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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七十年代生人之42个生活烙印(4)

10.泡吧 在酒吧里没落

泡吧

关键在这个“泡”字上。去酒吧的人很多,但真正能享受到酒吧味道的人却不多。经常泡吧的人一般只喝扎啤,不高谈阔论,只是在那里坐一坐,听听温柔的歌。酒吧是个放松的地方,如果想喝醉酒或者撑饱肚子,那得去饭店。酒吧是个很有情调的地方,里面有一种暧昧的美丽。但正因为这个,酒吧更多的给老一代人负面的印象。而这些负面的东西也确实存在,酒吧简直是检验一个人意志的地方。如果父母处心积虑想把孩子塑造成摇滚歌手,这里是最好不过了,如果是培养成艺术家,或许也还能容忍,但要是想当科学家,或者干脆是小市民,那就算了吧,因为这里没有自然科学,没有高尚与伟大,有的只是单身女子,昏天黑地,甚至是动人心魄的摇头丸。

在酒吧里没落

前一代人是有理想的一代,他们把理想写在宣传栏里,唱在歌词中,甚至张扬在脸上,搞得全世界都知道了。有意思的是他们的理想基本是相同的。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从表面上看不出理想来了,因为他们自己不声张,各自怀揣着一笔属于自己的小账。但从目前的结果来说他们显然并不是没有理想的,因为一些年轻人已经抓住有限的机会开始演出了,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里表现出来的才华和创造的利润都令过来人惊诧。一些年轻人甚至开始有了自己的企业,尤其是在新经济阵营里,几乎全部由年轻人在担当主角。理想展现得不是很多,但他们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没落却很充分。前辈们显然把他们的小辫子抓到了,箭头直指他们经常活动的场所:酒吧。

前辈们把酒吧当作了一个龌龊的所在,但在现代都市人的心里面,酒吧是一个很有情调的地方,那里边舒适、神秘而且有一丝暧昧的美丽。一个人不开心的时候,酒吧是最理想的去处了,躲在角落里,独自默默地啜饮,如果恰巧是一个黑色衣饰的女子,那该是多么吸引男人目光的情致!另一个使得都市人对酒吧情有独钟的大概是价格,酒吧里消费高,因而喝一杯啤酒也一下子高贵起来,暗合了都市人要面子的心理。

作为对酒吧文化的一个很好的说明,不久前成都开了次酒吧节,所有的著名酒吧集合到一起来了个群英荟萃。这可比秧歌节什么的现代气息浓得多了,感觉上成都人很会过时髦的日子,和我们沈阳人的纯朴恰好是相映成趣。而事实上,酒吧在沈阳的大街小巷里也早就星罗棋布了,年轻人不再是在饭店里聚完餐就回家睡觉,而是到熟悉的酒吧里继续战斗。沈阳人也开始有自己较丰富的夜生活,其实正是从酒吧开始的。但就像我们对夜生活的理解一样,难免有一些负面的东西,酒吧里恰恰负面的东西特别多,而且典型。

年轻人是越来越爱去酒吧了,他们对酒吧的喜欢当然有很多理由,而在诸多理由里面,那些负面的东西恰恰是他们想要的。比如说花钱,酒吧大概是年轻人最容易把钱花出去的地方,在那里很随便地点一些东西,买单时的钱数都够老一辈莫名惊诧的。但年轻人的理由更充分,他们信奉的发财信条是不仅要节流,更要开源,而适度的不节流还能刺激开源,所以他们去酒吧里消费,换个积极的角度说,其实是为了赚到更多的钱。能花钱的人才能赚到钱,这在老一辈那里是根本通不过的,在他们眼里,那应该用一个很难听的词来形容:败家子。

钱永远不是最重要的,所以人们对酒吧的担心还有更根本的原因。人以群分,一个人交往的圈子是什么样的,往往可以决定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而酒吧里恰恰经常出入一些打扮得奇形怪状的人,长头发,破烂的牛仔裤,比男孩子还开朗的女孩,酒吧老板绝对是见怪不怪的,他们没有大惊小怪的习惯。如果父母处心积虑想把孩子塑造成摇滚歌手,这里是最好不过了,如果是培养成艺术家,或许也还能容忍,但要是想当科学家,或者干脆是小市民,那就算了吧,因为这里没有自然科学,没有高尚与伟大,有的只是单身女子,昏天黑地,甚至是动人心魄的摇头丸。酒吧简直是检验一个人意志的地方,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可以出污泥而不染,那他就离污泥更远了,虽然他始终围着污泥转悠。

