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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文·谈(3)

罗汉原来是十六个,傅贯休所画“十六应真”即是十六人,后来加上布袋和尚和一个什么什么尊者,——罗汉的名字都很难念,大概是古梵文音译,这就成了通常说的“十八罗汉”。李龙眠画“罗汉渡江”就已经是十八人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队伍扩大了,变成了五百罗汉。有些寺里在五百塑像前各竖了一个木牌,墨书某某某某尊者,也不知从哪里查考出来的。除了写牌子的老和尚,谁也弄不清此位是谁。有的寺里,比如杭州的灵隐寺竟把济公活佛也算在里头,这实在有点胡来了。

罗汉本是印度人,贯休的“十六应真”就多半是深目高鼻且长了大胡子,后来就逐渐汉化。许多罗汉都是个中国和尚。

罗汉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装金的,多半是木胎,“五百罗汉”都是装金的。杭州灵隐寺、苏州×寺(忘寺名)、汉阳归元寺,都是。

装金罗汉以多为胜,但实在没有什么看头,都很呆板,都差不多,其差别只在或稍肥,或精瘦。谁也没有精力把五百个罗汉一个一个看完。看了,也记不得有什么特点。一种是彩塑。精彩的罗汉像都是彩塑。

我所见过的中国精彩的彩塑罗汉有这样几处:一是昆明筇竹寺。

筇竹寺的罗汉与其说是现实主义的不如说是一组浪漫主义的作品。它的设计很奇特。不是把罗汉一尊一尊放在高出地面的台子上,而是于两壁的半空支出很结实的木板,罗汉塑在板上。罗汉都塑得极精细。

有一个罗汉赤足穿草鞋,草鞋上一根一根的草茎都看得清清楚楚,跟真草鞋一样。但又不流于琐细,整堂(两壁)有一个通盘的,完整的构思。这是一个群体,不是各自为政,十八人或坐或卧,或支颐,或抱膝,或垂眉,或凝视,或欲语,或谛听,情绪交流,彼此感应,增一人则太多,减一人则太少,气足神完,自成首尾。另一处是苏州紫金庵。像比常人小,身材比例稍长,面目清秀。这些罗汉好像都是苏州人。他们都在安静沉思,神情肃穆。如果说筇竹寺罗汉注意外部筋骨,颇有点流浪汉气,紫金庵的罗汉则富书生气性格内向。再一处是泰山后山的宝善寺(寺名可能记得不准确)。这十八尊是立像,比常人高大,面形浑朴,是一些山东大汉,但塑造得很精美。为了防止参观的人用手扪触,用玻璃龛罩了起来,但隔着玻璃,仍可清楚地看到肌肉的纹理,衣饰的刺绣针脚。前三年在苏州看到几尊较古的罗汉。原来有三壁。东西两壁都塌圮了,只剩下正面一壁。这一组罗汉构思很有特点,背景是悬崖,罗汉都分散地趺坐在岩头或洞穴里(彼此距离很远)。据说这是梁代的作品,正中高处坐着的戴风帽着赭黄袍子的便是梁武帝,不知可靠否,但从衣纹的简练和色调的单纯来看,显然时代是较早的。据传紫金庵罗汉是唐塑,宝善寺、筇竹寺的恐怕是宋以后的了。

罗汉的塑工多是高手,但都没有留下名字来,只有北京香山碧云寺的几尊,据说是刘銮塑的。刘銮是元朝人,现在北京西四牌楼东还有一条很小的胡同叫作“刘銮塑”,据说刘銮原来就住在这里,但是许多老北京都不知道有这样一条名字奇怪的胡同,更不知道刘銮是何许人了。像传于世,人不留名,亦可嗟叹。

