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26900000009

第9章 我的无赖生活

首先请大家放心我既不是流氓 也不是黑社会,只是一个普通的80年代生人,所以希望诸位给点耐心把整篇文章看完,虽然这需要勇气。既然主标题容易让人误解,那我就在副标题上多下点功夫,借用一下高老先生的自传体三部曲。我事先声明这可绝没有半点差强人意的凑合,实在是它们太适合描述我的“无赖” 生活了。

童年曾经和知知说过我的童年期很长,横跨幼儿园时期到我的初中年代,以至于当人家都已经懂得谈恋爱时,我还沉溺于和表弟在一起编傻傻的故事或在暴晒的麦田里逮蛐蛐。

我的童年离不开两个重 要人物,一个是舅舅,另一个是表弟。

舅舅绝对是个天才,我一直这 么认为,我猜他自己也一直这么认为。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这一点来被我证实,但从他眼中时不时露出的洞察一切的神采和“哗”地转身随风飘起的夹克后襟,我想他对自己的智商是极度自信的。记得同学让我描述北京时,我头一个把舅舅提炼出来,自豪地说 我舅舅绝对是燕京一景,代表了typical北京人特点,既有点大男子主义又有点小市民,弄得同学当场云里雾里,认为北京除了有神秘的故宫金銮殿,八达岭长城万里,还有一个传奇式的赵姓舅舅,顿时对首都更加神往。

舅舅一表人才,当时绝对是个帅哥。现在也是。舅舅的招牌打扮是把头发涂满发胶,出入戴一副反光墨镜,骑一辆那个时代很风光的自行车,让我很自然地与《烈火金刚》中的肖飞联系起来,猜想一路上 得有多少少女少妇的回眸欣赏这位当代英雄。正因为他有那辆爱车,才练就出一手修车 的好本领,家里上上下下的车有了毛病都找他修。说起舅舅的本领,可以用“ versatile”来形容,他的理发手艺也相当强,下手干净利落,我初中三年的头发都是他负责剪的,以至于有一次我坐在第一排时班主任委婉地小声对我说,以后把头发留长点吧,像个男孩子。可贵的是舅舅无论何时何地都保有着他的自信,扬言哪天下岗了就开个美发店,生意保证火。对此姥姥表现出极度的支持,我才明白,原来舅舅的自信是遗传的。

舅舅的口才登峰造极。当同学说我是北京人口才的浓缩时我潇洒地一瞥:不及吾舅十之一二。我这么说丝毫不夸张。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舅舅经常用极其浅显的话为我解释极其深奥的道理。有一次我问舅舅,中国那么穷,多造点钱出来不就行了么?舅舅给我解释:你要发行一块钱,造一辆自行车,那这车就是一块钱;你要是发行十二块钱,还造一辆自行车,那这车 就变成十二块钱了。舅舅一生对车情有独钟,连举例子都离不开自行车。我当时当然是没听懂,但后来大彻大悟:原来舅舅说的就是所谓的通货膨胀啊!不禁大感大慨。当然舅舅也有说错的时候。比如有一次舅舅在沙发上侧着眼睛一边颤着腿一边跟我说:酸碱中和,盐糖中和。后来初中学了无机化学,回来看到舅舅就像看到了神仙,舅舅则很冷静。再后来上了高中学习了有机化学,得知盐属无机物糖属有机物,两者不可中和。听到这个结论我的第一反应是:肯定是老师讲错了!因为舅舅是不可能错的。但是在沮丧地确定了这个可悲的事实后,回家再看舅舅,依旧冷静!

舅舅的精彩不光是针对我们这些小孩子的,对待同龄人他同样无可匹敌。记忆中的经典镜头是在寻常的家庭聚会上,大姨父爸爸三姨父舅舅和老姨父在饭桌上神聊,酒过三筹,便出现了熟悉的一幕 :舅舅呈迷人的玫瑰色的脸出现在显要位置,食指伸出点着桌子:“对不对?你说对不对?!”身旁的三姨父低头看着桌子,脸上尴尬地笑着:“对,对!”后来舅舅这一招被三姨父学了去,以后的饭桌上便成了三姨父重复着舅舅当年的动作,憨厚的老姨父在一旁频频点头。这成了我们这些孩子吃过饭后的消遣,背后我也会努力把脸憋红,然后蹲在地上指着:“对不对?你说对不对?”表弟在旁边配合地答道:“对,对!”

前些日子收到表弟来信 ,说一天他和舅舅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舅舅嘴里嚼着一根菜指着电视说,呦,这不小甜甜么!表弟立即喷饭。我笑他太大惊小怪了。舅舅是喜欢孙燕姿和肖亚轩的新时代舅舅,我回信说,我们的舅舅永远鲜活。我说这话是认真的。我很高兴在异地上大学这么久依然可以感受到舅舅昔日的气息,我希望他永远能那么大刀阔斧地改造自己的生活,把霸气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他的热情是特有的和令人舒服的,它让我有一个值得回忆的童年。我希望当我再次回忆起舅舅的青年,我的童年,这种纯粹的不受污染的清澈可以立刻被头脑召回,借用郭敬明的一句话:遇见它们,我很高兴。

另一个值得记录的就是我的表弟,他和我一起见证了我的童年和他的童年。我一直很难界定我们之间的关系,是朋友,亲戚,还是知己、战友?也许都是。我常和妈妈说,为什么圆圆不是我的亲弟弟,妈妈笑着说我倒愿意呢你老姨肯答应么。想来也是,像表弟那么优秀的孩子是老姨和老姨父的骄傲——不,应该说是任何家庭的骄傲。表弟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各项体育 运动均代表他所在中学的最高水平,学习更是一流,唯一的困惑就是清华和复旦到底哪个更适合他。然而就是这个近乎完美的青年,曾经用它的童年和少年荒废在我超长的童年中,度过了一段值得大书特书的混沌时光。遗憾的是如今人家已经学有所成,而我仍然没有跳出童年在我大脑中的后遗症状,或者像倪匡说的“残存记忆”,偶尔做出一些有悖这个年龄的事,为一些琐碎的痛苦痛苦着,为一些卑微的快乐快乐着。但我仍然珍惜我超长童年中与表弟所分享的每一刻,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那是我到现在为止人生中最快乐、最快乐的时光。

