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无论炮兵被部署在作战线的哪一部分,也无论炮兵的队形分布多么广,炮兵部队的指挥官都应该注意观察敌方部队中最容易被攻破的地方,这就要求炮兵指挥官一定要对战场上的战略要地和重要地区非常了解,并且在炮兵的部署过程中就注意以这样的要素为依据。
(5)众所周知,部署在平地或平缓山坡中央的炮兵,可以发挥出最强大的攻击威力,而且向心射击是最厉害的射击方式。
(6)参与战斗的炮兵部队,应该明确自己的作战任务是击溃敌方的作战部队,而不是与敌方炮兵对决,但是适时地向敌人的炮兵阵地射击也是十分必要的,这可以有效地牵制敌方炮兵,让他们不能够为所欲为。可以用炮兵部队的三分之一兵力执行牵制敌方炮兵的任务,其余的三分之二兵力则集中全力攻击敌方的步兵和骑兵部队。
(7)如果敌方军队在进攻中展开成横线,那么我方的炮兵部队应该尽快部署成交叉队形,以便从侧面攻击敌方部队展开成的横线。如果在交战的过程中,我方的炮兵可以从两翼对敌人的横线队形展开全面攻击,那么我方取得胜利的概率将会非常大。
(8)如果敌方军队在进攻中汇集成纵队,那么我方的炮兵部队完全可以以逸待劳,直接从正面击溃敌军,同时还可以打击敌人全纵深的军队。如果我军炮兵还能够从侧面攻击敌军侧翼或后方,这对我军也是有利的。不得不说,如果炮兵能够绕到敌人背后并发动攻击,在沉重打击敌人的同时,对敌军精神和士气的威胁也是十分明显的,即使是最勇敢的士兵在遭到这
样的攻击时也会心惊胆战,恐怕没有士兵能够在这样的境遇中镇定自若。
克莱斯特的炮兵部队就曾从侧翼瓦解了内伊元帅在包岑之战中向普雷提菠的巧妙运动。无论如何,为了取得这样的作战效果而将一小部分炮兵部队部署在敌军的侧翼,还是很有远见的尝试。
(9)有一条被公认的规则,即炮兵部队在行动中需要步兵或骑兵的支援,尤其是炮兵部队脆弱的侧翼更是需要可靠的掩护。我并不否定这样的原则,但是经常也有与这一规则相反的情况发生。我们在上文中已经提到的瓦格拉姆之战就是最好的例证。
(10)当我军遭遇敌军骑兵冲击的时候,炮兵部队千万不可自乱阵脚,而是应该对战斗形势有明确的认识,先发射圆弹,再发射霰弹,攻击时间要尽可能长。发射的时间越长越好。炮兵在实施这样的攻击时,支援炮兵的步兵应该在炮兵部队周围组成方阵队形,以掩护炮兵的马匹和炮手。这样的掩护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如果步兵在火炮后面进行掩护,那么步兵方阵的宽度应该与炮兵部队正面的宽度相适应,这样能实施最稳定的掩护。如果步兵在炮兵部队的侧翼,那么应该适当改变队形,部署成等边形的方阵。有人推测火箭炮兵也可以对付敌方冲击的骑兵,因为火箭炮能够让敌方骑兵无法控制好马匹,但是这种没有实战依据的推测还没有被证实是有效的。换句话说,没有事实依据的规则,是不可信的。
(11)当我军的炮兵遭到敌方步兵的攻击的时候,我方炮兵的攻击时间越长越好,但是绝对不能一开始就攻击敌方远纵深的目标。炮兵应该严格地执行这样的规则,才能如愿击退敌军。而这也是可以同时使用三个兵种的战斗形式,如果炮兵能够在步兵的掩护下阻挡住敌方步兵的进攻行动,那么我方的步兵和骑兵就能够同时出击,消灭敌方的步兵部队。
(12)在最近发生的几次战争中,炮兵兵力在军队中的比例发生了很大变化。1800年,拿破仑出征意大利的时候,他的军队中只有四五十门火炮,而他最终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是到了1812年,拿破仑在率军入侵俄国的时候拥有马拉火炮一千二百门,可他最终却大败而归。这说明,炮兵部队在军队中的比例并没有绝对的标准。一般来说,一支军队中每一千人配备三门火炮就已经足够了,而在土耳其这样多山地的国家中,火炮的数量还可以在这个比例的基础上再少一些。重炮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预备队炮兵,
与轻炮兵之间的比例同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军队中的火炮并不是越多越
