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李二狗带着第一军终于甩掉了后面的追兵,直逼科斯莫城下,高大的城墙上已经站满了那些红头发绿眼睛罗刹人。
“罗刹人最擅战的骑兵哥克萨还没有出现。”许虎做为勃尼国本地人,自然知道他们邻居的一些情况。
哥克萨天生就是马上的民族,他们更像是游牧民族,但是他们比游牧民族还要擅长骑战,而且悍不畏死,一向都是罗刹国的王牌部队,不过这一路上却没有碰上这样的骑兵。
没有出现的敌人,永远都是最可怕的。
“没事,我们炮击科斯莫,又没想打下它来!”李二狗冷笑了一声,摸了摸一个月都没有刮的胡子,乱糟糟的横爬在脸上,每个人都是如此,甚至因为劳累而倒下的士兵,就已经超过三百人了。
“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我们,有足够的能力,打下他们最后的据点科斯莫!”李二狗冷哼了一声,“全军休息一夜,明日太阳升起的时候,就是我们正式做战的时候。”李二狗高声下达了命令,这将是与罗刹人的第一次正式做战,而且还是直接打进人家的老窝里做战。
饭菜很简单,三个人一罐罐头,各种军粮,肉粮混在一起煮上一大锅,味道还算凑合,军粮做饭的速度可比平常做饭快多了。
入夜,浮云的各种防御工事都已经做好了,在营的四周拉上了铁丝网,数百个火堆将四周照得通亮,三个热气球升空,在空中监视着,防止夜袭。
夜半时分,科斯莫的城门开了,任谁被大军压境,直逼城下,都会惊慌,总有一些勇士用鲜血去证明他们的失败,这种人在罗刹国也不少,一支千骑的骑兵从城门口冲了出来,压低了身子,直扑距离不过两千米远的浮云军营。
两千米的距离,骑兵冲击的速度是极快的,只要几分钟就能冲到跟前,呜呜的尖啸声在热气球上响起,侦察士兵卖力的摇动着手上小巧的钢制警报器,尖利的声音就从喇叭口处喷涌而出,提醒着警备部队小心。
炮弹有限,对付这千余骑兵,甚至都用不上迫击炮,两千警戒的士兵立刻用最快的速度在铁丝网的后面排成三列,拉栓上膛,举起了手上的步枪。
最先开火的还是榴弹发射器,十部榴弹发射器发出一轮六十发榴弹,第二轮还没有来得发出,他们就已经冲到了步枪的射程之内。
“开火!”军官劈下指挥刀,一排排的步枪砰砰的开火,哪怕是普通的前膛火药枪,排枪开火也具有莫大的威力,何况是浮云这种技术成熟,射程与威力都要远比黑火药武器强太多的步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