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地变暗了,在高高的夜空里,隐约可以看到几颗散发着微弱光芒的星星,还有稀薄的漂浮着的云层,但是雨歌和鬼鬼依旧在月光街上闲逛着,丝毫没有要回去的念头。
“色,我饿了。”鬼鬼带着疲惫的声音响起。
“我们去吃饭。”蓝雨歌指着前方一家小小的餐馆说。
“嘿嘿,好啊。”鬼鬼露出了会心的微笑,“那个餐馆好有家的感觉。”
“嗯啊,餐馆的名字就叫做小家。”蓝雨歌看着餐馆的招牌,微笑着说。
那的确是一家很小的餐馆,里面的装饰都很生活化,就像在家里一样,餐馆里还有小木桌子和低矮的板凳。
“好温馨哦。”鬼鬼开心得一屁股坐下来。
“是呀,鬼鬼,点菜吧。”蓝雨歌从小木桌上拿起一张菜单递给鬼鬼。
“好啊,嗯……这个,这个,还有这个。OK,就这三个,还有两碗米饭。”鬼鬼在单子上对应的地方勾起她点的菜,随后便将单子交给柜台边的老板。然后,她和雨歌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等待着食物的到来。
餐馆里的人并不多,大多都是一些小情侣或是一家子人,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幸福的微笑。
突然,离她们不远处的两个人引起了蓝雨歌的注意力,鹅黄色的蓬蓬裙、白色的衬衫、银色的纪梵希高跟鞋,还有盘起的卷发,那不是……白莎莎吗?她旁边坐着一个男人,男人的五官虽说不上精致,但也不错,看上去很成熟,还穿着黑色的西装。
“鬼鬼,你看!”雨歌指着白莎莎的方向对鬼鬼说。
“看什么啊,那个日历有什么好看的。”鬼鬼说着雨歌指着的方向看去,只见雪白的墙壁上挂着一本很普通的日历,“别跟我说那个日历有多特别。”
“鬼鬼,你丫个傻子,看那个日历下面坐着的那两个人!”蓝雨歌有点口不择言地说。
“什……”鬼鬼刚说一个字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愣了一会后,她才又说:“是白莎莎耶!旁边那个男的不会就是她的男朋友吧?好帅哦。”
“嗯,没想到这么巧,别让她发现我们哦,不然我们逃课就被她知道了。”雨歌有点心虚地说。
“遵命!”鬼鬼也比了个手势。
她们一直盯着白莎莎和那个男人,好像那些狗仔队,直到那个胖胖的老板娘将她们要的菜送上来的时候,她们才将视线从白莎莎身上收回来。
“哇,色,这些菜好好吃哦!”鬼鬼狼吞虎咽地吃着饭,她都快饿死了。
“是你饿了才这么说的吧!慢点吃,不要急。”雨歌微笑着为鬼鬼夹菜。
“色,他们要走了!”鬼鬼突然停下手里的动作,望着白莎莎的背影,“他们走了。”她对雨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