好,过多的重炮反而有可能成为军队的累赘。在实际的战斗中,六磅或八磅的火炮与十二磅的火炮的作用是基本相同的,但是这些口径不同的火炮的机动性却有很大差别。对于如何正确处理火炮在军队中的比例,敌军的火炮数量和作战能力也是必须要考虑的,拿破仑的军队在艾劳之战中曾遭到了俄军众多火炮的猛烈攻击,因而他在战后总结了经验教训并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克服所有困难,在普鲁士、莱茵河沿线,甚至是在梅斯,组织所有兵工厂生产火炮,并制造可以发射缴获炮弹的火器,以增加军队中火炮的数量。虽然,当时拿破仑和他的军队还身在远离法国本土四百古法里(约1600千米)的地方,但他还是在三个月内把炮兵的兵力和武器配备比例提高了一倍,这在世界战争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壮举。
(13)要合理地部署和使用炮兵,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炮兵部队交给一个既是优秀的战术家又是杰出的战略家的炮兵将领来指挥,这位将领不仅可以指挥炮兵预备队,还可以指挥军或师建制内的半数火炮部队。这样,这位将领就能在最高统帅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结足够的炮兵部队,但是这位将领在没有得到统帅的命令之前,是绝对不可以把炮兵部队集合起来的。当我正准备发表本节内容的时候,我看了奥库涅夫将军关于炮兵重要
性的论述文字,尽管内容很有意义,但是我在拜读之后,还是不愿意改变我对这个兵种的看法。在他的论述中,作者非常坦率地承认,他在过去的著作中没有充分重视三个兵种的使用问题。为了弥补这样的理论缺陷,他主张军队在今后的战斗中把火炮作为决定性武器。
我承认,使用得当的炮兵对战斗结果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我全力支持奥库涅夫的观点:交战双方中的一方如果能在战斗中最大限度地发挥炮兵部队的作用,那么这一方就能在战斗中掌握主动权。我也发现,最近的许多新发现扩大了跳弹和霰弹的攻击距离,这样的武器改进应该引起军事指挥官的充分重视。指挥官应该推动炮兵部队积极利用这些新发明,在检验其效果的时候找到好的抵御方法。
奥库涅夫将军的论述已经达到了他的预期目的,并为炮兵的发展打开了广阔的前景。但是当我对他的论述做出了可观的评价后,我还是要指出,他的论述中还是有不合理的内容,如果完全按照他所说的,一支军队中只
有胸甲骑兵、炮兵和用于警戒的步兵,那么其余的作战部队也只能沦为敌
人炮火随意攻击的目标了。按照奥库涅夫的论述,我们进行自然的推理,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凭借火炮的连续射击突破敌军的中央,随即以大部队冲过缺口并迅速消灭敌军,才是取得战争胜利的唯一手段。他认为这样的作战方法远远比他称为“转换运动”的方法更适合战斗,但是他也承认,“转换运动”的作战方式确实曾帮助很多军队赢得了战斗的胜利。
我不得不对这一论述中过于绝对的地方提出异议。首先,被奥库涅夫将军称为“转换运动”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作战方式?或许是一种以部分军队迂回包围敌军的一翼,并用另一部分军队攻击敌军正面的作战方法。但是我认为,这样的作战方法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转换运动”。关于类似于这样的在定义方面的争论,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奥库涅夫将军的一些说法我认为是没有根据的,例如:存在一种适用于一切情况的独特机动形式;在用大规模炮兵和大部队实施中央突破的时候应当抛弃其他一切战术,等等。对我个人而言,如果要让我对付按照这样的规则带兵打仗的敌人,我觉得胜利会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我有很多的办法可以使用,足以粉碎他们的任何冲击行动。首先,我可以使用奥库涅夫将军本人在里所说的方法,这种方法利希滕施泰因亲王就曾使用过,他在瓦格拉姆之战中用这种方法战胜了麦克唐纳的纵队。其次,汉尼拔在戛纳使用的作战方法也是可以借鉴的,炮兵可以利用集中火力击败的大部队,这种炮兵同卡尔大公在埃斯灵的炮兵相比,数量大致相等,同时又都是按凹入的战线部署的。最后,为了避免在战斗中军队分成两部分,在奥库涅夫将军想要否定的“转换运动”中,如果决定性的战斗发生在中央部队以外的地区,恐怕没有人能找到与这一体系很好对应的作战方法。
