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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砸碎一个月亮(3)

那男孩黑黑的脸上露出一丝向往的神色,口中喃喃地说:“很美、一定很美!可惜我——看不见!”

陈玉的心被重重撞击了一下,她飞快弯下腰,一把抓起那男孩的手,放在她的长辫上,那男孩手指轻颤着无比留恋地摸着、摸着,然后手一垂……

在以后的日子里,在青春时尚的画面中,青青校园里的同学们总是看到有一个最漂亮的女孩扎着一根麻花辫默默地穿行在风中的校园,为了那个二十岁的男孩、为了那些平凡的男孩子们。

复制自己

黄非红

一个科学家制造出一台可以复制生命的复制机,一个经销商抢先买下了它,然后在大都市里进行促销活动,并限定每人只可复制一次,还要有正当理由。

老马一家三口和一只狗头天晚上就来到了现场,所以排在了头一位。

复制开始了,经销商问老马要复制什么,有没有正当理由。老马说:“我要复制我自己,因为我是领导,实在是太忙了,总想有个可靠的人帮我一把,可用别人我不放心,所以想复制一个自己!”

“嗯,你的要求合理,理由充分,去吧!”经销商说着把老马送进了复制机。

从复制机里出来时,已经是两个红光满面挺胸腆肚官派十足的老马了。

下一个轮到老马夫人。

“我也要复制自己,我是个企业家,天天都很累,总想有个亲近的人帮我一下,可用别人不可靠,所以想复制自己!”

于是马夫人也被送进了复制机。从复制机里走出来后,一个马夫人和另一个马夫人在窃窃私语。

第三个轮到老马的女儿马小驰。

马小驰说:“我是个学生,每天学习都很紧张,真想有个帮手替我写写作业,让我有一点玩耍开心的时间……”

“理解!”经销商点点头,把小姑娘送进了复制机。

不一会儿,一个马小驰拉着另一个马小驰,高高兴兴蹦蹦跳跳跑出了复制机。

第四个轮到了老马的狗。

狗的脖子上挂着一块牌牌,上边写道:要求复制,不需要理由。

经销商笑笑,没有跟狗一般见识,也把狗带进了复制机,很快狗也成了两只……

老马的老父亲马老爹听到消息赶来时,排在了最后一位,好容易轮到时,马老爹说出了自己的理由:“老伴走了,儿孙们都很忙,我一个人太孤单,想复制一个自己,给自己做个伴儿……”

经销商把马老爹拉进了复制机。可是从复制机走出来后,马老爹仍然是孤单单一个人。

“对不起老爷子,程序出错了!”经销商抱歉地说。

马老爹失望地往回慢慢走,走着走着他不再孤单了,因为他的身后跟上了一只狗——就是他儿子老马家的那只狗!

哑巴安力

花之痕

Z城有一条很长的街,街的尽头是一所中学。

学校附近,有一个小小的餐饮店。小店是一个叫安力的年轻人开的。安力是个哑巴,还有点傻,胸前挂着块玉坠,那根系在脖子上的红线都快成黑线了。不过他的烹饪水准可不赖,再加上他的小店离学校近的缘故,生意总是特别好。学校里有许多的老师吃不惯食堂,就常到他的店里来光顾。

九月时候,学校里分配来一批新教师。其中有个叫小清的女教师长得很是漂亮。每次她和同事们去安力的小店里就餐时,安力总是很兴奋地对着着她咿咿呀呀地比划半天,就连给小清打的菜也总是比给别人的多。同事们都打趣说,准是安力看上小清了,可把小姑娘给羞得满脸通红。

再后来小清就不到安力的店里去吃饭了。安力每天做饭时候都往学校门口张望,一脸失望的样子。有个老师对安力说:“安师傅,您就别打小清老师主意了。她现在有男朋友啦,是教委主任的公子呢。”安力听了,自己唧唧呱呱嚷开了,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些啥。

