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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大哭过的人,才懂大笑不易(1)

视死如归

“我有一个朋友……”

总以这句话开头,并不是什么好事,一来没有那么多朋友好糟蹋,二来也没有那么多故事好糟蹋。

鸡汤喝多会腻,暖文看多了发寒,就算朋友的故事再精彩,读得久了,也起妊娠反应。

假如有这么个人,不是朋友,只是点头之交的熟人,平时碰到了打个招呼就擦肩而过。

然后突然有一天,你得知他死了……会不会有点儿想法?

这几天恰逢考研报名。

我想起去年参加考研补习班时认识的一个胖子,我忘记他的具体姓名是什么了,只是记得他的体型朴实刚健。

上课的座位安排,我俩是前后排,这个人说话很少,属于性子沉闷的类型,和我这种事儿逼尿不到一个壶里,所以我和他几乎没有什么接触。

我对他最深的印象就是这个胖子很喜欢吃东西。一顿早餐能顶我两三倍的量,上课偷偷摸摸吃,下课光明正大吃,做题的时候吃,休息的时候也吃,我很少见他嘴闲下。

2012年夏天,北京下了一场暴雨。那天我们还在上考研的专业课,下午淅淅沥沥,到晚上出教室的时候积水已经漫过膝盖了。

我没带伞,正为怎么回去发愁,就瞅见胖子蹲在教室外面,把书包里装着的各种吃食都拿出来,该系上袋子的都勒上几道,该封口的都小心翼翼检查一遍,然后点兵点将挨个数数放回书包里。外面的雨都连成了一道幕布,下得太大了,胖子站起身,又把自己的短袖脱了下来,把自己的书包裹住,然后用胳膊夹住书包,光着膀子冲进雨里。

肥硕的身躯在雨中笨拙不堪,但是胖子的面容却神圣宛如抱着炸药包冲向敌人碉堡的董存瑞。

除此之外,他好像就没有什么突出事迹了。考研那半年,大家都是忙忙碌碌的,自家人顾自家人。来了教室,也没什么太多的言语,撑死有题目不会做才前后左右大家一起聊聊看。

大概是到十一月底十二月初的样子,考研机构为了强化训练,让我们都住在安排好的宿舍里,一个人一间,外面有自习室,还配备了盥洗室。

我睡不着,去自习室做题。

那已经是半夜三点多钟了,我路过盥洗室的时候,看到胖子正端着个盆儿接水洗澡。水池旁边还放了一个凳子,胖子把手机搁在上面,放张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水哗哗地流,顺着他凸起的肚子。

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注意到他。

直到今年年初,从其他人的口中得知胖子自杀了。

有人说他已经考了三年,这一次又没考上,还有人说他是和女朋友分手了,再加上家里也出了点儿事情,才选择了自杀。

我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稍稍有些吃惊,虽然也急着问确切的原因是什么,但我知道其实心里已经没把这个当一回事儿了。或许是我冷血吧,胖子的死对我来说,只剩下谈资的价值。

六月份毕业的时候,我喝了很多酒,早上四点钟就醒了。

宿舍是在十二楼,我站在阳台向下望,大脑昏昏沉沉。

突然萌生出一个想法,跳下去好不好?

我又猛地被这个想法惊醒,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然后莫名地想到自杀的胖子。

我连他到底是哪个学校的,爱好什么,籍贯何处都不清楚。作为2012年考研大军中的一员,他只是不起眼的那一个。

我记得看过一本书,里面写着“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个人最大的也是最后的权利。”

我和他并不熟悉,甚至描述起他的事情来也因为信息的稀少而显得十分苍白,但他的自杀却让我明白自己所处的假想的纯白的学生时代,也可以鲜血淋淋。

我觉得所有死法里,跳楼算是刺激和痛苦都能达到最大的那种,你可以在人生中享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超人的感觉,然后摔成一摊肉泥。

像是被踩烂的番茄,这真是一个很不好的比喻。

电影《草莓百分百》里有句台词:青春就是吃自己喜欢的食物,胖而短暂地活着。

这话不假。

我把胖子的事儿告诉了李少白,问他究竟一个人会在什么情况下选择死亡?

