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少年儿童作人质,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案件,近年来在城市和农村都有增多的趋势。令人吃惊的是,某些青少年竟然卷入这种犯罪行为之中。1997年,北京大兴县一个新建的居民区内,就发生了一起绑架小学生勒索钱财致死的恶性案件。作案者竟然是个弃学离家出走、年仅16岁的少年。
绑架者猎取的目标,主要是那些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少儿。所以同学们平时不能讲究吃穿,养成显富露富和攀比炫耀的心理。另外,同学们要注意与陌生人接触时要提高警惕,不接受馈赠,不随其到某些地方。平时上下学要按时按点,不要在外面玩到很晚甚至天黑,也不要到偏僻杂乱的地方(如工地、废弃建筑物等)玩耍,更不要独自一人待在僻静的地方。纵使待在家中,也要提高警惕,不让陌生人进入家中。
另外就是同学家长应注意的,如果家中孩子被绑架后,家长要及时报案,并尽可能提供跟案情有关的情况和材料。绑架者一般都威胁不许报案,家长千万不要被此吓倒,不去报案,这样不仅拖延了解救孩子的时机,也会给孩子的安全造成更大的威胁。因为绑架者是不可能让认识自己面目的孩子永远安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