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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初见:那些美丽却疼痛的青春时光(5)

她看见陈浩南坐着睡着了,满身青岛啤酒特有的酒气在夜晚的凉风里显得清凉而浓重,可是他嘴里还在小声地嘟囔着,墨墨,我好累,墨墨,墨墨……

李墨鼻子一酸,眼泪就生生地砸在了陈浩南墨绿色的外套上,留下一滴暗色触目惊心。

她捏了捏鼻子,站起身向老板付了钱,轻轻地拍了拍陈浩南冰凉消瘦的脸颊,在得到几声算是回应的呓语后,咬了咬牙,用尽全身的力气搀扶着陈浩南站了起来。

陈浩南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理工男,瘦削高挑,棱角分明,眼神冷傲尖锐。可是他瘦,李墨更娇小,一米六几的小姑娘肩上扛着一个大汉走那么久的路回陈浩南的住处,想也不可能。李墨心里挣扎了一会儿,决定带他回自己那里。

万恶的生物钟让陈浩南在早上七点准时醒了过来,正好看见顶着鸡窝头的李墨闭着眼睛挪向卫生间。他揉了揉撕裂了一样疼的太阳穴,张了嘴,嘶哑的嗓子把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李墨瞬间睁开眼睛瞪向陈浩南,震惊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昨天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这个醉得睁不开眼的混蛋搬回了家里。

陈浩南咽了咽口水,清了一下嗓子,表情很艰难地开了口,“墨墨,我怎么在这儿?”

回过神来的李墨瞬间冷了脸,“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喝酒喝到不省人事,老板收不了钱也叫不醒人。”

“哦,我可能,喝得有点多了……”陈浩南低了眼,“酒钱,多少……我给你。”

李墨想过很多他们重逢的对话,但是单单没有想过这一种。她不知道以什么心情面对这样子的陈浩南,瘦了很多的陈浩南,喝到烂醉的陈浩南,跟她像隔了很多距离的陈浩南。不是她男朋友的陈浩南。

“你回去吧,”李墨转身进了屋,“我一会儿还要上班,没空照顾你。”

陈浩南沉默了一下,站起身拉过身旁单人沙发上的外套,走到门口拉开门,“谢谢,墨墨。再见。”然后走了出去。

李墨死死地攥紧手中的睡衣,指甲隔着棉布纤维掐进肉里。

这就是他们的重逢。

没有怀念的语气,没有熟悉的问候,没有一句后悔和挽留。只有“酒钱我给你”和“谢谢再见”。也是,李墨自嘲地笑了一下,还能期待什么呢,他是陈浩南啊,天塌下来都压不垮他扑克脸的陈浩南。她本来还在想,如果陈浩南跟她说,墨墨,回来吧,她一定立刻扔掉好不容易捡回来的尊严和骄傲,死皮赖脸也要待在陈浩南身边不离开。

李墨想起自己以前趴在陈浩南身上,在他胸口一边画圈圈一边腆着脸说,阿南我真爱你啊,我为什么这么爱你呢。

这样子没羞没臊的表白,李墨做过无数次,可是一次都没有回应,只有温暖厚实的大手宠溺地揉揉她的头发,和那次花灯深处的幻觉。

李墨做了个长长的深呼吸,然后站起身来。在心里狠狠地说,陈浩南,谢谢,再见。

我不会再不知羞耻地说我爱你了,我不会再费尽心思地想逗你一笑了,我不会再在暴雨的演唱会门口等你半个小时了,我不会再在睡不着的夜晚一遍又一遍给你编写不会发出去的短信了,我不会再在你的无视下还一遍又一遍给人解释我有男朋友了,我不会再眼巴巴地数着日子还妄想你会给我生日的惊喜了,我不会再在你烦你累时候默默地去给你打扫房间做饭然后离开了,我不会再原谅纵容你的冷漠和骄傲了。