我和表弟是在舅舅的“教化”下成长的 ,从现在种种表现的迹象看,我们是称职的学生。表弟是个模仿能力极强的人,打小就开始模仿舅舅的举止神情,惟妙惟肖。当然我们的创作力也不可小视,为了表示对舅舅的感激,我们在12岁时就已经把音乐课上学的《我们的田野》的词给改编了,把所有的名词都改成舅舅,变成“我们的舅舅是美丽的舅舅,那河边的舅舅开满了舅舅,金色的舅舅显得多么舅舅……”当时我们没日没夜地歌颂着,觉得这就是千古绝唱。后来表弟曾经跟我提到过,孩提时代的创新意识在如今的理科学习中对他帮助极大,我也有同感,舅舅在不知不觉中的言传身教已经影响到我如今的思维方式,这也许是他所始料未及的。

我想我和表弟今天的全面发展也应该和我们童年时的自我开发有很大关系。当时姥姥家搬迁至北京的一处近郊农村,高高低低的平房住宅区里藏匿着无数条看家的狗,住宅区后面就是一片无人管理的麦地。那时我突然对音乐极感兴趣,就借着小学音乐课那点底子开始了艰苦的创作。我是作词者兼作曲者,表弟则是演唱。现在想来他的嗓子实在是太完美了,以至于他一 开唱方圆一里以内的狗都跟着附和,一时千树万树梨花开,大珠小珠落玉盘,那种感觉实在很难用语言表达出来。直到有一天,邻居老贺来敲门,表情很丰富地和姥姥说了一通,我们不知道他当时说了什么,反正后来我们的创作就被迫终止了。我们幼小的心灵曾经在追求艺术和理想的道路上受到过这样的挫折,这对于今后心理承受能力的培养可以说是关键性的磨练。

关于童年的记忆很清晰 也很混乱,让我的记忆一涌而出却很难理出头绪。我就这样沉溺在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中跟表弟彻底地快乐,仿佛没有起始,也没有终点。

如果说舅舅和表弟是童年中里程碑式的人物,那么平房后的那片麦地则是童年里标志性的建筑了。当年我和表弟的音乐尝试被禁止后,就把训练场改到了麦地。那年恰逢香港回归,电视里有很多歌 颂祖国的主旋律歌曲,其中有一首俞静唱的歌忘了叫什么名字了,我特欣赏,就在麦地 里敞开我高不成低不就的嗓子吼,表弟在旁边学洛桑模仿电吉他给我伴奏。还有我永远 忘不了在夏天灼人的日光下,我和表姐以及两个表弟奔跑在麦地里捉蛐蛐蟋蟀和蚂蚱,我和表姐负责找,两个表弟负责逮,分工明确,效率极高。我们一下午就可以带回能铺满整整一垃圾桶底的蟋蟀,然后把它们的腿拔下来比赛跳,最后在周日晚上临走前都送 给邻居老贺家的鸡吃掉。后来那种令人目眩的阳光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我在空旷的空 间里没有目的地奔跑,有点像后现代主义的魔幻电影,让我醒来后很长时间才能辨清自 己究竟身在何处。表弟在信中也经常提到麦地,我知道,童年的麦地在我们心中的地位 是其它任何娱乐所不能代替的。

我突然不确定自己为什 么用这么长的篇幅来写自己的童年。童年就这样逝去了,我没有任何办法留住它。童年对我来说是昨天, 刚刚迈过了昨天我才来到今天。没有经历少年直接从童年到达青年是很难受的,就像中 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社会直接到达社会主义社会是痛苦的一样。但是让我重新来过的话 ,我想我还是会选择没有少年的生活,甚至连青年都没有,因为这样我的童年还可以更长,快乐还可以更多,我的无拘无束的自由可以是现在的平方。

在人间

人说你最不愿想起的一段时期,应该是你最痛苦的日子。对我来说高中的日子是很模糊的,对于它的记忆是千篇一律缺乏创意的。那按照理论推算这应该是我最痛苦的一段时间吧。

在人间。

说实话我到现在都无法确定那三年我是不是在人间。

如果高中的生活也要找 出两个人物来引导的话,我想那应该是张信哲和孔令辉了。

我曾和知知说过,虽然我这个人很善变,干什么事都是三天热乎气,但对于所喜欢的歌手和运动员,我是会惦念一生的。

很幸运我这个人无论在 什么阶段都有一个同样傻傻的好朋友陪我度过。我想可能人家原本不傻,跟我呆时间长了就被我同化了。具体就高中而言,涵成了我的牺牲品,从高一来了挺机灵的一个小女 孩变成了后来令人匪夷所思的疯子。其实我心里还是挺过意不去的。还好人家一点都不 在意,仍拿我当最好的朋友,在海南的“天涯海角”用手机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听那里的 风声。然后我告诉她我很感动。

高一。我的童年在曲折中固执地继续。我和涵以及刚进高中的数百名同学拿着大盆小盆被带到北京郊区的一个军区,在那里度过了十天军训生活。生活有时很奇怪,当时明明是很快乐的,回忆起来 却会落泪;当时明明很苦的,日后回忆起来却觉得好笑。在那个叫做南口的地方,我们经历了很多原本一辈子也不会遇到的事。