后来学校有个姓张的老师,有天正好经过小清宿舍门口。他看到,安力在小清门前,手里捧着一颗老大的黄灿灿的戒指哇啦哇啦地说着些什么。小清一看到张老师,脸一红,马上“砰”一声把门关上了。张老师偷偷地笑,心想这个哑巴安力真够痴情,可是也太自不量力了点吧。人家一个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怎么能看上你呢。哑巴安力向小清老师求婚的事情很快就在学校里被传为笑谈。

不过,谁都不敢当着小清老师的面说。毕竟,也许过不了多久,她就是教委主任的儿媳妇了。她那时已经和马道远打得火热。马道远就是教委主任的儿子,长得斯斯文文,一表人才。

如果说哑巴安力向小清求婚只是很可笑的话,后面的事就让人觉得很可恶了。他竟然开始跟踪起小清和马道远来了。很多人都看到,他总是会一直跟在他们后头,直到他们走出那条长街,搭上车子为止。马道远也不是不知道,但想想安力一个残疾人,也没有和他理论的必要,便不再理会。他爱跟便让他跟着好了。倒是小清,每次都气恼得要命。

没过多久,出事了。

那天夜里很晚了,马道远约了小清出去看通宵电影。经过安力小店的时候,他们发现安力又悄悄跟了来。

两人有点嫌恶地加快了脚步,没想到就在快要走出那条长街拐角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三个劫匪。冒着寒光的匕首把马道远和小清都震慑得不敢出声了。这时哑巴安力跑了来。趁着劫匪分神的当儿,马道远一下踢掉了其中一个人手中的匕首。哑巴安力也迅速上来,抱住一个劫匪。然后一把匕首就从后面刺中了哑巴安力。

“啊……”哑巴安力凄厉的叫声惊醒了不少睡梦中的人。

“出人命了,快跑,快跑!……”惊慌脚步声很快消失了。

警察赶来的时候,事发地点已经挤满了人。天还没有亮。昏黄的路灯下,马道远和小清还惊魂未定。只有哑巴安力死死睁着一双眼睛倒在了血泊中,颈上的那块玉坠碎裂成了两瓣。

当安力的尸体要被抬回去做法医鉴定的时候,小清突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喊:“哥啊……哥……”

这一声“哥”把所有人都惊呆了,尤其是马道远。他走上前去,扳住小清的肩问:“小清,你叫他哥?你叫他哥?他是你哥?”

小清点点头,终于哭着从胸前掏出一块玉坠说:“我爸妈告诉我,当初我是他们抱养来的。我的亲生父母太穷,就把我送了人,连着送来的还有这块玉坠。我曾经想,或许自己的亲生父母早就由落魄而时来运转了。直到我看到我哥颈上的那块玉坠,我才知道自己的亲哥哥竟然是个哑巴,还傻。我觉得真丢人啊,我不愿意认他。哥哥也是看到了我的那块玉坠认出了我。后来他听说我有了男朋友,就拿了父母临终前留下的金戒指要给我当嫁妆。可我却为了自己的颜面,始终不肯认他。哥啊,我怎么这么没有良心啊,哥啊,我对不起你啊……”

马道远流泪了。他把怀里的小清慢慢推开,他说:“我不会因为你有个哑巴哥哥而看低你,但我却无法接受你这颗虚荣的心。我们之间到此结束了。”

失意人酒吧

立夏

夜色中,酒吧的招牌并不显眼,但可韵一眼就看见了。

酒吧不大,里面人头攒动。可韵冷冷地看着那些红男绿女,或喝酒,或笑闹,或沉默,心想,真的都是失意人么?

酒精热辣辣地经过喉咙流到胃里,一个沙哑的女声在耳边飘来飘去,带着些许颓唐和落寞。刹那间,可韵千疮百孔的心忍不住喷涌出酸涩的液体,可韵哭了。郁积许久的苦楚随着眼泪尽情地释放,可韵的心情反而轻松了许多,从此,她恋上了失意人酒吧。

来的次数多了,可韵认识了黎明。黎明也是酒吧的常客,他有一张苍白秀气的脸,细细长长的手指,干净得一尘不染的衬衣,眼睛温和得像一池湖水。

微醺的可韵变得特别爱说话,她絮絮叨叨地说那段刚刚结束的婚姻,眼中一会儿起风,一会儿下雾,黎明坐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从不打断她的话。

