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任曦十分想上前扯住萧凌那一张一合的薄唇,放两只蜜蜂上去,蛰他个香肠嘴,看他还如何耍嘴弄舌!
或许是看任曦真的火大了,慕容成林眼神微动,和蔼可亲地笑了笑,腹黑地说起了场面话:“二公子承教于恒老师,我等有幸,可见二公子斐然文才。”
任曦听了这番话,将慕容成林好生打量了一番,然后鼻子里冷哼一声,做了个大大的失礼举动。
她笑了,笑得花枝乱颤,十分不雅:“天仁书院,呵,区区天仁也挂在嘴边,真是贻笑大方。”任曦心里翻了个白眼,等大哥回来,这腹黑妖怪慕容氏还不是分分秒秒被灭!
天仁书院,乃天下第一书院,王孙贵族无一不以能在此学习为荣。自从楚家先君自刎之后,三国签下永久合约,到今年,已经是整整三百三十年了。天仁书院作为三国和平的见证,三国继承人均要在此学习,其地位超然尊贵,不可形容。
如今,这般伟大的书院却被任曦嗤之以鼻,称为:区区。
此言震惊,满殿轰然大哗,皇帝还没来,南楚太子梁子言便起身,示意众人安静。而萧凌看任曦就像是看怪物一样,简直不能理解,这死耗子就算再野蛮也得顾忌恒老师吧,恒老师可是天仁圣师,做弟弟的怎么能污蔑哥哥!
他的嫌弃溢于言表,冷笑着伸手:“那公子就请吧。”
“请!”任曦答应地倒是痛快,虽然腹中空空,但是为了自家门面,她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
萧凌是天仁书院这一届之中出类拔萃的学生,文才位列前十,吟诗更是信手拈来。宫人很快送来了一肘高的坛装美酒,一字排开,很是唬人,任曦在心里比划了比划,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天,这么大坛子,就算是抱也很费力啊,更别说喝了。
看任曦色变,萧凌更是得意,这个小小的豆芽菜,竟敢自不量力应下挑战,也是一只其志可嘉的耗子啊,哈哈。
他眯了眼,志在必得,先吟诗一首,然后作势请任曦来,任曦满头冷汗,人家唱的是啥啥啥?她总不能背床前明月光吧?太不自然了——
哦!自然!
她是个文盲不错,但是她会画画写字啊,在制画厂兼职时,古画她可临摹了不少,上面的字她不认得多少,但是照猫画虎她太熟练了!
想到这里,任曦也是豪气冲天,她看向萧凌,那一双如水的眸子里,绽放着自信的光彩,霎时间,风采无双,让人眼前为之一亮。
“拿笔来!”她底气足,周围不屑的人也被唬住了,一时间都噤声等待,看任曦如何应对。而任曦也不马虎,提笔就写,有些字她不会念,但是熟能生巧,她刚刚好写的出来。
看着任曦行云流水的潇洒动作,萧凌俊眉一挑,显然很意外,他不禁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眼前弱弱的小耗子。没想到这白白软软的小家伙,竟然写得一手好字,而且还有满腹才华……
难道楚家子弟无论嫡庶,都是天生好文采吗?正在他疑惑间,旁边有人已经将任曦所写念了出来:
“置酒高堂,悲歌临觞。人生几何,逝如朝霜。
时无重至,华不再扬。苹以春晖,兰以秋芳。
来日苦短,去日苦长。今我不乐,蟋蟀在房。
乐以会兴,悲以别章。岂曰无感,忧为子忘。
我酒既旨,我肴既臧。短歌可咏,长夜无荒。”
虽然是悲伤之歌,但却掷地有声,慷慨激昂,就好似楚家风骨,铮铮不屈,不畏天下任何奸险之事,傲视群雄。
楚家的遭遇,众人都有默契,此刻任曦所作,应情应景,确实是上上之作,文采飞扬不说,更难得的是那份开阔胸襟。
这下,萧凌看任曦的眼神又深了几分,没想到这小耗子胸中自有刚强坚定之气,难道他看错了?今日稀奇,竟然遇到一个长得像但不是兔爷的南楚贵公子?
奇怪,当真是奇怪。
虽然心有疑惑,但萧凌还是豪爽地笑了:“好诗好胸襟,二公子高才,我认输!”他举起坛子,一饮而尽,那突出的喉结滚动,清酒从麦色皮肤上倏然滚落,落入松散的衣襟,阳刚之气十足,帅气的很。
这样一看,越发像是个狐狸精了。
任曦觉得自己似乎在哪儿见过萧凌,总有说不出的熟悉的,但又不好贸然去问萧凌认不认识自己,只能作罢。萧凌虽然佩服任曦的诗作,但被砸大粪的仇他仍旧记得一清二楚,只是此刻落了下风,不好再为难,所以暂且放过任曦一马。
他回身落座,重新系上了自己的腰带,慕容成林在旁边瞧着,只见玉带上的金钩桃花已经被萧凌捏成了一团,可见主人怒火腾腾,还未熄灭。
慕容成林也知道萧凌被砸大粪的事儿,所以也不敢劝他,表弟的性子他最清楚,凡是被他记恨的,肯定是在劫难逃。不过表弟为人还算正直,往往是不打不相识,只要让他消了气,凡事就好说。
梁氏太子在旁边冷眼看着任曦和萧凌之间的闹剧,他虽然不喜欢楚家人,但更不喜欢楚家人在他的地盘上出事。毕竟众口铄金,他不回护楚家老二,来日天下人只会骂他无信无义,不尊旧主。
此刻见事端平息,梁子言便上前拉住了任曦的手,如大哥哥般温柔贴心,带着她往上座去。
“弟弟莫怕,你萧师兄惯常如此,不必理会他。”
梁子言温文尔雅,很好地履行着自己的“义务”,任曦得了救命稻草,心里满是感激,急忙回礼道:“哥哥言重了,是我不懂事。”
两个人虚礼着坐下,梁子言这才松开了任曦的手,他不着痕迹地取出手帕,擦了擦自己的手,然后不着痕迹地轻轻丢开,任曦自然没有看见,因为马上就有人将帕子收走了,显然是某人太严苛,下人们察言观色行事,自然不敢让帕子碍了主子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