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总经理办公室,五十多岁的周总笑盈盈地跟我招呼、握手。我也没有一点紧张的心理,他跟我拉家常,问我来公司多久了?习惯这里的生活不?我笑了,说来了工厂三年,一直在包装车间做流水线,挺好的。厂里的生活我还满意,就是加班太多,又出次品,实际上是做无用功。聊了些家常,也没别的,大约过了半个月,老总又找我聊天,这回还是聊天,一个月后,我被一道调令到另一个车间做了组长,文学改变了我作为流水线员工的命运,我成了打工姐妹中的一只领头雁,厂里决定派我去五包车间做了一个小组长。
组长是个芝麻官,第一次当组长,因为自己从流水线上做出来的,所以就特别体谅我手下的员工,她们就是我旧日的命运。我做的好不好关系到她们工资的高低,她们也都能跟我打成一片,我的工作就是协调员工与上司的关系。做了一段日子很开心也很烦恼。开心的是有支持我的员工,烦恼的是同事的忌妒,上司的不理解。我一上任就减少工作时间,提高效率,精减多余的人员。线上由原来的十五人减到九人,多的调往新增的车间。结果产量上来了,下班也比以前早了,工资也上来了,原来每人每月两百八不到,到今天的四百九十甚至于超五百元的工资,这在当时是不错的。平均工资才三百多,除了车头发的技术工,就是我们的配料组了。姐妹们很开心,她们对我的表达就是回家探假的时候给我送毛毯,我怎么也推不掉,一床二十多元的毛毯她们一天也做不到这个工钱的,我那能要?这让我挺感动。还有什么能比你自己手下的姐妹对你的肯定更值的吗?
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量,我还要核算员工的工资,每天做好报表,别人都走完了,我还得看看哪个有没收拾工具之类的琐事。
做组长的感觉并不是太好,上下受夹板气,我想有更好的发展,可我得努力呀!
九十年代初,我开始写散文,不断有散文发表在黑板报上,还有满妧和艳玲,她们两个写诗,我和小荣、秀梅专门对着干,小荣写《晨曦的厂区》,我就写《晚霞的璀璨》、《夜晚的霓虹》,秀梅写《上班的路》是希望、是阳光,我就写《下班的路》延伸着明天的希望,每个人都讲自己的理,秀梅觉得下班是很消极的,我却写得有声有色,写的是加班的干劲。对着干的结果是绿了厂区美了自己也乐坏了身边的工友。现在回过头来,翻看当年的文稿,要多美就有多优美,要多嫩就有多嫩稚。
艳玲和满妧都喜欢写诗,她们就鼓动我写诗,艳玲的理由是写诗可以节约时间,几行、十几行就行了。散文可不行,写完了还要抄得端端正正的,写错了还得重抄,多麻烦。在艳玲的理解中,诗是最好的,即省时又省事。现在想起,我们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记得我的第一首诗,被聪明的艳玲和内秀的满妧批来改去,批得体无完肤,一无是处。她们说我写的其实就是分行的散文,没有诗歌那种跳跃性的语言思维。现在想起来,她们真是比我早慧。想想也是,在我们那个闭塞的农村,读初中是没人教你怎么写诗的,老师只教作文怎么写?我不知道这两个早慧儿这么早就学会了,还说得有板有眼,以理服人。
艳玲有个大学毕业在县城工作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那时的艳玲才不到十岁,母亲改嫁,她寄在叔叔家,妹妹爱玲寄在伯伯家养大的,从小尝到了辛酸和苦难的滋味,过早地感受到童年的不幸。因此,她写出来的东西有点玩世不恭,又一点消极和沧桑,似乎不是她这个年龄只有十七岁的女孩可以承受的,命运对她真是太不公平了。满妧写出来的诗也沉重得让你串不过气来,语言很美很忧伤,沧桑中背着沉重的壳。她们的诗都比我写得要好。可是,却只有我和满妧的诗可以上公司的黑板报,艳玲的却没法子上。也许生活造就了她的个性,连同文风。
海燕在上海待过一段时间,她早就读完了自考汉语言文学,我们身边的大学生又会写一手好字,一手好文章。让我们非常羡慕,她对我们很好,当我们都是小妹妹,也许她把我们当成跟她同类的文学爱好者看待吧。她把学过的大学课本借给我和满妧看。那年,东莞还没有“自考”这一说,我们都不知道要去读什么半工半读的大学。海燕的书让我们长了知识,我看的是当代文学作品选,满妧看的是唐宋时期的文学作品。
正在那时,长沙招来了一批九零三学院的大学生。分在我们第三包装部学习,有的做了代组长。有两个男孩,一个叫刘明诚,一个叫李青海,明诚非常喜欢我写的诗。
一天,我在上班的空档,就拿了公司那种很好写字的黄纸,那种纸很滑很好用,我非常的喜欢用它来写字,我就在上面写了一篇散文,题为《欺骗使我走向成功》。故事是我编的,文章大意是“我”说自己爱好文学,先是模仿,发表不了,就去模仿着写了几篇稿,居然有女孩追求我。但我又怕露马脚,后来就努力学习写作,最后杂志上到处都是自己写的文章,那女孩也顺理成章地跟“我”好了。文章写得跟真的一样,我自己也得意自己编故事的水平。写完了我也没当回事,放在自己桌前的垃圾袋里。那个明诚后来说注意我很久了,见我没事就在那里写东西,他好奇,我下班之后他就捡起来看了,他非常惊讶我有如此好的文笔。
