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邻居
有些人就是这样,你初次见他的时候,就已经想要托付终身。
1
我要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我和珍又恢复了闺蜜的状态,时常手拉着手去逛街,关系甚至比从前更融洽。但是我依然很腻烦周皎,尤其是在他说“储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那些时刻中,我真心想捏死他。
那天珍兴奋地打电话跟我说她现在开始做兼职模特了,并在网上给我发了几张她拍的样片,她本来就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再经过仔细雕琢,几乎让我认不出来。我赞叹这种我向来不具备的美,大家都在巴黎有了自己的位置,我只觉得对我来说,随便刮阵什么方向的风我就不知所终了。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看一眼我买的那条领带,愁肠百结,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送出去。
考完试我更加无所事事,晚上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然后拉开窗帘看巴黎化不开的夜色。浓重,是一种孤独的颜色。我的电话响了起来,是陈洛宇。
“储希……”洛宇在电话那头说道,“你现在在干什么?”
“准备睡觉。”我没好气地答道,觉得他问的话有点傻乎乎的。
“哦,那我挂了,”他说道,“你睡觉吧。”
“什么事?”
“没有,就想听听你的声音。”他说道。
这时我手机里另一个电话打了进来,我本想让洛宇等我一下,可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便跟他说:“我先挂了,有电话进来。”
是保罗打来的,他问我明天晚上有什么安排,我说可能看张电影光盘然后洗澡睡觉,他嘲笑了我好一会儿说来巴黎这么久了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生活。他说明天晚上有个很有意思的化妆聚会,如果我同意的话他想带我去,他还很激动地补充道,他没被邀请,打算带我混进去。
“你疯了吗?”我说道,心里却觉得这的确挺带劲的。
“你都快结蜘蛛网了,”保罗说道,“来吧。”
我答应了,我问保罗化装舞会要打扮成什么人物,他回答扮谁都行,没有固定主题。这可难倒我了,我去学电影的同学那里借了一身道具服,同学让我穿一件黑色高衩紧身服扮性感猫女,我看都没看就把那件一只手心就能攥起来的衣服放在了一边,最后挑了一身最不暴露最不性感的斗篷和扫把,我这个气质扮老巫婆最合适不过了。
到了晚上我穿好黑色斗篷和大尖帽子,拎着扫把站在保罗面前的时候,他差点笑背过气去。他倒好,只简单穿了一件浅棕色蝙蝠袖外套,我问他你扮的是谁,他说是大侦探福尔摩斯身边的好搭档华生医生。
“你分明是在耍我呀!”我一挥手说道,“我不去了!”
“你真的想让自己老死在这间屋子里呀!”保罗说道,不由分说拉我上了车,出门的时候我瞥了眼对面的公寓,大门敞开,招租的牌子摘了下去,房间里的地面上放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和几个大纸箱子,大概我要有个新邻居了。
我们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来到了郊外,房子在一个加油站附近。聚会的排场果然很大,客厅里已经拥挤了很多人,保罗说是化装聚会简直就是无风起浪,大家穿得都很正常,只不过都是在面部妆容上有些夸张,比如说吓人的蓝色眼影,在脸蛋上画上猫须,连男人也要画上眼影腮红之类的东西,让人看不出本来面目。
“死保罗……”我低声诅咒道,根本不敢抬头,这副斗篷和扫把让我看起来就像刚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一样。
“我说了是‘化妆’聚会嘛……”保罗诡笑地解释道,“是你自己会错意了,哈哈。”
答应来参加这个聚会真是个错误的决定,根本也没刺激到哪儿去,没有人轰我们走,也没有人过来与我们搭讪,相反我穿着那一件黑乎乎的大斗篷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很多人都把我当成了送比萨外卖的服务生。
不过这样的气氛是最适合我的了,不会被当成焦点关注,也不会被当成众矢之的,就算我站在客厅的茶几上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跟保罗谁也不认识,但是他是巴黎本地人,跟人搭讪简直就跟吃饭一样简单,很快我便看见他跟一帮画着极夸张烟熏妆的男男女女打得火热,不过他也还算称职,他没把我忘干净,对我指了指那群人示意我过去加入他们。我摆了摆手,又抬起下巴朝他点了点头,告诉他玩得开心点。
保罗顺利地融入了这群人中,也就表示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在这里蹭吃蹭喝了。我站在自助餐台边上想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却发现旁边有个人在盯着我看。
“Harry Potter, ah?”(哈利·波特,哈?)