去过很多酒吧,但最喜欢的还是北大外面的“雕刻时光”。那是个很小的酒吧,来自台湾的老板庄仔每次都要纠正客人的叫法,因为按照原来的想法他开的是咖啡馆。里面的咖啡还算好喝,但重要的不是喝的东西怎么样,这就像评价一个女孩子一样,很多时候喜欢与否与长得漂不漂亮其实没有关系,只是一种感觉。“雕刻时光”很小,迎门进去摆着一台电视,经常放一些庄仔搜集到的电影。斜对角是个书架,上面的书五花八门,很多电影方面的书非常专业。在这里喝咖啡要钱,看电影不要钱,看书也不要钱,所以好多人来这里其实是来休息。好多留学生甚至把这里当成自修的场所。成都的“白夜”也非常有名,因为是诗人翟永明开的,认为它好,其实也是一种感觉,这种好不是装修的豪华就可以抵消的。所以泡吧时间长的人一般只去自己喜欢的那几家,算是老主顾,更重要的是可以尽量避免酒吧的负面效应。如果再有谁说酒吧里面只会使人没落,那只能是他去的酒吧太少的缘故。那么多酒吧,为什么非要去那些颓废的地方呢?一个人没落还是不没落,本质上和酒吧无关。如果他要没落,在哪里都要没落。是他到酒吧去寻找没落,而不是酒吧使他没落。一个人坏了肚子就要拉稀屎,和厕所无关。

11.漂一代 漂

漂一代

漂是一种心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漂一代不仅是潮流发动者,也是一群精于解读时尚的人。他们本来只是走着自己的路,却很自然地走在了流行的前端。但漂一代并不就是另类或者边缘的概念,而是阳光的、朝气的。尽管现在只是年轻人的生活方式,但社会流向不断变化,或许今天的个体现象就是明天的主流。漂一代首先是尊重自己的自由,同时也给别人更大的自由、更多的尊重和更放松的感觉。漂一代喜欢养宠物,最著名的是《这个杀手不太冷》中的盆花。漂一代不问属相,只知道研究星座。漂一代买大量的漂亮杂志看,价格不是问题。漂一代上网冲浪。漂一代不再听CD,他们时兴听mp3。漂一代喜欢极限运动。漂一代的男人自然地做护肤美容。

漂听起来很沉重,如果给漂后面加一个字组成词,最合适的就是泊,有一种浪迹天涯的沧桑感。但漂不等同于旅游,漂的重要特征是不停顿,这是一个始终向上不断追求的信号。因为漂,也便有了更多的选择,这是保持竞争力的很好的方法。跳槽这一表现特征,就能明显地验证这一说法,越是灵活的人越是立于不败之地。

漂一代崇尚自由快乐,勇于尝试新出现的东西。漂一代泛指城市中二十至三十五岁的年轻人,普遍拥有高学历,类似美国反战年代的嬉皮,但更具现实主义的色彩。漂一代很少喊什么口号,比如他们不把自由当作口号喊出来,但他们在生活中却实践着绝对的自由。他们坚持只买报,不订报,只租房,不买房,因为他们要随时做好旅行的准备。

现在有个很时髦的提法叫换个城市去生活。听一下就让人怦然心动。因为漂一代的出现,城市地域的界限在逐渐被打破,传统的用户籍限制人口流动的模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在哪个城市都可以做自己喜欢而且擅长的工作,那最好的选择当然是多尝试着到多几个城市去生活,这样才能知道哪个城市更好一些。这和自由恋爱意思相同,如果我出生在沈阳,那我就必须在沈阳住一辈子吗?古人的婚姻都没有选择的权利,揭开红盖头的时候,夫妻双方才互相认识。于是就一夜夫妻百日恩了。我父亲的一代就是这样,小时候一出生,呱呱落地,落在了沈阳的地上,所以一辈子就稳定在沈阳了。现在我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恋爱对象了,我们也应该自由选择我们喜欢居住的城市。

一个人在外面漂,可以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不需要扭曲自己。漂一代两手空空,不是没有钱,而是没有负担,他们有的只是希望。一个很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漂一代没有生理年龄,只有心理年龄,因为漂表现出来的只是一种心态,只要心态是漂的,和多大年纪无关。但漂一代还是有很多外在的表现,是年纪大者无力跟进的。比如头发就是最直接的语言。漂一代追求更短、更艳、更硬,行为也就更果敢、更自我、更后天。回顾所有人的头发都差不多的年代,实在是两个状态。未来的潮流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颜色和发式,而且只属于个人,就像商品有了专利。漂一代喜欢不是很规则的珍珠来做项链,色彩方面染成淡紫、淡红、淡黄,也有古铜色,前卫而又不失幽雅。很多人也开始使用tattoo,也就是水晶贴片,去年刚刚出现,肩膀、脖项、肚脐以及脸上,都是展示的好位置。闪烁,意味着年轻、动感、捉摸不定。

但漂是很累的,尤其在漂还没有得到承认和政府政策上的支持的时候。一个人以一种固定的生活模式一直到老,当然轻松,但却失去了很多尝试的机会。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喜欢体验刺激、动荡和漂泊的生活。以前的大学生大三的时候就基本知道将来做什么了,但现在的大学生即使大四了,有很多也仍然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到哪个城市去生活。有些人不愿意漂,其实是害怕不能适应外面的世界,担心生活不够好,总觉得动一次就是又一次的从零开始。到了一个新的城市,便觉得自己是外人,人生地不熟,没有办法与当地人竞争。网易首席执行官丁磊到广州的时候连广东话都听不明白,住在房租非常便宜的郊区,每天要搭很长时间的公交车去城市里上班。一直到丁磊进北京前,还住着“农民房”。但现在丁磊的变化还不是很大,仍然是一个典型的漂一代。比如他租房子住,只是房租比以前高了。还比如他现在也没有自己买车,也不置备大件的东西,就一个干干净净的人。