中国的雕塑艺术主要是佛像,罗汉尤为杰出的代表。罗汉表现了较多的生活气息,较多的人性,不像三世佛那样超越了人性,只有佛性。我们看彩塑罗汉,不大感觉他们是上座佛教所理想的最高果位,只觉得他们是一些人,至少比较接近人,他们是介乎佛、菩萨和人之间的那么一种理想的化身,当然,他们也是会引起善男子、善女人顶礼皈依的虔敬感的。这是一宗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不论是从宗教史角度,美术史角度乃至工艺史角度、民俗学角度来看。我们对于罗汉的重视程度是很不够的。紫金庵、筇竹寺的罗汉曾有画报介绍过,但是零零碎碎,不成个样子。我希望能有人把几处着名的罗汉好好地照一照相,要全,不要遗漏,并且要从不同角度来拍,希望印一本厚厚的画册:《罗汉》;希望有专家能写一篇长文作序,当中还要就不同寺院的塑像,不同问题写一些分论;我希望能把这些罗汉制成幻灯片,供研究用、供雕塑系学生学习用,供一般文化爱好者欣赏用。

一九九六年十三日

用韵文想

一位有经验的戏曲作家曾对一个初学写戏曲的青年作者说:你就把它先写成一个话剧,再改成戏曲。我觉得这不是办法。戏曲和话剧有共同的东西,比如都要有人物,有情节,有戏剧性。但是戏曲和话剧不是一种东西。戏曲和话剧体制不同。首先利用的语言不一样。

话剧的语言(对话)基本上是散文;戏曲的语言(唱词和念白)是韵文。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的现实。思维的语言和写作的语言应该是一致的。要想学好一门外语,要做到能用外语思维。如果用汉语思维,而用外语表达,自己在脑子里翻译一道,这样的外语总带有汉语的痕迹,是不地道的。写戏曲也是这样。如果用散文思维,却用韵文写作,把散文的思想翻成韵文,这样的韵文就不是思想直接的现实,成了思想的间接的现实了。这样的韵文总是隔了一层,而且写起来会很别扭。这样的韵文不易准确、生动,更谈不上能有自己的风格。我觉得一个戏曲作者应该养成这样的习惯:用韵文来想。想的语言就是写的语言。想好了,写下来就得了。这样才能获得创作心理上的自由,也才会得到创作的快乐。

唱词是戏曲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好唱词是写戏曲的基本功。我们通常所说的一个戏曲剧本的文学性强不强,常常指的是唱词写得好不好。唱词有格律,要押韵,这和我们的生活语言不一样。有的民间歌手运用格律、押韵的本领是令人惊叹的。我在张家口遇到过一个农民,他平常说的话都是押韵的。在兰州听一位诗人说过,他有一次和婆媳二人同船去参加一个花儿会,这婆媳二人一路上都是用诗交谈的!这媳妇到一个娘娘庙去求子,她跪下来祷告,那祷告词是这样的:

今年来了我是跟您要着哩,

明年来我是手里抱着哩,

咯咯嘎嘎地笑着哩!

民间歌手在对歌的时候,都是不加思索,出口成章。写戏曲的同志应该向民间歌手学习。驾驭格律、韵脚,是要经过训练的。向民歌学习是很重要的。我甚至觉得一个戏曲作者不学习民歌,是写不出好唱词的。当然,要向戏曲名著学习。戏曲唱词写得最准确、流畅、自然的,我以为是《董西厢》和《琵琶记》的《吃糠》和《描容》。

我觉得多读一点元人小令有好处。元人小令很多写得很玲珑,很轻快,很俏。另外,还得多写,熟能生巧。戏曲,尤其是板腔体的格律看起来是很简单,不过是上下句,三三四,二二三。但是越是简单的格律越不好歪咕,因为它把作者的思想捆得很死。我们要能“死里求生”,在死板的格律里写出生动的感情。戏曲作者在构思一段唱词的时候,最初总难免有一个散文化的阶段,即想一想这段唱词大概的意思。但是大概的意思有了,具体地想这段唱词,就要摆脱散文,进入诗的境界。想这段唱词,就要有律,有韵。唱词的格律、韵辙是和唱词的内容同时生出来的,不是后加的。写唱词有个选韵的问题。王昆仑同志有一次说他自己是先想好哪一句话非有不可,这句话是什么韵,然后即决定全段用什么韵。这是很实在的经验之谈。写唱词最好全段都想透了,再落笔。不要想一句写一句。想一句,写一句,写了几句,觉得写不下去了,中途改辙,那是很痛苦的。我们要熟练地掌握格律和韵脚,使它成为思想的翅膀,而不是镣铐。带着格律、韵脚想唱词,不但可以水到渠成,而且往往可以情文相生。我写《沙家浜》的“人一走,茶就凉”,就是在韵律的推动下,自然地流出来的。我在想的时候,它就是“人一走,茶就凉”,不是想好一个散文的意思,再寻找一个喻象来表达。想的是散文,翻成唱词,往往会削足适履。

