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电视机前,布莱克看着橄榄球赛,身边还放着一杯啤酒。
看似悠闲,但实际却不是这样。没办法,布莱克是个警察,他时刻都记得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因此可以说,布莱克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并且很久以来一直如此,以至养成了习惯。即使像今天这样的休息日,布莱克也会一边看着球赛,一边仍下意识地工作。
忽然,屏幕上现出一张脸……
以前,繁忙的工作令布莱克错过了很多职业橄榄球比赛,不想今天决赛,他却刚好能够休息——真是好运!其实,布莱克不知道,后面还有好事在等着他。
决赛总是格外精彩,对冠军的向往始终是促使队员激烈竞争的动力,比分交替上升,平局更加令观众兴奋不已。镜头扫过观众席,正如解说员说的那样,观众看得如醉如痴,电视机前的布莱克一样看得津津有味。
那张面孔,似曾相识……
布莱克高中时就魁梧高大,体魄健壮,擅长打橄榄球。他很想上大学,然后在大学里打橄榄球,再当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不管橄榄球奖学金有多少。可惜,事情并没像他希望的那样发展,他没有上成大学,并且后来还当了一名警察。
他是个出色的警察。起初他被分在交通科的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上班之前,他都要看一看失窃汽车的“名单”——车牌号。
多年来记住失窃汽车的型号和车牌号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个习惯帮助他比别人发现更多失窃汽车,尽管他只是个新手。
他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名字、号码和面孔,无一不是过目不忘。
直到现在,他还能记得初恋女友的电话,记得自己每次任务中的一系列编号,记得抓到的第一个犯人的那张脸。离开交通科后,他每每去警察局里的照片室,专程去看通缉犯们的照片。每年,他都会从街上的人群中、游艺场的电梯中,甚至是在买热狗时,发现几个通缉犯。他从未失手过,所以他这次也很自信。
脸色苍白的布莱克,过着简单的生活——单身的生活,他没有结过婚。他神话般的记忆力,他的吃苦耐劳,他的特立独行,这一切赢得了他的同事们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他的职位也逐渐提升,但以他受到的教育和他的能力来说,他现在的职务已算是顶峰了。
布莱克站了起来。他自然地记住了那个人所在画面中的出口,以此可以判断那人所在的区域,那是FF区。如果赶在比赛结束之前,那么他只要从那个口进去左拐,便可以找到那人——而现在,比赛就快结束了。
布莱克一边穿上鞋,并把枪套挂到肩膀上,一边考虑着这个难题。比赛要是按时结束,他就赶不上在那人离开之前到达体育馆。只有出现平局需要加时赛,他才能赶上。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那里的警察,告诉他们体育馆里有一个通缉犯,需要封锁体育馆,以便把犯人搜出来。
布莱克抿紧嘴唇。他了解那个犯人,了解他过去的全部经历——虽然他只看过一张望远镜拍的照片。但他愿意冒这个险,赌注无疑便是加时赛。
这个通缉犯属于布莱克,不属于警察局。一向单枪匹马的布莱克,这次也要单枪匹马。可是比赛会不会按时结束,那个人会不会逃脱……他耸耸肩。还是那句话,他愿意冒这个险,何况,既然他还在城里,还是有机会的。
想到这里,他连电视也没有关,走出自己的两居室公寓。下楼一钻进汽车,便马上打开收音机,收听比赛的实况转播,然后把车开到大街上,开向橄榄球比赛的体育馆。
他不停地超车,尽力要在比赛结束前赶到体育馆。以他对城市交通线路的了解,布莱克知道哪条路最近,哪条路上行车最少。
收音机里,比赛还在继续。时间就要到了,仍然是平局的结果。他不知道,收音机里观众的叫喊声中,有没有那个人的声音。他会不会不安,已经提前离开赛场了?不会的,他应该是个狂热的橄榄球迷,他会在比赛结束后随着人群一起离开,不会独自先走的。
恼人的红灯,布莱克不得不停下车来。
这时,收音机传来可怕的声音——观众的吼叫声和解说员激昂的声音。平局打破了,一支球队领先了一分,但那不是布莱克喜欢的球队。他气得咬牙切齿,在心里呐喊:加把劲,小伙子们,扳回一分,打成平局,进行加时赛。