看得出来,黎明是个耐心的男人,跟可韵的前夫很不一样。日子一天天过去,可韵的苦水倒得差不多了,而她的眼波,也在那池湖水里越来越沉沦。“失意人”这三个字,已经不会刺痛可韵的眼睛,反而成为一个快乐的招牌。只有黎明偶尔不在的日子,可韵才真正像个失意人,独自端着一杯酒,眼里透出一丝又一丝的迷茫。

黎明从来不说他家里的事,可韵有时候小心翼翼地问,他也不回答,可韵却能感觉到他的忧郁像水波一层层地荡漾开来。可韵便认定他并不幸福,哪有一个幸福的男人会夜夜泡在失意人酒吧呢?

黎明的妻子出现的那天,正好是可韵的生日,2月14日,那个女人裹着一阵风冲进酒吧,黎明和可韵还没反应过来,一杯“血腥玛丽”就像狂风后的暴雨落在黎明和可韵的脸上、身上。

这场由伏特加、番茄酱、胡椒粉、柠檬汁组成的雨迅速地激发了可韵的战斗欲,她对黎明说:“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追寻幸福吧!”这一刻,她分明看到黎明的眼中掠过一丝惊惧,但可韵已经狂热了,狂热的可韵可以不顾一切。她似乎看到近在咫尺的幸福,她认定那片宁静的湖水将是她今后憩息的港湾。

可韵在骨子里是个十分固执的女子,黎明越是消极她越是百折不挠。事情的进展却异乎寻常的顺利,那女人其实无心恋战,草草地就把战场拱手让给了可韵。

还未出征便已鸣金收兵,高兴之余,可韵感到一点点失落,这个男人,不像是她抢来的,倒像是人家不要了丢给她的。可韵甩甩头,这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黎明已完完全全成为她的。

她满意地看着她的新家,被她打扮成静谧温馨的模样。黎明搬过来,微笑着,似乎有些拘谨,还有些陌生。可韵觉得这些都不重要,她终于不用再忍受狂风骤雨般的抱怨和指责,那个叫黎明的男人是如此的平静温和,温和得让她心疼。黎明爱吃西式早餐,她学会了把荷包蛋煎得嫩嫩的。黎明爱干净,她就细细地洗刷熨烫好每一件衬衣。而当她做完这些的时候,黎明总是微笑地对她说一声谢谢。

这让可韵有了一丝恐慌,虽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眼前的这个男人与她之间却似乎隔了千山万水,她甚至找不到和他交流的话题了。再同黎明说她的前夫显然已不再合适,可她不知道该对他说些什么。黎明仍然一如既往地沉默着,这个家,慢慢地沉寂,沉寂成了一潭静止的湖水。渐渐黎明的沉默变成了漠然,而可韵的心里的荒草,也疯长成了一片空旷。

黎明开始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在外流连,直到夜静时才悄无声息地回家,缩在大床的一隅,像一条冬眠的蛇。

停电的夜晚,可韵连拖沓的韩剧都没法看了,她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坐着,周围冷冷的,感觉自己正慢慢、慢慢地沉入湖底。她突地站起来,在衣橱中摸出宽松的T恤套在身上,走出了黑暗中的家。

失意人酒吧的招牌还是不起眼,在热闹的街头沉默着。可韵进去,叫了一杯卡路亚。回头,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举着一杯兰姆酒。

那个夜晚,嘈杂的失意人酒吧,一个沙哑的女声唱着落寞的歌。两个孤独的人,坐在两隅,对视了一眼,继续低头喝自己的酒,仿佛他们从来未曾相识过。

柳如剑

乔迁

柳如剑在喝酒。

柳如剑在用剑喝酒。

柳如剑的剑没有剑柄,只有一尺剑身,像柳叶一样的剑身。但它是剑,柳如剑的剑。

江湖上只有柳如剑的剑只有剑身没有剑柄。柳如剑的剑只有做两样事的时候才可以看见,平时没有人能看得到柳如剑的剑,但大家都知道,剑就在柳如剑的身上。喝酒的时候柳如剑的剑才会露面,再有,就是柳如剑杀人的时候。