她淋了个浴,然后做了一个决定。

陈浩南站在李墨的楼下,掏出手机打了一些字。

李墨辞职的那天,他们科长请全科室的人去了市里最大的KTV为她送行。

追了李墨快两年的小伙子林瑞喝着喝着酒,差点哭出了声。“李墨李墨,你说我哪里不够好啊,你怎么就不回头看看我呢。”“李墨,我是真的很心疼你啊,你一个人那么坚强太累了。”“李墨,我知道你有男朋友啊,可是我觉得他配不起你的笑容啊。”“李墨,我真的很喜欢你啊。”另一个女同事拍了拍林瑞的肩膀,小声地安慰了些什么。李墨挂着浅浅的笑,低着头没说话。

她以为自己伪装得足够坚强了,却在一首《好心分手》面前哭得溃不成军。带着哭腔的“好心一早放开我,重头努力也坎坷,统统不要好过,来年岁月那么多……”演变成了带着背景音乐的号啕,话筒摔在一边没有人捡,了解的同事走上前抱住蹲在地上的李墨陪着她掉眼泪,没有人切歌,没有人说话。

是的,李墨辞职了。

她还搬家了。

不仅搬家,她还搬离了这个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没有夜市没有花灯节的北方偏远小城。

她在这场爱情里输得很彻底,丢人的事情没少一件,所以她不在乎再当一次逃兵。因为她知道,留在那座回忆比天空还大的城市,她永远忘不掉陈浩南。打不起,我躲得起。

当然,她删掉了有关陈浩南的一切日志,微博,人人,所有的所有,但是留给了自己一把钥匙。那把钥匙是灯笼街尾的一幢小房子的,是陈浩南姥姥的房子,现在是陈浩南的房子。可是陈浩南不想住那里,他说他要住在姥姥的隔壁,不能让姥姥没了家。李墨和陈浩南和隔壁的老邻居谈好了价钱和时间,约定最长十年,一定把那座房子买下来,当他们的家,灯笼街上的永远的家。

但是谁也熬不过时间。李墨离开了陈浩南,老邻居在抱到孙子的那天晚上离开了人世。时间变了,世界也变了。

陈浩南每天都面对电脑,可是他的微博只发过两条状态。时间分别是李墨离开他以后的一个半月和两年。

李墨删掉了他的微博,所以她在家乡和爸妈安排的相亲对象低眉顺眼地约会时候,不知道陈浩南的一切一切。

陈浩南的第一条微博是,李墨,我想我爱你。

李墨突然抬起眼睛,问坐在对面手足无措的医生,欸,你说结了婚,就会有家了吗。三十出头年轻有为的医生在这个小丫头面前红了脸,嗯,大概吧,我,我想我能给你一个家。

陈浩南的第二条微博是,很多年以后的一天会不会那街头还落雪,我还爱你。

李墨笑嘻嘻地说,你不知道,我年轻时候最想要个家了,有心爱的人,有软软的沙发,有条毛茸茸的小狗。我青春年少的梦想要比诗还美哦。医生问,那你现在的梦想变了吗。李墨嘿嘿笑了两声,向服务员招手要了一杯青岛啤酒。

时间把青春变成回忆,把梦想变成遗忘,把坚持变成沉重,把曾经笑的温淡的面孔变成放大的黑白相片。都会苍老,都会改变。

那些牵过的手和唱过的歌,被夏日的阳光蒸发烤干在风里烟消云散。

那些记忆里温润如玉的少年,变成了谁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那些荏苒如诗的青春,怎样被冰冷的年华打磨成了坚硬的,绝不回头的铁。

单恋,是最美好也最心酸的事。

默默喜欢着一个人,不求得到对方的回应。

只要能看见喜欢的人一眼,就能快乐一整天。

却总在对方转身离去时,看着那个背影,独自黯然神伤。

晴天雨天

黄明星

林森打电话过来时,窗外正稀稀拉拉地下着雨,捷茹穿着睡衣在卫生间洗脸,脸上满是面乳打开的泡沫。当手机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她像踩到了老鼠夹啊的一声尖叫,然后不顾形象地顶着一头濡湿的头发跑了出来。在这之前她特地在手机联系人那为林森设置了一个分组,并用《不能说的秘密》设为那个特别分组的手机铃声。

