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琪打电话来的时候,我还躺在床上做着美梦。
加了一个星期的班,累的要死,就想趁周末好好睡个懒觉,不想又被这个小妮子骚扰。
拿起电话,我没好气的说,又失恋了?
不是我乌鸦嘴,真被我说中了!
美琪是我表妹,比我小六岁。她从小就爱跟着我屁股后头跑,像长在我身上的一样,几乎我所有的朋友都认识她,亲切的叫她小尾巴。她和我生日只差一天,我们俩一个星座的,性格却迥然。她柔弱,好哭,我大大咧咧,自认为独立坚强。自然她一失恋就找我诉苦。从她上大学谈的第一次恋爱开始,我就没少给她当知心姐姐。这次没有凌晨两三点打来电话骚扰我就万幸了。
她失恋的次数恐怕她自己都数不过来。所以说年轻就是本钱啊,谁说不是呢,有大把的时间去恋爱,也有大把的时间去治愈失恋。不像我,奔三的年龄早已没了这个本钱。
经验告诉我,她失恋的时候我说的话都多余,只要让她把苦水倒出来自然就好了。
于是我闭上眼睛让她自各儿絮絮叨叨的说。她的那点事,千篇一律,跟催眠曲似的,听的我又很快进入梦乡,突然电话那头传来杀猪一样的嚎叫,姐——你有没有在听啊?!
我顿醒,“哦,说完了?还能吼的出来,说明没事了,那我接茬睡觉!悃着呢。你也再睡会吧,大好的周末,睡醒了就没事了。”
挂了电话,蒙上被子,接着睡。想想刚才的梦做到哪儿了?王子远远的向我走来,看不见他的样子。走近点,让我看清楚些,我张开嘴呼喊,但是发不出声音来。好像走了几前年一样,终于他走到近前,可为什么还是模糊一片。只有那眼神,透过迷雾,向钻石一样的光芒,好熟悉的目光,和最后一次见到郝楠时一模一样。
他正要开口说话,电话又不知趣的响了。我掀开被子,抓狂!
拿起电话,正要发作,听到电话里甜甜的声音:“小烨阿姨,我是林小轩。”
“哦,是轩轩啊,”我的声音立马柔和起来,“和爸爸一起吗?”
“恩。还有爷爷奶奶,今天带我去游乐园玩,想让你一起去。”
林小轩是林旭冬的儿子。林旭冬离婚后,小轩就判给了他前妻,这也是我最终选择肯离乡背井,跟随林旭冬来到上海的首要条件。
在认识林旭冬之前,我一心只想嫁给郝楠,从未想过会和一个有妇之夫扯上关系。
那时候我跟郝楠在一起已经五年了。我把所有的第一次也都给了他。也想把唯一的一次婚姻给他。那会儿还花样年华的我也深知红颜易老,夜长梦多,竟有些恨嫁了。
挂了小轩的电话,我不得不离开温暖的被窝,立即赶往林旭冬父母家。
他父母家我是不陌生的,刚来上海的时候在那里住了小半年。但跟这个“准婆婆”一起生活对我来说实在是一种煎熬。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们租了一套公寓,终于搬出来自己住了。虽然房子小点,但不用看他老妈的脸色生活,我已知足。
为了方便我上班,早上可以多睡会,林旭冬忍痛割爱,卖掉了车子,在我公司附近租了这套小居室的公寓。上海的房价彪升的太快,这儿又正好在闹市的繁华地段,租个小两居已花去他工资的一半了,他不得不加入“地耗子”一族。
三月的天气已经暖和许多,可以脱下厚重的衣服,让自己轻盈一些了。
我换上前几日刚去百货公司买的春装,是新近流行的韩式风格,格纹的外套,小短裙,加双仿皮的靴子,一身行头,花了大半月的工资。这在一个月前是不可能的,他妈妈一见我买东西就心疼儿子的钱。搬出来后,自然要释放一下长期压抑的购物欲。今天虽然没能睡到自然醒,有些郁闷,但是穿上新衣服,心情马上好起来。因为,冬天已经过去,春天终于到来了!
