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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用一个微笑,安放风雨飘摇(4)

这家小店码放着大大小小的香火,店家是大嗓门,操着浓重的口音说,你要想许愿,就买“有求必应”香,要是许一整家子,就买这种“全家许愿”香,这可不能买错了。

我忍不住“扑哧”一乐,这不都是某个小地方的工厂里,几个一脸为生活露出苦相的工人包装出来的?佛祖哪里会认得它们各叫什么名字。但我只知道,价钱不过是人心中的一杆秤而已,称称自己的愿望有多重。

是的,愿望有多重,梦想就离现实有多远。

4

我们也曾是一个孩子,会长水痘;喜欢换牙的时候用舌头舔;喜欢邻居的小女孩,偷偷跑到她家里,一起看《大力水手》。

我们心中的世界是五彩笔画成的,但是长大之后,我们总会发现这个世界并非书本上说的那样——小白兔原来不会自己拔萝卜,电视上的童星们也并不是在冲我一个人微笑,总有一个晚上,我们会觉得自己完全不懂这个世界。过往都是年幼的差错吗?这些并不重要,我们安慰自己说,那都是属于我们记忆的符号,伴随着我们度过不经世事的童年。

然后我们长大了,习惯了用无比险恶的眼神审视这个世界,然后,世界又总会用出其不意的手段让我们知道,原来它比我们想象得还要险恶。童星们像流星般陨落,他们有些还要背负着少年时的印记活上一辈子,被人指指点点,惊声尖叫,甚至你忍不住摸摸他的脑袋,这就是电视里那个西瓜头的小伙子啊,怎么变成这样了,哎呀——然后一定是一句歪理歪气的感叹——时间过得真快呀。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我们都老了,邻居姑娘也变成如今的大嫂了。偶尔想起毛爷爷在语文课本上对我们说,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还是你们的。我一定会蹦起来反驳:爷爷您说错了,归根结底,它分明谁的都不是。

5

在太原的最后一天,我一个人来到汾河旁,看着夕阳从城市的胸膛中穿过,耳朵里听着宫傲的音乐。我也曾俯视理想仰望现实;也曾有一段好听的旋律,不知道唱给谁听;也会偶尔伤感,走在街上不知道要去哪儿。在汾河边,就这样,阳光落入水中,而他唱进我的心底。别人唱的是某段时光,他则陪着我度过整个青春。偶尔变奏,如今开花结果。

176感谢那是你,路过我青春我在本子上写着:我多想撑着一只船,慢慢地走向你,顺便,这只船也会一点点划开湖水心中的秘密。这便是我的人生吧。不论如何,文字都是这个世界的修饰品,生活是无比具体而琐碎的藤蔓。所以,看他继续一个人自说自唱地生活吧,不论用歌声还是文字,安静抑或聒噪,因为那种感觉都会像是落入大海的石头,一直潜到水底,触到另一块石头。

那时,一阵心悸。宫傲唱:也会突发奇想去远方流浪。

是的,每当我想去流浪,你就站在湖水的中央。

十年一梦

Y云上小朵

新开学的教室里,纷扰一片,她矜持地坐在最前排,忽然像想起了什么,转头,身后的面孔,陌生或熟悉,却没有一个她要的。她的心再一次被浅浅地触动,再次从众多面孔里找寻,从头到尾,从尾到头,顾不得半分的矜持,眼神有些急切有些渴盼有些贪婪,可是到了最后,只剩下一汪的迷雾,因为,她没看到她要找的他。她越过讲台跑出教室,顾不得泪水在众人面前的飞散,顾不得身上不得体的装扮。她记得,他喜欢在课间站在教室前的走廊,吹欢快的口哨,看漂亮的女生。以前,她只有在穿了漂亮衣服之后才敢频繁地出入教室,她想让他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她都是漂亮的。可是,她的青春,除了他,连件漂亮的衣服都是奢侈。

她流着眼泪跑遍了整个校园,都没有再找到他的身影。她这才意识到她是来复读的,而他已经早她一步去往更高的学府了。她和他,看同一个校园的泡桐花,唱同一个音乐老师教的歌,喝同一个茶房师傅烧出的茶水,一生都不再有可能。

她只是哭,哭到像是世界失去了重心,哭到嗓子发不出声音,她方才醒来,才庆幸原来只是梦一场。她怅惘地想,怎么会忽然想起他来?只是一个比别人长得帅一点成绩好一点的男生,却占据了她的整个青春岁月。那样年少而简单的心境,却只有想起他的时候,她才会想起原来不是自己不曾年少,而是她早已把它交给了岁月。

