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制造的各种枪弹,皆为供步、马枪(包括抬枪)使用的枪弹,在机枪出现后也同时应用于机枪,仅在宽严要求上有所区别,因此,统称为步机枪弹。它是中国制造时间最长、品种最多、数量最大的弹种。
前装枪弹
最先制造的步枪弹是前装枪弹,用手工制造。1864年苏州洋炮局采用机器制造的前装枪弹。是近代枪弹工业制造的开始。以后,江南制造局,金陵制造局,天津、吉林、四川、西安、兰州、山西、神机营、山东等机器局均先后制造。
前装枪分为滑膛与线膛两种,用于前装滑膛枪的弹丸为球形铅丸,用于前装线膛枪的为长形铅丸。如米宁来复枪弹,弹丸长形,头部蛋形,底部中空,略小于枪的口径,以便装填。发射时,借火药燃烧气体压力,使底部膨胀嵌入来复线中,提高弹九初速。
前装枪所用发射药为黑火药(主要为小粒黑药)。所用铜火帽,内装氯酸钾与硫化锑混合之雷汞击发药。
在前装枪时期,枪的品种繁多,口径不一,因而弹九火帽型制和全弹重量也不一。总的说来,一般口径较大。如陕西机器局制造的一种前膛来复抬枪,口径为34.924毫米;小的如米宁来复枪,口径也为17.8毫米。
由于前装枪过于笨重,弹药装填需将黑药和铅丸从枪口装入,铜火帽安放在枪尾部发火机构装置内,手续繁杂而缓慢,以后逐渐被后装枪及后装枪弹所代替。但因新旧枪夹杂使用,其最后淘汰的时间约在20世纪初期。
后装枪弹
后装枪弹即后膛枪弹,是将弹丸、弹壳、发射药及底火结合为一体的定装弹。按其结构发展,又分为黑药铅弹和无烟药弹。
自1867年江南制造局仿制后装枪时起,即开始制造后装枪弹。但最初制造的皆为黑药铅弹,黑药铅弹的弹头为无被甲的光铅弹头,发射药为黑火药,弹壳为铜壳。
该弹主要用于老毛瑟、马梯尼亨利、林明敦、斯乃德、快利、文且斯得、格林、哈其开斯、黎意等步枪和轮转机枪、多管排列机枪、最初的马克沁机枪等。先后生产黑药铅弹的有江南、金陵制造局及天津、广州、四川、吉林、河南、山东等机器局。
黑药铅弹的构造为:铅子用铅锡合金制成,铅子式样,用于老毛瑟单响枪的,前尖后平;用于十响、十三响枪的,则系平头,以便多装颗数,不致碰触冒火。与弹壳相连时,用白纸包裹,后半截插入弹壳内,避免湿气浸入。
19世纪80年代国外无烟药的发明和冶金技术的提高,促进了枪弹生产技术的进步。通过黑火药与无烟药的对比试验,无烟药性能明显优于黑火药,因此枪弹发射药由黑火药改为无烟药,光铅弹头装上金属被甲,战术性能大为提高。这种弹统称为无烟药枪弹,它包括了至今为止的各种用无烟药作发射药的步机枪弹及手枪弹、冲锋枪弹等。此处仅限于步机枪弹。
江南制造局于1891年所制新快利枪子,是中国最早制造的无烟药枪弹。稍后,湖北枪炮厂于1895年制造的毛瑟1888式7.9毫米枪弹、江南制造局于1896年所造曼利夏枪弹及1905年前后所造6.5毫米枪弹、广东制造军械总厂于1907年所造6.8毫米枪弹等,皆为无烟药枪弹。在1910年前后,国内各工厂生产的步机枪弹,基本都属于无烟药枪弹。
无烟药枪弹的弹头制造,曾经历了由光铅弹头改为铜被甲弹头,再改为钢被甲弹头的发展过程。在品种上随着步枪口径的变化,曾出现7.9毫米、6.5毫米、6.8毫米、8毫米、7.62毫米、7.7毫米等不同的弹钟。
清政府为改革军制,仿照德国陆军的编制和装备,规定6.8毫米步骑枪为制式枪械。该枪和弹1907年在广东制造军械总厂首先仿制成功后,江南制造局也相继仿制。至1913年1月陆军部军械司重新规定步马枪口径为7.9毫米,停造6.8毫米枪弹。
1916年军械司又对7.9毫米、6.5毫米、6.8毫米三种口径的枪和枪弹进行了比较选择,确定6.8毫米枪弹“于我国人民体格尤为相宜”,主张制造。原来未制造6.8毫米枪弹的汉阳、四川兵工厂等,也先后进行了生产。
但终因7.9毫米枪弹威力大,而当时所用步马枪和轻重机枪口径又大多为7.9毫米,并可通用该弹,因此多数厂仍转向或继续生产7.9毫米枪弹。1934年兵器制式会议确定7.9毫米枪弹为制式弹。以后全国便以7.9毫米枪弹为主,兼造少量其他口径枪弹。
7.9毫米枪弹