军训期间是不能买零食的,幸亏涵从家 里带来了八包康师傅3+2,晚上熄灯后就偷偷拿出来我们分着吃。第一次吃的时候我很不安,这饼干太脆了吃起来声音很大会把人吵醒的,涵就说你把它放嘴里先含化了再吃。于是每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都会有两个黑影面对面坐在床上,眼睛冒着贪婪的红光,血盆大口在不停地开合,有点像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

我们的中队长是个很胖的中年男子,说一口我们听不懂的话,以至于我们会把“稍息”听成“休息”。他说这是我们的问题跟他没关系,不然我们怎么从没把“休息”听成过“稍息”。可能是他故乡的方言有太多的翘舌音,说得多了就把嘴给说噘了,总之他不说话时从侧面看嘴都是比鼻子高出一块的,所以我们背地里管他叫“小噘噘”。还有一个辅导员,脖子超大,我们给他起的外 号叫“碘哥”。我们的中队长和辅导员带着我们没日没夜地训练,整内务,从早上5点到晚上8点,三餐前要蹲在食堂前听总结,晚饭后还要唱军歌,声嘶力竭的,让我想起了当年的表弟。教官每天早晨都会带着我们到军区周围的小道去跑步,附近的农民就会早起排队看我们训练,教官们这时会显得很兴奋 ,提高八度喊口令。到军训最后两天的时候他们的嗓子已经哑得不行,就用磁性十足的 崔健式音调冲我们吼:“我嗓子喊哑了则四为森么,我脚丧长鸡眼则四为森么?则全都 四为了里们!”后来在军训结束的联谊会上,他们的这段经典台词被男生们编进小品在台上演,下面爆笑一片,教官们不好意思地坐在篝火旁,眼睛里映出不断跳动的火光, 闪闪亮亮的。

生活有时很奇怪,当时明明很苦的,日后回忆起来却觉得好笑;当时明明是很快乐的,回忆起来却会落泪。

我觉得生活就是一个个片断,关于高一的记忆就是由类似上面这样一个个片断组成的。当时间流过,你会很难把整段的记忆印在脑子里,而剩下的只是几个划过的碎片,然后提示你唤回那个时刻的生活。就像流星划过夜空,流星所过之处的夜幕会被瞬间点亮,然后你就可以跟着它的轨迹找回埋藏在记忆深处的一段段故事。

高二。我选择了理科。老师说你语文和英语好,留在理科班是优势。我知道我应该感谢老师,因为她是信任我才把我留在班里的。关于高二的记忆是,我非常、非常地不快乐。

涵每天比我睡得晚,比我起得早,比我买更多的书做更多的题,但成绩仍没有我好。但她对我依然很好,这点我很感激,因为我不知道处在相同情况下我会不会像她这么有气度;因为这是高二,我们没有慷慨到什么都可以放弃。涵说她就算死也要死在物理上;荣说她现在在马路上见到车都不躲,“我连高考都不怕还怕死么”,我听着觉得嗓子有点干。媛分到了文科班 ,这对她来说也许是种万幸,事实也证明如此。后来她考进了对外经贸大学,我在暑假 里见过她一次,比当初胖了很多。我们都很高兴大家活得很好。

“十七岁,梦想与现实 交织的季节。心中波澜澎湃,脸上平静如水。唐诗宋词的婉约与电脑摇滚的刺激在心中 激烈地跌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像一只小船,虽摇摆不定,仍憧憬着骇浪滔天。 ”这是我在高二时写下的一段文字。现在我仍能深深体味那种全身血液要炸开的感觉。

有时我和涵会在凌晨两 三点来到寂静的操场,涵拿出她的随身听,然后我们背靠背一人一只耳机听《宽容》。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张信哲,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好像他懂得我的心事,然后用他特有的清澈和亲切来安慰我,让我可以想明白很多事,放弃很多妄想。“你说你想要找个宽厚的肩膀,问自己带你到什么地方,看着明天,告诉我你不会紧张,跟着我,海角和天涯;我说我想要找个避风的港湾,谢谢你陪我到任何地方,你的宽容,还有我温柔的包容,没有泪的夜晚,是天堂。”这时候我会抬起头望着北京早已没有星星的天空,找阿哲说的那个没有泪的天堂。我对《宽容》情有独钟,涵说其实《不要对他说》更胜一筹 ,我说不,还是《宽容》好听。我们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争,然后涵突然不说话了。我们就沉默地坐在夏夜的操场边享受恬静的默契,涵当时背对着我,我不知道她脸上挂着的,是笑容还是泪水。

我曾经无数次地尝试为 阿哲写些文字,但每次写完都发现这不是我想要的。阿哲的音乐是神奇的,刚开始听时 是声音清澈让人舒服,然后你就能听出很多不一般的东西,是平时可以感觉到的转瞬即 逝的灵动,有些微妙得我们一辈子都表达不出来,但阿哲可以。他的声音不用刻意渲染 ,却有着惊人的穿透力,在寂静的夜里可以轻易地把你用浓郁的感伤包裹起来,一泻千里,万劫不复。所以喜欢他的人面很广,有书香门第古典淑女,有现代时尚女性,还有 深夜里落寞的异乡游子和白天看上去坚强得无懈可击的成功人士。直到现在我仍然经常 躺在寝室的床上听《宽容》,听着听着泪水就会流下来。其实我当时并不痛苦,这可能 就是心理学课上老师讲的“情绪记忆”吧。

高二,我的记忆定格在凌晨两点半。操场。涵的背影。还有阿哲的声音。我的童年在悲剧中死去,在过去的日子里留下可以让我快乐的躯壳。这种快乐就像罂粟,是妖艳的和带着毒性的,因为当你意识到一种美得无法言表的东西正微笑着离你越来越远而你还要狠心冲它挥手告别时,你会觉得生活中没有什么是值得珍惜的,没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然后你就会彻彻底底 地颠覆生活,最后彻彻底底地失去热情。