我平日里是不爱化妆的,因为太懒,尤其懒得卸妆。不过林旭冬的母亲是个精细的人,每每看到我素面朝天的样子,总会挑剔我脸色偏黄,没有精神,经常告戒我,女人不化妆出门就好像没有穿衣服一样,是见不得人的,不久就沦为黄脸婆了,如此云云。
最怕老人家婆婆妈妈了,于是我蜻蜓点水抹了点粉和胭脂,涂了点唇彩就出门了,对自己今天的装容还是很满意的,只是遇到那个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老太太不知道又要指出什么毛病来。
刚坐上出租,电话又响了。心想今天我的手机改成热线了。
一看手机显示无号码,立刻激动起来,是不是程可歆打来的越洋电话?
接通后便听到一句“HOLA”西式问候,果真是她!
我张口就来,“老婆,我想死你了!”
“你就不会说点别的。”
“老婆,你让我想死了!”我学着冯巩拿腔拿调的说,司机师傅扭头看了一眼,直打冷战,估计一会该满地找鸡皮疙瘩去了。
可歆是我大老婆,闺中密友。是个冰血聪明的美丽女子。毕业后她就出国了,这丫头理想贼远大,出国时就信誓旦旦,一定要找个西班牙帅哥,生个比李嘉欣还漂亮的小混血再回来。我相信她有这个实力,因为她天生就是个美人坯子。只是怀疑老外们的审美,如果拿吕燕做东方美女的标准,那我真就不看好她在国外的市场了。这样也好,所谓肥水不留外人田,干吗要去便宜洋鬼子!
我从来都坦诚自己是个好色之人,所以我的闺中密友自然都是美女级人物。而可歆算得上是这些美女中的大美女了。外语学院本来就是美女如云的地方,而她绝对是校花级的,一般的美女站在她旁边都会黯然失色,不夸张的说,在大学里追她的人一个加强连都不够数的。而且还不乏有校外慕名而来的成功人士,开着大奔宝马在校门口围堵,可惜从未有她看上眼的。
我常常打击她,没有谈过恋爱的大学生活是残缺的,多遗憾啊,我把同情的目光送给她。她一点都不在意,喜盈盈地说,有人喜欢不挺好吗,我就享受这样的感觉。然后笑得花枝乱颤。
没有男朋友她倒也不寂寞,因为有我。她从不跟我客气,每次我和郝楠约会,她总乐不吱吱地跟着,理直气壮得充当灯泡,这灯泡瓦数也太大了,更可气的是,每次出门她打扮的比我还姹紫嫣红,好像约会的不是我而是她一样。我曾问郝楠,看到一大美女,有没有心花怒放?他说了句特经典的话,我却倍儿受打击,他说:可歆是女神,像画一样让人欣赏就够了;你是女人,所以我需要的是你。
可歆这一出去就好几年了,只是偶尔回来一趟,我怀疑她有没有背着我在那边移了民生了娃。刚出国那会她还勤写着信,跟我说说外面的花花世界,抱怨没有帅哥,感情空虚,白白闲置了灯泡还没机会发光发热。。。。。。那时候她还有工夫抒抒情,后来信越来越少,语言也精练了,常常是“工作,忙,烦!”这样就一封信。再后来偶尔发一堆照片给我,告诉我她人还健在,我也就放心了。我知道她在西班牙读了两年书,然后进了一家西班牙的中资企业,据说是北京的一家上市公司,规模很大,公司的人个个都牛烘烘的。只是看照片里的她又黑又胖,真怀疑她出国这几年埋没了国宝级的美女,荷西没钓到,回国后自己倒掉价了。她说国外就流行她这样的,这种身材在西班牙都是少有的标准了,外国人都喜欢丰满一些的女人,黝黑的皮肤更是流行色,富人们都要到海滩去晒成这色儿呢。看来她在国外的生活还是不错,至少肤色已经混到上层社会去了。
“亲爱的,我要结婚了!”可歆幸福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我一听,忍不住尖叫出来。叫声震耳欲聋,欲罢不能。
出租司机的耳朵估计没受过这样的刺激,转过头来疑惑的看了我一眼,长的挺像一女的,怎么一张口跟牲口叫似的。
我鄙夷的回了他一眼,不屑跟他装淑女。
可歆习惯了我的咋咋呼呼,在电话那头咯咯的笑,“你说话跟杀猪似的,还好这几年没跟你混在一起,不然近墨者黑了,谁还敢娶我呀!”
没工夫跟她闲扯,我直奔主题:“谁啊,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中国人外国人,男的女的,帅不帅,长什么样。。。。。。”我一股脑抛出一堆问题,“怎么也不提前打个招呼,上来就结婚,这什么世道啊!赶紧招来,饶你一命!”