7.9毫米枪弹是中国近代生产的主要步机枪弹弹种。该枪弹制造时间最长、产量最大。据不完全统计,1895~1949年先后有27个局厂生产,其中有湖北枪炮厂、江南制造局、德州兵工厂、济南兵工厂、广东兵器制造厂及后来的第二十、二十五、十一、四十、九十工厂等。汉阳兵工厂、济南兵工厂在1935年月生产能力皆达到300万发以上。
第二十五工厂在1942年月产600万发。第二十工厂在1949年最高月产可达1650万发、为当时国内生产枪弹的基地。据12个单位的不完全统计,1895~1949年,共生产7.9毫米枪弹27亿发,占步机枪弹总产量的80%左右。
7.9毫米枪弹用于汉阳造1898式毛瑟和中正式步枪、马克沁重机枪和三十节重机枪、捷克式轻机枪和启拉利轻机枪等:其品种有圆弹、尖弹、重尖弹和特种用途的钢心弹。除此以外,尚有用于地方部队枪质较差的减装药弹及试枪用高压弹、猛烈机枪弹、木质练习弹、空包弹等辅助用弹。
湖北枪炮厂于1895年最早仿制德1888式毛瑟7.9毫米步枪弹。1897年江南制造局也仿制该弹,称为小口径毛瑟枪子。最初为圆头铅子,后改为铜包铅子。
1900年前后,开始制造钢包铅子弹头、弹头为圆头柱形,直径8.10毫米,重14.6克,旧称圆弹,初速640米/秒,膛压约2700公斤/厘米2.后改为尖头弹(即1898式毛瑟枪弹),弹头为尖头平底形,直径加大到8.20毫米,重10克,旧称尖弹或轻尖弹,初速870米/秒,膛压增至3100公斤/厘米2以上。
1934年,兵工署准备图样,计划由巩县兵工厂制造重尖弹,但计划未实现。重尖弹弹头为尖头锥底形,重12.8克,初速755米/秒。
圆头弹由于初速低、威力小、侵彻力弱,因此以后生产的7.9毫米枪弹皆以尖弹和重尖弹为主。汉阳兵工厂和广东兵工厂及第四十、二十、二十五、九十工厂等都相继仿制尖弹和重尖弹,圆头弹仅少量生产。7.9毫米钢心弹,是将原弹头中铅心改为合金钢或高碳钢钢心并加铅套,然后装上铜或钢弹头壳的一种枪弹,弹头重11.55克,初速785米/秒,可穿透11毫米厚之钢板。该弹国内产量较少,仅金陵兵工厂在1934年制造,可月产70万发。
7.9毫米枪弹既用于步枪,也适用于同口径的机枪,两者在尺寸规格上相同。由于机枪要求连发,对枪弹性能要求更为严格,因此,通常是在验收时,根据其射击试验结果而再进行确定。机枪弹必须通过连发射击,每批(10万发)用马克沁重机枪试射150发,捷克式轻机枪试射100发。
其他几种辅助性的7.9毫米枪弹的情况是;高压弹为枪厂试枪用弹;猛烈机枪弹为一种强装药弹,作试验国外进口的轻机枪用;本质弹为装有射出枪口后即行破裂的木制弹头,分红、蓝两色,均作练习弹用,红色的适用于枪管短后坐式机枪,蓝色的适用于气体推动式机枪;空包弹系作发射枪榴弹等特殊用途的弹,第二十、二十五工厂曾生产。
以上各种7.9毫米枪弹,在仿制过程中,通过本国技术人员的积极研究,曾进行过多次改进。如第四十一工厂原来所造的铜壳,重量为11.5克,装发射药2.4克,初速仅达600米/秒,后将壳底等处减薄,铜壳重量减轻为10.9克,使装药量增加到3.00~3.05克,初速提高到800米/秒。
该厂还改进了铜壳引长冲头为圆弧形状,以减少射击时的断壳;提高打凹、平底机设备精度,因而改善了铜壳底部质量,减少了底火漏烟的疵病。将弹头后端10毫米圆柱部改为向尖端呈锥形,提高了射击精度,最初制造的底火,装入铜壳后,击发药被挤碎,枪弹不易发火,以后加盖锡皮,消除了不发火疵病。
1943年,第二十五工厂为适应捷克式轻机枪射击要求,在不改变铜壳外形尺寸和装药量的条件下,将铜壳壁厚尺寸适当加大,从而减少了在捷克式轻机枪上射击时产生铜壳底邵胀大的问题。
第二十工厂在生产7.9毫米枪弹中也作过多次改进,如改进铜壳收口次数,调整烧口温度相引长加工率及工艺顺序等,对提高枪弹质量、工效等方面都有较大成效。
在抗日战争中,外来材料缺乏,各厂曾尽量设法采用代用料。如第二十工厂曾自制铜弹头孟代替进口钢盂,圆弹钢盂代替尖弹钢孟,调整铜壳火台高度适应无锡皮底火,回收炮弹和枪弹射击后之废铜壳重熔,利用废旧冲模工具,回收提取废虫胶再用于底火,以玻璃纸袋代替铁匣包装枪弹等办法,使枪弹生产得以继续进行。