高三。我能写的越来越少。曾经幼稚地以为所谓高三,就是会困得吃着吃着饭筷子从手中掉下来;就是要像死人一样过一年有新陈代谢的生活。后来我知道远远不止这些。

老师说,你们从现在开始就要找到高三的感觉,具体就我来说,我是在每天早晨边骑车上学边做梦当中逐渐认识高三的。早晨我决不早起一分钟,所以按时到校的任务只有留在路上完成。提起那时真可以称得上是一段传奇,我和一帮同样穿着蓝色校服的兄弟姐妹整日穿梭于机动车道,和汽车左右斡旋一争天下,怎么看怎么像现实中的早期香港警匪片,以至于双井地区附近居民都亲切地称我们为“蓝精灵”。我还特意把校服的拉锁拉开,半闭起眼睛享受着狂风把衣襟吹起的感觉,那时我才明白为什么《赌神》和《英雄本色》里面发哥都是敞胸露怀的。只不过由于享受过度,有几次险些撞人。险些归险些,我的骑车技术绝对不容小视,我曾经跟同学介绍过我对骑车超凡的领悟力,举的例子就是我初三刚学会骑自行车,高一已经敢在长安街上闯红灯了。当时同学的反应是,这不是我领悟力过人,而是我胆量过人。我的骑车技术在一天天的磨练中不断精湛,不但可以像《第五元素》中未来的 TAXI一样在车流人流中自由穿梭,还成功地把到校时间从原来的16分钟缩短到13分25秒,被列为“平乐园小区八大奇迹”之首。

对于高三的认识随着时间的递进逐渐加深。数学老师会在体育课之前走进教室说,同学们,这节课咱们做一套练习;语文老师中午给我们十分钟的时间吃饭,然后来教室作测验;英语老师发下一本厚厚的阅读理解,温柔地告诉我们这是今天和明天的作业。班上排名第一的男生会在课上睡觉,一副对学习很不屑的表情,其实据说回家要学到夜里两点;小弋仍然会在考场上突然流鼻血, 怎么止也止不住;而那些文科很没天赋的男生会在语文模拟后笑谈,“我写完作文一看 ,完了,又满分了!这哪行啊,不给其他同学活路了!我就捡着那经典的句子划,等划得还剩30多分了,行差不多了,就给交了!”然后是哈哈一片笑声。白天里我也会和班上的同学一起大吵大嚷,放肆地开着玩笑,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趴在自己那张柔 软的小床上,独自落下眼泪,泪水一滴滴落在物理练习册上,第二天交上去时皱皱巴巴的。

我的成绩不好不坏起伏不定,一着急可以考出一个令老师兴奋得发疯的分数,一得意又可以让老师气得昏死过去,后来听说班主任高考后因心脏病住进了医院,我心里有点内疚。但我的语文和英语一直很稳定,始终是班上甚至是年级最好的。现在想来是那时不够理智,如果不那么任性对物理和化学多下点功夫也许结果会是另一种形式。荣和我相反,她物理和化学有天赋,可语文和英语无论怎么努力都很难及格,从这点来说她简直不是女生。前两天荣发来短信,说她在准备CET-6考试让我给点意见,我顿感天地骤变物是人非,荣的英语水平已直逼我门下,压力。涵一如既往,不同的是老师对她的态度,我想可能是因为老师太累了或者是不忍心伤害一个自尊心强到已力不从心的孩子,总之高三一年涵是绝对自由的,包括上课时间。我痛苦地看着同伴们在泥泞的曲道上艰难地奔跑,包括我自己,我们跌倒或看到其他人跌倒,然后再爬起;前面横着两条岔路,一条是光明一条是黑暗。我们无力选择。

关于高三我不确定应该写些什么,是要写我的泪水,还是写我的笑容?我觉得人是虚伪的,我曾尝试对着一篇满分作文哭泣,也尝试面对一张不及格的化学试卷放声大笑,直到最后成功地驾驭感情,混淆两者的界限。或是要写我的拒绝,还有我的坚持?我的拒绝最后盲目到排斥一切 ,我的坚持功利到坚持冷漠、坚持自私、坚持自我保护与自我封闭。我开始抛弃那些细腻如《呼啸山庄》、《蝴蝶梦》的书籍,改看《基督山伯爵》和《简?爱》等励志小说。我现在能够回忆起的高三的一切,都是一种灰色的绝望,让我不寒而栗。

直到现在我都不得不承认,对于高三我是一直在刻意回避的,我怕自己再次卷入那种能量巨大得可以彻底打乱我生活模式的漩涡中,永世不得超生。

后来的路上我遇见了小辉,他在黑暗中把我带出低谷,改变了我高三和今后的命运,我感激悉尼奥运会上他的那声吼,那之后我文章中有一半是关于他的。后来我在大学精读课上做的oral presentation就是关于孔令辉,下来之后老师问我他哪些特质吸引了我,我突然觉得这是一 个很难的问题。不仅对我,对所有万万千千的孔迷来说都是如此。你可以说他帅,说他有涵养很宽容又孝顺,说他低调有绅士风度不夸张不做作,说他聪明坚强努力有王者风范,但这些词都太泛泛,不足以形容他的独一无二。我才发现要我形容一个我喜欢和尊敬的人,我脑中的词汇是多么匮乏。

