔子所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或孟子在其他外的地方所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尽心上》)那就能够成为真正的真真正正的大丈夫了。
孟子对于“大丈夫”的这段名言,句句显示着思想和人格力量的光辉,在历史上曾鼓励了不少志士仁人,以成为他们不畏强暴、坚持正义的座右铭。
直到今天,当我们读这段书的时候,似乎仍然可以听到他那金声玉震的声音。
【原文】
曰①:“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②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
【注释】
①本段系节选孟子与魏国人周霄的对话。“曰”指“孟子曰”。
②媒妁(shuò):媒人,婚姻介绍人。
【评析】
孟子以男女苟合偷情为喻,指责那些不由其道、不择手段去争取做了的人,事实上还是在谴责靠游说君王起家的纵横术士们。
依据孟子的观点,想做官,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理想是非常合理的。但另一方面,“又恶不由其道”。说穿了,还是立身处世的“出处”问题。
其根本观点与“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一章是相同的,就是不能使用不正当手段去争取做官,不能扭曲自己的人格。
孟子关于男女偷情的比喻是非常形象而深刻的。不过,时代发展到今天,恋爱婚姻一律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已被抛到了一边,少男少女们再也用不着钻洞扒缝,翻墙过壁,像张君瑞和崔莺莺那样“待月西厢下”了。那么,“钻穴隙之类”是不是也就合理了呢?
显然不是这样,莫说是在政治上、官场上去“钻穴隙”,就是男女关系上的“不由其道而往”,也仍然会受到“父母国人皆贱之”,总归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吧。
所以,还是要光明磊落走正道,不要“钻穴隙之类”的为好。
孟子的比喻始终是意味深长的。
【原文】
公孙丑问曰:“不见诸侯何义?”
孟子曰:“古者不为臣不见。段干木①窬垣而辟②之,泄柳闭门而不内③,是皆已甚;迫,斯可以见矣。阳货欲见孔子④而恶无礼,大夫有赐于士,不得受于其家,则往拜其门。阳货瞰⑤孔子之亡也,而馈孔子蒸豚;孔子亦瞰其亡也,而往拜之。当是时,阳货先,岂得不见?曾子曰:‘胁肩谄笑,病于夏畦⑥。’子路曰:‘未同而言,观其色赧赧然,非由之所知也。’由是观之,则君子之所养,可知已矣。”
【注释】
①段干木:姓段干,名木,晋国人,清高而不屑为官。魏文侯去拜访他,他却翻墙逃走避开不见。
②辟:同“避”。
③泄柳:人名,鲁穆公时人。内同“纳”。
④阳货欲见孔子:事见《论语·阳货》(17.1)。“见”在这里作使动用法,是阳货想让孔子来拜见他的意思。
⑤瞰:窥视。
⑥胁肩谄笑,病于夏畦:胁肩,耸起肩头,故作恭敬的样子。胁肩谄笑:形容逢迎谄媚的丑态。畦:本指菜地间划分的行列,这里作动词用,指在菜地里劳动。
【评析】
这里一个角度是对《论语·阳货》所记“阳货欲见孔子”(17.1)一章的补充说明;另一角度又是对孔子所说“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的进一步说明。
正所谓“胁肩谄笑”,其实就是“巧言令色”。包括子路所不理解的那种“未同而言,观其色赧赧然”都是类似的行径。说透了,就是——虚伪!
说到虚伪,那真就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话题了。一方面,它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世上几乎找不到什么人不深恶痛绝,把它作为人类的恶行败德而加以口诛笔伐。也就是说,似乎是一个无须讨论的问题了。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分明感觉到自己随时随地都生活在虚伪的包围之中,世上几乎就找不到什么没有虚伪存在的净土。所以,这似乎又是一个很有必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正是这两个方面的二律背反使“虚伪”突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不仅令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而且各圣贤们也困惑不已,所以又反复论述。(仅仅关于“巧言令色”的论述,在《论语》中就有三处,分别在《学而》《公冶长》《阳货》三篇。)至于孟子在这里为什么又提到这个话题,则是从“谄媚”引发起的。因为学生公孙丑提到为什么不主动去拜见诸侯的问题,孟子在回答时说到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像段干木、泄柳那样,过于清高,过于孤芳自赏,似乎也没有必要。因为儒者凡事反对走极端,而主张中正平和、恰如其分。另一方面就说到谄媚的问题了。虽然他这里没有明说,但我们可以揣测到,他所指的“胁肩谄笑”之徒,正是那逢迎、巴结各国诸侯的纵横术士们。他反复鞭挞的对象,这里也就没有明确说明说了。
从谄媚到虚伪,换句话说,谄媚本身也就是虚伪。有人说:“虚伪及欺诈产生各种罪恶。”有人甚至说得更为干脆:“虚伪乃罪恶之源!”
问题还是在于,理解到这些以后,我们拿什么来与之较量,怎样来清除这人类的“罪恶之源”呢?
这恐怕就不是能够“毕其功于一役”,甚至于“毕其功于一代”的事了吧。
【原文】
戴盈之①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②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③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注释】
①戴盈之:人名,宋国大夫。
②兹:年。
③攘:偷。
【评析】
好一条偷鸡贼的逻辑!
好一则偷鸡贼的寓言!
这条偷鸡贼的逻辑就是分步改错,明明认识到自己不对,但就是不愿意彻底改正,而以数量减少来遮掩性质不改的问题。
这则偷鸡贼的寓言生动而幽默,看似荒唐,实际上是人心写照。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戒烟、戒赌、戒毒,还是“反腐倡廉”中披露出来的一些案子,其当事人不是多少。不都有一点这个偷鸡贼的心态和逻辑吗?
弃恶从善,痛改前非。好一个“痛”字了得!
【原文】
匡章①曰:“陈仲子②岂不诚廉士哉?居放陵③,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④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⑤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⑥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⑦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垆⑧,以易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