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打扮成卓别林的样子,嘴唇上方还贴着一个惟妙惟肖的小胡子。
“You could call me Hermione.”(你可以叫我赫敏)那个男人笑了,我终于对自己的搭讪技巧感到了一丝欣慰,起码这个回答比起我的打扮来要稍微正常了一些。
他端起一杯酒离我又近了一些,我这才看清楚原来他也画了浓重的眼线,当然卓别林也的确是画过眼线。“What’s your name?”(你叫什么名字)他轻声问道。
“……Tracy, Nina, Lindsay or whatever……”(特蕾西,妮娜,林赛,或者随便叫什么)我摇晃着脑袋答道。
“Ok, ‘Lindsay or whatever’……”(好吧,林赛或者随便叫什么小姐)他笑道,“Where are you from?China? Korea?”(你是哪里人?中国?还是韩国?)
“China.”(中国)我点了点头答道。
我开始紧张了,因为这个男人离我太近了,已经超越了我私人的亲密距离。好在灯光比较暗,我没让他看清楚我的五官。我端起了一杯酒,我必须得喝几杯才能让自己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
虽然我不常喝洋酒,但是我不能不说我的酒量确实非常好,我仰脖灌下了一杯也不知道是什么酒,又苦又涩,但我注意到了这个男人的眼神,大概是我喝酒的豪放神态给了他某种暗示和机会,可能只有真正的欢场高手才敢这么喝酒。
“这里人太多了,”男人说道,“我们出去看星星?”
我竟然答应了,尽管我挺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很顺理成章地把自己给交代出去了。我们穿过人群,走到房子外面一个街心花园里,中央还有一个明镜似的小湖。他走过来搂着我的腰,与我面对面,似乎他觉得情绪调得差不多了,可对我来说,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想要吻我,低下头来,我躲到了一边。我挺讨厌自己这样的,明明行动上苟同了,但是态度上还是死硬派。这时不远处一个黑影朝我们走了过来,是保罗,他对那个男人说了一句叽里呱啦的法语,我没有听清楚,然后保罗就拉着我的胳膊走出了街心花园,那个男人也没再痴缠。
“你刚才跟他说什么了?”我问道。
“没什么,”保罗说道,“我说你已经结婚了,老公是个黑帮老大。”
“……你死不死啊……”我拍了他一下说道,保罗转过头疑惑地看了看我,相信这个“北京通”也没明白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真神奇呀真神奇,”保罗说道,“你穿成这副德行竟然还有男人想泡你。”
“你不是觉得我这副德行挺好的吗?”我讽刺地说道。
“是挺好的,”他答,“但我没想让别的男人泡你。”
一时间我真的有些感动,如果这句话是从陈洛宇的嘴里说出来的该多好。
“你有没有勾搭上个妞儿?”我问道。
“……你就那么想把我给推销出去呀……”保罗说道,“我喜欢中国姑娘你是知道的。”
他说完这句话我心里开始打鼓,他可千万不要喜欢我,我不想再让自己受任何刺激了,比如我现在极端害怕看错人,表错情,会错意,那对我来说真不如死了算了。我跟他说我已经累了,他便开车送我回了公寓。
说我酒量特别好有一丁点自欺欺人,到了公寓楼下我的头就开始昏昏沉沉的,太阳穴一直在突突跳,脑子就快要炸掉了。看来我很是逞能,这些酒后劲都太足了。保罗要送我上楼被我推却了,我打算一进门就把自己扔在床上,根本没有精力招呼他,也怕他乘人之危。不知道我这么想是不是有点小人之心了。
“储希!”
在我有气无力地迈上一个台阶的时候,有人喊我的名字,我抬头望去。
“陈洛宇?”我一下子清醒了,“你怎么在这里?”
他趴在楼上的扶手边上跟我说话,我望着那张我心心念念的俊模样,有点神魂颠倒,然后就像纸一样朝后折了过去。
“储希!”他大叫道,赶忙噔噔噔地跑了下来。好在我还没有爬几层台阶,并不高,只是摔得我屁股很疼。
“你怎么来了?”我龇牙咧嘴地问道,与他近在咫尺,我忽然觉得心里特别踏实。
“我是你的新邻居。”
2
“什么?!”我尖叫道,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变轻快了,几乎要飞起来。
“你不想啊……”陈洛宇说道,“那我可搬走了。”
“别别别!”我连忙说道,“你是搬到我对面的公寓了吗?”
洛宇点了点头:“啊,可是那里什么家具都没有啊……”
“有人在就行了。”洛宇说道,眼睛亮晶晶的,“你是不是喝酒了?”他凑近了点闻了闻。
“心情不好,”我扶着他站了起来,酸溜溜地说道,“跟保罗参加了一个化妆聚会,差点跟一陌生男人走。”
洛宇没说话,脸色一下就阴沉了下来。我扑哧一声笑了,他也笑了,说:“你这个小神经病!”