有人问我,你这么崇拜孔令辉 那他一定是你偶像了,我说偶像这个词不恰当,我已经不是像小孩子那样疯疯癫癫地追逐我眼中的明星,也不是凭一时激动今天顶礼膜拜,明天就置之脑后。只是对于小辉的 感情已趋于平和,我有自己的生活,而他是融于我的生活中的。就像我家离他们训练的天坛体育馆路很近,在门口我可以很轻易地等到他,但我从来没这么做过。就像《乒乓世界》我已经停订两年,但当电视上出现他的面孔或名字时,我会停下手中的一切,静静地坐下来地看我的小辉。就像当同学一脸困惑地问道“孔令辉是谁”的时候,我可以 不再暴怒,而是垂下眼睑,微笑着告诉她“他是我一个好朋友”。在为oral presentation查资料时,看到网站上孔迷们的坚持令我感动。孔迷们说,“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纵然十年之后你依然不认识我,我也没有丝毫的后悔。到如今, 走过安踏的门前还是要不经意的张望,直到看到你的微笑然后才满意的离去。因为一个人,你会养成某种习惯。当他渐行渐远,离开你十年来注视的目光,谁能不流泪?”孔 迷们说,“爱上孔令辉是一场梦;一梦七年,至今不醒!”我想,到了今天,这股暖流 仍然汩汩前行,不壮观,但持久,这对我是一种慰藉。而写到这我也不得不坦白,对于小辉,我始终是理智与情感混合着的,虽然我尝试尽量客观地叙述我们之间的故事,但 我发现无论怎样努力还是抹不掉感性的天真和天真的感性。

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接纳我的故事,接不接受我对小辉看似唐突的好感,还有阿哲,那个很多人都骂他娘娘腔的歌者。我明白有些经历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的,但还是想固执地把我想说的话写出来, 因为有些人和有些感情代表着一个人的过去,它是逝去了就永远不会再回来的,是讲述 者视作珍宝的。有时我很羡慕市井中为生活奔波的寻常百姓,我称他们“真正的强者” ,他们现实,整日想着柴米油盐,忙碌得只会为具体的事件来反射自己的悲喜。他们会 因为孩子考不上大学或是单位裁员烦恼得唉声叹气,也会因为喜欢一个叫“安红”的女 孩晚上睡不着觉,但从不会像我这样为一种叫做“青春”的虚无缥缈的东西举首轻颦, 潸然涕下。

当我在人间漂泊得太久,我会嘲笑自己多愁善感伤春悲秋。紧接着我就会把CD里正在放的郑智化的《水手》拿出来,换成后街的《Bad Boy》。

我的大学

我上大学了!

虽然这是意料中的事,我还是为自己的新生活兴奋不已。家中赞扬鼓励声一片,老姨大姑婶婶一致指着我小声教育自己的孩子,“你看人家姐姐!跟人家学学!”我听着表面不动声色,心里万马奔腾,以至于得到录取通知书之后的一个月我都处于失眠状态。半睡半醒之中,我梦到自己站在高中的主席台上演讲,下面坐的都是校长、年级主任和各科老师,我在台上大声说道: “××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大学。它有着悠久的历史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国内一流国际知名… …”然后下面掌声一片,校长上来给我颁发荣誉证书,哈,那个以前老找我别扭的物理老师正在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我感到自己的身体逐渐往上飘,下面的老师都 仰头看着我,像在看一位女神,我用面带慈祥的微笑俯视着他们,极有风度地冲他们挥 挥手,不逊当年的戴妃。那一整个暑假我都沉浸在纯粹的自我崇拜当中,如沐春风,无法自拔。

我经常和知知说,大学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又活过来了!

我在高中损失的快乐全 在大学中得以弥补,它疯狂滋长蔓延,让我享受生活带给我无与伦比的恩赐。我曾经说 过,我很幸运每个阶段都会有一个傻傻的好友陪我度过;高中时是涵,大学里就是知知了。

大一时知知是一个知识面很广很学究气的女生,温文尔雅,气度不凡。而现在三年过去,她依然知识面很广,但不再温文尔雅气度不凡,而是被冠以“talkative”的名声。只不过她

更喜欢称自己为“eloquent”而已。我们会在每节课间开始每天的必修课,大侃特侃起我们感兴趣的话题,这是我们一天中最大的乐趣。我们的话题涉及面很广,大到911事件中国领导人换届选举,小到昨天晚上我吃多了她逛 街买了一条裤子。我们俩的配合可真不是一般的默契,我说上句她马上就接下句,然后我再接下去,对句工整字数合适,而且衔接时间决不超过1秒。同学都说我们俩适合去说相声,我说咱不是英语系的么,要说就得用英文说,把中国传统艺术发扬光大。后来有一阵学德语二外我差点坚持不下去,知知就鼓励我说咱一定要把德语学好,这样咱不仅能把相声艺术发扬到美洲和大洋洲,还能传承到北欧国家,这可是为咱国家作了大贡献。知知地 理学的就是好,鼓励人都这么有说服力。

提起外号,我们几乎给班上每 个人都起了一个有代表性的称呼,比如Lily,精通卡通和算命,对科幻和星座极有研究,于是她成了我们班“最有文化的 人”,英文名“polymath”;比如小欢,逆来顺受百折不挠,有极强的辨别是非能力经得起诱惑,被推 举为“最正直的人”;比如翠翠,贤淑文静,秀外慧中,被誉为“最完美的人”;比如我,具有极强的适应能力和耐性,可以在任何艰苦的环境下生存,是班上“最能忍的人 ”,英文名“endurance”。当然,我们的外号有时也有讽刺意味,比如班上有一个总以各种借口逃脱 请我们吃饭的男生,我们称他“最大方的人”。

大学的生活很滋润,滋润得让我经常坐在寝室里一边听着《恋恋风尘》里唱“午夜的电影”和“红色的朝霞” 一边闭着眼睛作迷醉状嗑瓜子。在大一和大二的时光里,我有幸在如此高龄又重温了我 的童年,我和我亲爱的伙伴们沉浸在没有功利和纷争的净土里,这成为我心底一直倍加 珍惜的记忆。

