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美如奥黛丽·赫本、伊丽莎白·泰勒、玛丽莲·梦露,也并非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就算有“百变天后”美称的麦当娜,也是在性感和狂野间(显然这两种风格比清纯玉女型的可塑性大得多)变换了一百种造型,而并不是真的能有一百种风格。所谓风格,正是“非你不可,舍你其谁”的独占性,比如你很难想象奥黛丽·赫本版本的“埃及艳后”,或者让玛丽莲·梦露出演“罗马假日”会是什么样子。即使是公认的演技派天后,但你看葛丽泰·嘉宝的公众形象一直低调,尼可·基德曼在红毯上永远高贵,她们不会去乱尝试不适合自己的造型,去做所谓“突破”。她们深知,再大的明星也有限制。这正是对风格的清晰认识。
既然很难改变,那就坚持始终。所以奥黛丽·赫本与纪梵希合作长达几十年,而格雷斯·凯丽与爱马仕一起谱出了佳话,卡地亚多次与温莎公爵夫人共铸经典,还有近在眼前的例子,章子怡与阿玛尼彼此欣赏,数度穿着该品牌的礼服走上星光大道。几乎每个顶级品牌都有自己固定的明星拥趸。这恰恰再说明了风格的力量和重复的必要性。
大明星有造型师有很多专业人士帮忙打理,普通女人可是时时处处靠自己,我如何知道什么风格最适合自己?这的确是个相当大的命题,需要多年的修炼和实践(最好能有心理和钱包的双重坚强,呵呵)。不过也有简单的入门法则:第一,穿你最舒服的衣服。当然我不是说睡衣,而是指穿起来没有任何不自在的感觉。比如,你不会因为它太昂贵而缩手缩脚,不会因为它太繁琐而行动不便,不会因为不得体而心生顾忌;还有最重要的,它因为跟你不“搭调”(即不是你的风格)而令你如芒在背——这就是上文说的“衣服为你服务”,而不是相反让衣服盖过了人的风采。好的衣服,应当令你在特定场合神情自若、游刃有余地做你该做的事,而不是时时处处想到你今天穿了什么,有没有什么不对劲。
第二,找出你的穿衣“代表作”。比如:你有没有过一件衣服受到几乎所有人的称赞?有没有一件衣服穿了很多年都不舍得扔?你有没有遇见过一件贵得没道理但依然爱得没道理的华服?如果有,那恭喜你,其中之一大概就是你的风格了。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经历,朋友跟你说:我今天逛街看到一件衣服,一看就该是你的。或者你自己看到一件衣服,一见钟情并且一见如故。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这其实就是我们一直寻觅的风格,长时间以来在潜意识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定位,但也许还稍嫌模糊,或者很难用言语表达。但其实风格一直存在,气质也一直为人捕捉,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感觉得到。而无意间碰到的某件衣服,就物化了这种概念。它大概也就可以作为自己的“代表作”,成为穿衣的一个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