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热闹?”向雪烟在心里小小地郁闷了下。虽然已经对儿子跳脱的神经思维有了充分的了解,但作为一个母亲始终是没有安全感可言啊。这不着四六的性子到底像谁啊?算了,肯定是家里那两个老人给感染的,回去一定要好好教育一下他们,简直就是“为老不尊”啊。
远在深山里的两老同时感到阵阵寒意,深感徒孙走后太寂寞,连天气都要埋怨上了。
掀开马车窗户,发现已是将近天黑了。本来若是走大道,肯定是能进漠干城的。只是改走了小道,怕是要在草原里多呆一晚了。而从这里到事发地点,若是仍旧以这般速度的话……估计小半个时辰才能到。那样的话,估计打斗也差不多了,危险也少了些。反正儿子想看,凑凑热闹也未尝不可的。
“向阳,凑热闹可以,但有一点,绝对服从!懂吗?”向雪烟一脸厉色,只是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对儿子的宠爱。
“嗯嗯。知道了知道了。就看看……先。”向阳一脸狗腿神色,对着向雪烟点头。
一旁的绿萝看到本就俊美的小人儿如此作态,感觉瞬间就成了小家伙的粉丝。但想到小家伙对自己的态度……不禁冷哼一声:“向阳,姐姐我对你也不错啊。你这可是差别对待啊。”
“对啊。绿萝阿姨,你不知道我一向都尊老爱幼吗?”
“你!那就让绿萝姐姐好好教你,什么叫‘尊老爱幼’!”说罢,就去挠向阳痒痒。
向阳瞬间便跌进一个温暖的怀抱,抬头,娘亲大人一脸无语地看着自己。
“呵呵……娘亲……”
“呵呵……小姐……”
“你干嘛学我!”
“我哪有学你!”
“阿姨,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要学人卖萌啊!”
“你说什么!我这不是卖萌,我这是卖身!”
……
向雪烟只觉得一头黑线。而正在赶车的孟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好像北雄大草原多了好些乌鸦。
气氛融洽,马车保持着一种让人着急的速度,愉快地驶向了“不归路”。
日头西斜,天边一半灿烂晚霞,一半阴冷夜幕。这个多彩的世界,同样有着黑白两面。有些事,适合在不为人知的时候做。不知何时天空开始飘起了小雨。淅淅沥沥,倒是给这方土地带来了些许凉意。
鲜血从这些人的脉搏中喷涌而出,染红了脚下的土地,染红了他们的眸子。雨大了些,想来可以冲刷掉一些血腥味的。
马车驶到这儿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时辰以后了。半个时辰,足以让这场布局精妙的刺杀完美落幕。当然,准确的说,是追杀。只是这场发生在北雄国边界的刺杀,是背水一战,也是收官之作。
对于那些收了钱的刽子手和没收钱的死士而言,无疑是收官之作。但对于叱咤疆场,驰骋天地的北雄七皇子而言,这是一种侮辱。死在自己人手里,不,应该说是自己国家的人手里,居然还要背水一战,的确是让英雄气结。
此时的历靖北,已经无力再逃,或者说,他已经不想逃了。从西沙国回程的那一刻起,大大小小的刺杀,食物中毒,心腹背叛……这一切,让他觉得有些无力。是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别人。或许,是他高估别人的心,所以,才会堕入这万劫不复的境地。
向雪烟一行下了马车后,入目的就是三种颜色。灰色是雨下在草原上溅起的水花;黑色是东倒西歪的各路人马,或者说……尸体;红色,是大雨还未来得及冲刷掉的血色。
马车里就两把伞。绿萝撑着一把,孟叔穿着蓑衣,向雪烟先是看了看环境,接着单手撑起了那把白色描木槿花的伞,一手抱着向阳,坐在了马车夫坐的地方。
绿萝和孟叔在四周查看着。雨越发的大,天也越来越黑。雨水、泥土和血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让人不适。
“小姐,好像都死了。”
“小姐,周围都是搏斗的痕迹,应该是有两伙人在追杀另一伙人。”
“其中一伙是北雄军队里的,身上有官文证明,应该是被追杀。另外两伙一伙训练有素,即便不死也已经吞药自尽;至于另一队人,应该是狼帮的人,身上有狼的绘纹,但应该是被雇佣来掩饰真正的刺客的。不过,都已经死绝了。”
“绿萝小姐说的没错。狼帮只是个边缘化的势力,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涂有蛮力却没脑子。听说北雄的国主前不久得了不治之症,没多少日子了。看样子,是皇位争夺引起的。”
“小姐,我之前来北雄找地方开药店,遇到过狼帮的人。常年活动在北雄和东盛的边界,以收取过路商贾的保护费为生。跟路匪差不多。只是也接单子罢了。现在看来是接了笔吞不下的单子啊。你看……”
“嗯,孟叔,暗中吞了狼帮,不要让人怀疑就行。以后作为药店收保护费的就好。”
“是,雪烟小姐。到了地方我就发信号给五殿下。”
“娘亲,不过是酒囊饭袋,干嘛要收下来啊?”
向阳窝在向雪烟的怀里,眉毛上挑,问道。
这些年来,除了和两位师父学本事之外,就是做些生意之类的。江湖上,难免是非多了些。碰到些棘手的,自然是要出面搅和。向阳两年前就开始获得陆凡认可,在有人协助的情况下练练手。所以,现在碰到这些倒也没什么感觉了。有时候向雪烟觉得,这会不会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太过残忍。可结果是,向阳同学乐在其中。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而且,你不觉得咱们的药店也太顺风顺水了吗?要有磨练才能成事啊。”
“所以娘亲是打算让狼帮收保护费,练练那些掌柜的?”
“对啊。共同成长嘛。”
一旁的孟叔觉得幸好小少爷问清楚了,不让可又要误解小姐意思了。不过,此时那三个或站或坐的人都感到一阵无语。也只有自家的小姐会有这种恶趣味吧。没事让自个的势力对付下自个的势力,闲得慌吗?
无语过后,自然是继续赶路。虽然不怕狼群,但也不想没事惹得一声骚。何况,热闹也凑了,好处也有了,也该上马车睡了。
入夜,雨势不减反增。绿萝替下赶了一天马车的孟叔,坐到了驾驶位上。
“小姐,好像有个落单的欸!”急急地拉了缰绳,向里面的人喊道。
向雪烟看了眼睡在自己怀里的向阳,小家伙看起来睡得并不是很安稳,时不时地用脑袋蹭蹭自己。皱了皱眉,“不管他,继续走。”
正准备执行命令的绿萝最后看了眼那个人。雨落在那个黑影身上,浸入衣服里,埋进土里。看不清他的脸,不过能撇开那些人逃到这,也是很厉害的了。
拉紧了缰绳,马儿原地踏了两下,便开始继续行走。
正要收回目光的绿萝,却看到了一只手举了起来,在这样的雨夜里,尤为渗人。
那只手握成了拳头,然后让食指曲起,拇指按在了食指的关节上。之所以看得那么清楚,好吧,谁叫马匹前照明的灯正对着他,刚才也是走近了才发现地上躺个人。而绿萝的武功不怎么样,但夜视能力还不错。
本来打算绕过去的,不过……
“小姐啊,那个,他没死,就是举了个手。”
“嗯。”
“可是他手的动作,有点眼熟……”