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最后的那一声吼叫并没有让他逃脱到办公室“喝茶”命运,倒是琅玡因为“立场坚定”,被澹台灵净玉手大度地一挥,放行走人,琅玡在左脚踏出门一刹那转过头,露出了让林峰盼了万万年的同情神色。
而林峰差点激动地跑过去,——一脚把他踹下二楼。
林峰忐忑地站在办公桌前低着头不敢看脸色温和了少许的澹台灵净,但对方可不像林峰这么“害羞”,一双介于黑蓝两色的独特瞳孔一眨不眨地盯着林峰看了已经有半个小时了,而且似乎又继续看下去的意思。
而这半个小时里,林峰的肚子很不顾场合地发出了五次抗议。
不巧的是,耳朵异常灵敏的澹台灵净听见了他肚子的咕咕抗议声。嘴角泛起一个中性的弧度,澹台灵净淡淡问道:“你真的没吃早饭?”
“没有。”林峰故意做出语气孱弱的样子,身子也开始摇摇晃晃起来,似乎随时都有摔倒在地的可能。显然他是想博得澹台灵净的同情,要是美人同情心泛滥,请他到某个五星级酒店搓一顿大餐,然后带他到自己的凤凰窝去——某人又开始做白日梦了。
刚刚从学生走过来的澹台灵净哪能不明白林峰的那点小九九。对待这种时不时在老师眼皮地下搞些小动作的最好办法就是不予理睬。这句话是她的在哈佛读硕士的时候她的经济学导师奥克塔威尔常说的一句话,更是在她离校即将踏上教育事业时交代她的几个教学经验之一。
她不是调皮的女孩,老师的话从来都是认真贯彻实施,导师的最后金玉良言她更是直接晋级为至理名言。
果然是个好孩子,不打折扣的好孩子。
所以,她像一个认真观看自己偶像在舞台上表演的FABS,神情之专注,比之那些专业评委评审选手时还要认真十倍百倍。而目的就是为了引起澹台灵净注意的林峰自是把对方的每一丝神情都尽收眼底,异常满意自己表演的他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的倾情演绎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战果。只是精明了二十年的他这个时候却神经大条起来——澹台灵净嘴角微不可见的弧度他给忽略了。
五分钟后,林峰终于觉得事情并没有按他的意愿发展,澹台嘴角的扩大的弧度让他彻底醒悟自己像大街上卖艺的杂耍免费让澹台灵净这个娘们欣赏了半天。
于是这件闹剧最终以这样的结局落幕:林峰的一切表演全面瓦解不说,他的肚子更饿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没有什么教学经验的澹台灵净终于记起自己忘了问这个第一次见面就把自己逼得差点下不了台的学生的名字。和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学生斗的忘乎所以,虽然最终以自己的胜利而告终,可她还是觉得自己作为一个老师的尊严受到了挑战。
“林峰。林峰的林,林峰的峰。”
林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身子已经不再摇晃,笔直的如一支标枪,身上的气质也隐隐有所改变,发生了怎样的改变?这个问题由澹台灵净回答最合适。
刚才还是大学生普遍趋向于的复合质型大孩子:有时锋芒毕露有时又安静沉稳,有时优柔寡断有时又果断干练,有时情感细腻有时又粗枝大叶,有时理性的吓人有时又感性的可爱。
一句话的时间,天翻地覆:绝对的自信,如渊的城府,刻骨的冷漠,真实的虚伪,似乎瞬间被一张看不见的无形面具遮住真实,梦幻般缥缈难测。
澹台灵净突然觉得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一个比自己还要小几岁的大一学生,而是一个历经世间百态的沧桑老人。两人之间本来只是一个指甲壳的距离也似乎被一道尺厚墙生生插入。
距离瞬间不再是距离,成了隔阂。
一个名字,一个普通到在只有数万人的浙大就能拎出一打的大众化名字,被一个青年效仿星爷滑稽地一介绍,似乎具有了某种魔力。至少在澹台灵净看来,头上顶着这个名字的某个青年,被魔化了。
房间里的气氛因为林峰的一句话变得沉闷凝重,澹台灵净自是难受异常,林峰也感到很不适应。这可不行,自己还打算赢取美人心呢。
自己闯的祸自己解决。
“泰河灾难银白色泰河上美丽的铁路桥唉!我很难说地说九十条人命已经被夺去在1879年的最后一个安息日肯定会被牢记长久”
林峰突然用英语吟了几句莫名其妙的诗。但就是这几句诗,让已经快要崩溃的澹台灵净瞬间生机再起,那双混血儿特有的眼睛瞪得老大老大,林峰从里面只读出了一种色彩——不信——打死也不信。
因为这几句诗就是她蹩脚诗人那首诗的上阙。
“不好意思老师,这首诗我恰好读过,而且刻在了这里。”林峰说着指了指太阳穴,这一次他说的很真诚,没有一丝嘲讽的语气夹杂其中。