戏曲还有引子、定场诗、对子。我以为这是中国戏曲语言的特点,而且关系到戏曲的结构方法。不但历史题材的戏曲里应该保留,就是现代题材的戏曲里也可运用。原新疆京剧团的《红岩》里就让成岗打了一个虎头引子,效果很好。小时候听杨小楼《战宛城》唱片,张绣上来念了一副对子:“久居人下岂是计,暂到宛城待来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悲怆之情。“丈夫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看看不觉红日落,一轮明月照芦花。”这怎么能去掉呢?我以为戏曲作者应该在引子、对子、诗上下一点功夫。不可不讲究。我写《擂鼓战金山》,让韩世忠念了一副对子:“楼船静泊黄天荡,战鼓遥传采石矶。”自以为对得很巧,只是台上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大概是因为太文了。看来引子、对子、诗,还是俗一点为好。

戏曲的念白,也是一种韵文。韵白不用说。就是京白的韵律感也是很强的,不同于生活里的口语,也不同于话剧的对话。戏曲念白,明朝人把它分为“散白”和“整白”。“整白”即大段念白。现在善写唱词的不少,但念白写得好的不多。“整白”有很强的节奏,起落开阖,与中国的古文很有关系。“整白”又往往讲求对偶,这和骈文也很有关系。我觉得一个戏曲工作者应该读一点骈文。汉赋多平板,《小园赋》《枯树赋》却较活泼。刘禹锡的《陋室铭》不可不读。我觉得清代的汪中的骈文是很有特点的。他写得那样自然流畅,简直不让人感到是骈文。我愿意向青年戏曲作者推荐此人的骈文。好在他的骈文也不多,就那么几篇。

一九八六年

有意思的错字

文章排出了错字,在所难免。过去叫作“平民误植”。有些经常和别的字组成一个词的字,最易排错,如“不乏”常被排成“不缺”,这大概是因为“缺乏”在字架上是放一起的,拣字的时候,一不留神就把邻居夹出来了。有的是形近而讹。比如何其芳同志的一篇文章里的“无论如何”被排成了“天论如何”。一位学者曾抓住这句话做文章,把何其芳嘲笑了一顿。其实这位学者只要稍想一想,就知道这里有错字。何其芳何至于写出“天论如何”这样的句子呢?难怪何其芳要反唇相讥了。人刻薄了不好。双方论辩,不就对方的论点加以批驳,却在人家的字句上挑刺儿,显得不大方。——何况挑得也不是地方。这真是仰面唾天,唾沫却落在自己的脸上了。不知道排何其芳文章的工人同志看到他们争论的文章没有。如果看到,一定会觉得好笑的。

有错字不要紧。但是,周作人曾说过:不怕错得没有意思,那是读者一看就知道,这里肯定有错字的;最怕是错得有意思。这种有意思的错字往往不是“平民”误植出来的,而是编辑改出来的。邓友梅的《那五》几次提到“砂锅居”,发表出来,却改成了“砂锅店”。