红灯变了,他重又飞快地开起车来,耳中倾听着观众的吼叫。他喜爱的球队发起进攻,他默默地祈祷他们能扳平,但可惜的是,这次进攻失败了。布莱克骂了一句。此时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他看来赶不上了……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喜爱的球队再次发起了进攻。布莱克紧张至极,两只手紧握着方向盘。他觉得自己的决定是错误的,刚才应该打电话,而不是自己亲自去。分心的他,差一点就闯了红灯。
突然,他喜欢的球队进攻得分了!比赛平局!就在这时,结束的哨音也吹响了。
布莱克向后一靠,高兴地吹了一声口哨。那个人逃不掉了,注定是他布莱克的囊中之物。他虽然只见过那人照片一次,但刚才在电视上一看到他的脸,就已断定,这个人是属于他的。
他松了一口气,继续驶向体育馆。
现在不用着急了,加时赛开始之前,他肯定能够到达。
于是他开始考虑到达之后该怎么办,怎么对付他。六个星期了,整个美国的东海岸都在寻找他,警察唯一的依据就只有那张模糊的照片。也难怪他会这么大胆、自信,竟然还敢跑来看橄榄球的决赛。
从布莱克第一眼看到那张模糊的照片,就断定警察局的照片室,没有那人的其他照片。他是那种最难抓获的罪犯——一向独来独往,没有前科,没有坐过牢,没有被拍过照,没有留下过指纹。要么是他运气好,要么就是他精心筹划,做第一次同时也是最后一次的大买卖。
布莱克不得不佩服那次绑架行动。
被绑架的人十分富有,而且不愿跟警察合作,不想让警察或联邦调查局深入了解他做的那些事,因为他自己也在违法的边缘。绑架非常顺利,赎金也很快落实,在一个偏远的森林,赎金支付之前被绑架的人便被释放了。绑架者拿到赎金后,立刻溜之大吉。警察唯一得到的,就只有付钱时用望远镜照相机拍出的一张模糊照片。
布莱克始终都很欣赏干净利落的绑架,无疑这是最出色的一次。绑架者带着钱逃跑了,交钱后的六个星期,连他的影子也没找到,全东海岸的警察对他束手无策。但是绑架者却没有料到一点,就是布莱克拥有着出色的记忆力。
布莱克把车停在体育馆停车场,下车后直奔进口。他拿出证件,只一挥便走了进去,一直走到FF区边的过道。走到那里时,布莱克已经气喘吁吁。此时加时赛开始了,激动的观众发出震耳欲聋的狂呼,全都站了起来。
布莱克随着几个小贩走出过道。他向左一拐,上了两级台阶,在那里看着赛场。观众席上已经没有空座了,所以他靠近一排座位站着,尽量混在人群里面。场地上,一个运动员正带球奔跑,跑着跑着,被绊倒在地。
布莱克转过头来,开始寻找那个人。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是,布莱克看到那人还是有些震惊。他只扫了那人一眼,便又重新看回赛场。就那么一眼,足以使他记住所有的细节。
那个人很年轻,不超过三十岁,身材苗条,同时又很结实。一张平常的脸没有什么特点,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对罪犯来说,这是非常有利的条件。他身着一件蓝色大衣,非常普通,里面是一件蓝西服。他戴着一副皮手套,正看得非常兴奋。看上去,他自己也曾经打过橄榄球。
比赛仍在继续,虽然用了刺激的突然死亡法,但布莱克已经对它没有兴趣了。甚至,他希望比赛现在就结束。他正在进行的事情比橄榄球比赛更令人兴奋。而此时,他惊讶于自己的异常镇静和充满信心,他相信自己一定会取得胜利。他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但现在,他这样的自信着,并清楚地知道原因。
一方的进攻奇迹般成功了,于是比赛结束了。观众们喊叫着,向赛场里扔东西。布莱克用余光看到,那人已经开始向出口走去。
他下了台阶,抢在那人之前走向出口。他随着第一批观众走出去,没有回头看一眼,因为他知道,没有别的出口。他迅速上了车,然后转过头注视着人群,寻找那人的身影。
看到了,他正快步走向停车场。布莱克发动了汽车。这种人多车挤的时候,最容易出现差错。只要在这儿不出问题……那人进了一辆小卡车,向出口车道开去,就在布莱克的前面。真是幸运,并没有其他车插在他们之间。布莱克觉得今天运气真不错。他非常镇定自信,生平第一次觉得如此顺利。
可他的一生却总是不顺。先是认真学打橄榄球,但在高中毕业后,突然不打了。他进了警察局,从头干起,慢慢学习、慢慢向上爬。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却始终爬不到顶峰。而今,他的年龄已经很大了,他知道自己已经到头了,再过三个月,他就该退休了。
他跟着那人的小卡车穿过大街小巷。那个人开车很稳健,就和布莱克一样,也是独往独来的人。那么,他们两个单挑的话,结果又会如何呢?