捷茹清清嗓子后,用冷得发抖的手按下了接通键。

手机那头很安静,安静到甚至能听到他的呼吸声。捷茹把手机紧贴着脸颊,时间好像被拉得无限长。

也许他只是按错了拨打按键吧,她准备挂断电话时想。然后她听到他的声音穿透大雨穿透空气穿透电磁波,从手机的另一端传了进来钻进她的耳朵里。

他说,捷茹,我喜欢你。

所有的阳光仿佛被收进一颗不安跳动的心脏里,一不小心被捷茹打翻,一下子溢了出来,洒满了整个冬天。

所有认识捷茹的人都知道她喜欢林森,包括食堂的打饭阿姨。

第一次碰到林森时正好也是下雨天,刚下课的捷茹发现学校的爱心伞早已被一些早课的同学一扫而光。她站在屋檐下,看着雨水从阴霾的空中扎进水泥板地面,当她低着头准备奔跑回去时,一把打开的伞撑到了她头上,她抬起头的瞬间对上了林森那洒满了阳光的笑脸。那笑脸夹杂在阴霾的天气和人们充满抱怨的脸庞中,显得是那么格格不入。

路面上溅起的雨水落在她心上,校园广播的歌声也攀附着雨水传进她耳朵里。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也许就是在那一刻,捷茹的心里有一棵蠢蠢欲动的植物,它先被雨水滋润着,后又遇上了阳光,然后蓬勃地生长着,生出的藤藤蔓蔓不偏不倚地戳中了她那颗柔弱的心。

《北京爱情故事》里沈冰妈妈说的那句“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是真的吧,和林森并肩走进雨里的捷茹偷偷这样想。

那一天之后,捷茹又见到了林森几次,但是他好像对她已经没有了印象,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遇见过。

后来捷茹千方百计打听到他的名字,他的联系方式,他经常上课的教室,甚至是他的宿舍后,就常常等在他上下课的路上,有意无意地制造一场又一场邂逅。所谓的邂逅,其实也只是在他快经过时,在他面前一晃而过,以此增加自己在他面前的曝光率。

每一次,她都鼓不起勇气走上前和他说:“嘿!你还记得我吗?”

这种不温不火的进度一直维持到校运动会的前一星期。

捷茹学校每年都会举行全校级的运动会,所有院系都要派出代表参加。当她在学校公布栏的校运会宣传栏里知道,林森是她们年级长短跑比赛的裁判时,平时上个楼梯都气喘吁吁的捷茹代表班级,在舍友们惊讶的眼神下一口气报了所有被落下来的长跑项目。

其实只不过是为了能引起林森的注意力而已。

校运会那天,她首先以倒数第三的名次完成了一千米,虽然为了能顺利跑完比赛,捷茹特地在比赛前一个星期就开始了锻炼。但是四千米长跑开始后不久,她就觉得自己体内的力气好像一丝丝被抽出散在空气里。仿佛有一团团火焰聚集在胸膛熊熊燃烧着,她觉得她就像一个趋向爆炸的气球。如果不是心里面那棵蓬勃的植物支撑着她,恐怕她已经倒下去了。耳边的风变得燥热,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她在排山倒海的加油声和欢呼声中跑向终点,当她跑过终点线那一刻,她所有的力气终于被抽空,然后一下子软了下去晕倒在地上,但是她觉得一切都很值得,因为在昏倒之前她看到了他那着急的脸。

后来,当捷茹在睡觉时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依旧会笑出声来,这是她大学时光里做过的最勇敢的一件事。

因为就是在那之后,她和林森成了朋友。对于她来说,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站在他的身边,即使是以朋友的身份。事实上刚开始的时候林森总是和舍友一起走,所以捷茹夹在四个男孩子中间显得特别显眼。而他的舍友们都会有意无意地对着他和林森暧昧地笑,甚至开玩笑地叫她大嫂。逐渐地,他们也习惯了捷茹的存在,只是到了后来五人团就变成了二人帮。

因为林森是学校学生会副主席,时间一迈入下半学期就变得格外忙碌,有时候连吃饭都没有时间。而每次当他在忙碌时,捷茹就给他打好了饭然后坐在旁边安静地等。再后来,她等他开会,等他打球,在他生病的时候给他送药,这些都仿佛变成了一种习惯。