“那为什么你在教室的时候不接上,这样你就可以彻彻底底赢我了。”澹台灵净眨巴着极具梦幻特质的异色眸子,不解问道。
“因为有更重要的东西等着我用心去赢。而如果我在这次根本就是半开玩笑性质的赌约中最后把你赢了,我将再也没有机会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了。蚀本的买卖,我不做。”
林峰的话,再加上逐渐变味的眼神,澹台灵净很快就猜到林峰嘴中所谓的更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心中莫名地升起一丝稍纵即逝的喜悦。
醉人的歌声,渊博的知识界面,乍露即逝的多重性格,眼中流露出的丝丝柔情,再加上英俊的中性脸庞和匀称修长的身材,这么多一个男人就是拥有一个都是万幸的优点奢侈地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个人的确有让任何女子心动的资本。
她也不例外。
可惜——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尽管他平凡的近乎平庸,尽管她对他的爱是建立在感激的基础上。尽管她也渴望经历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然后向大多数女人一样心里爱着一个人嫁给另外一个自己不是很爱或者干脆不爱但却能给自己安稳生活的另外一个人。
但是她终究算是名花有主了,她不能做对不起他的事,她更不能伤害能给自己真正的爱的感觉的另外一个人,比如,站在眼前柔情看着她的她的学生。
“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不能对不起他。”澹台灵净说这句话的时候发现心中像是堵了块巨石难受的她快要掉出眼泪来。这时候,她才知道爱情可以来的这么快,而且是那么的刻骨铭心,可是她却要亲手葬送这份刚刚播种下还没来得及生根发芽的爱情。
林峰眼中的失望之色一闪而过,想要扯动嘴角的肌肉大度地笑一笑,可是当他真的笑出来的时候,却是那么的难看。苦涩道:“我尊重你的选择,我也相信你的选择是正确的。我们只是第一次见面,还不至于伤害到我。”
林峰将双手交叉胸前释然地伸了个懒腰,转过身,大步向门外走去。
“我走了,以后我只是你的学生,你也只是我的老师。”
随着最后一个字的落地,林峰的身影消失在办公门外,背影决然。错过的东西,他从来不会回头。
澹台灵净眼中悄悄继续的泪水终于潸然流下。
不是因为心碎,只为造化弄人。
当林峰后脚踏出教师办公楼的那一刻,他身上示爱失败的黯然和颓废已经一扫而空,小时候的残酷训练和三年猎杀的风雨经历使他的心变的沧桑而又坚韧,已经很少有东西可以伤害到他了。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对澹台灵净仅仅是产生一丝好感,确切的说是美好事物的一种本能追求,根本就算不上爱。一见钟情这种虚无缥缈的玩意儿他一贯的态度就是:把“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有”倒过来念才是对其最好的概括。
既然不是爱,也就无所谓伤心无所谓伤害了。
林峰很庆幸自己不相信一见钟情,不然多情的自己指不定被伤害过多少回了。试想一个有着自己独特爱情观——见一个爱一个的花花公子几乎每天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绝色美女,那他得把自己的爱分成多少份,爱分的越多,每一份爱的分量也就越轻,而越轻分量的爱得到爱的回赠的机会也就越小,他受到的伤害也就越大。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他花丛里游了一圈而片叶未沾,看似是他逍遥洒脱不为情所绊,其实是他早已被情伤得体无完肤再也没有谈情说爱的雅致了。
林峰当然也花心,这一点,他从来就不曾否认,但他有自己的底线——非绝色不要。其实男人花心和女人红杏出墙都是现今社会默认了的,甚至是很多前卫青年男女追求的时尚。林峰在其他方面可能和时尚有些脱轨,可是在在这方面,他比谁都积极。
所以他认为花心不可耻,可耻的是花心后的绝情。
林峰的心情以比体内血液循环快十倍的速度好起来,他突然很想和自己关系密切的几个女人,不是为了寻求安慰,仅仅是因为心中突然升起的浓浓思念。
林峰拿出手机想给和自己一座城市的南宫幻竹打个电话,结果发现手机没电了,好起来的心情又稍稍变得有些郁闷,当他看到迎面走来的身影时,眉头微微一皱,心情又坏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