可歆还在那边咯咯的笑,那幸福劲!“我一时也说不清。我们单位的,叫何瑞,过来出差,其实刚认识两个月,感觉挺好。”简单几句话,已经活脱脱勾勒出一个幸福小女人的模样,“他跟我求婚了。我想回国就和他结婚。”
“你可真有出息,跑那么远结果还是吃了根窝边草!”我总是以打击她为乐。她也不以为然。仍然在那头喜不吱吱的,“哈哈,我乐意!”
“这家伙惨了,看来是被你祸害的不轻啊!什么时候回来?”
“马上。”
“那你得领来先过我这一关!让我先给你审审”,我脑子里净是金成武吴彦祖的模样:身高低于一米八五的,不行!体重超过80公斤的,不行!没车没房的,不行!还有。。。。。。”就差没把金成武的三围和家底报出来了。
“是你结婚还是我结婚啊?!”可歆得意的说,“他每一样都符合标准。”
哇噻,我赶紧咽下口水,生怕当着司机师傅的面流了出来。
“魅力够大的呀!真打算为他放弃你的荷西了?”
荷西在我们的话题里是老外的代名词。大二的时候她自己选修了西班牙语,问她怎么想起学这鸟语,还要整天嘟噜嘟噜的练大舌头,活该受罪。她却抱出一堆三毛的书来,说三毛的老公叫荷西,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个浪漫的人,他讲西班牙语,感觉很美。以后我也要讲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也要找个像荷西一样的浪漫的人。
可歆骨子里就是个追求浪漫的人,处女座的她还是个白分之百的完美主义者。四年大学读下来居然没有谈过恋爱,说给谁听谁也不信啊!现在大学里的处女可是比大熊猫稀罕多了。
可她就认定荷西,认定了她的荷西就在西班牙。所以一毕业放弃很多条件优厚的工作,直奔西班牙留学去了。只不过寻觅了这么久,还是找了根窝边草。这到随了我的意,肥水不留外人田嘛!我替中国七亿男同胞们长长的舒了口气。
何瑞?乃何方神圣,居然俩月就搞定了我们清高的处女?我相当好奇。
说话就到地方了。从车窗我就看见林旭冬一家老小已在楼下等候。
“那就等你回来再聊,给你省点话费,回来请我撮两顿吧。”
可歆在那头还欲尤未尽的,悻悻的说,好吧,你可真不象话,还没跟我道喜呢!
“对还没有成为既成事实的事我保留意见,结婚的时候我亲自出马做你的伴娘还不好,那会一定道,加倍道!”
挂了电话,还被可歆的幸福感染着,喜滋滋的来到林旭冬面前,第一时间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可歆要结婚了!刚打电话告诉我的,他们明天就回来了。”
林旭冬经常听我提起可歆,知道是我老婆,也厚颜无耻的承包下来。“替我恭喜她!”话音未落,林旭冬的母亲飞快的把话接了过去,“什么时候恭喜你们俩呀?真不知道你们年轻人怎么想的,住在一起又不结婚算怎么回事啊。”说完,眼睛直钩钩的看着我。
我最最受不了他妈妈的眼神,盯着人看,像要把人吃了一样,让我不寒而栗。她的眼睛里从不掩饰自己的不满,所以我打一开始就知道他妈妈是不喜欢我的。自然,我对他妈妈也喜欢不起来。
林旭冬是个孝子,最怕他妈妈生气。这辈子做的最不孝顺的事就是离婚,而且把孩子给了他前妻抚养。老太太为这事难过了好长时间,差点没把林旭冬逐出家门,最后林旭冬和孩子他妈商量每个周末把小轩接回来玩两天,这才罢休。所以周末的时间通常是属于他们一家子享受天伦之乐的,跟我无关,这样也好,我可以安安静静的睡个懒觉。我这人懒,最大的爱好就是睡觉。睡醒起来就看看书,逛逛街,在上海没有什么朋友,也习惯了一个人打发时间。没想今天会把我叫来。
“诶,结婚的事以后再说吧,今天带轩儿出来玩,大家就别当着孩子说这些了。”看得出林旭冬有些紧张,生怕我跟他妈妈拌嘴。
想想林旭冬也不容易,我咽了口唾沫,什么也没说,牵着小轩的小手,“走,阿姨请你吃卖当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