对敌军中央实施猛烈攻击的作战方法,我也认为是一种非常好的作战方式,而且我个人也经常推荐使用这种作战方法。尤其是当这种攻击方式能与作战线一端的攻击相结合的时候,作战效果将会更理想(见附图Ⅲ第12图),而且在针对过长的战斗线的时候,这种作战方式也是特别有效的。但是我还是觉得奥库涅夫将军忽略了部队的士气和指挥官的作战习惯
及军事才能对战斗的重要影响。炮兵部队是一支重要的但无法直接完全消灭敌人的部队,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战斗环境都适于炮兵发挥攻击能力。例如,
在意大利、瑞士、法国的旺代省和德国的许多地区,很多都是山丘起伏的
地形,这里没有与瓦格拉姆和莱比锡相类似的战斗环境。
总之,在奥库涅夫将军的论述中,虽然他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但是他还是给了我们很多可供借鉴的提示,我们不能完全否定他的观点。作者的做法和律师很像,律师喜欢在精彩的辩护演说之后,加上几个夸大其词的结论,因为律师认为法官并不会采纳他们说的所有的话,但是聪明的人能从他的话中找到有用的东西,并会因此对这个律师表示感谢,或许奥库涅夫将军也想得到这样的效果。
奥库涅夫将军的论述或许会引起各国政府和军事统帅的注意,这很可能会影响一支军队的命运,也可能会使重视这种论述的指挥官增加炮兵部队的武器装备和人员编制,并采取一切可以提高炮兵部队作战能力的措施,因为炮兵很有可能是战斗中的首批牺牲人员,所以这些措施中会挑选出一批步兵可以在炮兵兵力损失后能够使用火炮,也有可能会促使各国努力找到一种可以使大威力火炮失效的方法。总的来说,能够想到的办法就是改善部队的武器和装备,或尽快挖掘出一种可以在短时间内赢得战斗胜利的新战术。但是这已经是下一代军事人员的任务了,或许只有他们才能证明我们现在正在试验的作战方法是否合适,并在我们的发明的基础上改进作战方法或是研究出完全不同的新发明。在遭遇战中,幸运的一方会拥有很多什拉普奈尔榴弹炮,拥有很多从炮尾装弹并能每分钟发射三十发炮弹的火炮,拥有很多反跳高度不超过人体的能在正方形战场内命中任意目标的火炮,还有经过改进的火箭,甚至他们还拥有十分适于守卫要塞的彼尔金斯火枪。正如威灵顿勋爵所说的,拥有这些武器的幸运人是战场上能够制造可怕杀戮的刽子手,换句话说,他们就是战场上的胜利者。如果我说为了和平,让我们放弃这样的战斗,那将会是多么可笑的说教。
请原谅我用这样一句近乎玩笑的话来结束围绕这一个严肃问题展开的争论,现在很多战士都会满脸坏笑地告诫我们注意未来的危险,但是我们还是非常期待看到更加光明的明天。军人总是利用无情的预见性来预测可能比现在的战斗还要残酷的未来战争,他们也无非就是想找到可以让自己的军队在未来依旧能够打胜仗的方法,看来,即使是在战斗的背后,甚至是在没有战斗的时期,竞争依旧是十分激烈的。每一支军队都不想落后,
因为那将会带来灭顶之灾,在国际法尚未限制某些战争手段之前,这样的
竞争还将会继续下去。
步兵、骑兵、炮兵的联合使用
在这部《战争的艺术》全部结束之前,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探讨一下步兵、骑兵、炮兵三个兵种的联合使用问题。要是想通过深入研究每个兵种在联合使用中的准则,那么将会有很多细节需要解释,所以我在此只进行简单的介绍。
就像德国人的著作一样,很多军事著作在论述步兵、骑兵、炮兵的联合使用问题的时候,都只是引用几次小规模战争中的一些例子,进行无限制的重复而已,真正有建树的建议少之又少。而这些著作中所引用的若干战例,实际上也只是规则的补充,并非固定的准则,而事实也证明,在这一问题上,我们目前还不能确定什么固定的准则。在一支由步兵、骑兵和炮兵组成的军队中,三个兵种的联合使用应该是使它们互相支援,彼此协助,这好像是没用的废话,但是这也确实是我们目前能够确定的唯一基本原则。要给这样一支军队的指挥官总结出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准则,并让他付诸实践,这个指挥官一定会感到迷惑不解。本书的篇幅和目的限制了我去论述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所以我只能建议,想要联合使用步兵、骑兵、炮兵三个兵种的指挥官应该去阅读一些在这类问题的解决中较为成功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