1945年前后,因材料多不合格,曾发生枪弹早发火等重大疵病。第二十工厂乃在制作雷汞时,加强控制原料配比及用量、反应温度及杂质含量,保持雷汞及硫化锑的纯度,并在装压击发药前在底火铜盂内表面顶点虫胶酒精液,使不发生腐蚀,保证了底火质量和枪弹质量。
总的说,7.9毫米枪弹由于性能优越,曾长期大量生产,成为枪弹的主要品种。但产品质量,在生产前期较差。如湖北枪炮厂所产7.9毫米枪弹,在1905年及1915年曾发现大小不一,药力不匀、不足,不合膛等疵病;1924年济南乓工厂所造50万发7.9毫米圆弹,“与规矩不合者”22万余发,全部拔掉弹头报废。
抗日战争时期,各厂生产的枪弹质量较好,在使用中有较好的反映。第四十、四十一、二十五、二十等工厂在枪弹年度质量比赛中曾获得过第一名或奖状。但在以后质量曾有波动,如1948年兵工署对第二十工厂所产枪弹曾有“不合样板、疵病甚多,部队使用啧有烦言”的电示。可见在生产过程中对枪弹质量不能稍有忽视。
6.5毫米枪弹
6.5毫米枪弹原为日本38式步枪弹,江南制造局于1905年前后进行仿制。为了与日本的互不通用,在保证药室容积不变的条件下,改变弹壳尺寸。
以后金陵制造局、德州兵工厂、广东兵器制造厂及山西军人工艺实习厂等先后进行了仿制。再后第二十五、九十、十一工厂等也进行了生产。据不完全统计,1905~1949年共生产5500余万发。
6.5毫米枪弹分尖弹和圆弹两种;圆弹全弹长75.8毫米,全弹重22.5克;尖弹全弹长76毫米,全弹重20.42克,初速750米/秒,膛压3200公斤/厘米2.6.5毫米枪弹威力低,在实战中致伤效果差,远距离射击精度不良。
6.8毫米枪弹
6.8毫米枪弹系仿制德国毛瑟枪弹。1907年广东制造军械总厂首先仿制成功后,江南制造局及德州、汉阳、四川兵工厂等也进行过制造。据不完全资料统计,1907~1926年共生产4600余万发。其中汉阳兵工厂最多,为3992万发;其他工厂仅数万或一二百万发。
6.8毫米枪弹尖弹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全弹长82.1毫米,全弹重22.5克,弹头重9克。广东军械制造总厂用于6.8毫米步枪和奥式水机关枪的6.8毫米枪弹诸元为:弹壳重10.62~10.70克,发射药量2.56克。步枪初速700米/秒;机枪初速780米/秒。
其他枪弹
曼利夏枪弹;江南制造局于1896年开始制造,1896~1907年共制造1000余万发。以后金陵制造局、山东兵工厂、德州兵工厂等亦有制造。该弹为圆头弹,口径8毫米,全弹长73.6毫米,全弹重29.5克,弹壳为瓶形凸缘式。
村田枪弹:用于日式8毫米村田步马枪。先后有广东、汉阳、上海、金陵、广西、德州兵工厂生产。
上述两种枪弹民国时期仍在使用,1935年兵工署列有全年各需用100万发,实际可各造102万发的资料记载。
俄式7.62毫米枪弹:上海兵工厂龙华枪子厂于1927年开始生产。以后金陵、汉阳及第二十工厂均有制造。根据以上四厂统计,1927~1946年共制造860余万发。另外新疆兵工厂、广西制弹厂也曾生产。此弹全弹长76.9毫米,全弹重23.4克,配用于俄式7.62毫米口径的各种步枪和轻重机枪。
美式0.30M2枪弹:早在1920年左右,奉天军械广枪弹工场即曾生产此弹,1947~1948年第二十工厂詹家溪制造处仿制成功后生产5044万发。第十一工厂辰溪分厂在1947年最高月产180万发。该弹口径7.62毫米(即0.30英寸),全弹长84.5毫米,全弹重24克,配用于美式7.62毫米口径各式步机枪。
据资料记载,该弹在使用中曾发生膛炸事故。1949年5月兵工署畏杨继曾曾电饬第二十工厂:“五十军配发国造30步机弹射击时,常有膛炸情事……希该厂在制造上注意改进,严格检验。”
日式7.7毫米枪弹:奉天军械厂枪弹工场于1920年前后曾生产过此弹。后来第九十工厂1946~1948年又有生产,最高月产量可达160万发。为求枪弹制造和补给的统一,后停止制造。此弹全弹长77.5毫米,全弹重22.5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