大一军训动员大会上,年级主任明明发表演说,“军训就是吃苦,就是要磨平你们的棱角。你们训练的时候我也会站在一旁看着,大家都是年轻人,没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当时我看着这位至少40岁的主任,心里琢磨着“大家都是年轻人”的含义。后来才知道实际年龄和长相严重不符是我们学校教职员工的突出特点,其实这位明明大学刚毕业不到一年,确实是“年轻人”。而我们有一位精读老师,看上去就像个大四学长,其实家里的孩子已经学会走路了。后来我们学乖了,大三时有一位教语法的老师,名字最后一个字是“楠”,看上去绝对是我们父辈,我们却背地里叫他“楠哥”还故意让他听见,结果期末考试时我们的语法分数都很高。

大二是我最风光的时候,经常是泡上衣服就去318寝室大聊,聊得天昏地暗不亦乐乎,结果抬手一看表已是第二天凌晨,才恋恋不舍地回去把衣服收好天亮再洗。后来318寝室为了表彰我的热忱,授予我“荣誉室员”称号,我为此付出的代价是请她们去“渝州食府”吃了一顿饭。说到“渝州食府”那可绝对是值得大加宣传的地方,这是我们学校门外的一家饭馆,老板娘四川人士,头脑精明会做生意。这的菜最大特点就是味价俱佳,量大不说吃完后还打八折,而且米饭是免费的。知知曾跟我说过,她们寝 室4个人吃一顿饭只要20多块钱,我听完后嘴巴张了半个小时,心想好我就请她们去这了,结果那顿饭我花了50多块钱。后来知知向我透露,她们那次是吃米饭吃饱的。

大学的体育课是很值得记录的,两年时间里我实在经历了不少折磨,什么轮滑舞蹈的都选过,不过还是比我们寝室的牛牛强多了。我们寝室牛牛长得娇小可爱,身高不到1.55米,体重不到90斤,可选到的课却都是健美、空手道、散打什么的,真难为了人家。大一刚一上来我就对着体育选课表长吁短叹。其实本来我对自己体育还是挺自信的,高中时学校 考50米,8.6秒及格我总是能跑到8.5秒,而涵无论怎么拼命9秒的时候都还是在半路上,为此长期以来我一直觉得自己有体育天赋。可现在 不一样了,很多项目我都没接触过,所以为了期末保高分我就选了一个把握最大的——羽毛球。考试时我胸有成竹地上去打,老师说和搭档接六个后场高远球就能及格,结果我怎么打最多只能接两个。后来眼看要下课了还有半班同学没考,我的情况引起了老师的高度重视,老人家亲自上来跟我对打,引起周围众多同学围观,我当时感觉自己有点像奥运会上的龚智超。后来成绩发下来我居然得了80分的高分,当时我立刻reaffirm自己的确有体育天赋,直到后来不经意问了几个同样选了羽毛球的同学,得知大家的分数都在90以上。大二上学期我选了轮滑,并因此而赢得了轮滑老师和全体轮滑班同学的 敬仰。上课时其他同学一般都是绕开我滑的,因为我基本是以每5分钟摔一次的频率练习,以至于那一整个夏天我的膝盖都是紫中带黑的。但就这样我都从来没叫过一声,赵本山说得好,摔了就爬,爬起再摔么!终于,在最后的考试中我在老师和全体同学关切的注视下,以极其平稳的速度完成了绕场一周的任务,之后轮滑老师眼含热泪地握着我的手说,同学!以后再也不要选轮滑了!

大学的寝室是非常奇妙的单位,可我这人偏偏不喜欢老实呆在自己寝室里,反而喜欢到处串,比如去314的Lily寝室,比如去我的荣誉寝室318,那里不仅有和我很聊得来的知知,还有一位江湖上人称如履薄冰火上漂的女中豪杰大刘。大刘乃淮安人士,性格豪爽意志坚强,属于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类型的,当 然她事业心也非常强,考试前经常可以连着熬好几个通宵。大刘普通话不太好,当年大一我刚认识她那会儿她非拉着我去一号门买“榴榄”,我当时觉得自己太孤陋寡闻了连榴榄都不知道,以为是橄榄的一种也就没好意思问。后来大刘径直拉我进超市拿了一盒牛奶付了帐,回到寝室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榴榄就是牛奶!后来大刘痛下决心要报普通话等级考试,我就问她,大刘你到底是姓刘啊还是姓牛啊,大刘皱着眉头半天想不出来 ,后来索性打电话回家问她爸。她爸一听就急了,“活了这么多年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啊 !咱们家祖、祖、辈、辈都姓牛!”于是大刘之后深信自己姓牛。所以有时我就会到314和有文化的Lily研究这个问题,最后总结出来南方人会把R念成L;然后再把L念成N,要不说人家南方人聪明,高考总是比我们分高呢,那是人家打小思维就比我们复杂好几步。于是我们举一反三,通常把“无奈”说成“无赖”。后来我们的话题又有进一步发展,我跟Lily说你有文化归有文化,就是有点落伍了,现在别墅都不能叫“别墅”,那得叫 “别野”!畸形也不能叫“畸形”,那得叫“奇形”!Lily顿作恍然大悟状,后来有一次我跟她逛街她突然冒出来一句“我都‘宅’异了”,旁边好几个男生停下来呆呆地盯着我们看,表情确实很宅异。