柳如剑的剑插在酒坛上,坛里的酒顺着柳如剑的剑喷射出来,酒带着浓烈的香气在空中划了一道白亮优美的弧线,正正好好地落入柳如剑的口中。

柳如剑喝酒不用酒杯,不用手,只张开口接住落下的酒。

江湖上又有谁有如此的功力呢。剑已被柳如剑运用得像自己一根灵活的手指。

只是,这根手指沾满了血腥。

柳如剑杀人无数。柳如剑杀的人并不都是大奸大恶之人。柳如剑之所以能成名于江湖,是许多剑客的生命成就的,包含着一些侠客的生命。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柳如剑常常愧叹,却又不得不出剑伤人。

现在,江湖上已没有人能够打败柳如剑了。但仍有许多许多的人想打败柳如剑和取得柳如剑的性命。想打败柳如剑的人是想成为江湖第一的人。要取得柳如剑性命的人是被柳如剑打败或为被柳如剑杀死的人报仇的人。

春去秋来,年复一年,柳如剑还活着。活着的柳如剑还是江湖第一,还是要杀人,还是每天都要喝酒,每天都要面对想打败他和来找他报仇的人。

有人向柳如剑走来了。来人轻功甚好,走路如秋叶轻盈飘落。即使如此的脚步对柳如剑来说,发出的声音也有如击鼓在耳,隆隆作响。江湖上无人不知,只有不发出超出蜻蜓点水的声响,才能有一半的机会偷袭柳如剑。

江湖上除了柳如剑,还有谁拥有蜻蜓点水水无声的功夫呢。

脚步声近了。柳如剑没动。酒还在不断地滴落口中。来人拔剑,剑鸣声声。柳如剑不看来人,柳如剑只听了拔剑的声音,喝完了最后一滴酒,幽幽说道:把你的剑收回去吧!从你拔剑的声音我知道你是来找我报仇的,但你接不住我一招。

来人不说话,剑光一闪,直指柳如剑。

柳如剑轻叹一声:退去吧,我不想杀你。柳如剑目视来人,一件黑袍裹着纤弱的身躯,一张清秀的脸,一双仇恨却又有些妩媚的眼睛,如果不是颌下黑密的胡须,柳如剑想他就应该是个女子。

柳如剑不杀女人。柳如剑立有重誓,杀女人者死。柳如剑的誓言包括他自己。

柳如剑挥了一下手,像驱赶一只蚊子似的挥了一下手,柳如剑的剑已夹在了柳如剑的两指间。柳如剑转身走去。

黑袍人的剑出手了。在柳如剑转身的时候出手了。

柳如剑眉头蹙动了一下,身影一闪,已然闪开了黑袍人刺过来的剑。一剑而过,柳如剑的脸上已现杀气。柳如剑冷冷地说道:再次对我举剑的人是要死的。你退走吧。

黑袍人腰身一拧,手中的剑毫不迟疑地再次奔向了柳如剑。

柳如剑身影未动。一道闪电,柳如剑的剑出手了。

黑袍人的眉心有了一点红,慢慢盛开成一朵鲜艳的花。手中的剑颓然落地。

柳如剑望着即将死去的黑袍人,面色凄然。

黑袍人手中突然闪现了一把锋利的短刀。刀光一闪,黑袍人用尽全身的最后一口气力挥刀而落。刀不是划向柳如剑,刀太短,碰不到柳如剑,刀是从黑袍人自己的身上划过的。一刀落下,黑袍人的黑袍发出噗的一声微响,已然分开,脱落。一具洁白娇美的胴体赫然出现在柳如剑的眼前。

柳如剑惊愕。那洁白娇美的躯体分明是个女子之躯。可女子颌下的胡须,也是真的胡须。

柳如剑恍悟。女子每日剃刮颌下,日久天长,必有胡须。一个女子,竟能忍受如此毁容之痛,誓杀他柳如剑,柳如剑不如也。

柳如剑仰天长笑,女子身躯缓缓倒下。

柳如剑的剑出手了,没入了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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