12.没落 没落的男人

没落

没落不同于堕落。没落是迟早的事,任何人也躲不过。像费玉清、刘文正那样几十年盛名不衰是天方夜谭。今天一旦成名,明天就能出专辑,后来也许会嫁个富商娶个富婆,这才是流行的规则。认识到并遵守规则的人总是聪明的,在后一辈人已经用新的生产方式营建新天地的时候,就该是老一代人没落的时候了。重要的敢于承认没落,这样或许还能延迟一些时日再没落,而且能更多的得到新生代的尊敬。

没落的男人

很怀念买一盘带子听几个月的年代,每一首歌都听得滚瓜烂熟,达到随口能唱的地步。那个年代明星们的生命力的确长一些。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些自己钟爱的名字,虽然现在他们都已经老去了,但偶尔提起来,却还是感到特别的温暖,捎带着想起曾经的往事。大概是去年,潘美辰来到沈阳参加一个综艺节目。后来便唱起了她的老歌,《我曾用心地来爱着你》、《我想有个家》、《拒绝融化的冰》,唱到动情处眼睛里竟然闪出了泪花。那天在场的观众反响也特别强烈,人总是这个样子,动不动地就怀旧,看见潘美辰就像看见了小时候的伙伴,就像看见了曾经感情温厚的情人。然后叹息一声说潘美辰也有些老了。说这些话的时候明明想到的是自己。

我们这群生于七十年代的人,基本没遇到过什么动荡,青春岁月又恰好与国家改革开放合拍,在较为安宁宽松的环境里,理所当然地成为第一代追星族。现在,我们这群人都三十左右了,虽然过了追星的年龄,但绝对是支持潮流的主力。与那帮毛孩子相比,我们有的是消费实力和怀旧心态,那些已在演艺圈纵横几十年的巨星们现在还能风光无限,而没有真正没落下去,其实沾了很多我们这种心态的光。曾经采访过一些老明星,像童安格,已经老成持重了,态度温和而且亲切,一点也没有了当年的骄纵与放任。童安格说现在很少出来唱歌了,也很少到外面应酬,更多的时间陪着老婆,有时间就与老朋友坐到一起聊天。他说现在才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了。听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感觉没落这种字眼不适合他,他不是没落了,事实上是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

八九十年代出生的年轻人很难理解此中的感受,他们没有这种稳定的欣赏环境。他们打一开始目睹的就是一批批明星的沉浮更替,而且速度极快。很多人几乎是一两首歌一过,便没了踪影,比如黄安、邰正宵。像费玉清、刘文正那样几十年盛名不衰是天方夜谭。今天一旦成名,明天就能出专辑,后来也许会嫁个富商娶个富婆。后起的“星星”们于是很惨,他们没有前辈们那种厚积薄发的环境,不得不以出位的包装和夸张的动作博取瞬间效应。这中间的过渡性人物是周华健和任贤齐。周华健用歌声营造自己一种健康的新好男人的形象,但精通卡拉OK的“小青年”认为自己也唱得同样好,他们对一成不变的人越来越不耐烦,更迅速地喜新厌旧。周华健的努力失败是客观因素使然。但与他相比任贤齐的失宠就是自找的了,他的资质比周华健差,偏偏对自己估计过高,一歌成名后居然又演令狐冲,又演杨过,结果胖乎乎的“大侠”令后生们笑掉大牙。这之后,便再没人对自己的明星寿命抱太大幻想了。这才是流行的规则。他们习惯了这种淘汰的残酷,所以也就慢慢冷漠了,觉不出其中花开花谢的疼痛。

2000年前后老明星们的金碧辉煌只是特定时代背影下的一种偶然,没落才是必然。而习惯从众星捧月到寂寞的开放不容易,所以才有那么多老歌星不断退出歌坛又不断复出。他们显然是接受不了自己的没落。但明星市场里哪里还有他们的位置,那里面招摇过市的是谢霆锋和王菲,他们懂得炒作,懂得如何吸引人们的目光。甘于没落真的太难,那么多老气横秋的球星还在球场上卖命,但他们哪里还是正当年的菲戈的对手,甚至新生的里克尔梅也可以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该没落的时候不肯没落,等来的命运就极可能是羞辱。因为该是下一代人主宰世界的时候了,各领风骚数百年,大家的机会都是均等的。这样想来法国球星坎通纳是何等的伟大,有先见之明,也是有自知之明,这样的人值得人们长久的怀念。近来听说张国荣又要退出歌坛了,他早就退出过,但现在还要退。这样的人特别喜欢听到歌迷们挽留的声音,大家说你别走啊,你走我们大家会想念你的。他就会特别受用。甚至他会改变主意选择回来。但慢慢地歌迷们连怀念的话也懒得跟他说了,搞不好会说这个人怎么又回来了,他才知道回来是多么的不合时宜:非等人家烦了,谁还喜欢你啊,这才知道自己确实是该退了,却搞得连美好的回忆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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