李少白不屑地说你别问得这么文艺了,一个人在想死的时候自然会去死。然后他就不再理会我,转身去写他的剧本了。

李少白是这个二十九岁大龄北漂文艺年青年的笔名,我和他是因为稿子上的事宜认识。我曾经问过他真名是什么,但李少白不愿意告诉我。

他的讯息,我也只是大致了解。

马上奔三,来自河北最着名的工业城市石家庄,自幼吸食工厂废烟,号称五谷不分五毒不侵,末流大学中文系毕业,北漂七年,尚未立业。

但是李少白说他其实有业,他是个剧作家。

他要写一个惊天的剧本,写出来之后就是扬名立万的时候了。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人拦得住他,他将是震北京震纽约震伦敦的超级戏剧大师。

李少白说,莎士比亚同志几百年前就死了,现在谁也挡不住自己称王称霸的脚步了。

写了几行剧本,李少白对我说,晚上一起吃饭吧。

我说好,看着蟑螂从他的稿子边上爬过。

吃饭的地方选了中关村一家很小的馆子,在地下一层。我们点的涮锅,李少白还要了十瓶啤酒。

我们吃了一会儿,扯了一会儿,李少白挽起袖子让我看他的手腕。

上面一道道的全是伤疤。

我说这是咋弄的。

李少白说,割腕,我也想过自杀。你说人为什么自杀?不还是觉得没活头了么。我毕业以后一直想找个编剧啊,文字啊,这样的工作,可惜都没如愿。但是人总得活,我就先从保安干起,后来还在美廉美当过超市收银员,在中关村的办公楼里当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在野鸡学校上课,跑保险,还拉过皮条。可那真不是我要的生活,我就想好好写一个剧本,被人相中拍成故事,这样大家就能看到我写出来的故事。

然而能力有限,没人相中,就只能拼了命混口饭吃。

我对李少白说,你就没想过回家?

李少白回答,我这个人毛病太多,但是回家啃老的事儿还干不出。

我和我爸妈说我在外面其实混得还行,温饱不成问题。有一年过年回家,实在没钱给他们买东西,我就去卖血。妈的,第二天我走路都打飘,但是还好挺住了,也没因为卖血染上艾滋病。我白天工作,晚上写剧本,到后来实在扛不住了,觉得整个人都要废了。

开始出现幻听和幻觉,那段时间还嗑药了。说实话,嗑药不是好事。躺在床上,明明所有一切都安安静静的,但就像是有人拿着锤子一下一下砸着正对着我的那面墙。

砸一下,心就颤一下。

明明知道自己闭着眼,但好像就是在睁着眼等天亮。

有时候太阳照进来,醒了,那砸墙的声音才不再有了。

但有时候,那声音遮住了太阳,我好像永远都无法醒来。

李少白说。

现在自己在北京过得再差,也能省下钱寄回去,如果在其他地方打工,肯定没有这么好的条件,李少白这么讲。

我说,你认识得不清楚,你是眼高手低,离开北京也许能过得更好,更稳定,你没把自己的方向把握好。

李少白说,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我已经把大把时间耗在这里了。明知道自己慢慢往下深陷,可是想拔脚也晚了。自杀的时候,我也想得挺多,我觉得赖活着终究不如好死。我把手腕拉一道口子,看着血流,很疼。但是我到最后也没死成,我觉得我不能死,我还有爹妈在,我死了,没人养他们。

所以我得活着,哪怕像狗,哪怕自己生活过得稀烂,哪怕吃屎,也得让他们过得好一些。

我们喝完酒出来,走过街天桥,李少白被风一吹,头有点儿晕,趴在天桥上干呕。

从鼎好大厦这边能远远看到李少白租住的楼房,就在北大南门附近。一间六个人,上下铺,一个月五百块钱。一个屋里三间房,一共住十几号人,共用一个厕所。

李少白现在的生活过得好一些了,他在一个广告公司负责出门跑宣传外加发小广告,还打了一份超市的零工,一个月能挣四千多。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张开胳膊像是在拥抱寒冷的空气。