有多久了?十年了吧?最初的爱恋仍然会轻易地入了她的梦,她用被子蒙着头,哑着嗓子开始轻轻地哼唱陈奕迅的《十年》,忘了歌词,忘了调调,可是哪怕只重复那样的一两句“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她仍是将这种饱满的情绪在这个清晨再度持续。

隔壁书房有了声响,她知道即便她蒙住被子她声音再小,只要她稍微有点声响,昨夜在书房加班到不知几时的那人仍会醒来,并且不出两分钟就会连外套都顾不上披,要奔过来轻轻地安抚她。她想像很多次一样在他的安抚中说又做梦了,可是等他在她身边躺下,并且将她揽在怀中温柔地拍着她的背说,夜半歌声呢?惆怅的她立时被他简单的一句话逗得笑出声来。她想说她梦见了她初恋时的小男生,她知道他不但不会怪她,还会刮着鼻子笑她傻。可是,她听到了他在跟着她唱,唱“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唱“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唱着唱着,她再也无法继续下去,闭上眼睛,泪终于还是又淌了下来。

她想,就这样吧,不说也好,毕竟往事如烟,岁月如尘,风一吹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歌声停止,她以为他看出了怀抱里的她在想着十年前的另一个人,却听到他说,你再睡一会儿,我去做早餐。她的臂弯里再次空了下来,她想,这个清晨,十年未见的他,臂弯里圈住的又是哪个流泪的女子呢?

我记得,和你在夜里走过的那些路

L李宁

有天突然发现,恋人们散落在不同城市。不知在哪一个点,我们失散了,以为还会有相遇的时刻,却惊觉,原来早已走进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天夜里,与深爱的他,走在香港闹市街头。从电影院里走出来,他说,我送你回家。于是像往常一样,一路走回,我们不走电车路,不走灯光璀璨的地方,只走偏僻暗巷。也不说话,不拉手,只是肩并肩走着。

一起走过的夜路,我都记得。路上的景物与掠过身边的人、事,都不重要。街角偶尔传来猫咪的叫声,反倒会引起我们的注意。这时候,我们总是有默契地停下来,温柔地望去猫的方向,投以怜惜的孩子的目光,甚至回以类似同类的“喵喵”响应。他爱猫,我是猫。

唯一的亮点是一家接一家的便利商店。亮堂堂地,标示着我们的路段。

我们走进光之所在,在一排排货架上挑出对方喜欢的口味,交换内敛而深情的眼神:我懂得你。

在另一个城市,一个我不熟悉的城市,这段路走得很是艰难。路上除了我们就没有别人,我们的步伐轻轻柔柔如夜行的猫,生怕惊醒城市梦中人,更怕破坏这宁静的爱的氛围。只有走在他身旁的时候,才感到他完全属于我。我们走得一样快,虽然不赶路,却像是急着到达某个终点。

后来我们谈到,为什么这么久才遇上,才爱上。好像以前的路都是白走的,但是共走了一段路之后,才黯然明白,不过是为了护着对方走上另一段路。没有他,我不会是今天的我;没有我,他不会是这样的他。

我记得一些电影里的恋人一起走路的情节。比如吉田喜重的《秋津温泉》,温泉老板娘冈田茉莉子送书生到火车站,路上拉拉锯锯,欲断难断。这一段路,上坡下坡,在树林里,在车站边,好似走了一生,到最后仍然是放不下,离不开,自以为是的潇洒到最后还是舍不得这个男人。明知是一条不归路,明知总有尽头的时候,为什么还是执意走下去呢?对书生来说,回到秋津温泉,疗伤与休息,都只是人生当中一段歧路,东京才是他要走的大道。然而对于苦苦守候在秋津温泉的茉莉子,秋津是世界的所有,出去的路只有一条。他走进来,那就是她能期待的所有。

我和他的路,有时重叠有时分歧,他知道我喜欢走路,只要单独在一块儿,就会在街上胡乱地走。有时混着一群人,虽然分开走着,但还是不时交换眼神。

很想念对方的时候,也是胡乱披衣上街暴走。不为什么,只是在移动中暂时忘却思念的感觉,祈求周遭景事的急速转换,能把心里的风景也改换过来。留在秋津温泉的那个,无法离开是因为眼前风景的不变与日渐凋零,思念变成打发日常日子的道具。在东京拼搏的那个,总可以找着新鲜的着陆点,不断更新心灵,遗忘故乡故人。