那人停在了一个安静、朴素的小区。这很聪明,他显然不想跟任何犯罪团伙扯上联系。这就是他从来没被拍过照的原因,也是他得以成功绑架的原因。拿到赎金后,他并没有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而是继续着他表面平静的生活。
他把车停在一栋不是很大的公寓前。布莱克尾随他把车停下,下了车,向那人走去,同时打量着公寓的门牌号,似乎在找着某个号码。那人十分仔细地锁好车,还检查了一下汽车的车窗是否关严。当他走上人行道时,刚好跟布莱克面对面。
布莱克突然把他推到汽车边:“别动,你被捕了。”
那人挣扎着,但布莱克立刻用手枪顶住他的肋骨,另一只手则紧紧抓着他的胳膊。
“别动,”布莱克说,“动一动就枪毙了你。”
那人脸色瞬间惨白。布莱克迅速扫了四周一眼,没有人注意他们。
布莱克命令道:“快进大楼。”
他们快步走进楼道里,布莱克紧紧抓着他的胳膊。
“你住哪一层?”
“五层。”
他们走进电梯,布莱克按了五层的按钮。电梯门关上,电梯开始往上升。布莱克把那人推在电梯的墙上,手伸进西装中,掏出一把手枪。布莱克看了一眼这把枪,便将它放进自己的大衣口袋。电梯中非常安静,他们的呼吸声很明显。
那人问:“你是警察?”
“对,我是警察。”
电梯门开了,他们走出去,来到过道。
“哪个门?”
“七号。”
他们沿着铺着地毯的过道前行。楼上有人说话,但过道里没人。他们在七号前停下。
“里面有人吗?”布莱克问。
那人摇摇头。
“要是有人,你就死定了,”布莱克说,“现在我再问你一遍。”
那人回答道:“我自己住,屋里没有人。”
“开门。”
那人慢慢伸手进口袋,掏出钥匙打开门,他们走了进去。
那人想用门撞倒布莱克,却被布莱克一拳打倒在地。他呻吟着,翻身坐起来。
“你想干什么?”他问。
布莱克没有理他,“脱掉大衣。”
那人只好听话地脱掉大衣,布莱克一脚把衣服踢到一旁,探过身,拎起那人,猛地摇晃了两下,用手铐把他铐上。然后退后几步,盯着他:“钱在哪儿?”
那人提高声音说:“你的举止可不像是警察。你是……”
“我是警察,”布莱克平静地说,“还是个干了三十年的警察,但我不想把你带到警局。”
那人和布莱克同时一惊。是的,其实从他在电视上看到那人开始,他内心里就是这样的想法,现在终于说出口了。
布莱克站着,一动不动,仔细回想他刚才的话。那是实话。在他一生中,他始终都在寻找发财的机会。他曾以为会在橄榄球中找到,后来他以为可以在当警察时找到。但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念头和欲望,慢慢湮没在平常的生活中,湮没在作为一个好警察的骄傲中,湮没在他出色的记忆中。然而布莱克知道,这个念头始终都还隐藏在他的内心深处。
人的一生,不知道哪天就会做出让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事。布莱克以为,和他成为职业橄榄球运动员的愿望一样,自己曾经的野心早已消失。而后,他仍然喜欢看橄榄球比赛,也喜欢阅读关于那些运动员巨额薪水的报道。那些巨额抢劫案曾让他连续几星期激动不已,就像别人为女人而激动一样。
那人深吸了一口气,他的脸色和态度都变了。
“我明白了,”他缓缓地说,“我明白了。”
突然,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不再是警察和罪犯,而是男人对男人——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布莱克微微一笑,“你那次行动很出色,你筹划了很长时间,是不是?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筹划得十分精心周到。你没有前科,第一次出手就玩个大的。说实话,我很佩服你。”
“谢谢,”那人干巴巴地答道。
“我要那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