他张嘴大喊,像是败犬的狂吠。

我看着他的背影。

将帅谁都想做,但却少之又少,大多数还是拼死拼活葬身此处的小卒。

站在这里,你能感觉到那种他妈的悲壮。

说实话,我觉得李少白没有创作的才华,他写的东西就是一坨屎。

但他还活着,像蝼蚁一样伟大。

很久以前。

一个同学给我打电话,问我还在北京么。我开始压根儿没听出来他是谁,直到他自报家门,又往前倒腾了好久,我才想起自己的确曾经和这么个人同学一场过。

都快十年的事儿了。

我说,我在北京呢,怎么了,你来北京玩儿么。

他在电话里说,不是,我来北京治病的,听其他同学说你在北京,好久没见了,想问问看你有没有空,咱俩有时间聊聊。

我犹豫了一下,说好,然后问清楚了医院的地址和病房号。

那天我买了水果和一箱牛奶,然后到了医院。

这么多年没见,人都长变样了,但是好在我还是能认出点儿轮廓来。

他先喊的我,似乎我能来,他很高兴。

这个同学穿着病号服,半坐在床上,看到我来了,很高兴。我俩聊了挺多,从最开始同班的时候聊到上大学,他体力跟不上了,聊一会儿得歇一会儿。

我问他得的什么病,是不是还要动手术?

他说绝症,哈哈哈哈,麻痹老子这次是死定了。

同学说,我找了好多人的电话,总想着要是有一天自己真没了,没和你们再说上话,那该多遗憾啊。

我说,你别说这些丧气话,虽说治疗起来不容易,但是又不是一定治不好。

同学说,哈哈哈哈,我他妈可舍不得死,老子还是处呢。

我说,艾玛,这事儿包我身上吧,只要你出院了,想要外国的我都能给你整一个来。

他拍拍我肩膀说,一言为定。

他和我说他喜欢过大学的一个姑娘,可是还没来得及表白就被其他小伙儿抢先了。

他和我说他特别爱吃他们家门口小馆子做的茄泥。

他和我说,哎哟,我要是去了,我爸妈该怎么办呀。

我们聊了挺久,走的时候是他爸妈送的我,一直送到电梯口。

之后他做化疗掉头发,但是挺精神的。

然后就突然死了。

就是普通人得了绝症之后该有的剧情,看了开头第一句就能知道的结尾。

最后一次我去看他,他还乐呵着和我说,有一个护士姐姐长得真不错,如果有幸活下来一定找她要电话。

他去世的消息是他爸妈发短信告诉我的。

后来我数了数,实际上我才去医院看了他四次,他不是我朋友,就是一个很久没见的同学而已。

这个同学很普通,不帅,不是土豪,功课不是第一。

但我就是觉得他很屌。

他说他怕死,但怕的原因是担心他爸妈以后日子不好过。除此之外,他再也没什么好担心的,至于人生理想或者什么志存高远的事儿,他没和我聊过,或许是没来得及吧。

故事里面的人血液四溅,倒地不起,那都是剧情,我不会当真。

认识的三个人,虽说不是朋友,可这是他们的生活,我没办法把他们也当成假的。

我更没什么人生哲理好讲,片儿汤话听多了一点意义都没有,人不能靠知音或者读者文摘来支撑自己。

本来这些天上课读书复习外加十一月之前要交稿子,忙得一团糟,可偏偏还是码了这些不相干的东西。

因为今天无意间翻出来一张便签,是那个死掉的同学写给我的,上下两行。

“如果难逃一死,请视死如归。”

“如果能够活着,他妈的一定要好好活着。”

吃饭的腔调

(一)南北味

上海,暴雨。

我坐在早餐店铺里,外面的雨滴顺着檐角坠在地上,像是一串珠帘。

一个浑身湿透的男人走进店来,四十岁年纪,鬓角稍显灰白,深灰色西装上留下显眼水痕,从发梢到下巴都不停滴着雨点。

缓行几步,跺脚,拉椅,端坐。

197点了一碟锅贴,一份粢饭,一碗清粥。

轻嚼慢咬缓吞,吹勺,细饮,摊开报纸仔细看着。

坐在我前排的两个姑娘,低声说道:“格厄宁老有腔调呃(这个人很有腔调的)。”