友梅看了,只有苦笑。处理友梅的稿子的编辑肯定没有在北京住过,也没有吃过砂锅居的白肉。不过这位编辑应该也想一想,卖砂锅的店里怎么能进去吃饭呢?我自己也时常遇到有意思的错字。我曾写过一篇谈沈从文先生的小说的文章,提到沈先生的语言很朴素,但是“这种朴素来自于雕琢”,编辑改成了“来自于不雕琢”。大概他认为“雕琢”是不好的。这样一改,这句话等于不说!我的一篇小说里有一句:“一个人走进他的工作,是叫人感动的。”编辑在“工作”下面加了一个“间”。大概他认为原句不通,人怎么能“走进”他的工作呢?我最近写了一篇谈读杂书的小文章,提到“我从法布尔的书里知道知了原来是个聋子,……实在非常高兴。”发表出来,却变成了“我从法布尔的书里知道他原来是个聋子……”这就成了法布尔是个聋子了。法布尔并不聋。而且如果他是个聋子,我又有什么可高兴的呢?阅稿的编辑可能不知道知了即是蝉,觉得“知道知了”读起来很拗口,就提笔改了。这个“他”字加得实在有点鲁莽。

我年轻时发表了文章,发现了错字,真是有如芒刺在背。后来见多了,就看得开些了。不过我奉劝编辑同志在改别人的文章时要慎重一些。我也当过编辑,有一次把一位名家的稿子改得多了点,他来信说我简直像把他的衣服剥光了让他在大街上走。我后来想想,是我不对。我一点不想抹杀编辑的苦劳,有的编辑改文章是改得很好的,包括对我的文章,有时真是“一字师”。我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是在息事宁人。编辑细致一些,作者宽容一些,不要因为错字而闹得彼此不痛快。

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一日

认识到的和没有认识到的自己

作家需要评论家。作家需要认识自己。“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是一个作家对自己为什么写,写了什么,怎么写的,往往不是那么自觉的。经过评论家的点破,才会更清楚。作家认识自己,有几宗好处。一是可以增加自信:我还是写了一点东西的。二是可以比较清醒,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可以心平气和,安分守己,不去和人抢行情,争座位。更重要的,认识自己是为了超越自己,开拓自己,突破自己。我应该还能搞出一点新东西,不能就是这样,磨道里的驴,老围着一个圈子转。认识自己,是为了寻找还没有认识的自己。

我写的小说的人和事大都是有一点影子的。有的小说,熟人看了,知道这写的是谁。当然不会一点不走样,总得有些想象和虚构。

没有想象和虚构,不成其为文学。纪晓岚是反对小说中加入想象和虚构的。他以为小说里所写的必须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

他很不赞成蒲松龄,他说:

今燕昵之间,媟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

蒲松龄的确喜欢写媟狎之态,而且写得很细微曲折,写多了,令人生厌。但是把这些燕昵之词、媟狎之态都去了,《聊斋》就剩不下多少东西了。这位纪老先生真是一个迂夫子,那样的忠于见闻,还有什么小说呢?因此他的《阅微草堂笔记》实在没有多大看头。不知道鲁迅为什么对此书评价甚高,以为“叙述复雍容淡雅,天趣盎然”。

想象和虚构的来源,还是生活。一是生活的积累,二是长时期的对生活的思考。接触生活,具有偶然性。我写作的题材几乎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一个作家发现生活里的某种现象,有所触动,感到其中的某种意义,便会储存在记忆里,可以作为想象的种子。我很同意一位法国心理学家的话:所谓想象,其实不过是记忆的重现与复合。完全没有见过的东西,是无从凭空想象的。其次,更重要的是对生活的思索,长期的、断断续续的思索。井淘三遍吃好水。生活的意义不是一次淘得清的。我有些作品在记忆里存放三四十年。好几篇作品都是一再重写过的。《求雨》的孩子是我在昆明街头亲见的,当时就很感动。他们敲着小锣小鼓所唱的求雨歌:

小小儿童哭哀哀,

撒下秧苗不得栽。

巴望老天下大雨,

乌风暴雨一起来。

这不是任何一个作家所能编造得出来的。我曾经写过一篇很短的东西,一篇散文诗,记录了我的感受。前几年我把它改写成一篇小说,加了一个人物,望儿。这样就更具体地表现了中国农村的孩子从小就知道稼穑的艰难,他们用小小的心参与了农田任务,休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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