很多情侣都是由朋友的陪伴开始的不是吗?每次她站在他的身边时都会这样对自己说。

她知道他不喜欢她,至少现在不是。他的手机桌面上是一个女孩子的照片,她叫心韵,是文娱部的部长,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她在等林森开会的时候曾经见过她。她知道他喜欢心韵,女孩子向来就是敏感的生物,她能察觉到他和心韵说话的语气以及看她时的眼神明显和平时不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温柔。

那又怎么样呢?爱情本来就是公平的。如果他先遇上的是我也会喜欢上我的啊。捷茹裹紧了被子,在睡觉之前默默在心里念着。

冷空气从四面八方聚集到城市上空,然后张牙舞爪地扑下来,悄悄地钻进房间里钻进被窝里。

冬天来了。

捷茹揉着眼睛醒过来时,看到手机里躺着一条来自于林森的信息后,便睡意全无。事实上她每次收到他的信息都会开心好一阵子,哪怕是叫她帮他带一瓶水。可是,这次当她看到信息内容时,顿时觉得自己像一个被剥光了衣服,然后扔到大街上的小丑,那颗扑通乱跳的,带着温度的心脏就这么被暴露在冷空气中。

他在短信里叫她协助他向心韵表白。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把买来的蜡烛点着后摆成了心形,也不记得她是怎么用荧光棒摆成了心韵的名字,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样把买来的玫瑰花送到林森手上,然后自己抱着横幅躲在角落。她只记得,林森抱着玫瑰花在等待他喜欢的人出现时的那张笑脸。那个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笑脸,现在竟然如此耀眼。

捷茹躲在角落里没有勇气去看接下来发生的事,可是当她听到人群的起哄声时,还是忍不住跑了出来。操场上围了很多人,他们脸上带着各种难以猜测的表情,而林森抱着玫瑰花站在心韵面前,只是让捷茹没想到的是心韵牵着一个帅气男孩子的手。那个男孩子捷茹听别人说过,他是学校里出了名的花花公子。

林森把玫瑰花递到了心韵面前,却被旁边的男孩子一把抢过扔到地上,人群里瞬时发出幸灾乐祸的起哄声,林森一脸尴尬地站在人群里,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小男孩。

捷茹忍不住冲到心韵面前,冲她喊:“他有多喜欢你你知道吗?他为了今天准备了多久你知道吗?就算你不喜欢他,可是你凭什么把他送给你的花扔到地上?”说到最后,捷茹发现自己喊出来的话都变成了哽咽,咸涩的泪水夺眶而出,顺着脸庞滑进嘴巴里。

她只是觉得很委屈,她喜欢的王子不应该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她喜欢的人比任何一个人都要优秀,没有人可以看不起,她日日夜夜都盼望着收到的玫瑰花不应该就这么被扔到了地上。

一个星期之后,捷茹把心韵男朋友和别的女孩子牵手接吻的照片摔到心韵面前,那是她跟踪了他一个星期的成果。

自从表白事件之后,捷茹和林森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更加微妙。而林森也把心韵的照片从手机桌面上撤了下来,日子好像又回到了表白事件之前。可是捷茹知道她和林森之间已经隔着一层膜,它无时无刻地挡在那,等待她去捅破。

捷茹的殷勤表现得更加明显,她在下雨天撑着伞等在他的宿舍楼下,她送他亲手织的围巾,她每天晚上都在睡觉之前给他发信息说晚安。而此时,新年的气息也逐渐变得浓重。它像空气般渗透进每个人的细胞里,大街小巷里开始挂上了辞旧迎新的横幅,和看着街道上秀恩爱的情侣而羞红了脸的灯笼。促销的商品占满了超市和街道。电视上几乎每个台都在宣传着即将到来的跨年晚会,捷茹站在广场上看着电视上那个似乎永远不会变老的主持人在介绍着跨年晚会节目时,想起一年前的晚会主持人也是他,只是她现在已经不是一年前的她了,现在的她心里已经住进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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