翌日上班时,他走过来问我,这篇文章是你写的,我说是的,我没事就编些故事,明诚又问我读了多少书,写好的东西为什么不拿出去发表,却把它丢进垃圾堆,他还说我的基础打得非常扎实。希望哪一天能在杂志报纸上看到我的文章出现。他鼓励我拿出去投稿,我笑笑说我行吗?他说行,我看准了,不出三年,你就会是从流水线站起来的未来作家。
虽然他不是文学圈内的权威人士,但这话对我的鼓舞很大,他教我投稿要用方格稿子。否则,编辑一般不爱看。我开始四处天女散花地投稿,一些杂志给我的回音是让我报读他们的写作培训班,我就报了武汉的速记和写作班,一边学那些像符号一样的速记,一边读写作的书。我一步一步攀登着走进文学圣殿之路。
1992年,厂里又没货做,其实做组长太累,我也不太会与上司协调人际关系,做得很累,趁没货做的机会也想换个环境。就这样,我离开了做了一年多的组长岗位。
那时找工作运气真好,我面临两个选择,一边是渝利电子厂做组长,一边是雄狮大酒店,做酒店服务员。两份工作都不错,那可是当地一流的酒店,能在那里上面,也是一种幸福。但老乡们太多,都不开化,再加之一些酒店有色情服务,老乡们才不管你是做服务员还是传菜员,一列把你归类到坏女孩那类人中去。
青葱年华,岁月变迁(六)
想着会招来一些闲言碎语,甚至还会传到家里去。不出所料,我培训了两天,就听到老乡说的话很难听。
第三天,渝利打电话让我去上班,工资待遇不错,那时渝利厂缺组长,我就去了,我觉得做工厂工人还是开心的。
其实,对于电子厂,我什么都不知道,连一至九分别代表着什么颜色都不知道,却很顺利地进厂了,并且在渝利厂做得也是副组长,工资还可以,有450元的底薪,加班另算,一个小时1元计算,这在当时算是很不错的了。
许多人都说我运气好,组长管建涛告诉我,像你这种情况,连电子厂的原件都不认识一个,我们是不会要你做管理的,只是我们现在正缺人。我本来也不想去做那个组长,觉得自己不能胜任,但我被渝利的企业文化吸引了,渝利一进厂门就有个黑板墙报,文章也写得不错,还有稿酬。冲着公司的企业文化,我就进厂了。
熟悉工作后,把自己以往写得稿子抄得端端正正、投入到稿箱,以“一江雪”的笔名不断地往稿箱里投。我的《灯塔与帆》这首情诗很快就发表了,只有几句话,并拿到了平生第一次厂刊的稿酬,三块钱人民币。钱是小事,这让我感觉,有文学的工厂就有希望。
尽管钱是个小数,我还是非常珍惜,我努力工作、努力写作,非常珍惜这份工作,也非常喜欢这种厂区生活环境。没事的时候,我把原先写得一些东西全部塞进了厂区的投稿箱。直到我后来走了,三个月后,我走过渝利厂时还见我的文稿登在黑板报上。
一切从零开始,每天先认电子原件,线路板、电阻、电容、IC、排阻,没到一个星期,基本上所有的原件我已经认识,起初拿个货车到仓库去领料,都要老的组长带我,后来我会算电阻了,也会认原件了,就经常自己一个人去领料。拿回来先放在小库房存放,等到要用时就拿出来派发到流水线上,正组长排好拉,大家就继续开工。
一切看起来井然有序,其实,排阻经常会搞错的。A型的跟B型的是不能通用,当时我并不知道,一个从家乡江西来的老乡,车间里的男技术师,天天教我认电子原件,很快我就会了。
有时,经常领回来的物料,一不小心就漏了那么一件两件,那是经常的事。为此,一到下线我就特别紧张,生怕哪不对劲,结果一个月后还是出了差错。
那天上午,我们那个小组新产品上线,我把所有领回来的物料都放到车间的流水作业上,车间主任一个一个地排好拉。那个正组长辞职了。只有我和广西的一个副组长小红,小红也什么都不懂,她只是比我早来半个月。我做这份工作也很辛苦、有种难以胜任的感觉。我那天又不见货了,每次都是这种烦恼,许多组与组之间不见原件了就偷偷地拿别人的物料来填自己的空白。我想,我的原材料被别人拿走了呢,还是自己领料时漏领了。因为一个产品做下来,太多原配件了,少那么一个两个也未必就自己知道。那天,我的排阻不见了,怎么也找不着,急得团团转,如果去货仓借的话,还要主任签名,要货仓部的主任批了才可以。况且,你已经领了,还能说不见么?急死我了。
左找右找,结果,我找到了那包排阻,放到了生产线,事情的结果可想而知。我说了,A型的排阻与B
型的排阻不能通用。而我偏偏让她们通用了。原来我们的排阻不见,别的组居然跟我们掉换了,我甚至怀疑有人故意制造人为的错误。那天下午很晚才发现,用错了料,这时已经做了好多了,被另一条拉校机时检测出来了。我被车间主任狠狠地骂了一顿,我不能有半点儿委屈。因为货是我领的,但排阻真的不知是谁家跟我弄错了,而这东西是需要用机器检测才能看得出来的。
那天,辛苦做出来的货要返工,这是很惨烈的一次返工。这个做错的产品是要放在药水里浸泡过后才能拿出来的,而且用过的所有原件都被报废掉。我在那个厂也就做到头了。我灰溜溜地拿了当月的工资走人,这是我最失败的一次。我非常想让经理为我换一个适合我的工种继续做下去。我发誓,今后,再也不管生产线了,我不适合做管理,我只适合做工人,或坐在写字楼里做那些体面的抄抄写写的工作。我把这次经历写成小说《哪里的天空不下雨》,发表在《珠江潮》杂志上,我第一次以小说的文体记载了这段心路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