上海人常说“腔调”,这是个有些难以用言语解释清楚的词语,简简单单两个字把为人处世的品味情调格调高雅都涵盖进去了。程乃珊曾经专门写过一篇名为《腔调》的文章,里面提到“腔调其实是一种品相”,我们常常讲的坐相立相,甚至面相、声相、吃相都是构成腔调的重要部分。

但人们往往关注一个人的言谈外表,对于最后的一个吃相,却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实际上一个人最有“腔调”的,就是在此处。

旁人对上海人多有误解,但凡提到,便是穿着睡衣嚼着油条聊股票的大妈,便是窝窝囊囊躲在家里做饭洗衣做饭炒青菜的男人,便是矫揉造作满口洋泾浜喝着咖啡的女人。

总体而言,小气憋屈不畅快,没有一点儿“腔调”。

我所见却并非如此。

路边支起一个小摊,穿着围裙的阿姨摆好桌椅,笼屉上蒸着包子,锅里是带着焦油色的锅贴,碗里盛着白粥,咸菜分列在小碟子里。顾客交钱坐下,随便聊聊经济,闲碎的琐事,低声细语,不惊扰他人。

或是西洋店里,倒上咖啡,面前摆着还带有余温的面包,煎好的单面蛋,将要匆匆上班的年轻人愉快地交谈,节奏很快,轻快。偶有年岁渐大的中年人独坐椅上,喝一口咖啡,看一眼手里的最新消息,眉头轻蹙,像是在思考什么。

远承过去的青衣长衫与漂洋而来的西方文明相遇,两者相融,却又泾渭分明,端是一副吃饭的好腔调。

人们常将南北相比,如果谈到上海,必提北京。

上海吃饭自有一番腔调,北京自然也不例外,若用一个北方语言来代替腔调,“范儿”这个词比较合适,这是华北平原特有的底蕴与口语幽默,人们总说穿着有范儿,说话有范儿,吃饭也应当是有范儿的。

华北平原人民的吃食向来没有南方来得精细,但却独有一份大气,能让你填饱肚子就决不让你饿着,且食物往往能追根溯源百年以上,凡事街面上所瞧得见的食物,都能给你往上倒腾出点儿历史来源,甭管是贴金还是瞎掰,至少有趣。

北方人吃饭的范儿,便在这种历史的厚重上。

冬,严寒。

哈气儿成雾,吐口吐沫都能冻成冰碴儿,街角那家小店外依然排着长队,虽说天冷难耐,但没人夹塞儿,更没人讲歪理儿,皇城根儿下的老少爷们儿丢不起这个人!

店里的老夫妻忙碌着,老太太照看着小火儿咕嘟的铁锅,老爷子挽起袖子,一手掂勺,一手撒菜,做着煎饼。

但凡客人要求多加其他乱七八糟辅料食材的,老爷子都皱着白眉,拿眼瞧着,那神色好像在说,我祖上几十年都是这么做的,你确定非要坏了规矩?直到客人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才终于顺下眉眼,笑呵呵包好煎饼,递给客人。

张嘴一咬,满嘴酥脆咸香,味道刚刚好。

老太太忙着添豆腐脑儿,加上油卤,递在手上,或是盛碗小馄饨,撒一把葱花,喜眉笑眼。但保不齐有吃不惯北方口的南方客人,要求来一碗甜豆腐脑。这时候老太太总有些犹疑地从一旁拿出糖碗儿,一小勺轻轻挖出,哆哆嗦嗦地搁在豆腐脑里,等看着客人坐下,还用一种闹不明白的眼光瞧着,似乎在说,这能好吃么?

客人自己招呼自己,咸了淡了吱声就应,递筷子搭把手也都是平常事儿,老顾客帮着收拾桌子更不稀奇。

进门时一声来啦,出门时一声慢走。来是客,走是友。

几百年都是这么过来的,这就是底蕴,这就是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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