但是我和Lily的话题也不永远是这么轻松愉快的。一 次与自动化系的联谊晚会上Lily喝醉了,party结束后她拉我到寝室的楼顶上聊了一夜。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 Lily是个坚强的女孩,在这之前她也曾在时钟广场上给我讲过她的初中和高中,讲过她最压抑的日子,但从来都是淡淡地笑着的。她告诉我刚才晚会上每个女生都有舞伴陪跳舞就她没有,她就想找个男朋友,想有人照顾一辈子。我当时突然觉得班上这些女生真的很可爱,她们可以在白天活蹦乱跳地把快乐带给别人,但心里始终是敏感和脆弱的,就像夜晚波光粼粼的湖面,有白天说不出的哀愁。

Lily说她最大的愿望是年老时可以在新西兰拥有一片很大的农场,和自己爱的人放很多的羊和牛,我说是么那咱们想到一块去了,到时我去找你,就住你家旁边作你邻居,咱们还可以继续研究中国语言学。我笑着,而Lily沉默着,这让我想起了若干年前操场上和我背靠背的涵。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相像的情景会再次出现,都是在初夏氤氲的空气里,都是在夜下无人的空场中,只不过 那时我是个小女孩,留着短发,在北京;现在我长大了,梳着辫子,在南京。

关于大学还有很多零散的记忆 ,比如我看过《燃情岁月》后开始变得愤世嫉俗;接触过Aaron Carter后开始疯狂地爱上说唱;第一次做家教 挣到钱后兴奋地打电话给父母,“看见没有,这就是知识经济!”;第一次得奖学金后承诺给家里每个人带回一样礼物,结果自己倒贴了100多块钱……当然也有很多遗憾,专四的成绩还可以再高一些;在报社的时候应该再多做些工作;暑假要准备雅思没法回家为奶奶和姥姥过生日……我的大学是柔软的蛋青,像水一样流逝的同时孕育着不寻常的生命。

故事写到这也要接近尾声了, 虽然我和我故事中的人物还都在继续着自己的旅途。姥姥家早就从那个郊区搬回来了,现在住在钢筋水泥的小区里。小区物业没得说,绿化也好,一大片一大片的草坪,但我们在里面怎么也找不到蛐蛐。舅舅真的下岗了,但他没有像自己说的那样开个美发店, 而是养了一缸银龙鱼,每天喂鱼给鱼打氧气,也时不常地给人修修车,那是他的爱好。 上一次寒假里见到舅舅,依旧英俊,只是肚子明显大了起来,他还是照样没大没小地跟我们开着玩笑,但总觉得没有当初那种飞扬,我才想起他今年45岁了。表弟在忙着他的清华梦,已经一年没见到他了,心里默默祝我亲爱的圆圆好运。另一个表弟最近在大学里换了第六个女朋友,而且新染了头发在北京一家酒吧给人家弹吉他唱歌挣钱,他说那是他喜欢的生活。表姐很长时间没有消息,直到最近一次在姥姥家见到她,她告诉我们可能近期要结婚了,一脸幸福。其实表姐只大我半岁,人长得漂亮,身高1.78米,曾经是叱咤风云的模特,但我却总记得她和我们一起逮蛐蛐时的样子。姥姥刚过了80岁生日,身体依然健壮,只是听力下降了很多,总是把电视开到很大的声音看 已经看过7遍仍兴致不减的《环珠格格》。但奇怪的是邻居从来没提过意见,不知是因为新楼隔音效果好,还是因为旁边的邻居不是老贺。

班上的同学也大多有了自己的方向,有些女生已经订婚,等一毕业就和男朋友去登记。大刘说她这辈子最大愿望就是找到男朋友,第二个愿望就是挣很多很多的钱,现在她真的有了一个BF,但一天到晚说没劲,也不知是真是假。至于挣很多很多的钱,我和Lily都说没问题,天道酬勤么,大刘这么拼命的人天生就是当董事长的料,然后我 们就开始不怀好意地推测大刘未来名片上的名字会是“刘董”还是“牛董”。知知说她将来想到儿童村当一名老师,这个工作收入很低而且不允许结婚,我问她下定决心了么 ,她说就是因为下不定决心所以才痛苦,她有父母不能只为自己考虑。我真心祝福这个善良的女孩。至于我和Lily,我们已经在准备雅思考试和留学澳大利亚的有关事宜了,虽然她最想去的是新西兰,而我最想去的是美国。前些天我申请的那两所大学的offer已经顺利发下,中介和父母那边都很高兴,我却没有想象中的兴奋。当我信步到新街口的人流中,看到安踏的形象代言人已从 孔令辉改为肖亚轩时,我意识到有些东西是挡不住流逝的。我想也许我真的该走了。

Lily提醒我,别忘了我们的约定,年老后在新西兰买一片大农场,放牛放羊作邻居。我望着Lily清澈的眼神,突然很迷惑。

我的生活。我的“无赖 ”生活。

后记:

这篇文章是我在期末考试期间写下的。同寝室室友问我,“洋,后天都考经济法了,你还敢在这写文章?”“没事,我明天晚上通宵。”室友大拇指一翘:“有个性!”我心中苦笑:我要真有个性明就连宵都不通了后天直接上考场!

