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柬之在河南临漳县当知县的时候,断过这样一起凶杀案。被害者是一名姓姚的妇女,当时丈夫出门未归。凶手作案不仅残忍,而且不留痕迹。县衙公差经反复勘查,也未发现什么线索。不少人认为凶手是流动作案,早已远走高飞,再调查也无济于事。
姚柬之并不灰心,再次勘查了发案现场,详细了解发案当天姚氏邻居的情况。他发现案发之日正是县试复试的前夜,县试第一名杨某在复试那天请了病假,而杨某正是姚氏的邻居。姚柬之立即派人把杨某找来进行询问。杨某的回答没有什么破绽,但神色有些慌张。姚柬之与杨某一直谈到天黑,才放杨某回家。
杨某回家要路经一座城隍庙。当杨某走到城隍庙的时候,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风吹得树木野草哗哗作响,心怀鬼胎的杨某十分害怕,心都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突然,从庙门跳出一个人影。杨某一看,原来是满脸血污、披着长发的姚氏。杨某终于明白了,这是被害者的鬼魂找他算账来了。杨某被吓得浑身抖如筛糠,双腿一软,跪在地上磕头求饶,讲了一大堆悔过认罪的话,把整个命案的过程讲得一清二楚。
正在这时,城隍庙的四周亮起许多火把,一批衙役将杨某团团围住。一位班头拿着手铐走过来对杨某说:“姚大人在此已等候多时了!”杨某如梦方醒,知道上了姚柬之的圈套。杨某这个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俗话说:做了亏心事,必有鬼叫门。杨某作恶心虚,最怕姚氏之魂找他讨命。姚柬之要人装扮成“女鬼”姚氏,“草”中之“蛇”受到惊吓,使案情大白于天下。姚柬之使用的装神弄鬼的方法已经过时,但他在破案中显示出的智谋,却是值得称道的。
【活学活用】“打草惊蛇”用于处世上是一种让对方自露马脚的策略。大凡人做了亏心事,都怕鬼敲门,即所谓“做贼心虚”。这时只要细心察看,精到分析,判断准方位进行“打草”,则很容易引“蛇”出洞。“蛇”一出,便要重拳出击,以免留下后患。
【原文】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注释】 匪:通“非”。童蒙:《六十四卦经解·蒙》中说:“喻童子弱昧,必依附先生以强立,故曰童蒙。”童蒙即年幼无知的小孩,这里指受支配者。
【译文】 有作为的,不求助于人;无所作为的,求助于人。利用无所作为的并顺势控制它,不是我受别人支配,而是我支配别人。
【计名出处】 此计名出自元代岳伯川杂剧《吕洞宾度铁拐李岳》中一则道教神仙故事。
【讲解】 “借尸还魂”指假借外力或其他条件来恢复自身生机,东山再起。
此计一般在处于被动或其他不利局面时使用,是一种无为而用的谋略,名为“借尸”,实际上是为了“还魂”。大凡已经有作为的事物,难以驾驭或控制,不可以加以利用;凡是尚没有作为的事物,往往要寻求依附而存在,便可以利用。借尸之方法可以捡,可偷,可抢,可换,总之方法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