我们互相笑着回了家,当然是各回各家,我曾苦恼于我们之间的关系发展得如此纠结缓慢,小心翼翼地呵护。我大可以对他提议“我去参观一下你的公寓”或者“你进来喝杯咖啡”什么的,但我想了想,起码不是今天晚上。我已经晕得辨不清真伪,甚至不知道他搬到我的对面是不是个梦,我不想让这样一个自己来面对他。
第二天早晨有人咚咚咚敲我的房门,我揉了下眼睛,天已大亮,我真该把这亚麻色的窗帘换成纯黑色的,可以让我永不知白天黑夜。
“来了……”我起身,一片晕眩,宿醉最大的坏处就是第二天早晨不认识自己是谁了。
是洛宇。
“我准备好早餐了。”洛宇看样子已经洗漱完毕,穿了一件浅蓝色的针织衫,非常清爽地对我说道,“能不能赏个脸啊?”
我笑了笑,告诉他我换好衣服就过去。
他真是个神奇的男人,这么简陋的一间公寓他竟然也住得有滋有味,公寓有两个房间,一间是卧室,原本有个半弧形的地台,他在上面放了一个看起来很舒服的床垫。另外一间用来放他零七八碎的一些东西,堆成山的CD唱片,大多都是英伦和硬核说唱,一个很古旧的木艺吉他,他说只是摆设从来没弹过,还有一些专业方面的书和旧报纸。
此人的衣服真是够多的,满满地都堆在了衣柜里,我说你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啊,这么皱的衣服竟然能在他身上展现出一副贵族般的得体效果。我看见有一个大抽屉放的全是他的袜子,而且都是崭新的,他说在袜子这个问题上他从来都很看得开,穿一双扔一双,向来不洗。
他除了衣着还算干净得体,我怎么也看不出他是个金融体系的工作者,他是一个很活泼生动的男人,跟我想象中的金融世界完全不一样。
给我的早餐盘子里他为我煎了一个鸡蛋还有三片培根,两个全麦小面包和一些煮熟的玉米粒,旁边的杯子里一杯装满了牛奶一杯装满了橙汁,里面还有果肉在游动。
“我新榨的。”洛宇说道,“连皮带肉我都一起放了进去,绝对有营养!”
这便是我对洛宇着迷的一点,无论身处什么环境,天气多么恶劣,只要有他在我就会闻到一种阳光的味道。我吃饱了跑去他的地台上打滚,把他新铺好的床单弄得皱巴巴的,他只是站在那里微笑地看着我,这样的表情让我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把床单裹在身上幻想自己一会儿变成了蚕宝宝一会儿又变成了披着床单的老妖精。
“你得负责帮我洗床单。”洛宇浅浅地对我说道。
“凭什么!”
“既然大家做了邻居,就得互相帮助。”洛宇接着说道,“你帮我洗衣服和床单,我知道你不爱做饭所以我做饭给你吃,OK?”
“……你也太会占我便宜了吧……”我唧唧歪歪地说道。
“我哪儿占你便宜了?”洛宇说道,“咱们这是互相需要。”
“……‘互相需要’……”我红着脸笑道,“这可是你说的!”
“瞧你那小样儿,”洛宇说着扔给我一串钥匙,“我得上班去了,你一会儿也赶快上课去,虽然上学期考试都过了但不代表你现在又可以旷课了,小心我给叔叔打电话叫他把你拎回北京去……这是我公寓的钥匙,你下了课要是闲得没事干别到处乱跑,帮我打扫打扫房间什么的,我下了班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我双腿盘坐在他的床垫上微笑着朝他点了点头,我打算从今往后当一个乖小孩,再也不因为无聊而去参加什么更加无聊的聚会,跟无聊的男人搂搂抱抱,或者再也不喝得醉醺醺地回家。我好好地把那串钥匙放在我掌心的位置,就好像是收下了他对我的一份承诺,尽管他什么都没有说。
没课的时候我一直都待在洛宇的公寓里,甚至连自己家都不回,他的房间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变得越来越干净,越来越有家的味道,而我的公寓却像狗窝一样被我置之脑后。
我偷偷地翻看洛宇公寓里所有跟他有关的东西,我打开他的衣柜,把堆成山的衣服一件一件挂好,我仔细地去看每一件衣服的牌子,职业西装和衬衫多半都是阿玛尼和普拉达的,剩下的休闲装多半是我叫不出名字的牌子,但看材质和设计都不会很便宜。
他的打扮看似随意但也的确不会草率。“真是个爱臭美的大妖怪!”我小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