写文章时我一直在想,都马上要过自己21岁生日了,还想这么多童年啊未来的有必要么,我又不是国家领导人,退休了还要写回忆录。但最终还是坚持下来了,21年我不是一张白纸。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的心情也是极为复杂的,随着记叙时而激动时而抑郁,因为这都是我真切感受过的,我相信在生活中没有其他东西比这些感情 更真实了。我想还是趁现在自己还算纯洁的时候把它记录下来吧,说不定以后说话连自己都分辨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了。

同类推荐
  • 李欣颍重生之清朝格格

    李欣颍重生之清朝格格

    李欣颖现十六岁现代人,王俊凯的女朋友。由于王俊凯是个明星,因此李欣颖压力山大,因为两个人之间差别很大,所以两个人之间有很多误会。因此,女主含恨而终……没有女主的世界男主也觉得活着没意思于是,男主也随女主去了……之后,男主,女主再次重生相遇……重生在古代的他(她)们又会有怎样的邂逅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 复仇天使的曼珠沙华

    复仇天使的曼珠沙华

    她,一个天才少女,与妈妈被赶出家门。而她的父亲,却不知,一个阴险的复仇将会降临,会使他家破人亡,会让他生不如死……
  • 一病到儿时

    一病到儿时

    文即题义,女主青年时历经一场大病,好转后常常后悔当初。恩既然如此,作为作者,肯定是亲妈必须完成女主愿望,带着记忆回到小时候吧,至于以后,看女主怎样成长吧~~作者有话说:新手上路。没有生花的妙笔,只是絮絮叨叨地说着你的事我的事大家的事~~希望有人喜欢。额,是不是太正规了?要不要考虑卖个萌啥的,嘻嘻~~
  • 爱悄悄来袭

    爱悄悄来袭

    ◆◇ヽ_____~╰大家支持猫猫的文文点击率高高滴收藏+留言+钻钻谢谢!!!
  • 易烊千玺你有爱过我吗

    易烊千玺你有爱过我吗

    易烊千玺,我为了你付出了那么多,可是你宁愿和一个陌生人微笑,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热门推荐
  • 绝代特工:倾世三小姐

    绝代特工:倾世三小姐

    现代第一特工穿越到历史上没有的大陆,爹不疼,嫡姐欺负,说我是废柴,来,过来,保证不打死你;说符咒师难得?真不巧,我已经是圣阶符咒师了;说你们的契约兽厉害?呵呵,我家的小正太一脚把你们踹翻。妖孽高冷男?不好意思,姐包了,请绕道。
  • 极点一剑

    极点一剑

    一个少年重武者踏上修真的坎坷之路只为心中的梦像哪怕跌倒也要浴血奋战
  • 许你一世柔情

    许你一世柔情

    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哪里变了,让他不顾三年的情谊那么狠心离开她,后来她才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熬住漫长黑夜。她也知道,她没有那么重要,只是那么一点点诱惑就可以让他把她给扔掉,她以为所有人都可以为了自己把她扔开,有一个人踏着光而来,说他永远都不会把她抛弃。
  • 养鬼天道

    养鬼天道

    莫凌晨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面,里面的人因为她是棺材子都对她绕着走。她的父亲被她克死,母亲被吓跑。后来她大伯也因她而死。人人都说她是个棺材子,是个不祥之人。可是有一天,她遇到一个道士,她的命运彻底被改变。有人敬她有人怕她。有的人说她是邪,是魔。那她从此就是魔。我就是道,我不需要仰望他人,所有人都会被我踩在脚下。当魔战胜了佛,是否一切就会变成了正?
  • 明月过客

    明月过客

    校园与社会,青春与世俗,不同命运的人,述说者精彩的故事。你我本是彼此生命中最普通的过客,但也是彼此生命中最珍贵的稀客,如若不惜,但求别过。一轮明月当空照,你我在同一天空下抬头仰望,往事浮现脑海,有谁还在叹息?深受多重磨难的两人能否终成眷属,山西的穷孩子能否追到他心仪的女孩?蓝色天空下的过客,明月下的你我。
  • 四叶草久伴身边

    四叶草久伴身边

    苏安溪是一个学霸,一心只为学习,她的闺蜜蓝落韵是名忠实的小螃蟹,在她看来,王俊凯是她生命中必不可少的太阳,但造化弄人,一次偶然的邂逅,苏安溪闯进了王俊凯的世界,住进了他的心里,接下来故事会怎样呢,一起来看看吧
  •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道教圣地(阅读中华国粹)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道教圣地(阅读中华国粹)

    阅读中华国粹系列是一部记录中华国粹经典、普及中华文明的读物,又是一部兼具严肃性和权威性的中华文化典藏之作,可以说是学术性与普及性结合。丛书囊括古今,泛揽百科,不仅有相当的学术资料含量,而且有吸引入的艺术创作风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经典之作。本书介绍了中国著名的道教圣地,包括中国著名道教名山和中国著名道教宫观两部分。
  • 拐个王爷闯江湖:萌宠爆笑妃

    拐个王爷闯江湖:萌宠爆笑妃

    【此文无节操,入坑请谨慎!文内炮灰无数逗比无数!】绛言觉得,行走江湖有四个要求。首先,要有一身好武功。其次,脑袋里装的绝不能是浆糊。第三,脸皮越厚越好。最后,钱财也绝不能少。但是,如果有了顾青衫,那就什么都可以不要!顾青衫可以是超一流保镖,可以是移动钱庄,还可以……暖床!
  • 隐匿的特种兵

    隐匿的特种兵

    他是无人能敌的兵王,却因为一次任务的失败而失去一切。但这不是结束,而是新征程的开始。带着隐匿的身份,特殊的任务,踏入繁华的都市。他韩度,究竟能否揭开隐瞒的真相,驰骋于王者之巅?
  • 丑女倾城,冷王腹黑杀手妻

    丑女倾城,冷王腹黑杀手妻

    她,本是杀手集团的元老,一次任务中被人出卖,穿越到玄天大陆,一个丑八怪二小姐身上。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丑八怪却身怀绝世天赋,练武奇才。你不会的功法我会,你突破不了的境界我能,我谁颜丑心不丑,绝世丹药一出,容貌倾天下。他是一代冷王,位高权重,是凤临国至高无上的主宰,拥有万千子明对他俯首称臣,却为了救她甘愿舍弃一身修为为她续命,就为她活过来!她说:“遇见你,这一世没白活。”他勾起她的下唇,微微一笑:“本王会让你日后十世百世活在快乐中。”【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