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大军一路推进,精锐的第一军下手又阴又狠,完全执行了丁君霍的命令,他们只是一路推行,从来都不会强行攻城,虽然那些城镇的城墙挡不住中型火炮的抵近直射,可是谁都不愿攻击,太没意思了。
隔着城打入大量的生化弹和燃烧弹,一个中型城镇,一般打上三五天就算完事,然后接着向下一个地点推进。
城内肯定会有幸存者,所以部队会洒下一些传单,告诉他们,如何去处理死尸,否则瘟疫一起,他们会全部死绝。
浮云军,管杀不管埋。
陈潘抖了抖身上的泥尘,细心的擦亮肩头的银星,身为一名中校团长,他很年青,年仅二十八岁,他的三团,虽然不如独立团那么凶猛,可也是一军的精锐,团级精锐,能排进前三去。
陈潘长得倒不帅,但是身高一米八,有着令男人都羡慕的大高个,当初若不是因为个子太高了,他说不定会被选入特种部队。
“前面是小县城,叫名屋,人口不多,大约三万左右。”特种侦察兵送来的情报。
“他们组织了五千人的武装力量,大量的民夫,意图与我们决一死战……”说到这里的时候,那名特种兵也忍不住乐了,“都是一些农民装备,叉子棍子什么的,连弓都少,可以说……没什么威胁力。”
“嗯,很好,总算是碰到像一点样子的县城了,哼,都打过大半个倭国了,才想起拼死抵抗,也不知道早干什么去了。”陈潘冷哼着,手套抽打了一个锃亮的军靴,虽然是在行军打仗,可是陈潘却固执的穿着军式礼服,很板正,很潇洒。
虽然军纪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战争时不许穿礼取,但是没有哪个士兵会傻到在打仗的时候穿着板正帅气的礼服,那是找死,背枪都别扭,更别提衣服上只有四个口袋,不像做战服那样,全身上下十几个口袋,干什么都方便,就算是顺手牵羊都方便。
但是陈潘这一次却很固执,穿着礼服,每天战斗的时候,都把肩章擦得锃亮,挺着胸膛站在战场最近的地方,甚至不参与指挥,似乎是在用一种朝圣般的态度在面临这场做战。
三团两千余名士兵有些好笑的将炮推了出来,轰轰的几炮过去,将本就破烂,临时修缉的城墙轰塌老大一片,然后稳步推进,步枪进行远距离射击。
稍有一点阻碍,步兵也不会上前,步枪上套上榴弹发射器,远远的将手雷打过去,或是直接就用榴弹发射器清扫,为了杀倭人而牺牲不值得。
这五千多据说要拼死一战的倭人,连半个小时都没有坚持住就被从城头打散打退,步兵进城,几辆坦克也开了进去,七十五毫米的小炮不时的开火,轰碎了房子一座坐,陈潘,没有使用杀伤效果最好的生化弹,而是一枪一弹的在屠杀着那些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