不能停下来,即使是不爱,也必须走路,唯移动才能感觉存在。

世界没有把恋人遗弃。当恋人停下来,窝居于小巢穴,爱情灭亡,止息。只要其中一人仍然继续走,另一人总不能待着不动,必须加紧追上去,用一个微笑,安放风雨飘摇181永不要让自己被遗下,被留在不变的原乡。永不要像秋津温泉的茉莉子,在守候里油尽灯枯。就因为共同走过一段路,当明白,并肩而走是多么难得。

不能太快不能太慢,必须稍稍迁就,交换默契。

我记得,和你在夜里走过的那些路。

谢谢伤害过我的你

Z赵款款

每个姑娘心里,大概都种着那么一棵拔不掉的草——毒草。

大概是在不辨方向的年纪,荷尔蒙分泌最旺盛的阶段。不说前因后果,不说前世今生,反正,就那么遇上了,爱上了。起码,是自己以为爱上了。

迷迷糊糊却又清清楚楚,爱上一个人的感觉。

有一次和几个姑娘聊天,发现大家的情况惊人相似。当年,心头那簇小火苗,都是瞬间点燃。然后,在一个阶段旺盛燃烧,不惜把自己也燃烧掉。

喜欢的感觉,也是相似的。那个人,几乎满足了每个姑娘灰暗青春期所有的幻想。哪怕不是那么符合,在无尽的想象美化中,也变得无与伦比。

更何况,还有那么多一起疯癫的日子,短暂的、难忘的日子。

普通一些的有散步聊天到天亮,一起发一百条短信之类;变态一点的有深夜一起在过街天桥上装鬼吓路人……在那段日子,你愿意和他在一起做任何事,也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哪怕死,都愿意。但是,在他面前的你,并不是真正的你。看见他,会不由自主紧张,会词不达意,会刻意伪装自己,生怕他看到自己不好的一面。

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伤害,是必然的。然后,分手,也是必然的。强迫自己接受现实,换电话号码……强迫自己离开自认所爱的人,决心一再建立,又一再崩塌,纠结反复,无比艰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怨恨、有诅咒,更多的,是不甘心。还有,自怨自艾。

前阵子翻一本旧书,发现自己做了书摘的一段话:“我似极力在这个世间寻找某种丢失的东西,并隐约觉得在做的是一件注定会失望的事情。心里清楚结果,欲念却执拗推动。眼看着自己如此贪恋不甘,开始感觉到难过。”隐约记得当时把这段矫情的话短信发给他。时隔多年,再次看到,仔细看,才发现这是书中女主角丢失了自己养的小狗之后写的一段话。

丢失那个人,和丢失一只宠物,原来并无本质区别。

爱情就像镜子,可以看到我们缺失的那一面。当你并不知道自己是谁,借由爱情,借由那个无辜的人,因为欲望、要求、执着和幻想,会看到自己的本性。会看到那个缺乏安全感的自己,因为对自己的无从把握,一味对他人要求多多。

当初那么用力,失了姿态,难看是小事,关键是,一点点恢复过来,用时良久。以为是不治之症。很久之后,发现爱的反面不是恨,而是漠然。总有一天,会明白其实自己并没有失去爱,更没有失去爱的能力,失去的只是一个路人。如果他注定要离开,那么,他注定就是一个路人。仅此而已。

而那些他曾经带来的伤害,才是真正需要感谢的。要不是那些伤害,我们不会这么快面对、了解、发掘和磨炼自己,不会成长,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如果没有这些,也就不可能遇上另一个人。不可能学会在爱的人面前,尽情释放自己。不可能明白真正舒服的爱,是不伪装、不矫饰,是自在。

曾经爱过的人,就像是一扇远远离去的门。打开过,走过未知的旅程。

再关上,继续往前走。那扇门还在那里,门里的风景,记在心里。有这些,就够了。

看到一句十分有深意的话:不打扰,是我唯一可以送给你的礼物。不打扰,这就是真正为对方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那天聊天到最后,几个姑娘都说,其实现在想起那个人,早就不恨了,反而会觉得心里软软的。

不知道为什么,当初所有的篇章,都已经模糊。当初的伤害,也已经淡忘。真正记住的,就是这一点微不足道的小片段。有点滑稽,又有点小小认真的片段。甚至于,跟我,跟他,都没什么关系。

也许,我们种在心里的,早就不是那个人了,只是那段经过时间过滤后相对美好的回忆以及接受并宽恕了的那个曾经傻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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